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自1月起,乌鲁木齐市人社领域开展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暖冬行动”。市社会保险中心及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工作人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开展政策讲解,了解政策实施情况,推进社保惠民政策落地。
1月25日,居民周燕来到市社会保险中心水磨沟区分中心,再次确定自己收到的“失业保险金将续发”的好消息,询问是否从2月份就开始给她续发。
周燕自2023年8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以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再就业。经社保部门核查,她失业保险累计缴费27个月,满2年不满3年,根据政策规定,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今年1月,失业保险待遇期满。
这是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在乌鲁木齐市落地见效的一个缩影。2024年1月,我市续发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33人。
市社会保险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唐晓毅介绍,续发大龄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筛选的条件是参保人员距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即女性年满54岁、男性年满59岁,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唐晓毅说,社会保障“暖冬行动”期间,还将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和待遇享受全覆盖;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困难群体做好告知提醒工作,一对一上门帮助制订补费计划,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待遇。
据了解,人社领域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暖冬行动”将持续到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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