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I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不超过两年期限、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武汉市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认定表》(A4规格,1式3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工资发放流水2份;
(3)1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先贷款后认定的还需提供6个月以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2份。
(1)先认定后贷款: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或纳税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填写《武汉市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认定表》;在资料收齐后,区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认定。小微企业在1年内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2)先贷款后认定:
小微企业在贷款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或纳税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填写《武汉市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认定表》;在资料收齐后,区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认定,并将资料移交财政部门,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贴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