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54号)要求,2024年我省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为进一步加快政策落实,现就我区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二)受益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应为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公示期结束之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查询为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在我省行政辖区内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及在本行政辖区外取得劳务派遣资质并在本行政辖区依法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且符合豫人社办〔2024〕54号文件和《通知》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采用企业自行申请的方式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资金审核发放、拨付确认、备案存档、违规责任及有关要求,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实际用工单位资金确认函》和《劳务派遣单位拨付实际用工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汇总明细表》等材料均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65号)规定实施。
二、实施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领条件
四、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经办模式
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主动服务: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数据核验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六、不得重复享受的情形
七、温馨提醒
联系方式
孟津区:0379-67929000
原标题:《最新消息丨关于做好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