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10月11日之后市本级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生活安居补助。
宁波研究生安居补贴政策2021年
自2018年10月11日起,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来宁波就业,且毕业之日起18个月内在宁波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未在宁波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市本级新引进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
补助额度
本科生、硕土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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