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矿山应急演练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每半年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年的7月25日和次年的1月2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
有关中央企业总部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二、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成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事故编写救援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省级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相应的上级机构,同时抄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1、季报表3~9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召集各街道部门召开安全生产月调度会议4次,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会后报送宣传报道材料并下发会议纪要。
2、3月中旬召开全区非煤矿山培训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讲解了全区非煤矿山存在的隐患及问题,组织企业填报域名普查表,完善矿山企业一企一档资料,并将普查表上报安监局。
3、3月中旬召开防雷防静电工作会议,下发督办函2号文件,督促城建局及时组织北燃公司开展燃气管道防雷防静电隐患改造工作。
5、6月16日,组织各街道安监中队长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专题会议。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年后复工检查
陪同市安监局检查组对黄海造船、造船工业等5家修造船企业进行节前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检查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
对全区烟花鞭炮零售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共检查零售点23家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烟花鞭炮零售标准经营,共发现隐患12处,已当场告知零售点。
拟定节前领导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陪同区领导检查造船工业等4家企业。
印发《节后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到各街道、部门和区属局属各企业,督促各企业做好节后企业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对全区16家非煤矿山矿山进行节后复工检查,严格执行省政府要求,必须经过复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对2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3月中旬对沟姜家矿山等2家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隐患已整改到位。
陪同市政府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18家石油库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隐患10处,已要求企业现场整改。
对富强水产、浦臣水产等7家涉氨企业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发现隐患10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四评级”、“两个体系”大检查
3月联合市安监局、威海市惠达安全咨询评价公司对全区16家矿山开展“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帮助矿山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目前全区所有矿山企业“两个体系”均已建设完毕。
4月联合国土、经信、环保部门对全区16家非煤矿山进行“四评级”,向企业传达关于矿山企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评审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于6月中旬复查完毕,已全部整改到位。
协调中标单位在港湾街道开展“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共开展建设40余家。
3、开展危化品安全检查
陪同市安监局危化品科、工商贸科检查荣鑫气体、科盛化工、镇中加油站、荣盛加油站等企业36家次,通过检查,共发现隐患38条,当场整改32条,限期整改6条。
陪同市安监局对泰大、泰明、波德隆、合德隆等58家涉氨企业进行检查,共发现隐患36处,已整改28处,其余正在整改中。
4、执法检查
陪同省异地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石岛一冷、顺发水产等18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隐患70余条,立案9家,并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至各企业。
对沟姜家建筑公司石矿边坡浮石未清理等隐患下发责令整改书2份,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协助青岛安监局向林治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应急演练
对辖区内区属局属、涉氨制冷、危化品、非煤矿山等企业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将演练过程全程录像,和演练方案、脚本、总结一并上交至督查考核办,目前全区第二季度应急演练工作已全部开展完毕。
6月20日,在中磊集团有限公司土山矿区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各街道企业等130余人参加。
四、职业健康
对区属局属有单冻机的涉氨企业中,未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共有35家企业参加培训。
对石岛重工、华鹏玻璃、造船工业等9家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利用职业病宣传周期间去黄海造船发放职业健康宣传材料300余份。
调查市安监局交办的威海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化创建、职业卫生检测等问题。
五、其他工作
下发石安发文件7份、石安办发文件16份。
陪同市安监局处理关于举报波通达外协队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况。
编制2017年石岛管理区安监中队年度执法计划并报安监局备案。
与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局属企业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调查处理富强水产、华东修造船2起事故。
办理华东石油经销有限公司、荣成市坤钰燃料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
上报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制度”。
下半年工作计划
迎接9月份省异地执法组的检查。
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重点督促企业完善软件资料。
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
党的十以来,、总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提出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思想、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论断,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二)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编印近年发生的一些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剖析和吸取因处置不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训,认真查找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制作宣传警示教育资料,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广泛组织实施,确保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理论创新,积极引领应急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积极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应急管理理论体系,有重点地确立一批理论研究创新课题,集中力量攻关,形成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加大与党校、行政学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为理论创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将汇聚各方面理论创新成果,并适时召开研讨交流会,推动应急管理理论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努力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工作法规政策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积极推动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坚持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教训指导《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实践,搞好顶层设计,细化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指导下修改完善条例,适时组织现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做好立法审议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规章和标准建设框架。