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建发〔2021〕4),个人在自有产权车位建设充(换)电设施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土地审批手续。
关于补贴申请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发改发〔2020〕216),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补贴对象为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不含西咸新区)的自有产权车位(宅基地)上新建固定充电桩”。
第三章第六条“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关于充电桩充电电费问题: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价商发〔2014〕99号、陕价商发〔2018〕65号和陕价商发〔2018〕84号规定,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含车库)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应按照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政策执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109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