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消费者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申请免费修理,超出“三包”有效期的康佳公司提供有偿收费服务:
①液晶彩电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保修3年;
②若电视的整机和主要部件同时出现故障,整机过保而主要部件未过保,主要部件按免费保修处理,整机按照过保提供有偿收费服务;
③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2011-20号《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的公告》及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发的2019-10号《平板电视组件名词术语规范》文件规定,电视机电源、主板组件不属于主要部件,随整机保修一年;
⑤遥控器的保修,随整机则保修一年,单独购买则保修3个月。遥控器属于附件,康佳不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消费者可以选择寄修或就近到送到康佳公司服务网点更换;
⑥有偿付费维修的产品,90天内再次出现同一故障,给予免费维修;
⑦样机、处理品等特殊机器、工程机等特殊销售方式,以约定保修期为准。
2、退换货政策
①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③退换货政策不区分产品销售渠道,电商渠道及实体门店销售均适用。
3、付费服务范围
超出三包有效期范围的服务;安装(包含座装及挂装);非网络机器调试及网络功能机器二次调试;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康佳公司上门人员擅自拆动造成损坏的;无有效三包凭证、无有效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如雷击、火灾、家庭电路不稳等)。
4、以上政策只适用于正常产品服务,延保产品按照延保合同条款执行。
1、自2011年3月1日起,“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消费者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康佳集团的产品将分别按照以下不同的保修期提供保修服务:
①冰箱、冰柜、洗衣机整机的“三包”有效期为12个月;
②冰箱、冰柜主要部件(温控器、蒸发器、电磁阀、过滤器、冷凝器、毛细管)的“三包”有效期为36个月;
③洗衣机(全自动)的主要部件(电机、排水电机、电脑板、离合器、进水阀、水位开关、传感器、安全开关、程控器、电容器)的“三包”有效期为36个月;
④洗衣机(半自动及双桶)的主要部件(洗/脱电机、洗/脱定时器、程控器、电容器)的“三包”有效期为36个月;
②电池的“三包”有效期为6个月;
③附件类产品的“三包”有效期12个月。
1、服务承诺:
①三包有效期的计算方式: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②有效的包修凭证有:用户有效购机发票,无法提供有效购机发票的,按照生产日期起计算,在现有保修政策上延长90天保修。
③需要退换货的产品,必须保持退换货产品及所有配件齐全,外包装完好,发票、保修卡及说明书等未丢失。
2、用户退机规定:
①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用户可以选择退机、换机或修理。
②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用户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机条件,但无同型号产品更换,用户不愿意更换其他型号产品的,用户可以要求退机。
3、用户换机规定:
①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用户可以选择换机或修理。
②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因性能问题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维修记录和证明,用户可以要求换机。
③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配件供应问题,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用户可以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证明要求换机。
④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用户所购产品符合以上换机要求之一时,可以要求销售者给予换机,在无同型号产品更换时,可以选择更换其他型号产品。
4、不满足退换货条件的产品
①无有效发票的,不能办理退换货。
②非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经检测判断为无问题产品不予办理退换货。
③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或机器作为商业用途所造成故障不予保修。
④用户在大陆购机,在港、澳、台及海外地区使用不享受三包服务。
-申请退换货-
2、退换货流程:
1、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商城承诺所以商品均可开具发票,发票不会随商品一起发出,正常零售订单发票默认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会在3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可自行查询或下载保存。
发票管理:进入会员中心,选择“发票管理-发票抬头”,添加发票信息,可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发票查询:进入会员中心,选择“发票管理-我的发票”查询发票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