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直播电商最早萌芽于2015年,但是真正起步是在2016年,中间经过了2017年和2018年的力量积蓄阶段,2019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根据调研数据,电商直播2019年度营销规模达4338亿元,用户规模已经突破了5亿。预计2020年电商直播营销规模应该会翻一番达到9610亿元,用户规模达到5.24亿。
在产业链方面,上游的品牌商家会通过直播服务机构(网红KOL、MCN机构)在直播平台上将商品售卖给下游消费者。
不同的平台在直播带货方面的侧重有所不同,就目前淘宝、抖音、快手等几个头部来看,淘宝更侧重将直播打造成一个通用工具,促进商家自播、产业带自播,带货品类上侧重女装、珠宝、美容护肤等偏向女性群体的商品;
快手目前较依赖头部“主播家族”,带货品类偏向食品、个护及性价比高的生活用品;抖音正加速电商布局,并积极借助短视频导流,带货品类偏向服饰、食品及生活用品。
最早的虚拟主播出现在日本的YouTube上,日本把虚拟主播叫VTuber,指使用虚拟形象在YouTube上以动画形象的方式角色扮演,进行游戏、杂谈、歌唱形式的直播。
2016年末,虚拟主播“绊爱”横空出世,开启了虚拟主播和虚拟直播纪元,成为史上第一个虚拟主播。VTuber公司通过虚拟主播与观众的高效互动和内容产出,得以快速打造虚拟偶像IP,进而推进IP的衍生变现,包含IP周边商品、影音商品、偶像团体、虚拟娱乐平台等。
近年来,国内的虚拟主播市场也逐步扩大。B站专门在直播分区中增设了虚拟主播区,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酷狗直播、虎牙直播亦纷纷加码布局。从最初仅仅听闻有这样一种形式和群体到现在大家经常在电视晚会、综艺节目上看到虚拟偶像,虚拟主播/偶像已不再是一个新奇的概念,它正逐步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
“合作直播”主要指虚拟主播和真人主播全程共同直播带货,互为辅助,共同肩负产品宣传介绍活跃气氛等指责
案例一:洛天依、乐正绫
(1)直播背景
2020年5月,虚拟歌手品牌Vsinger携旗下洛天依、乐正绫等联合天猫青年实验室,亮相淘宝直播间
(2)带货商品品类
(3)直播表现
(4)用户反馈
(5)总结反思
1)直播场景
虚拟主播与用户具有天然的距离感,在直播间视觉呈现上,虚拟主播人物显示易大不易小,如果距离太远,容易产生看电视节目的旁观感而缺乏面对面交流的真实感。
在此案例中,直播间横屏演示,无论人物商品展示都相对较小(需要同时出现三个人物这似乎无法避免),观感欠佳。
2)多个虚拟主播
当出现多个虚拟主播时,我们希望的是产生1+1>2的效果,这就需要主播间的默契配合,首先要有所分工,明确每个主播的侧重,避免出现空场或者话赶话的情况;
其次在语言和肢体上,要自然得当,当观众看两个真人主播时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帮助判断和理解(微表情等),而虚拟主播无法像真人一样活灵活现,在直播前需要有足够多的的默契培养;
若真人主播和多个虚拟主播共同存在,问题暴露可能会更加明显,需要尽可能的降低信息差,促进更为直接真实的交流。
3)大热IP
“独立直播”指直播全程主要由虚拟主播独立完成,直播过程中涉及到产品展示环节可能由真人助手辅助进行
案例一:齐麟
齐麟(魔珐科技)是治愈校园题材漫画《今天的她也是如此可爱》中的主人公,该漫画于2019年9月05日在快看漫画平台独家连载。2020年5月,齐麟亮相淘宝直播间
书籍漫画化妆品等生活用品(女性向用品较多)
1)新晋主播/IP
2)独立直播
而且与真人主播相比,用户对虚拟主播本身充满好奇又没有太高期待,对虚拟主播有较高的宽容度;在与真人助理的关系上,要以虚拟主播为主导,助理不应抢戏抢镜,但助理如果仅以工具人的身份存在又未免缺乏生气,所以虚拟主播也需要与真人助理建立一定联系,通过一些小互动为直播间增添一些活跃气氛。
3)气氛营造
虚拟形象与真人用户建立联系的关键点在于,虚拟形象的真实感和真实用户对异世界异空间的幻想。在我看来虚拟主播需要把握住这两点进行氛围营造,如与用户聊天,讲述相似经历谈论生活话题,让用户感觉亲切又真实;
又可以表现技能展现个性,或者利用一些虚拟工具(如特效运用)拉开与用户的距离,让用户对主播所处的世界或空间有所幻想和期待,从而保持好奇和兴趣。这样的忽远忽近的距离对用户有着足够的吸引力,当然要把握好度。
4)PPT演示:
真人直播时,主播或助手往往会手持ppt或者说明海报,在此案例中,电子PPT与直播间高度融合,促进氛围营造,使得直播的整体感很强(不会有破次元之感);PPT跟随进程自动切换,避免了不同产品更换说明海报的繁琐过程,同时在信息传达上有更多的设计空间,使信息传达更有效更直观。
案例二:手心好物
2020年3月2日,第一个虚拟二次元主播狼哥赛门由”手心好物”引入进驻淘宝,首场正式直播收获了近15万的观看量。虚拟主播多为自孵化IP,已推出多个虚拟主播,基本没有知名度
美妆、零食、手办
暂无法查看,直播回放视频不出现用户弹幕
1)无IP属性
2)商品演示
该案例中,商品展示以放置展示窗口的形式出现在直播画面中。该窗口布景粗糙光线昏暗,商品难以得到良好展现,并且与画面融合感很低,虚拟主播与商品的互动方式不自然。
在虚拟主播独立直播的场景下,如何进行商品展现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其难点在于,如果要全面展示商品,必然需要助手帮助展示,那助手和商品该以何种方式融入直播画面?虚拟主播如何保持与商品真实自然的互动过程?
