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郑州市12315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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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处处长杨鑫: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来宾,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意在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全力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职责,我们监管部门和市消协总结汇总了2020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分析报告、2020年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首先,我介绍一下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和来宾: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高级主办、新闻发言人李军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周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支队党委副书记毛立新、市12315投诉举报维权中心主任罗湘豫、市消费者保护协会副秘书长陈晓艳。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中央、省、市媒体的朋友,欢迎大家的到来!
下面,请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高级主办、新闻发言人李军安发布2020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分析报告。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高级主办、新闻发言人李军安: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20年,根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方案和工作要求,市局组建了新的郑州市12315投诉举报维权中心。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服务,并开通了30部话务座席,为我市消费者全年提供24小时热线接听服务。同时,市局以服务民生工作为重心,坚持守正创新求突破,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网络。在全市各大企业、商超,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发展动员企业主动解决“在线消费纠纷”,组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通过多方努力,进一步净化了我市消费市场,优化了市场消费环境,提升了市民消费环境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0年,全市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413001件,其中咨询258168件,投诉81800件,举报73033件。办结投诉81593件,办结率达99.74%,投诉涉及争议金额33417.0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金额7254.16万元;办结举报72743件,办结率达99.6%。
综合2020年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汇总分析来看,主要集中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居民服务及日用百货类投诉举报
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举报8959起。一是健身运动场所。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营业、变更经营地址、私教离职等原因产生的充值退费问题,主要存在“办卡容易、退卡难”、“闭店跑路”、“限制消费”、“格式条款”等问题比较集中;二是服装鞋帽商品。因成分不符、质量缺陷、实物差异、售后服务等产生的退换货纠纷问题比较集中;三是文化传播类公司。在网络售票,但受疫情管控或其他原因影响,导致演出取消或变相加价,消费者难以退票的问题集中;四是家居用品。实物质量、规格与样品不符、不及时发货、外观瑕疵等退换货难的问题。
二、食品类投诉举报
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举报8996起。一是冷冻、速冻类食品。食品有异物、发霉、变质等问题比较集中;二是商家虚构和夸大食品功效。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宣传等问题;三是食品包装标签标识。存在不完整、未标明厂名厂址、没有生产日期、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问题;四是网络订购食品。不发货、少发货、不赔付问题以及餐饮单位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三、交通工具类投诉举报
四、家用电器和通信器材类投诉举报
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举报2874起。一是家电质量问题。购买家电安装送货、质量或瑕疵、使用不久就损坏等问题;二是家电售后服务问题。主要是不予维修、缺少配件、不予退换货等问题;三是售后责任区分问题。以人为损坏为由不予“三包”、维修责任界定不清问题;四是通信器材退货难的问题。怀疑购买的手机为翻新或二手机,沟通取证、退货难的问题;五是手机附件问题。手机维修更换二手配件,使用假冒、劣质手机附件等问题。
五、装修建材类投诉举报
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局已安排部署3月初,在全市开展春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保安全、护稳定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治理,排除安全隐患,保护消费安全。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发现市场消费领域的风险隐患,或者对侵害自身消费者权益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朋友们,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关键一年。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维护消费安全,服务保障民生,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优异的成绩为消费者保驾护航,展示市场监管良好形象,推动郑州高质量发展,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谢谢大家!
下面,请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支队党委副书记毛立新发布2020年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支队党委副书记毛立新:
2021年,我们厉兵秣马,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知识产权、盐业执法6大领域执法稽查职能,成立综合执法稽查支队,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践行“四个最严”总要求,握紧拳头,擦亮利剑,以公平、公正、公开、文明的执法稽查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下面,请郑州市消协副秘书长陈晓艳发布2021年消费提醒。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陈晓艳: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认为:“长城宽带”公司内部管理松懈、服务理念不端正、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淡薄、诚信经营原则弱化,未能尽到企业应作为维护消费权益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受到侵害。因此,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鉴于目前“长城宽带”“缴费容易,维权难”,请慎重选择“长城宽带”服务。
下面,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大河网记者:
近几年随着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网络购物纠纷越来越多,能简单介绍下这方面情况吗?
