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教育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佛教财[20xx]16号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对照文件要求对“教育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59人,享受资助人数10人,合计金额0.4万元;春季学期565人,享受资助人数10人,合计金额0.4万元。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65人,享受资助人数6人,合计金额0.3万元;20xx-20xx学年春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72人,享受资助人数6人,合计金额0.3万元;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572,享受资助人数4人,合计金额0.2万元;春季学期560,享受资助人数4人,合计金额0.2万元。20xx年享受帮困助学63人次,20xx年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623人,20xx年享受帮困助学32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1%。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校自实施“教育资助政策”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张标校长为组长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学校帮困学生的情况。明确了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操作,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
(二)积极实施,规范操作。
把“教育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这次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办好顺德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把好事办实、办好。教育资助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证明,开学前一个月集中受理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申请手续,经过核查、审定后,对符合条件者登记造册上送给教育局。
(三)建全制度,加强管理,形成教育资助的长效机制。
2、学校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受助学生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更好地落实帮困措施。
3、学校每学期末对帮困助学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梳理、总结,及时调整和优化帮困助学工作的措施,不断提高帮困助学工作水平。实施“教育资助政策”是一项“民心工程”。
我校通过自查深深认识到这项政策的.意义,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xx县“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2月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销售额x亿元,补贴资金xxxx万元。
二、存在问题
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个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帮非家电销售网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网点就可以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5.部分销售网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告示和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补贴申报程序等。
三、自查整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督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特别是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共查处“家电下乡”网点64家,对网点借用农民身份信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及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共计xx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x县财政局、商务局对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xx县域面积1676平方公里,下辖19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个园区、总人口109.9万。全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05个,乡镇覆盖面达到100%,自20xx年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拨付的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3278万元。截止20xx年x月xx日止累计兑付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451342台(件),发放补贴金额13061万元;兑付摩托车18503辆,发放补贴金额1052万元,目前我局财政已垫付兑付资金835万元,另外尚有己申报审核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904万元未兑付,恳请省厅拨付兑付资金,我们将及时做好政策兑付工作。为做好自查工作,财政和商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涟财发[20xx]4号),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细化措施,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落实家电下乡政策采取的主要措施
1、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3、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政策执行情况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户口性质的界定。由于城市化发展,许多农民进城购房居住,为方便子女上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入城区,再加上户籍制度改革,因此在其购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时,户口性质难认定。
2、存在借用农民户口现象。自查中发现有非农业人员借用农村亲戚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3、全面核查难度大。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开展全面检查难度较大,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检查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己经结束,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家电下乡检查工作,认真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己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仔细填报《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清算表》,确保补贴资金与信息系统相一致,及时与省厅结清款项,全面完成家电下乡后期扫尾工作。
根据市编办《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淮编办[xx]78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22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人,科级领导职数9人,县级非领导职数1人,科级非领导职数5人。xx年调入县级领导1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3人。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18人。我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根据x委办【20xx】31号关于印发《xxx市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响应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推动全省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的`号召,我镇开展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二、加强宣传,提高计划生育的舆论引导
三、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执行情况
(一)领导重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xxx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xxx担任,卫计办工作人员为组员,给镇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给予必要的人员保障,每月计生例会镇卫计办开展卫计工作政策培训、教育,平时管理规范。20xx年初与各村(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两包一挂责任书、村民自治公约,签订率达100%。
(二)人口计划执行情况。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全镇共出生上报275人,其中政策内出生259人,政策外出生16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4.2%;死亡17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57‰;全年综合避孕人数为4576人,综合避孕率为85.1%,圆满完成了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出生人口统计方面实际出生人数与报表所列出生人数相符。
(三)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我镇按改革要求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落实执法制度,并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全面两孩政策,积极做好生育证,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工作。
(四)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殊家庭特别关爱”(“双特”)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工作按政策要求办理,扶助关怀平台信息录入及时准确。20xx年我镇端午节慰问双特对象11人(每人100元),中秋节慰问双特对象11人(每人100元),重阳节慰问双特对象11人(每人100元)。20xx年我镇特扶对象民主村村民李正国收到农村租房补助2000元;特扶对象天鹅村村民李林开收到助学补助3600元。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我镇切实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及时录入流管平台。我镇成立人口与健康文化大院3个,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直通车活动。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社区为抓手,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小组。
(六)科技服务。我镇截至目前已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16人,我镇正合力部署,力争12月前全部完成目标任务。20xx年由镇卫生院主导,镇卫计办协助开展“孕情、环情、生殖健康检查”等工作,生殖健康普查普治及两癌筛查圆满完成任务。
(七)宣传倡导情况。20xx年我镇清理过时标语18幅,书写新标语80余幅,印发全面两孩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
(八)信息化建设情况。我镇移动终端月均提交有效数据20条以上,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落实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度,全员人口个案信息与平台一致。
(九)信访维稳情况。根据市上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市卫计局指导下,我镇卫计办积极开展摸底工作,掌握不稳定因素,截止9月底我镇无一例卫计方面的到省进京信访事件。
四、根据自查情况,我镇下一步打算和采取的措施
(一)继续强化宣传倡导。卫计工作的落实不仅需要卫计工作人员的努力还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所以宣传倡导卫计政策是卫计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我镇将以广播、标语、宣传单、便民服务站服务、重点人群讲解等形式强化宣传工作。
(二)强化人口培训教育。通过学习会、实地探视、业务能力讲座等方式,全面提高我镇人口卫计工作法治化水平和行业依法治理能力。
(三)强化民生服务。进一步深化免费孕检工作、老年健康体检工作等计划生育免费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保持正风肃纪常态化、长效化,实现高效便民。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单位预算和资金管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由xxx局长担任组长,对单位xxxx年单位预算执行及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水利部、淮委制定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编制按照规定做到了细化,内容真实、完整。
(三)、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收入方面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单位财务帐簿,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现象。单位各项收入无虚挂往来现象,并做到了及时入帐。
2、预算支出方面
预算支出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不存在虚列支出和预算科目间相互挤占问题,所有财政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无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为。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无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财政或自由资金对外借、贷款或违反规定进行担保问题。
3、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帐簿均按规定设置,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建帐而没有建帐,或虽建帐但长期不记帐、不对帐,张目严重混乱现象。
不存在以各种名义虚构业务成本,虚假发漂、虚列支出;不存在利用单位套取资金,私存私放;无通过篡改会计帐目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现象处理合法合规。
会计决算的编制均按规定编制,无编制、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决算。
(四)、资产管理方面
1、增加的资产及时入帐,不存在将取得的国有资产不登记,擅自占有、使用的问题。
2、资产管理做到了责任落实,核算符合规定,帐实相符。
3、单位资产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现象。
4、无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资产,出现资产流失问题。
5、资产评估符合有关规定,无应评估未评估的事项。
(五)、政府采购方面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方式选择合法。不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六)、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签订的.主体均合法、签订程序合规,签订内容与批复的计划和预算相符,合同的执行严格规范。不存在利用合同做违法违规的现象。
(七)、国库支付方面
1、用款计划编报及时完整,无超预算申报用款计划。
2、无大额提现等手段规避国库集中支付。
3、无利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现象。
4、无违规归垫资金现象。
(八)、非税收入及银行帐户管理方面
1、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或超标准收费现象。
2、银行帐户按规定管理,无违规开立银行帐户现象。
(九)、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及各种专项检查意见情况
1、对历次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2、对淮委财务检查及专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3、对照其他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审计署公告的问题进行检查,类似问题也做到了整改落实。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自查,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单位财经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