指导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选择1-2个不同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研究制定全国高危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
(二)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年内,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指导意见,组织部分地区开展1-2次应急管理工作互查互检活动,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三)深化应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积极参与全国煤矿隐患大排查活动,督促煤矿按标准配备和更新应急救援装备,实现所有煤矿应急管理措施全覆盖。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建立国家、地区、行业领域协同联动机制,筹划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暗查暗访活动,保持持续推进的有利态势。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应急管理工作职能
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职能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
(一)深化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坚持在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框架内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在地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体制内加强省级、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总结推广广东大亚湾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围绕提高指挥协调、救援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强化统一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协调联动,探索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服务新模式。
(二)编制“十三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落实工作,并对其实施情况全面总结评估。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中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中央企业研究提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战略发展意义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项目,编制完成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
(三)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三同时”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通知精神,围绕提高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能力,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的装备配置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急指挥中心将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同时”建设的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建设有序推进。
四、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基层、进企业、进班组
坚持重防范、抓治本,创新培训思路,丰富培训内容,大力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覆盖。
(一)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能力。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考核规章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目标、内容、标准和方法。应急指挥中心将分期组织省级和重点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赴国外参加专项培训。
(二)深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依法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应急指挥中心将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要求组织开展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并对省级矿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矿山救援大队的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大力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全民应急意识。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工作,不断增强应急准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功能,优化预案编制,严格管理制度,推进实战化演练,真正把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规范应急预案分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着力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以及行业领域间应急预案的有机衔接,确保应急预案专业、简明、标准、实用。总结推广中石化集团天津分公司、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网行业领域完成预案优化工作,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处置卡全覆盖。修订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规范》。
(二)抓好应急预案落实。大力推动应急预案向应急实践转化工作,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所明确的指挥机构、责任分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制度,并及时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推动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范围。举办应急预案培训班,提高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三)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抓好应急演练,切实发挥应急演练在检验预案、磨合机制、完善准备、锻炼队伍中的作用。研究制定应急演练规章制度,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演练定期上报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全员化。加强应急演练基础研究,推动开展由第三方评估应急演练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示范性应急演练工作。
六、狠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与灾难
