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操作说明2019年4月1日8点起,进入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页面时自动弹出一个公告窗口,上面介绍有新旧域名说明,为了保证能在域名变更后正常访问电子税务局,建议点击下面的新域名测试页面首先进行测试。
点击进入新域名测试页时,网页分为两部分,上部显示测试页是否成功,在网页底部有一个测试页失败用户帮助文档。
(一)测试页成功截图当测试页成功时用户可正常使用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相应的功能。
此项操作在每台计算机上只测试一次即可。
(二)测试页显示失败截图,请按照如下步骤操作当用户打开测试页显示失败时,在网页底部有一个蓝色的用户帮助手册。
点击“无法正常显示测试结果,查看用户手册”,网页自动重定向到用户手册,用户可以在手册里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手册中有一个目录,用户点击会显示对应的解决方法。
下图为查看用户手册。
用户根据手册可以解决网页无法显示的问题,此时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页面可正常访问。
下面为用户手册的详细步骤:(1)下载证书点击链接下载所需证书:/dzswj/GeoTrustEVRSACA2018.crt(2)找到证书下载目录,鼠标点击下载的证书文件,右键->安装证书(3)点击下一步(4)点击下一步(5)点击完成(6)提示导入成功。
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技术支持热线:85919292青岛市税务局2019年3月28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1月12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以下简称优惠事项)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
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留存备查资料参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
税务总局编制并根据需要适时更新《目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证书、文件、会计账册等资料。
具体按照《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对《目录》列示的部分优惠事项,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联合补充规定其他留存备查资料。
山东网上报税流程电子报税系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并逐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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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抄税的流程抄税是指开票单位将防伪税控中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信息读入企业开发票使用的IC卡中,然后将IC卡带到国税局去,读到他们的电脑系统中,以便和取得发票的企业认证进项税金,记入国税局计算机系统的信息进行全国范围的发票比对,防止企业开具阴阳票、大头小尾票,并控制企业的销售收入。
(二)税务机关前台开通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办税申请表》(一式一份),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申请办理网上办税启用手续。
【注意事项】:纳税人务必记住用户自行设定的密码。
如果注册后遗失密码的,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申请重置,予以修改。
(三)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变更后,需重新打印《网上办税申请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到新的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申请办理网上办税启用手续。
(四)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岗”申请注销网上办税手续。
第二部分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二、登陆纳税人登陆湛江市国家税务局网站:/Portal/appmanager/zj/index,点击右上角“我的办税大厅”按钮,输入帐号(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点击登陆进入“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界面,选择网上申报模块。
三、网上申报(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1、点击“申报征收”菜单链接进入申报界面,左边会显示纳税人可进行申报的税种,选择“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点击“进入申报”按钮;2、系统弹出对话框:上传电子申报文件,一般纳税人上传申报文件分如下两步:(1)“上传申报描述文件”,该文件与申报文件存放在同一位置,文件名为“RepFileInfo.Xml”,选择申报描述文件,点击“确定”按钮,上传该文件;(2)点击“确定”后,系统自动跳转到“上传申报文件”界面,按提示要求选择申报文件点击“确认”按钮上传申报文件,系统会弹出纳税人此次申报所有报表名称供确认。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公告》的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公告》的解读2015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以下称本公告),对现行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现解读如下:一、为什么修订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履行申报纳税义务、遵从税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基础。
此次修改预缴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重大税收政策。
今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4大领域(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技术使用权转让享受减免税等政策。
目前,现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难以满足上述优惠政策的减免税申报,必须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表。
二>是优化申报表,进一步提高填报准确性。
特别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涉及税法与会计差异核算、减免税统计较为复杂,实践中有一些填报错误。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优化申报表,降低纳税人填报风险,提高申报准确率。
