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参与两次家电换购,却被告知换购已超5次,无法享受10%的补贴;此类投诉频现,福州市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家电换购百分之十的财政补贴让很多人觊觎
N本报记者王烽实习生傅丽鸿
核心提示:明明只参与了两次家电以旧换新,却被告知因换购11次已超限,无法享受10%的财政补贴。最近一周来,因6月开始的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配套了限购令,这样的投诉频频见诸商务主管部门。也就是说,备受榕城市民追捧的家电以旧换新,部分企业或个人存在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可能。
现象
大爷被人冒名两月买7台电脑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州市鼓楼区贸发局,在短短的一个半小时里,共有3位消费者前来投诉家电以旧换新遇到的限购尴尬,他们反映的情况如出一辙,被人冒名盗用信息,以旧换新超出次数限制。
缪先生告诉记者,他先是于去年10月份第一次在一家电全国连锁企业东街店参与了以旧换新,换购了一台西门子滚筒洗衣机。第二次则是在今年6月,在该企业的华大店换购了松下空调,不过,待他手持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去卖场领取补贴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因他已经参与了11次(含本次),而没法享受10%的财政补贴。
上述消费者均是在前往商场领取补贴时被告知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次数超限,鼓楼区贸发局有关人士称,此类投诉集中体现在近一周,之前并未有此类投诉。
此类投诉为何集中爆发?记者了解到,在上一轮家电以旧换新中,包括作为试点的福州,并未配套有限购令,而今年6月1日起的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配套了限购令,明确要求,在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总量不超过50台。新规定旨在制止一些利用以旧换新的倒卖行为。
也就是说,在未配套限购令之前,换购无上限,消费者的身份信息即便“流”出去参与了以旧换新也没人关心,但配套限购令的当下,换购设了上限,部分消费者要替过度的“骗补”埋单———难享补贴。
调查
家电换购骗补卖场嫌疑很大
通过查询家电以旧换新查询系统,记者注意到,缪先生多出来的9次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恰巧”均为福州市兴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售新企业则“恰巧”均为上述全国家电连锁企业则徐店;而上述另一位消费者多出来的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恰巧”均为福州创达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售新企业则“恰巧”均为福州金山电脑有限公司。
业内猜测,这不约而同的“恰巧”很能说明问题,很可能是回收企业与售新企业“勾结”,但此定论尚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业内称,这才能解释,为何在卖场,消费者无需交旧,只需花个100元买张以旧换新凭证,同享以旧换新上限为400元的补贴。本报2009年12月1日《福州家电以旧换新开始有点“变味”———无需交旧家电竟能领补贴》就曾报道了卖场普遍存在倒卖回收凭证,凭证上的名字五花八门,市场价为100元一张。
违规以百元价格向消费者出售以旧换新凭证,这样一来,本无旧家电的消费者也可以从商场导购员那里买得“以旧换新”凭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骗取国家的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
而这普遍被理解为企业的一种恶意促销手段,这样,不单倒卖回收凭证可获利,各品牌的销售业绩也有了保证。
领家电换购补贴需身份证原件
按照以旧换新的流程,在交售旧家电时,需要填写包括身份证号在内的旧家电出售人员信息,但无需给回收企业身份证复印件。但有消费者告诉记者,在以旧换新中,就有回收企业称,若不给身份证复印件,就没法出具回收凭证。他怀疑就是这泄露了他的个人身份信息,而这直接导致了后续的骗补行为。
而让诸多消费者生疑的还有,领取家电以旧换新10%补贴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回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这其中,身份证原件最难造假,既然被人顶替的以旧换新能够顺利从卖场领取到补贴,说明卖场的问题很大。
部门着手暗访取证中标企业开始自查
一知名家电连锁企业称,已接到消费者的反馈,公司的回收外包给两家回收企业来做,但目前究竟是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还不好确定。该人士同时称,公司已开始自查。
另外,上述的福州市兴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福州创达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金山电脑有限公司均否认私自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截留。回收企业称,没有索取消费者身份证,只是临时抄写身份证号码;销售企业称,会认真核对身份证信息,未私自将身份证复印件截留盗印,“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