坚持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优化队伍布局,强化科技支撑,落实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两批“四个一批”项目管理,组织推荐第三批“四个一批”项目申报,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攻坚目录,征集、推广和遴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积极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强化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和移动应急通信设备功能。组织实施基于云服务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联动与智能决策系统建设项目,开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应用及建设趋势研究。
(2020年)
2020年以来,大柳行金矿在金创集团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集团、事业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坚定“双零”目标不动摇,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执行意识、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使用水平,开展“三废”达标治理、标准化巷道改造等各类专项活动,同时,全力以赴推进奄口矿区安全设施建设,补充完善各类基础资料,为安全验收打好基础。为了不断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更好地做好下步安全工作,现将2020年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层层落实责任夯实安全基础
1.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1-12月份,生产安全责任工亡事故为零,突发环境事件为零,重大设备和交通事故为零,实现了安全环保双零目标。
2.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1)管理体系方面: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根据情况变化对设立及人员配备文件进行更新下发。
(2)基础管理方面: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生产工艺等变化对规章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对安全环保责任状进行了分解签订,共签订责任状463份,签状率100%。
(3)安全会议方面:每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均留存会议记录。
(4)教育培训方面:2020年1月份制定下发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五类关键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1-12月份根据培训计划组织了各类安全环保培训,累计培训6127人次(外委施工2215人次)。组织参加烟台黄金技校各类安全培训班203人次。
(5)安全检查方面: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全矿安全环保大检查,1-12月份累计查处隐患1256条,罚款16余万元,安全奖励15万元。
(6)较大隐患整改方面:“较大隐患整改”指标中,“进一步摸清矿山周边不明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该项目内容暂时无法开展相应工作;土屋尾矿库后期坝坡比问题暂时未彻底解决,按照当前筑坝方式,待达到设计坝高时,后期坝总坡比可达到1:3.5,但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值1:4.0。
(7)专项整治方面:根据集团要求编制了局部通风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正在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开展岩石质量分级及支护措施方面的研究,支护设计随采掘工程设计一起设计、一起会签、一起施工和验收,截止2020年12月份,支护投入355.3895万元;2020年新增电瓶车2.5T2台,铲运机3台,扒渣机2台,现保有铲运机22台,电机车5台,电瓶车15台,扒装机20台;装运作业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根据集团要求编制了局部通风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采掘工程顶帮支护再治理活动,对以前的支护欠账进行补账,自6月以来没有产生新的欠账。
(8)安全环保投入方面:1-12月份安全投入完成形象进度1266.18万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53.85%,环保投入完成形象进度284.1万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00.39%。
(9)安全环保科技创新方面:暂无创新项目。
(10)“三同时”手续办理方面:
(1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面:
不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5月份燕山矿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了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评估认定。9月份,重新对土屋尾矿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在平台上公示。
(12)绿色矿山建设方面:燕山矿区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分数955分,实地核查评估975分,因为生态红线原因,未进入绿色矿山名录。奄口矿区将在取得安全许可证后,立即着手准备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工作,2020年在地面硬化、绿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13)生态环保方面:
“三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综合处置率达100%在矿部建立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间。4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有效期至2025年4月20日。
(14)领导下井带班方面: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台账。1-12月份主要负责人累计下井24次,安全总监下井带班48次。
(15)职业卫生方面:
健全完善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共建立完善了304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含离退休人员);每月定期对井下作业面进行粉尘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2020年8月委托淄博圆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年度检测,各项指标正常。9月下旬委托山东黄金职防院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共317人次;组织外委施工单位人员体检570人次,接害人员体检全覆盖。
(16)标准化建设方面:958竖井7中、10中开展了标准化巷道建设,现已完成,并通过了烟台事业部的初步查验,下步将参加集团内部评比。同时,事业部也检查了958提升班组、选矿厂车间等“双体系”示范班组(车间)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2月27-28日,组织专家对燕山矿区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评审,最终得分84.1分,符合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目前完成了选厂、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近期将提交烟台市应急局,审核通过后报至省应急厅待组织评审。
(17)应急救援方面: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去年9月修订一次应急预案,由于新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下发,在2020年11月份组织应急预案修订,正在组织备案。
在矿部和尾矿库设置有应急物资库,各分矿在仓库内储存有应急物资,定期对应急物资库内的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和检查,及时进行维护和补充。
2020年1月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留有培训记录;于六月份组织奄口矿区突水应急救援演练,定期进行演练,留有演练记录,演练采取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8)行政处罚方面:1-12月份,未受到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及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深入开展矿井通风和顶板支护专项治理
