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是电气产品中非常关键的电气安全控制要求,对于电动机产品,GB/T14711给出了明确的概念以及具体的限值要求;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总存在将两者混为一谈的事实。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共同点,是两者涉及的对象相同,都是指两导电部件之间,或一个导电部件与电机易触及表面。
两者的区别则在于所表征的物理量差别,即距离和路径;电气间隙中的距离,是指两者的空间最短距离,我们可以理解为两者的空间直线距离;而爬电距离则是指两者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路径,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测量对象沿绝缘表面到达另一个测量对象的最短路程,这个路程是多个直线部分的累积,路径呈折线状。
电机产品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控制,突出表现在绕组部分和接线部分;绕组部分包括相与相之间、绕组与铁芯、绕组与其他零部件之间;接线部分控制要素为接线板、连接片、接线盒等尺寸和材料控制。
本要求参照GB/T14711的要求编制。
(1)低压电机以下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否则应符合(2)-(3)规定:
●通过绝缘材料表面的及空间的;
●在不同电压的裸露带电部件之间或不同极性之间的;
●在裸露的带电部件(包括电磁线)和在电机工作时接地(或可能接地)的部件之间的。
表1
(4)导线连接器,包括压力型连接(快速连接型)应防止转动或移动,以防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减小到小于项(1)的规定。除非连接器左右转动30°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维持不变;或当连接器的螺杆是绝缘的时候,防止连接器转动措施可以省略。
(5)表1中指定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以通过使用绝缘隔板来获得,这种隔板应由下列指定的材料制成:
●如果裸露的带电部件在绝缘隔板里面或可能进到里面而与这种绝缘隔板接触,则应采用耐热、耐潮材料(如:瓷瓶、酚醛塑料、聚脂、碳酸聚脂、尼龙、云母等)。
●合适的耐潮纤维和类似的吸湿材料隔板,可用于不会与裸带电部件(除电磁线之外)接触的位置,其厚度应不小于0.66mm。如果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超过规定值的一半,则可以采用厚度不小于0.33mm的绝缘隔板。其他的厚度小于0.33mm的绝缘材料(如厚度不小于0.25mm的纯云母)如果通过检验,证实它们具有的机械和电气特性足以满足所有正常的使用条件,则可以被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