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第一类鼓励类八、钢铁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2、煤调湿、风选调湿、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精深加工、苯加氢精制、煤沥青制针状焦、焦油加氢处理、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3、非高炉炼铁技术4、先进压水堆核电管、百万千瓦火电锅炉管、耐蚀耐压耐温油井管、耐腐蚀航空管、高耐腐蚀化工管生产5、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
(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3)赤泥及其它冶炼废渣综合利用(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4、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
(1)信息:直径200mm以上的硅单晶及抛光片、直径125mm以上直拉或直径50mm以上水平生长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铝铜硅钨钼等大规格高纯靶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铜镍硅和铜铬锆引线框架材料、电子焊料等。
(2)新能源: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5、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
(1)交通运输:抗压强度不低于500MPa、导电率不低于80%IACS的铜合金精密带材和超长线材制品等高强高导铜合金、交通运输工具主承力结构用的新型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材料及大尺寸制品(航空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650MPa,高速列车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50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