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桂林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一)人才培养职能
人才培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学校主要承担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任务,是桂林市小学教师培养基地、广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定向培养项目承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教师自治区级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广西重点培育教师教育基地。
(二)科学研究职能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按照“教研结合”的思路,依托重点项目和优势学科团队,为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提供自然科学、社会人文科学科研服务。
(三)社会服务职能
学校以培养服务型人才为主,依托地方开展科学研究,突出科技转化能力,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地方教育发展。
(四)文化传承职能
学校凸显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地位,配合地方文化宣传,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为推动桂林特色旅游文化的传播提供服务。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学校2020年度总收入86960.18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65401.12万元相比,增加21559.06万元,增长32.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817.8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18558.34万元相比,增加3259.49万元,增长17.56%。
2.事业收入6532.90万元,为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7133.07万元相比,减少600.17万元,下降8.41%。
3.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4.其他收入53345.28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36946.14万元相比,增加16399.14万元,增长44.39%,主要原因是债务收入增加。
5.上年结转和结余5264.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264.17万元。
(二)学校2020年度总支出86960.18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65401.12万元相比,增加21559.06万元,增加21559.06万元,增长32.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83327.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活动所需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与2019年度决算数60136.96万元相比,增加23190.45万元,增长38.56%。
2.结余分配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3632.7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专项项目结转和结余。
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26.83万元,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17769.50相比,增加2857.33万元,增长16.08%,其中:基本支出9283.50万元,项目支出11343.33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3.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09.7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8378.60万元,增加31.12万元,增长0.3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68.70万元、津贴补贴0.51万元、绩效工资2157.1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805.49万元、医疗保险缴费453.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1.7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5.25万元、住房公积金604.12万元、离休费48.28万元、抚恤金52.45万元、生活补助201.22万元、医疗费补助83.89万元、助学金302.28万元、奖学金318.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2万元;公用经费873.7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039.17万元,减少165.39万元,下降15.92%,主要包括:办公费138.56万元、印刷费13.93万元、咨询费16.58万元、水费71.56万元、电费126.03万元、邮电费5.86万元、物业管理费1.42万元、差旅费16.64万元、维修(护)费124.83万元、培训费27.28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劳务费8.21万元、委托业务费7.98万元、工会经费77.23万元、福利费2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6万元、其他交通费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8万元。
学校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无增减。
学校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无增减。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2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教育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学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26万元,平均每辆4.0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人次10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学校与兄弟院校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工作餐费接待等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的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
(一)“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的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
1.因公出国(境)支出:2020年预算26.80万元,没有发生实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020年预算12.30万元,实际支出12.26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20年无预算,也没有发生实际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20年预算12.30万元,实际支出12.26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4.50万元,实际支出1.18万元,比预算下降91.86%。
(二)“三公”经费支出与2019年支出数的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9年、2020年实际支出均为0万元,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0年实际支出为12.26万元,与2019年实际支出14.19万元相比,减少1.93万元,下降13.60%。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实际支出1.18万元,与2019年实际支出3.68万元相比,减少2.50万元,下降67.93%。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与兄弟院校交流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减少,以及学校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细化了接待标准、严控酒水开支,公务接待开支有所下降。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4.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5.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9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学校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2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4.12%。
附件:
智能化理实一体教学平台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经教育部批准,2000年桂林市教育学院与桂林市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定了以培养优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办学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办学基础,形成了鲜明的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办学特色。
