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全省重要的综合性智库和理论研究基地,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全院现设20个机构,办公室、科研处、学术合作处、人事处、行政计财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后勤服务中心、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文化研究所、丝绸之路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所、决策咨询研究所、杂志社、图书馆。此外,另设有7个院属、19个所属非实体研究中心。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热爱科研事业;
4.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7.年龄要求:198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岗位职责
2.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加集体项目和重点课题的研究;
3.能够承担所级或青年课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外语水平达到学术交流要求;
5.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承担交办任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注册
(二)提交报名申请
(三)资格初审
(四)笔试和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流程,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现场问答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所学专业基本知识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照划定最低控制线确定,面试前将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
(七)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及科研成果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本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
(九)考察
(十)公示
(十一)备案及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本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开发布,甘肃省人社厅官网转载;
5.招聘期间,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事项,请直接与本院人事处联系;
7.本院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转正;
8.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本院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本院监察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