一是对通风系统进行梳理,对一些废旧巷道和采场出矿穿进行封堵,降低风流紊乱状况。二是对局部通风状况进行摸排,建立通风设备设施台账。三是购置了风速、温度检测仪器,定期对井下通风情况和温湿度等参数进行测量,建立了检测台账。四是专门对局部通风进行设计,计算作业面需风量,合理选择风机型号和安装位置。五是在巷道规格允许的情况下对距离较长的掘进巷道更换大功率风机,用直径600mm风筒代替原来400mm风筒,增加通风量。至2020年12月,大柳行金矿正常运行的主扇风机2台;辅扇6台;局扇16台,通风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2020年6月份开始,按照集团关于开展《关于开展顶帮支护再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采掘工程顶帮支护再治理专项活动,一是对以前的采掘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欠账清单,制定补欠计划,根据计划进行补充支护,填补欠账。二是完善支护设计,支护作业必须与工程设计同时设计、同时会签、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及时工程岩石变化调整支护设计。三是根据每月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制定支护计划,严格按照支护设计和支护计划对采掘顶帮进行支护作业。四是完善支护台账,每月末各分矿将支护台账报送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生产部,将汇总后形成全矿当月的支护台账。截止至2020年12月份,全年累计完成锚杆支护22720根;网片14943㎡,穿带2835条,喷浆185.768m3,浇筑182.87m3,投入资金309万余元,保证了采掘工程顶帮安全。
(三)丰富多样,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月活动
6月份,按照集团、事业部及金创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订了《大柳行金矿安全月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发动全员大力开展安全月活动,宣扬“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与安全理念。期间,我们开展了教育培训、张贴悬挂宣传资料、安全演讲比赛、安全大检查大整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无小事建言献策等各种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预案演练过程中,蓬莱市副市长及应急、国土部门等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点评,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与建议。
(四)强化汛期隐患排查与治理
1.矿部成立了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研究制订全矿防治水方案及防透水预防措施,检查、指导、督促全矿防治水工作。
2.汛期前,分管设备领导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全矿井下排水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公示,责令责任单位按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满足排水需求。同时,委托淄博鸿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各矿井50余台水泵进行了定期检测,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3.制订下发了《探放水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井下采掘作业面必须配备探放水设备设施,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超前探水眼,保持水沟畅通,通讯完好,防堵水材料配备到位。
4.安全、保卫部组织人员对地表废弃井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巡查,发现一处封堵一处,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
5.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井下空区、废川、废巷进行了排查,特别是与其他矿山矿井的贯通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及时充填、封堵,防止积水。
(五)定期全面开展设备设施检验检测工作
3月份,委托检测提升机(绞车)16台、防坠器13台;5月份,委托检测排水泵52台、空压机25台;11月份,委托检测罐笼18台,对空压机储气罐进行了全面检验检测与压力试验,对燕山、奄口矿区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与鉴定。提升钢丝绳在更换悬挂前均进行了检测试验。
(六)加强尾矿库现场安全管理
土屋尾矿库已堆筑11级后期子坝,安全运行8年。今年在十级子坝设置了坝体浸润线人工难测设施和干滩长度、坡度在线监测设施,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坝体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实时监测,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七)切实做好冬季“四防”防范工作
关键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开采技术;安全保障体系;
1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矿山开采技术混乱
矿山开采技术混乱是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非煤矿山在进行开采时缺乏详细开采设计和方案,有些具备开采设计方案的再开采时也完全不照方案要求进行。集中表现在超量开采和越界开采上,有的非煤矿山在取得开采权后并未自行进行开采,而是将开采权非法转交其他承包人进行开采,对承包人开采资质审核极其不严格,导致无证开采和滥采现象泛滥,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困难[1]。
1.2矿山布局不够合理
非煤矿山在布局上也存在不合理问题。非煤矿山在布局时并未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导致很多大矿小开,无疑对资源是极大浪费。近年来经国家专项整治,许多不符合开采资质的非煤矿山被关停,但现阶段仍存在为数不少的布局不合理的小型非煤矿山,这些小矿山大多存在开采技术不规范,严重浪费资源。针对小矿繁多问题,国家采取“合小为大”政策,实际整合中也是困难重重。
1.3开采管理难度大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2.1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2.2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建设
3结语
总结以上分析,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影响安全的因素较多,首先人员众多,且分散,作业程序也较分散,再加上生产环境足够复杂及恶劣,都会影响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着重结合实际工程情况,预防安全问题的发生,组织应急救援的预防策略,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严格的控制和监管,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要多做定期培训与考核,及时补充安全意识的培训,着力构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一、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制度。要及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建立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档案。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可能再次发生的突发事件提供经验。
二、积极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
(一)抓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按照《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列部门应急预案目录,凡近三年来未修编的部门预案,各责任单位要完成修编和报备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抓好镇(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等重点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举行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办和有关部门备案。
