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硬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三)本制度所指的硬件是指计算机的可视部分及周边设备,包括打印机、存储器及网络设备等。
二、硬件设备管理
(一)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等是医院信息系统的关键设备,须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他用。
(四)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及时与信息科联系,非信息科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三、硬件的使用
(一)使用硬件时禁止在硬件周围抽烟、吃零食等,以防对硬件造成损伤。
(二)未经允许禁止移动硬件位置,移动硬件时需得到信息科的批准并在监督下进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禁止任何人更换硬件上的标签、部件,发现后将严厉惩处。
四、硬件维护及保养
(二)信息科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三)信息科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四)要求各使用科室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五)要求各使用科室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六)要求各使用科室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对使用科室的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建立备用设备借用登记表,备用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若需要出借备用设备,则必须登记,包括借用科室、借用日期、经办人签字。当收回备用设备时,则注销出借记录。
(十)建立设备返厂维修记录,送厂家维修的设备记录包括使用科室、送修日期、厂家等。当设备维修好返回时,则注销送修记录。
(十一)医院计算机用户必须同时遵守《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保证网络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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