案例一:滕雨佳、一禅小和尚合作
2020年4月,作为嘉宾出现(IP周边售卖)在滕雨佳淘宝直播间
一禅小和尚漫画书
1)直播经验积累
IP往往都有着成熟完整的设定,影视上的诸多表现都在剧本的情节设定之内,不容易出现纰漏。
直播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真人主播能够自如地应对各种情况,熟悉直播各流程,所以在经验积累上虚拟主播可以从短时直播上做起(如作为嘉宾与出演)进行训练积累经验,逐步向长时直播过渡。
2)语言组织
案例二:洛天依、李佳琦合作
2020年5月,洛天依作为嘉宾出现在李佳琦直播间(代言商品售卖)
欧舒丹化妆品
(3)直播流程
(4)用户反馈:暂无法查看,直播回放视频不出现用户弹幕
1)品牌融入度
品牌直播间打造:营造品牌氛围,传达品牌信息。避免了品牌外的其他因素干扰,有效集中用户注意力,给用户带去直观的品牌感受。
2)技术问题
直播和虚拟偶像塑造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当两者结合时,技术实现难度和应对事故的能力非常重要。
避免出现事故:完善各项技术环节和材料准备,在前期完成准备和彩排工作,并仔细检查。
(1)趣味性
互动:虚拟主播可以运用技术加持更多虚拟效果,扩大用户的想象空间(未知和莫生总是最吸引人的),与所售商品特点或者活动环节相结合让用户获得更多的虚拟体验。
(2)特异性
人设:大多数虚拟主播自带IP或者拥有角色设定,它可能具备一些特殊技能和独特鲜明的性格特征,相对于头部以外“千篇一律”的真人主播,虚拟主播人设和形象的特殊性会非常突出,对年轻用户有很大的吸引力也具有更强的引领性;
直播间场景:虚拟主播的世界观或者存在空间设定与真实世界有所区别,这种空间特异性可以运用到直播间,直播间可以有非常大的设计自由度,不受场地空间的限制,又能和虚拟主播完美融合;
(3)高自由度
相对于真人主播表情举止丝毫毕现,虚拟主播的中之人不需要露脸,因此可以降低主播自身的怯场、不适应、表现力不足等等问题,也不需要像真人主播一样背词,哪怕没人观看也不会有心理负担,这些不利因素的避免有助于中之人更自由自信的发挥。
(4)稳定性
(5)价值衍生
(6)平台政策支持
互联网的竞争在于流量竞争,作为淘宝MCN战略之一,虚拟主播能够得到更多政策和流量倾斜的话,对于许多难以获得主播青睐但有较强的文创属性的产品来说,不失为新的出口。
(1)表现力欠缺
虚拟主播与影视动画和真人主播在表情和动作表现上是有所区别的,虚拟主播需要在表情和动作上符合人物设定又要有直播互动的真实感,甚至完成一些真人做不到的动作。目前虚拟主播多是有中之人(扮演者)穿戴动捕设备进行表演,需要掌握一定的表演技巧,而且与动捕设备有一定的磨合过程,语言举止方面前期训练必不可少。
(2)直播经验欠缺
(3)商品演示受限
虚拟人物与产品在物理与心理上的距离都较远,因无法与产品互动,多数案例中虚拟主播是和真人主播合作直播,需要靠真人协助讲解和演示产品。虚拟主播不能获得“亲身体验”,导致其推荐的可信度相对较低,这让一部分如服装、美妆等产品很难达到理想的推广效果。
(4)虚实融合
目前虚拟主播直播带货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真实直播间(包含真实背景、真人主播/商品)+虚拟主播,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在直播软件中导入包含透明背景的虚拟主播视频流,叠加在真实直播视频流之上。
这时需要考虑虚拟主播在真实场景下的融合度问题,避免空间的割裂感确保融合效果。另一种是虚拟背景+虚拟主播+真人主播/商品,这种情况下真人主播/商品需要出现在绿幕背景中,并在导入直播软件时扣除绿幕,与虚拟背景和虚拟主播进行叠加,这时需要考虑真实人/物在虚拟场景中的融合效果以及画面组织问题。
(5)技术成本高
模型塑造成本:目前3D模型的塑造成本很高,现有案例中大热IP的模型在立体感、五官毛发细节、材质、打光、等方面效果较好;但知名度比较低的IP中,大多模型效果差,人物不生动纸片感强;
动画制作成本:对于一些动捕设备难以实现的动作效果(如:拍手会导致穿模或无法接触到),需要由动画师为人物设计一些常规或者特效动作,作为动捕设备的补充;如果不用动捕设备的话,就需要做很多动作来配合语言。
(6)破圈难度
新事物总是较难被接受的,何况是虚拟的事物,虚拟主播在现实生活中的推广传播,需要考虑到年龄较大的群体和路人群体的信息接收成本。
其实在以上案例中虚拟主播除了具备二次元偶像特质,以及由此带来的一些优劣势外,本质上与真人主播并无差异。
目前行业内大都处于试水阶段,尚看不到虚拟主播在直播带货领域的明确方向和成熟解决方案。接下来我会继续思考虚拟主播入局直播带货,应该以一个怎样的身份?对IP、商家、MCN机构、真人主播、平台、消费者的意义是什么?能否真正切中行业痛点?是否具有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