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落实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的第一年,是我省推进清洁取暖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既要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既有成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又要着眼总体发展目标,把握节奏持续发力,创新方式提升水平,为全面实现清洁取暖打好坚实基础。
(一)要优化存量,调控增量。
期完成,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二)要因地制宜,创新试点。
(三)要突出成效,抓住重点。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紧迫程度和要求,优先抓好传输通道区域、冬奥会赛区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市县等,推进新型清洁取暖方式。
(四)要夯实基础,强化支撑。
谋划建设天然气、电力、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提高供应保障和应急调峰能力,加紧破解制约、补齐短板,为下步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打基础。
二、目标任务
总体要坚持把握总量、稳中有进,突出问题导向、注重高质量发展,把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部分通道城市城区燃煤锅炉治理和农村清洁取暖作为主战场,实施聚焦突破。
城区:新增集中供热能力0.64亿平米,淘汰燃煤供热锅炉263台、2584蒸吨,清洁取暖率达到98.8%。重点推进邢台、邯郸、衡水主城区和石家庄、保定、衡水的城乡结合部、平原县城实现清洁取暖。农村:统筹气源电源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拟定安排180.2万户。其中电代煤31.9万户(南网27.4、北网4.5);气代煤145.1万户;新型取暖约3.2万户,包括:在邯郸、石家庄、张家口等市试点石墨烯和聚能电爱1.28万户,在邯郸市试点生物质供暖0.43万户,在邢台市试点醇基燃料0.5万户,在全省试点光伏十、光热+0.85万户,在保定市等试点地热0.09万户。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淘汰改造全面完成,村镇公服单位全面实现清洁取暖。
三、重点工作
按照全省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发展集中供热。
(二)稳妥发展气代煤。
一是合理安排新增气代煤规模。坚持以气定改、先合同、后改造,在确保气源落实,供气安全的前提下,安排145.1万户。二是抓紧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要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气源落实等全面进行“回头看”,查找工程漏洞,整改发展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改进管理服务,确保不再出现任何问题。三是做好清洁取暖整体优化布局。对确实不具备实施电代煤等其他清洁取暖方式的,进行摸底排查、分类规划、认真准备,在确保气源落实、供气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气代煤。(省双代办)
(三)加快推进电代煤。
一是细化分解年度计划。结合电力保障和电网基础条件,拟安排河北南网石家庄市7.36万户、保定市2.86万户、邯郸市5.34万户、邢台市8.09万户、沧州市1.42万户、衡水市1.18万户、雄安0.5万户、辛集0.6万户;冀北电网张家口0.75万户、承德0.12万户、唐山3.65万户、廊坊0.01万户。明确各种包暖方式补贴政镜,由农户结合实际自愿选择。各市抓紧组织有关县市区进行任务落地,提出确衬确户和设备选型等工作方案,并提前与电网公司做好衔接。(省双代办)二是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两个省级电网公司按照年度任务和各市具体工作方案,制定电网建设改造计划,落实建设资金,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安全供电。(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三是做好电力电网统筹保障基础工作。结合全省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推进电代煤总体目标任务,调整完善配套电网建设改造规划,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及早部署开展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省内电源点建设,协调区落实外受电,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四)积极开展新型取暖试点。
(五)切实散好气源和电力保障
1.天然气
供应分析:已与三大油协议落实采暖季供气107亿方,新增38.2亿方。其中,中石油75亿方、新增17亿方,中石化13亿方、新增9.7亿方,中海油19亿方、新增11.5亿方。
日负荷预测:预计2018年采暖季日均用气将达7000万方,同比增加2300万方/日;其中高峰月(12月一来年1月)日均用气约8400-8500万方以上(城镇居民炊事600万方,农村分散采爱4300万方,供热锅炉1200万方,公服车用500万方,工商业等1800万方);极端天气下高峰日用气约8800--9000万方/日。
2.电力
预计2018年采暖季,全省电力需求达5666万千瓦,电力保供能力6060万千瓦,年度新增31.9万户电代煤取暖,电力供应基本有保障,重点是建设改造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
河北南网。目前网内有效装机容量2316万千瓦(扣除风电、光伏等不稳定电源),省外受电535万千瓦,考虑省内新增火电装机150万千瓦(邯郸东郊热电70万千瓦、保定西北郊热电35万千瓦、石家庄热电九期燃机45万千瓦),冬季最大可用容量3001万千瓦,预计冬季电网最大负荷将达到2855万千瓦,实施27.4万户电代煤投运后,电网负荷约3000万千瓦,电力基本保持平衡。
冀北电网。冀北电网调度运行不独立,在京津唐电网统一平衡,初步分析,综合考虑新增装机和区外受电,2018年冬季可用容量达3014万千瓦,预计冬季电网最大负荷将达到2811万千瓦,再实施4.5万户电代煤,预计电网负荷将达2840万千瓦,尚有电力盈余160万千瓦左右。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加大政策支持。根据煤和气、电比价关系,本着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兼顾居民承受能力原则,完善支持政策和动态,调整机制。
1.电代煤。对蓄热式电暖气、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对户内设备购置安装省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700元,市县根据财力状况和不同取暖方式,分类制定当地财政补助政策。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省财政厅)
2.气代煤。对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省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350元,市县根据财力状况和不同取暖方式,分类制定当地财政补助政策;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投资补助,由省级、市级分别承担1000元/户,其余由县级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给予采暖用气0.8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贴96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省财政厅)
3.其他方式。聚能电暖器投资补贴参照电代煤、石暨烯电暖投资补贴户均3000元,醇基燃料分散式取暖给予3000元定额补贴,均不给予运行补贴,且待试点验收后再核定相应政策。风电供暖,按张家口市现行“四方机制”政策执行;“光伏+”和“光热+”对辅助热源系统,参照电代煤政策给予补贴,光热、光伏系统等其余投资,均由企业采取市场化模式融资或贷款解决,通过用户缴纳取暖费、光伏发电收益等偿还;地热分布式供暖,参照电代煤政策执行;利用生物质天然气、沼气、轻烃燃气等清洁取暖的,参照气代煤补贴政策执行;生物质气化分布式供暖,主要靠市场化模式运作,由市县帮助解决投资贷歉和研究其他支持政策。(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
4.给予特殊贫困群体优惠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县市区政府负贲充底,确保用得上、用得起。(省民政厅)
5.村镇公服单位。由市县、企业和用户协商解决,不给予补贴。
(四)抓紧落实资金。初步估算,完成2018年180.2万户清洁取暖任务需要投资286.6亿元,其中电代煤63.7亿元,气代煤217.7亿元,石墨烯电暖0.41亿元,聚能电暖器0.46亿元,池热0,23亿元,生物质0.47亿元,光伏光热+3.4亿元,醇基燃料0.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