郑州市12315投诉举报维权中心主任罗湘豫:
网络购物现在是我们消费者喜爱的一种消费方式,特别是近两年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更加带动了网络经济。但从实际上来说,网络直播和网络购物本质上并无大的区别,都属于远程购物,由于此类远程购物的兴起呢,消费的投诉也日益增多。
以2020年为例,全市12315系统受理网络购物投诉约1.5万件,占比将近20%。其中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主播或是平台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等问题。如对商品作不实描述,夸大产品功能效用;承诺的优惠、赠品不兑现等。二是一些电商经营者拖延或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如随意砍单拒不发货、销售商品货不对板等。三是有些电商经营者不承担售后服务义务。如不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3.15即将来临,请问能否根据日常受理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提醒一下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有哪些问题是最应该注意的。
根据对日常受理投诉情况,尤其是对维权困难的案例进行分析,我们注意到消费者如果能够提高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加重视消费前主张和认真履行查验责任,那么,即使遇到消费纠纷,无论是和经营者协商维权,还是求助于消协组织或有关部门的帮助,做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也能够为消费纠纷的解决提供更有力的助力,便于有关部门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
例如近期我们受理到一个投诉:消费者在某超市购买食品,在投诉时,提供的消费凭据上打印的食品名称和自己购买的食品不一致,且价格也不一致,这样的举证影响了消费者对自身遭受侵害后行使求偿权。在前几年我们开展的消费调查工作中,也发现部分商超打印小票上,商品名称和实际购买商品不一致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如果消费者没有当场认真核对,之后遭受人身财产损失时,就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证明。
目前,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出现的消费投诉,消费者要注意:对于商品类消费,在消费时要主动索取和留存消费凭据,同时要注意当场核对经营者提供的机打小票和发票,确保票据名称和所购商品名称一致、规格型号一致、销售价格和个人支付价格一致等问题;对于服务类消费,例如:美容美发、美体健身、家装维修、教育培训、住宿旅游等方面,除注意主动索取和留存消费凭据,同时要和经营者签订服务协议,对于经营者的个性化承诺服务,要在格式合同中注明或签订补充协议。事前防范是对遇到问题后维权的有力支持!
在今年,市消协也将加强消费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消费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将法律法规、维权方式、消费警示提示送到消费者身边,为我市消费环境的改善不断努力!
大象新闻记者:
日前有媒体报道桶装水问题的线索,我们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能否介绍一下查处的具体情况?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周芳:
2月6日,东方今报网络媒体反映的问题线索主要有水店直接将自来水、地下水私自灌装销售行为;个别桶装水销售点环境卫生差;个别桶装水产品没有厂家、厂址等标识信息;桶装水水桶、桶盖存在质量隐患问题。
新郑市孟庄镇孙平安百货店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桶装饮用水,新郑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7.5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水区石耿欣桶装水服务站、兰配桶装水服务站、管城回族区布厂街135号院的蓝天水站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当地市场部门已分别责令其限期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媒体反映的其他问题,实地核实中暂未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
为进一步加强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月10日我局印发了《2021年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安排部署了为期10个月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专项检查、全面抽检、强化处置、函告行业组织强化自律等措施,规范桶装水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私自非法灌装等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整治以来,全市各级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执法车辆383台次,检查桶装水生产经营单位720家次,抽检桶装水和源水样品241批次,发现问题35家次,责令整改35家次,立案查处4起,联合地方政府取缔存在非法生产桶装嫌疑的生产点10个。
下一步,我们还将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作用,畅通12315等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发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贴近群众和网格化、路长制、楼长制等管理优势,解决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及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强、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问题,建立“基层吹哨、部门响应”的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