学校现校园占地面积890.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4.6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733.35万元,生均14651.5元。校内有301个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建设面积48533.24平方米。校外建有稳定可靠的实习实训基地115个,其中固定实习学校35所。教学用计算机5054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13215个。建有能容纳2%以上在校生的创新创业中心1个(1921㎡)。目前,学校设有1个学院、9个教学系和1个公共教学部,有5个专业群、39个专业。以广西为主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783人。
学校主要承担全日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任务;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按照“教研结合”的思路,依托重点项目和优势学科团队,承接国家、自治区和地方自然科学、社会人文科学科研项目,根据自治区的战略部署,学校以培养服务型人才为主,依托地方开展科学研究,突出科技转化能力,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地方教育发展;学校充分发挥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地位,利用文化宣传优势,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推动桂林特色旅游文化的传播。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项目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为推进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紧密围绕本校的发展战略、地域特点和经济水平,参照《智慧校园总体框架》国家标准文件(GB/T36342-2018),编制《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发展重点和建设步骤,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优质智慧化校园环境与服务平台,使智慧校园建设成为学校教育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的重要体现,实现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学校采用“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快速迭代”的思路,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和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学校服务型智慧校园的建设,以校园信息处理与服务为基本导向,通过构建基于先进技术构架的智慧校园大数据中心,搭建科学可靠的数据资源环境,并在可靠的大数据中心平台基础上构建服务于管理层、教职工和学生各类应用管理和服务,利用已建设的系统和“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带来更多便捷、智慧的校园信息服务。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执行高效的信息化队伍。注重经验融合和风险防范,构建领导有力、组织健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智慧校园建设机制。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平台运行,构建完成智慧校园基本业务功能,改善办学条件,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
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慧校园管理平台、智慧教室建设以及其他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建设智能化理实一体教学平台年初预算总金额2088.5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拨款1119.38万元,上级补助拨款969.17万元,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按归口高等教育支出列支。年中,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核减本级项目经费240万元,全年实际投入项目资金1848.55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学校2020年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288.19万元,结转560.36万元。包括数据中心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系统平台、采购系统、OA办公系统、数据中心防火墙升级服务器扩容、无线网络设备采购、VPN系统等全部建成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学工、人事系统、党建系统、校友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系统、智慧教室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支付部分款项,暂未验收。项目建设前期严格按照单位立项——论证——审定的流程操作保证项目建设的可靠性和科学性,建设中期采取责任部门统一协调跟踪、采购部门和承建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法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建设后期采用多方联合验收、现场检查的手段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经规章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及管理,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依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学校制定了专门财务制度,包括《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算管理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支付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务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的通知》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学校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办理,没有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智慧教室项目建成45间公共教室实现“插卡即用,拔卡即走”“常态录播”“网络巡课”等功能,其中27间教室安装吸顶空调;总控室实现作为数据中心、会议、参观等场所功能;7间高级功能智慧教室安装风管空调,建成风格统一、配色协调的装修效果,实现分组教学、网络互动、手机互动、远程互动等功能以及灵活多变拼桌分组功能。
学校严格按照项目专家论证、预算评审、政府采购、验收结算的程序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专家论证由信息化领域、数字化校园领域资深专家组成;预算评审由既懂高校业务又熟悉信息化思想的业务专家组成,评审技术方案,控制预算;政府采购由具备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熟悉建立业务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项目的采购工作;验收结算由应用系统管理员、业务员、主要业务领导组成,负责评审业务描述与需求规格,保证建成的业务系统与实际业务吻合;对业务改进提出建议。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1.落实责任,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
由学校与项目负责人和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具体建设部门,项目建设方案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2.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建设按时完成。
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积极跟进项目的建设情况,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目标,致使项目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学校2020年共完成数据中心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系统平台、采购系统、OA办公系统、学工系统的子系统“今日校园平台及其微服务、网上迎新系统”、党建系统、校友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系统的建设,当年投入使用,学校2020年度招生情况可喜,学校在校生达到12783人,创造建校以来最好水平。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三)项目的有效性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成的数据中心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系统平台、采购系统、OA办公系统、学工、人事系统、党建系统、校友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系统八个业务系统及智慧教室、无线网络设备、数据中心防火墙升级服务器扩容、VPN系统涉及学校教育、管理、后勤服务等,受益师生超过12000人,项目有力支撑了学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凸显了学校办学特色水平。尤其对促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人才培养水平、提高人文素质效果明显;对改善教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效果突出;对促进学校升本转型、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经过两年的建设,学校充分利用项目实施产生的基础效益,进一步改善了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学校升格的基础指标,在实验实训设备、信息化水平、人才培养方式上继续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学校升格的目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智能化理实一体教学平台是桂林市人民政府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履行政府办学职能的重大举措,学校通过近两年的建设,信息化已初具规模,下一步将重点整合信息化资源,挖掘平台潜力,使智能化理实一体教学平台为师生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体验服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学校高度重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的执行力,全年严格按照计划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遵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逐项逐条对照分析,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自评内容收集和采集所需资料,并对此进行分类整理。