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讲,这项投资涉及选址租赁或拥有地块,然后在其上设立一定数量的充电桩,同时规划合理的停车位布局,配套必要的设施,以便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并按照充电量计费,收取每千瓦时几分至几元的服务费。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充电桩投资的经济效益,我们现在将进行一个简化版的经济测算,以评估此种盈利模式的实际可行性。在进行测算之前,我们需要基于经验和实际情况,对充电站的基本配置作出一系列假设:
一、假设
1.目标用户群: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充电桩服务。
2.充电模式:采用快速充电服务。
3.设备利用率:设定为每日8%,意味着一天中充电桩有1.92小时(24小时×8%)在为车辆充电。参照证券周刊的报道,2023年1-4月期间,小桔充电、星星充电和特来电的平均利用率分别为10.8%、7.86%和6.95%,接近盈亏平衡点的8%利用率。
4.充电桩规模:布置10台充电桩,每台设有2个充电终端。
5.总装机容量:总功率为1200KW,即每台充电桩的平均功率为120KW。
6.主要设备构成:包括箱式变压器、充电设备(充电堆、充电桩、充电终端)、电缆以及配套设施(照明、监控、雨棚、围栏等)。其中,设备采购成本通常占总投资的60%以上。
7.施工成本:施工涉及高压电与低压电施工,以及土建施工等环节,施工成本通常不超过总投资的40%。
8.建设成本估算: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行业内通常参考单位装机容量建设成本和单桩建设成本两个指标。经验数据显示,单桩建设成本大致在14-16万元/桩,单位装机容量建设成本约为1200-1400元/KW,折合1.2-1.4元/W。本例中,我们取较低值,即1.2元/W,计算得到的建设成本为:1200*1.2*1000=144万元。
10.场地租赁成本:一般场地租赁费用大约在每平方米6-10元,本例假设占充电服务收入的15%。
11.运营成本细项:包括年维修成本(按充电站建设投资的3%计算)、年人工费用(占建设投资的4%)、电费成本(不考虑电损,收支平衡)、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费(占充电服务收入的10%)。
12.资产折旧摊销:设备按照平均年限法分10年进行折旧摊销。
13.其他财务参数:暂时不考虑税费因素,贴现率设定为6%。
二、测算结果
总结在前,我们的简化版经济测算结果显示,在运营期内,该项目预计每年可实现税后利润5.29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6.13%,投资回收期约为7.31年,显示出项目具有可行性。
详细分析各项指标如下:
1.投资总额:依据设定,建设成本为1200KW总装机容量乘以单位建设成本1.2元/W,再乘以1000,计算得出总投资额为144万元。
2.年收入估算:根据收费标准和充电桩利用情况,总收入等于(单位电费0.6元/度加单位服务费0.5元/度)乘以(单桩最大充电量1200KW乘以单桩利用率8%乘以24小时再乘以充电桩总数10台,然后乘以365天),得出年收入为92.51万元。其中,电费收入为50.46万元/年,服务费收入为42.05万元/年。
3.年运营成本:运营成本包括年维修成本(占充电站建设投资的3%)、年人工费用(占建设投资的4%)、电费成本(假设平进平出,忽略电损)、智慧化管理平台运维费(占充电服务收入的10%)以及场地租金(占充电服务收入的15%)。将各项成本累加计算,得出年运营成本为85.45万元。
4.年利润:扣除运营成本后,年度营业利润为7.05万元(92.51万元收入减去85.45万元成本),进一步计算税后净利润为5.29万元/年。
5.内部收益率(IRR):根据上述财务数据,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6.13%。
6.投资回收期:基于IRR和初始投资额,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7.31年。
三、敏感性分析
以上的经济测算建立在一个相对理想的运营状态下,但实际上运营情况可能因各种复杂因素而存在显著差异。为了确保分析结果的稳健性,我们进一步进行了敏感性分析,针对建设成本、利用率和服务费水平三个关键变量的不同变动情况,重新计算了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1.对于单位建设成本的变化:
若单位造价提高10%,则净利润将降至3.45万元/年,对应收益率降低至3.76%;反之,若单位造价降低10%,净利润将升至7.13万元/年,收益率提高至8.88%。这意味着建设成本若进一步增加,项目很可能陷入亏损境地。
2.关于充电桩利用率的影响:
当利用率仅为6%时,净利润转负为-10.08万元/年,收益率跌至-17.48%;利用率提升至7%时,净利润为-2.40万元/年,收益率为-3.18%;而当利用率提高至9%时,净利润翻红至12.98万元/年,收益率跃升至13.79%。由此可见,充电桩利用率是决定项目盈亏的关键因素,8%为盈亏平衡点,利用率稍有降低就会导致大幅度亏损,而一旦提升至9%,利润将迅速增长,印证了“利用率决定生死”的道理。
3.关于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变化:
若服务费下调至0.3元/度,净利润将滑落至-4.17万元/年,收益率为负值(-5.78%);若服务费上调至0.4元/度,则净利润提高至5.56万元/年,收益率恢复正值,但仅为0.7%;当服务费保持在0.6元/度时,净利润达到10.02万元/年,收益率升至10.97%。这清楚地表明,服务费的小幅变动都会对项目盈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降低服务费不仅不能吸引更多客户,反而会导致严重的亏损,反映出恶性竞争对项目盈利能力的破坏性影响。
四、结论
在保持单位建设成本为1.2元/W、设定服务费为0.5元/度、确保充电桩利用率能达到8%的标准条件下,该项目被认为具有可行性,并能达到盈亏平衡状态。然而,任何这些关键变量的不利变动,都可能导致项目走向亏损。
首先,利用率是最具挑战性的可控因素。如同高速公路管理者无法精确掌控每天经过的车辆数量一样,充电桩运营商也无法精准预见每日有多少车辆前来充电及充电时长,这是一个受市场需求和用户行为影响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依赖自然条件的被动收入。
其次,服务费定价也是一个关键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如果周边的竞争对手纷纷降低服务费,充电桩运营商往往被迫跟随调价,因为充电服务本质上缺乏差异化特性,即便存在细微差别,也可能不足以吸引客户抵消降价带来的损失。
再者,虽然单位建设成本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可控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工程建设经常超出预算和预想成本。尤其是随着超快速充电技术的发展,超充设备的价格可能远高于普通充电桩,尽管超充技术提高了设备耐用性和充电效率,但服务费却没有因此显著增加。
因此,运营充电桩业务绝非易事,运营商需强化自身的运营管理能力,既要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又要通过各种策略努力提升充电桩利用率,同时避免盲目参与低价竞争,以确保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