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动人才政策迭代升级,将对入选领军人才引进项目的人选,按规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对“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按层次分别给予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资助经费,其中40%可直接用于团队成员奖励和补贴。这是记者从3月18日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重点人才政策”专场上获悉的。
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使用激励、服务保障以及国际人才管理6个方面,对现行政策进行全方位优化完善、提档升级。在人才引进方面,提出实施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青年大学生招引专项、柔性引才3个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引才聚才、市场化社会化引才和引才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方面,提出实施“南海”人才开发计划、“海商”培养工程、“技能自贸港”和博士后培养倍增行动;创新创业方面,提出实施人才创业促进计划,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力度等;使用激励方面,提出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健全人才荣誉制度。
为有效支持和保障省本级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海南省省本级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使用办法(试行)》明确提出,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在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确定一定数量的“周转编制”,用于省本级事业单位一定期限内通过“先进后出”方式补充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总数为500个,最长使用期限为3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领域的省属事业单位满编或现有空编数不足,但又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可申请使用。
为有效支持和保障省本级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海南省省本级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使用办法(试行)》明确提出,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在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确定一定数量的“周转编制”,用于省本级事业单位一定期限内通过“先进后出”方式补充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总数为500个,最长使用期限为3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领域的省属事业单位满编或现有空编数不足,但又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可申请使用。(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