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等教育图书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高等学校图书馆担负着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双重任务,是培养人才和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规定,本科学校应达到生均图书100册/生,并且生均每年至少需要增加图书3册,才能达到基本的办学条件指标。学校在2019年末图书存量104万册,迫切需要购买约5.6万册图书,才能达到基本升本评估的图书指标要求,才能保证完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6〕15号)第97项规划、《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与发展座谈会纪要》(市政办阅〔2015〕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有关事宜的复函》(桂教函〔2015〕1008号)的任务。年度内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增加图书藏书量5.6万多册,提高学校生均图书册书,改善学校高等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高等教育图书购置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高等教育图书购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低于5.6万册图书的购置,为学校的转型升格发展提供支持,丰富学校师生的教学、科研与学习的图书资料,改善办学条件。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高等教育图书购置项目资金由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项目计划总投入280万元,按归口高等教育支出列支,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计划。
学校2020年利用项目资金完成了年度图书购置工作计划,图书购置全部执行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有关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项目实际支出280万元,没有超支和结余,实际采购图书61528册,超过预期水平。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经规章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及管理,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依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学校制定了专门财务制度,例如《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字〔2016〕65号)、《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字〔2015〕1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支付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行字〔2015〕79号等。由于本项资金全部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学校实际执行时完全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办理,没有其他违规采购行为。
购书购置项目是本年度学校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图书馆、资产管理处以及有关教学单位分工协作,共同实施。学校按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由图书馆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首先图书馆研制图书采购计划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交由资产管理处办理招投标采购,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后,有关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求选择数目,最后交由图书馆统一联系供书,供货完成后统一办理入库登记,组织多方验收办理付款,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程序严谨完整,现在新书已全部办理登记入库上架手续投入使用,有效的改善了学校高等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学校高度重视图书采购项目工作,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列入学校2020年度重大项目,纳入年底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实施“重大项目推进月报表”上报制度,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做好日常和监督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学校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积极跟进项目的建设情况,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目标,致使项目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本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根据既定的方案开展项目建设,项目总预算280万元,年度内完成计划共支出280万元,总体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平均单价成本45.5元,没有超过控制价,项目年度没有结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3.项目的有效性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新购置的6.15万余册图书涵盖了中图法的22大类,覆盖学校招生的全部专业,其中文学、艺术、工业技术等类占比较大,不仅有专业图书,还有一定比例的课外阅读图书,能够满足全体学生的学习与娱乐需要。这对促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培养人才水平、提高社会人文素质效果明显;对改善教学条件效果突出;对促进学校升本转型、促进科教兴国战略意义重大。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完成后学校将继续发展升本工作,充分利用项目实施产生的基础效益,进一步改善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学校升格的基础指标,在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上继续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学校在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标。
继续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努力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进一步完善学校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图书购置的关键点在于选书,如何选择好的书籍是项目效益的核心,项目单位充分结合教与学的特点,利用大数据分析,分阶段采编图书,既保证了效率,也有利于师生阅读需求。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配套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国家奖助学金工程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意义。学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在年度内向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证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到位。
本项目是由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资金共同出资设立的经常性民生项目,在支出功能分类上属于高等教育支出,项目主要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品学优秀学生或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项目资金
本项目由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共同安排资金1413.35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预算资金255.02万元,中央和自治区安排1158.33万元,资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