2、申报权限下未显示财务报表当您的申报类型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非个体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时,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申报财务报表。
3、增值税申报报表错误,如何作废后重新申报当您已将增值税申报表填写保存,并点击了“确认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有误时,请您首先确认当前的申报状态,需根据当前的申报状态做不同的处理,详细如下:(1)当您的申报状态目前处于“申报数据已发往一窗式比对系统,请执行抄报税”时,可以在增值税申报权限下点击“增值税退回申请”,发起作废申请,申报系统将自动将您的作废申请发送到您的主管税务管理员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处于作废状态,您可重新填报数据。
(2)当您的申报状态目前处于“申报成功。
”时,请您首先联系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数据能否在国税征管系统中作废。
国税征管系统能作废,且已作废后请联系增值税申报服务公司,我们将申报软件中已申报成功的数据进行作废,您即可重新确认申报了。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有一般货物销售又有即征即退类销售的申报若您即有一般货物销售又有即征即退销售的情况,若在申报时发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主表即征即退栏无法操作,请与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或纳税申报服务公司联系,我们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设置。
5、增值税申报--辅导期转正第一个月的一般纳税人当您由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后,在转正后的第一月进行增值税申报时,若存在待抵扣的进项数据,请您与服务公司联系,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进行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下发后,各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反映了一些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
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一、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其中,“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二、国税发〔2008〕101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作废,以本补充通知附件为准。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1.2背景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款征缴效率,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其中附表《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和《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由特定行业企业填报,一般企业无需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季度税款、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同时,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也使用本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包括法定扣缴义务人和指定扣缴义务人,以及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按次或按期扣缴或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大家好!下面我将通过一些幻灯片演示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的功能,讲解软件功能设计如何与业务实际相结合,如何将实际业务数据与软件功能操作衔接起来。
达到我们预期的利用电子信息化、尤其是互联网数据传输技术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系统是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8〕1081号)要求)、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针对2008版企业所得税业务要求,省局信息中心软件开发标准进行开发的,目前软件挂接在省局的网上办税平台中,网上办税平台是一套集增值税、所得税等多税种申报、减免税等涉税事宜审批、普通发票网上购票等多功能的综合性纳税服务平台,平台采用B/S三层架构,浏览器模式,分为纳税人端和税务局端两部分。
目前为确保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平台上暂仅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
优先鼓励纳税人采用此系统进行申报,大厅柜台申报和大厅自助申报作为辅助申报方式,本系统的税务局端可实现大厅柜台申报。
前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精神,省局开发了《2008版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该系统挂接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中,网上办税平台是集增值税、所得税等多税种的纳税申报、减免税等涉税事宜审批、普通发票网上申购等多项功能的综合型纳税服务平台,B/S三层架构,功能设计分纳税人端和税务局端两部分。
前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8〕1081号)要求。
如果出现断线,请稍等再试。
如不行,可找当地宽带运营商联系。
)口令默认为“DOOR”(中文意思为门),必须是大写,密码不要擅自修改,可按键盘上的CapsLock进行大小写转换,此时键盘左上角的第二个灯会亮,单击鼠标左键确定进入系统。
单击确定按钮。
进行下一步操作,,具体网页里有提示,按照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最后完成。
四、填写发票明细信息:(以下全部在发票管理模块操作)发票管理模块:1.填写销项发票:(要求具有防伪开票系统的用户全部使用文件导入的方法操作)A、文件导入的方法:(部分企业的开票系统及申报系统在D盘)①首先双击我的电脑--->C盘---->ProgramFiles---->航天信息--->防伪开票--->Database--->Default--->Work--->销项发票.DB。
②找到以后,在其文件上单击右键。
选择复制。
粘贴到我的电脑--->C盘-->wssb--->fwsk下。
③找到后,打开fwsk,在空白的地方单击右键,选择粘贴.。
单击“是”覆盖以前的文件。
