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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设备更新升级
虽然设备升级功效提升,但有出租车驾驶员犯了嘀咕,车顶灯在运营中的耗电费用,不应该再让经营者承担,甚至有驾驶员号称一天就得贴进去几块钱。其实,主管部门在招标期间,就已把电损补贴这一项纳入招标范围内,只不过实际补贴金额与方案一直未能落地。
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每车每年补助约214元
6月10日,我市巡游出租汽车智能终端设备更新工作在已全面完成的情况下,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中心邀请了专业检测机构、驾驶员代表、天启工作人员,对三台顶灯的耗电量进行测量,全程录像并出具检测报告。综合天气因素影响,检测报告给出的顶灯功率为16.3w。
也就是说,结合车辆运行实际电压,按照一千瓦时一度电,假如每台车每日按在线24小时计算,每台设备每年的用电量最高为16.3w×24小时/天×365天÷1000=142.788度电。再按照充电桩充电费(含服务费)取高峰期的平均值1.5元/度计算,每台车每年顶灯耗电费,最高为142.788×1.5=214.182元。但根据监管平台后台数据显示,我市巡游出租车每日平均在线时长约为12.6小时。
同时,交通部去年修改施行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巡游出租车运营时,计程计价设备、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三种补贴方案出台
驾驶员可投票选择
方案一:以电费补贴冲抵公司服务费
市区有46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1万余辆巡游出租车,2万余名从业人员。大部分车辆属于个人买断、挂靠公司经营,需要与所在公司签订合同,每个月缴纳170元服务费。可用顶灯消耗的电费冲抵公司服务费。
此项方案操作简单,可与所属公司直接沟通,无需统计驾驶员信息等,但部分纯个体驾驶员存在异议,但具体问题可以由驾驶员与所在公司具体商议。
方案二:直接发放车辆顶灯电费补贴
按照前期测算的顶灯功率16.3w、充电桩充电费1.5元/度、车辆实际在线运行时长,计算每台车实际补贴金额。此项补贴直接发放至车主。
此项方案非常直观、方便,但发放方式较为复杂,不易操作。另外,还需统计驾驶员银行账户、实际在线时长等信息,工作量较大,发放周期长。
在推动发放电费补贴工作的同时,郑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中心也提出,若此项补贴已按照多数驾驶员意愿发放到位,但仍有驾驶员对此项方案有异议,不愿正常使用LED灯,可将设备归还行业管理部门,自行安装符合政府要求的智能终端设备。
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业管理管理部门在巡查中若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终端设备,将联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告诫、责令改正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