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项目工作已在2020年按计划完成,符合国家奖助学金发放规定的已评审发放,全年实际发放1386.95万元,结转26.4万元,结转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学生退学和银行账号有误暂缓发放导致的,国家奖助学金支付时全部按照规定通过银行转账直接支付到学生账户。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国家助学金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按规定、按程序报批、公示、发放,资金使用及管理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学校制定了专门财务制度,例如《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字〔2016〕65号)、《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字〔2015〕1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支付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行字〔2015〕79号)等。
(一)项目组织情况
学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27号)精神,开展了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和2020—2021学年度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以及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完善
为做好国家奖助金项目工作,学校制定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2.日常检查监督管理规范
资金分配:自治区教育厅今年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163.5万,国家助学金资金为1223.45万,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委员会根据我校10个院、系的学生数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将国家助学金的资金分配到各系,要求各系根据《评选办法》认真组织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要选出品学兼优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要优先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低保户家庭的学生。
广泛宣传:在接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23号)文件后,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系加强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系在会后组织召开了本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动员大会,让所有学生熟悉了解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主要内容,保证所有符合国家奖助学金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组织申请与评审:各系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班(年级)在收齐申请材料后,首先在班(年级)中进行了广泛的民主测评,并成立了以班主任(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不低于班级人数的20%)的班(年级)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照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班(年级)推荐名单后,在各班(年级)中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各系,各系在收齐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后,成立了以系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并根据《评选办法》进行了民主评议,等额确定了各系的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本系范围进行了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和评审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四、项目绩效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经费,对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不少发经费,也不多发经费。
学生每人每年获资助金额2300-5000元,占全年度在校学习生活支出比重不低于上年度水平。
2020年度获资助的学生占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总数的百分比不低于2019年度水平。
项目完成后继续重视资助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每一位学生都懂得国家和校内资助政策内容,让学生熟悉资助工作程序,通过讲座、资助政策知识竞赛、广播、班会、团日活动、网络、资助政策简介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教育,让全校学生对资助政策都有较好的认识与了解。
继续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教育学生努力学习,将来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严格按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评审,工作规范细致。
2.学校为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效果突出。
3.继续做好档案整理工作,争取将此项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专门研制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强化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执行力,大大提高了项目执行的效率。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系等单位全年严格按照各级规章制度组织国家奖助学金工程项目的实施,遵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逐项逐条对照分析,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自评内容收集和采集所需资料,并对此进行分类整理。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物业管理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学校自2017年9月部分搬迁至临桂新校区以来,由于校区占地近千亩,珍贵教学仪器设备多,在校教师生多,教学场所、后勤、室外场所等需要进行的卫生保洁和基本安保防范要求扩大,学校通过市场招标的形式委托具有资质的保洁、保安、绿化服务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有利于构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临桂新校区物业管理费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项目主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经过学校校长办公会决议,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实施项目。学校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以及绿化养护主要根据面积需要的岗位人数确定,学校根据现行的岗位需要,按岗位计价,全年约需要400万元,全部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学校物业管理费用所需资金年初编入部门预算。
本项目由桂林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项目预算总金额400万元,年中经过压缩核减经费30万元,实际预算370万元。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项目资金按规定列入政府采购计划。
学校2020年实际支出项目资金370万元,其中安全保卫支出160.6万元,卫生保洁162.93万元,绿化养护46.47万元,项目无结转结余。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经规章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及管理,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依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学校制定了专门财务制度,例如《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字〔2016〕65号)、《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字〔2015〕1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支付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行字〔2015〕79号)等。由于本项资金全部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学校实际执行时完全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办理,没有其他违规采购行为。
学校物业管理全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公开招标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投标竞争激烈,有利于将物业管理交予可靠的中标人实施并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依托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主动接受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学校物业管理中标人都是具有资质的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学校与广西莱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3年安保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63.9万元;与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司签订3年绿化养护服务合同,合同金额259.89万元,与桂林市富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3年保洁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49.9万元。