三、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应急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科普宣教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三)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要合理规划建设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及时补充和更新生活救助、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装备。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生活用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建设,交通部门牵头负责运输能力的储备建设,公安、消防、安监、住建、卫计、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做好自身的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装备建设。要强化应急物资的登记、核实和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做到应急物资尽早储备、及时更新、随时调用,逐步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动态管理和共享,努力提高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四)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镇(办事处)和民政、科技(地震)部门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维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逐步使之规范化,落实应急物资、医疗、供电、通讯、供水、应急厕所、垃圾处理等应急保障工作。要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实际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疏散路线、安置区域、指挥人员责任范围划分等)、《居民应急避难宣传手册》,并适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四、全力抓好应急宣教培训
关键词:应急救援;安全监控;视频监控;实时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系统的应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煤矿生产效率及安全性。目前山西某煤业公司在应急救援调度指挥方面采用传统人工方式,出现灾害和事故时,调度员依据应急预案和岗位经验进行调度指挥,该指挥方式存在调度指挥环节较多、信息掌握不全、现场通信手段单一、调度反馈不及时、效率不高等问题。
1煤矿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2系统设计
3系统主要功能
4结语
煤矿井下环境复杂,安全事故常有发生,建立一套完善的煤矿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有助于提高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层的指挥救援决策正确率,将提高职工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作为智能化煤矿建设的根本目标,通过建设完善的应急救援管理系统提高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效率与效益的稳步提升。
[1]郑万波,吴燕清,李平,等.ICS架构下的矿山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层次模型[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34(2):86-94.
[2]赵红泽,张超力.煤矿应急物资需求预测与虚拟演练系统研究[J].煤炭工程,2021,53(4):172-176.
[3]张海涛.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矿井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研究[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20,40(7):85-86.
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总结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局接到市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后,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在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并以县安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办字[20__]12号),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分别提出了指导意见,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了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检查工作,使我县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认识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工作的重要性
县安委会领导及我局领导对搞好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十分重视,明确了这将对于我县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救援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的思想发动和检查督促,工作中坚持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的思想,强化了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的组织工作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预案制定完善工作分两步走,务求实效
四、认真开展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指导工作,预案编制完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计划,以现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制订完善预案为典型,在全县范围加大力度进行规范和推广,以促进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矿山企业必须以文件形式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确保每班必须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现场监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应取得安全资格证。
2.建立健全14项安全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应重点建立健全14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上墙进行宣教,存档备查。(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危险源管理制度;(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应急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二)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矿山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要上墙悬挂,矿山企业要与各岗位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职责。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各项检查须与《县非煤矿山检查验收“十五项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并抓好落实。
5.实行全面承诺制。矿山企业要与县安全监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明确承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等。
(三)加强和改进矿山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建设
6.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必须负责矿山企业技术资料编制,指导矿山企业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科学开采。
7.加强重点生产场所的技术管理。矿山应加强边坡、排土场等技术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重大隐患、灾害调查,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治措施,并存档备查。
8.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在小型露天矿山全面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改善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的,必须经过专家组论证同意。
(四)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设
9.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现场检查的次数。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加强现场管理。作业前后均要认真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认真填写“六簿一册”备查。
