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这一中介机构使用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被罚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实现了便民化,但个别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流程简化的“空子”,以虚假申报材料注册获取营业执照,或为他人办理营业执照,轻轻松松就能挣到数千元。近日,佛山一中介机构因使用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被罚。

据介绍,日前南庄市场监管所收到通知,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XX号内的市场主体与现场检查情况不符。经核查,该场所由一个中介机构(下称“当事人”)租赁后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当事人主要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办公场所租赁服务和代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当事人在代理申办营业执照过程中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此,南庄市场监管所决定立案调查。经查实取证后,南庄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协助市场主体进行虚假登记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580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近日,石湾镇市场监管所收到线索,某业主称其名下产权地址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某公司占用并注册营业执照,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和调查取证,发现其营业执照实际是某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后对该中介机构调查中发现,其还接受另外13家企业的委托代为办理虚假登记。石湾镇市场监管所已依法对上述某公司及中介机构立案调查,下一步,拟对涉案委托中介办理虚假登记的公司和接受委托代为办理虚假登记的中介处以行政处罚。

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企业和代办机构要如实提供各项办照材料,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也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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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行政审批局:多措并举提升企业登记质量防范虚假登记依托企业登记标准化地址库,防范化解住所登记风险。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核验登记,企业在提交材料时输入房产证号,可自动带出住所信息,实现了住所实名核验登记。有效防止通过提供虚假住所材料,骗取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发生。 https://www.ahjinzhai.gov.cn/zwzx/ztzl/cyyshjwqfwzt/gzls/37653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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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法院竟认定为“瑕疵”在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一条中指出“以虚假材料获取公司登记的问题”,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既然西安市工商局已经知道变更申请材料是假的,为何不主动及早纠错?《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致电http://www.chinatt315.net/xfzn/2016-7/26/31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