学校签订的物业合同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工作方案;服务方案及承诺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学校和物业公司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学校严格制定监督管理责任机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服务标准:
1.绿化服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规划占地面积890.6亩,已建占地面积750亩,绿化面积40%,约300亩(19万多平米)。养护人数至少20人,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总价包干形式(现有地下浇水管道,可使用),本次采购预算费用包含人工工资、福利、五险等、日常绿化养护工具、用品、易耗品、施肥、消杀药水、日常所需各种机械、设备、工具等日常绿化耗材,人员工作服、苗木补损、税利等,详见招标合同附件。
2.保洁服务。分别制定办公楼教学楼音乐厅报告厅学生宿舍实验楼图书馆的公共部分、洗手间、校园马路报告厅球场空地游园喷泉池中心岛等、教工住宿区公共区域、音乐厅报告厅室内和公共教室内等保洁范围周期及服务标准。
3.安保服务。学校设置安保岗位规划如下:
(1)监控指挥组一个,配备5名队员,直接由项目经理管理,按4个班次分配给4个轮值小队,配合项目经理做好管理工作。
(2)设4个轮班保安小队,每个队设置以下3个班:门岗管理班、治安特勤巡逻班、收费班,实行四班三运转(早班、中班、夜班、休息)循环运行。
①门岗管理班,以门卫出入控制为主要职责。
③治安特勤巡逻班主要职能:全天24小时动态巡视。
以安全巡查、危害预防、警务处理、机动布防、快速反应为主要职能,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预防、处置危机,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
加强治安特勤巡逻班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将特别进行急救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消防危害预防辨别能力的培训及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对突发暴力事件的处置能力的培训。
(2)保安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职业性,处理警务时要有良好的文明程度与体现良好的个人素质。在应对突发事件,特别是有危害师生安全的突发事件时,需要有良好的专业能力、临危不惧的奉献精神,要有敢于与违法乱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的勇气。
学校2020年完成临桂新校区物业费项目全部计划内容,通过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学校可以有效控制人员编制、进一步精简结构,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物业服务,学校物业管理质量明显提升,成本有效控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学校校园安全、文明、卫生、和谐。
项目主要还存在标准设定和监督执行的一些偏差,按岗设定配置的人员工资标准一经确定,不能及时调整,对服务人员保障不足。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学生实习见习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推进我国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国家高度重视农、林、师范等基础行业的实际困难,各级财政也加大了对农、林、师范等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师范学生实习见习,是学校持续提高师范生培养水平的重要保障。
本项目由桂林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项目预算总金额265万元,年中经过压缩核减经费20.22万元,实际预算244.78万元,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
学校2020年实际支出项目资金244.78万元,按计划完成了日常实践教学活动、实验课程、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教育实习见习,职业技能竞赛等,项目无结转结余。
学校严格要求各院(系)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并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预算额度内做好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实施。
项目实施促进培养了学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训练了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素质,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明显增强,对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课程开发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促进作用,为全面提高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通过项目实施,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明显增强,多位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2020年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大赛共设120个赛项。我校精心组织并选送学生队伍参赛,共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创造了我校参加该项赛事以来的最好成绩。
经济管理系人力资源管理技能代表队的李琦、岑金秋、吴慧婷三维同学在竞赛过程中表现优异,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临场应变能力,获得人力资源管理技能组一等奖,展示了我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能训练实力。音乐系严珍珍同学在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表演)个人赛中表现突出,充分发挥自主性、独立性、创造性以及临场应变能力,获得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表演)个人赛一等奖,展示了我校艺术教育专业技能训练实力。外语与旅游系赵哲慷同学在英语专业组(个人赛)发挥了个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优势,获得英语专业组一等奖,展示了我校旅游类人才的专业技能。
由于师范类学生收费较低,学校能用于增加教学实践的经费十分有限,如何拓宽师范生培养经费渠道,持续增加师范生培养投入是今后面临的很大困难。
由于实习见习经费涉及学生学习切身利益,学校严格要求各院(系)要在确保办学质量的前提下,发挥实训经费的最大效益。确保教学实践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严禁在教学实践经费中报销与实习、见习、实践教学无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和接待费等。严禁以教学实践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摊派费用,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升办学能力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提升办学能力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西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49号)、《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财教〔2016〕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安排的强基计划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的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解决实践教学中实验室供需的突出矛盾,为学生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备,能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学生的就业水平,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对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的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项目计划于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金融业务综合实训室、传统文化体验与创新中心、公共文化管理实训室、智能化云网络数字语言实训室(英语教育专业全科师范生实训条件建设)、现代教育技术综合实训室、食品工艺实训室、校企合作互动交流室、药用植物园绿化工程(一期)、美术综合实训基地(美术教育专业全科师范生实训条件建设)、科学探究实训室、奥尔夫与蒙台梭利融合实训室、幼儿生活模拟馆(学前教育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教学中心、普通话测试站三期、师范生创客教育实训室等设备采购,达到基本使用状态。
本项目由桂林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项目总金额1229.64万元,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全部为资本性支出,项目资金按规定列入政府采购计划。
学校2020年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127.56万元,结转102.08万元(未结算部分和质量保证金),完成了金融业务综合实训室、传统文化体验与创新中心、公共文化管理实训室、智能化云网络数字语言实训室(英语教育专业全科师范生实训条件建设)、现代教育技术综合实训室、食品工艺实训室、校企合作互动交流室、药用植物园绿化工程(一期)、美术综合实训基地(美术教育专业全科师范生实训条件建设)、科学探究实训室、奥尔夫与蒙台梭利融合实训室、幼儿生活模拟馆(学前教育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教学中心、普通话测试站三期、师范生创客教育实训室等设备采购,达到基本使用状态。项目建设前期严格按照二级单位立项——区内外考察调研——二级单位论证——向学校申报——校级论证立项的流程操作保证项目建设的科学,建设中期采取责任部门统一协调跟踪、采购部门和承建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法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建设后期采用多方联合验收、现场教学检查的手段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