10.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制度。对于新建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和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11.推进和巩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于尚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企业,矿山企业应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已经达标的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促进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设
1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75号《工伤保险条例》,非煤矿山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账户,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
1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建设
15.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矿山企业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严肃查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管理规定。
16.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所有矿山企业必须为职工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建设
17.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制定应急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各矿山企业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制作成图片、总结上报当地乡镇、县安监局、经信局等部门。矿山企业必须与县矿山救援大队签订救护协议。
18.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加强和改进矿山企业办公场地建设
19.加强矿山企业办公场地硬件建设。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尽最大的努力修建或改善办公场地,为企业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憩场所。
20.改进矿山企业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改进矿容矿貌及办公用房建设,彻底扭转脏、乱、差现状。
关键词:矿山救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煤矿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事故的军事化专业队伍,职业性、技术性很强,是一支直接与矿井各类灾害事故作斗争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其工作环境主要是煤矿井下缺氧的窒息区,或因矿井灾害事故,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作业条件复杂险恶的灾区,工作环境的危险性决定了救护队员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因此,矿山救护队要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在总结以往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上,提炼有救援队伍特色的安全理念,提高救护指战员安全意识和救援水平,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四、强化战例剖析,提高技战术水平。救护事故战例剖析,是矿山救护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加指战员作战经验的辅助手段。矿山救护队要坚持战例剖析不断线,形成大、中、小队自上而下的战例剖析立体层次:一般小型事故,中队和小队要及时剖析,联合作战或大型事故由大队组织专题进行剖析。要充分发挥《矿山救护》等专业刊物的作用,组织指战员认真学习、剖析上面刊登的各种救护战例。对于救护队出现的自身伤亡事故,要及时组织指战员进行专门剖析,战训部门或总工程师要认真收集材料,做好事故的剖析总结工作,从中汲取事故教训,不断增加救护队员对各类事故经验教训的感性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安全心理素质的稳定性。
五、加强救援装备管理,提高安全救援保障力。矿山救护装备是矿山救护队抢险救援最有效的物质力量,是矿山救护队战胜灾害的媒介。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加强技术管理,积极改善矿山救护手段,推广使用救护新装备,配齐、更新救护队的仪器、装备和设施,建立完备的应急救护通讯系统,配备可靠的应急救援装备、车辆和器材,保证队伍做到召之即来,速战能胜。在装备的使用管理上,严制度、严检查、严标准、严考核,坚持装备管理责任到人、落实维护保养到人、考核奖惩到人的装备管理新体制。同时做好救援设备的操作演练,切实提高救护指战员应用救援技术装备的能力,从而真正发挥其效用,提升矿山整体救援技术水平。
六、强化军事化管理,提升队伍执行力。矿山救护工作特殊性质,决定矿山救护队必须实行军事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战员入队、上岗,战备值班、待机、出动,安全质量管理、仪器装备操作、技能培训、技术竞赛,事故救援调度、决策、技术、后勤保障”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宣传教育和群众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编制矿山救护队“岗位职责”和“岗位说明书”,使岗位职责、行为纪律、事务管理等规定更加具体、规范、科学、奖罚分明,工作部署有章可循,处理问题有据可依。
为切实贯彻县安委办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县安委会决定部署安排,将“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三个多月的奋战,我镇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上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将所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刘世琨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霞为副组长以及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落实好驻村领导和村书记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各办和镇直办单位全力配合,统一协调。各村各行业强化监督指导,并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动企业积极参与
三、深入细致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高村是山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尤为重要,由于6.8洪灾给全镇范围内道路造成了大面积塌方,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对此,我们分别在公路上设立了警示标志,提示过往车辆安全行驶,对重点地段进行了修复,大型桥梁还在修复中;在集镇组织专业人员对市场销售的猪肉进行了严格排查检疫;对市场有毒蘑菇严格检查;对山区重点河道、山塘水库分别设立了警示标志;对非媒矿山进行了全面巡查;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井然;对全镇所有加工企业多次进行实地检查,督查是否按照县委、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安全整改,警示加工企业注重员工安全培训,要求员工熟练上岗,并将安全生产意识放在首位;要求各村重点对本镇范围内的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校园假期防溺水等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农、林、水、食品安全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非洲猪瘟、有毒蘑菇等,落实责任领导,细化到每个人肩上,在全镇形成百日行动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专业知识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无忧
在百日行动期间,由专业人员先后进行了多次安全培训和指导,期中有安全生产培训、实地消防演练、拖拉机(爬山虎)培训等,详细讲解了有关专业知识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使人人心中有一把安全锁,把好安全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将继续保持巩固安全生产成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来抓,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努力打造平安、和谐、幸福新高村。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