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黄元章文/图)1日,我市开始受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领。即日起,只要在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每辆车最高6000元的补贴。
即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可申领
从即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车主可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
15个工作日内补贴金到账
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领补贴的车主须持《机动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由公安车管部门开具)、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有效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证明、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由分支机构代办点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证明)。
申请将经经贸、环保、财政等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退回申请并向环保、财政部门说明理由。
每辆车最高可领6000元
据介绍,报废老旧汽车换购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专业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享购置税减半的不再享补贴
全市8个(代)办理点可申领补贴
我市汽车以旧换新的联合服务窗口设在位于蕉城区蕉城南路105号宁德市凯达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经省经贸委认定、并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