学校从2019年9月开始组织各教学单位申报2020年实验实训室储备项目,各教学单位围绕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和专业的办学需要,在前期考察调研、聘请校外专家指导论证基础上,共提交储备项目申报书27份,申报金额1933.53万元。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2020年学校预算资金安排以及学校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并最终筛选出金融业务综合实训室、传统文化体验与创新中心、公共文化管理实训室、智能化云网络数字语言实训室(英语教育专业全科师范生实训条件建设)、现代教育技术综合实训室、食品工艺实训室、校企合作互动交流室、药用植物园绿化工程(一期)、美术综合实训基地(美术教育专业全科师范生实训条件建设)、科学探究实训室、奥尔夫与蒙台梭利融合实训室、幼儿生活模拟馆(学前教育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教学中心、普通话测试站三期、师范生创客教育实训室等内容作为提升办学能力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2.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建设按时完成
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积极跟进项目的建设情况,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目标,致使项目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学校2020年完成全部计划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当年投入使用,学校2020年年度招生情况可喜,学校在校生达到12783人,创造建校以来最好水平。
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成实验室涉及学校6个专业群,受益学生超过90000人,项目有力支撑了学校服务地方优势产业发展的能力,凸显了学校艺术办学的特色。尤其对促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人才培养水平、提高社会人文素质效果明显;对改善教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效果突出;对促进学校升本转型、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项目完成后学校将继续发展转型升格工作,充分利用项目实施产生的基础效益,进一步改善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学校升格的基础指标,在实验实训设备、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式上继续改革创新,加快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
继续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努力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不断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1.学校为项目建设开展了中期检查工作,加强督导工作,项目完成效果显著。
2.学校组织对实验室建设举行多次家论证,并建设效果明显。
3.受疫情影响,学校主要存在部分项目未能在12月31日前完成审计结算。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贷款贴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化解高校债务是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规范、安全、有效的经费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地方高校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只有充分认识高校化债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高校化债工作,基本化解债务风险,建立控制高校财务风险的长效机制,才能促进地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桂林师专新校区位于桂林市临桂新区秧十六路与秧九路结合部,占地890亩,按12000人在校学生规模设计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11270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123273.75万元,主要建设工程基本完成,新校区建设资金由桂林市人民政府保障,贷款产生的还本付息由市政府负责偿还。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学校建设贷款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09〕114号)文件精神,市属高校的建设贷款应由本级财政给予贴息。根据《研究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有关工作的纪要》(市政办阅〔2017〕33号)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与发展座谈会纪要》(市政办阅〔2015〕44号)文件精神,学校新校区建设资金由市人民政府保障,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桂林市人民政府负责偿还。学校2020年初借款余额为94165万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4.9%利率计算,全年预计需要支付利息461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2亿元,利率3.37%,学校每年需支付债券利息674万元,合计年应付利息5288万元。根据财政统筹安排,2020年使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5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222.99万元贴息项目,统筹用于支持新校区项目建设,不足部分通过资产置换安排。本项目在2020年的主要目标就是要按时足额保障学校建设贷款本息的偿还。
该项目是桂林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的具体体现,是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规范、安全、有效的经费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地方高校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该项目属于跨年度项目,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偿还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建设的借款利息,本年预算安排的772.99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利息。
新校区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年初预算总金额772.99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5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222.99万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按归口高等教育支出列支。
年中,通过财政预算追加本级拨款706.03万元,自治区补助拨款458万元,调剂使用项目结余结转3552.99万元,全年实际投入项目资金5490.01万元。
学校2020年利用项目资金支付了桂林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借款利息以及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有关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全部用于利息支出。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经规章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及管理,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依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学校制定了专门财务制度,包括《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算管理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支付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务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的通知》等,学校实际执行时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办理,没有违规行为。
学校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了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制度,财务处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全部工作,财务处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开展的具体工作。项目在年度内按照还款计划顺利进行,纪检审计部门作为监督管理单位全程给予跟踪。
新校区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相符,通过以预算资金为基础,多渠道争取、调剂资金,全年按时支付利息,防止了债务违约。进一步规范建设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做好“借、用、还”和“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工作,积极防范贷款和债务风险。
建设贷款贴息是地方人民政府作为高等教育的举办人,切实担负起高校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切实将高校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