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于政府补助准则。
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2.基本特征
政府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及类似机构。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二、政府补助的分类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的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实务中,企业通常先收到补助资金,再按照政府要求将补助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一)总额法
1.收到补助
借:银行存款等
借:递延收益
3.使用寿命结束或提前处置资产,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不在予以递延。
(二)净额法
实务中存在政府无偿给予企业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如无偿给予的土地使用权或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1.收到非货币性资产补助,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借:有关资产科目
对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丙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方法一:总额法
(1)2×18年3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递延收益
(2)2×18年购入设备
(3)自2×18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假设该设备用于污染物排放测试,折旧费计入制造费用)
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4)2×26年4月设备毁损,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③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方法二:净额法
(3)自2×18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
(4)2×26年4月设备毁损
①固定资产转清理
②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企业应当选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选择总额法的,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选择净额法的,应当冲减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丙企业2×17年11月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并与2×17年12月20日收到了政府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弥补其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
总额法:
净额法
四、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五、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前期差错的政府补助退回,应当按照前期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