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鲁山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3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招聘。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02
招聘人数及岗位
高中学段教师180个:鲁山一高54个,鲁山二高25个,鲁山三高40个,江河高中46个,鲁山三高(中专)15个。
初中教师50个,小学教师100个。
具体学科岗位见下表↓↓↓
03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服从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工作分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1)高中学段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或相近(具体岗位设置专业类别见下表↓↓↓)。
(2)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要求:严格“持证上岗”,应聘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学段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报考高中学段人员,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后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聘用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予聘用。
原“985、211”高校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岗位的,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后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聘用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予聘用。
4.特殊要求: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至少一项与报考岗位一致。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取得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后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聘用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鲁山县在编教师,鲁山县特岗教师。
04
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报考信息必须准确一致,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
(三)有关要求
(四)考试
1.笔试
上午8:00—9:4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10—11:50(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高中学段教师笔试内容为两科:
①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新课改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②学科专业知识
(2)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一科: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新课改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3)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且报名参加本次招教的,笔试成绩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①户口簿,②本人入伍通知书,③本人退伍证。
笔试成绩计算:
高中学段: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政策加分。
初中、小学: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比例要求,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5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资格审查:2022年8月12日—8月13日(8:30—11:30,15:30—17:30)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需携带亲笔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的网报材料)。有加分项的,需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加分项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档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需按要求向鲁山县教体局人事科提交本人档案。不能按要求提交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05
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鲁山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鲁山县教育系统。
06
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07
疫情防控
为了帮助考生安全顺利应考,我们诚挚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疫情防控政策,并持“两码一书一证”参加考试: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考生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见下表),省外考生需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在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新冠感染者有轨迹交集或时空伴随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在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3.尚在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其他特殊人员由医务人员评估研判能否参加考试。
5.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最新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因疫情原因不得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的,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本方案由鲁山县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