④打开电子申报纳税系统,先到“业务接口”菜单中选择“发票接口”,(第一次要求输入本单位税号,以后就不需用了)选择“Windwos防伪税控销项发票数据转换”,单击“查询”按钮,所找到的发票数量与金额等准确无误后单击“转换”按钮。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发文日期:2015年11月12日【全文有效】【主动公开】显示明细隐藏明细字号:所属类别:税收法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料简码:040491适用范围:国家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类型:通用政策纳税人类型:全部文件级别:规范性文件是否税收优惠:否更新日期:2015年12月15日生效日期:2015年01月01日国地税选择:通用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关键字: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免税扣除折旧录入单位:知识库运维组备注: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以下简称优惠事项)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制定本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因《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附件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及时沟通,相互传递补评申请,按照《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开展纳税信用补评工作。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评价信息(附件2)或提供评价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二、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办法》第三章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
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及时沟通,相互传递复评申请,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附件4)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纳税信用补评、复评情况层报至省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
省税务机关应及时更新税务网站公布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并于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报送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____3.4.____年度纳税信用复评信息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19日。
注意:纳税人自行设置的密码一定请牢记,丢失后在税务机关无法重置!!!2、开通网上报税资格纳税人注册成功后要将密码告知管理员,由管理员进入征管系统为纳税人开通网上报税资格,开通后才能登陆网上报税系统报税。
3、报送财务报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财务报表需要按季报送。
所以在1月、4月、5月、7月、10月网上报税时系统会提醒您“必须先报送财务报表,然后才能网上报税”。
①打开“网上办税服务厅”页面,点击“办税服务”中“下载专区”,打开下载页面,点击下载“税企通”。
②下载的文件为“税企通”压缩包,需要双击文件解压到桌面,解压到桌面后出现图标,然后双击安装,安装完成后桌面生成图标。
③双击桌面图标打开“税企通”,输入“管理代码+密码”点击“登陆”第一次登陆成功后弹出点击“确定”④点击“企业信息设置”设置企业基本信息,设置完要点“保存”⑤点击“未报送报表”填制财务报表注意:1、要将所有报表名称前的“+”号点开,成“-”号2、“蓝色”的报表必须填,“红色”的可以不填⑥点击“已报送报表”可以查看报表是否报送成功4、网上申报缴税除需要报送财务报表的月份需要把财务报表报送后才能报税外,其余月份可以直接登陆网上报税系统,申报及缴税。
①在“网上办税服务厅”页面上“我是纳税人”—“纳税人登陆”模块中,输入“管理代码+密码”点击“登陆”,登陆成功后进入纳税人界面。
②点击“申报征收”进行税、费申报■“综合税费申报”菜单用来申报各税种及随税基金■“社保基金申报”菜单用来申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女工生育保险。
网上办税平台可接收查账征收类、核定征收类企业的年度所得税申报数据。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税款需用户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平台不开启自动扣款功能。
网上办税平台数据接收时限请参照平台首页当期应报送状态提示信息。
说明:本文中所用到的数据均为测试用数据。
如果点击按钮,则系统自动关闭该网页。
●税局通知通告税局通知通告栏显示了国家税务机关发布的通知等信息,用户点击链接可查看各类消息。
●当期应申报状态税种:纳税人所申报的税种。
所属期:纳税人申报税种的所属期。
申报期限:纳税人需要在什么时段申报此税费种。
申报状态:提示纳税人当前申报的状态。
3公共操作说明系统根据从征管中取得的企业基础信息判断其申报类型,区分查账征收类、核定征收类、总、分支机构,其中查账征收类根据行业或会计制度区分一般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三类。
3.1按企业类型显示应申报报表不同的企业类型,以下六张报表按类型分别显示,除此之外的报表均显示,除A109000、A109010外由用户自主选择填报:3.2总机构类申报说明2014年度对”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隶属关系维护(备案)表”中,属于”跨地区税收转移标志”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总机构设定为”总机构”,必须填报”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和”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其他的总机构仅基础信息表中设置为“总机构”标识,所需填报的报表仍与一般企业相同。
3.3必报表规定以下四张申报表为全部查账征收类企业必报报表3.4填表顺序建议3.5填表项颜色定义(1)深色不可填写项,为从附表取数、从征管取数或表内设置有公式自动计算。
(2)可填写项,投资比例、金额等数值型需切换到英文状态才可填写。
(3)必填项未填写时,将弹出提醒信息(4)3.6表内提醒信息为提醒用户,在保存报表时多张表中增加了提醒信息,此提示可点击”确定”按钮继续保存,仅为提醒。
3.9设置”填表说明”查看功能每表的左上角设置”填表说明”,如下图所示:点击左上角”填表说明”,弹出如下图提示页面:3.10表间关系校验确认申报前,请注意保存”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确认申报时校验表间关系,校验通过后可确认申报,未通过校验的,需根据提示信息修正相应报表,存在表间取数关系的,请注意保存上一级报表。
表间关系请参照(税总发【2014】63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4查账征收类本系统根据从国税征管系统中获取纳税人信息判断纳税人应申报类型,目前包括查账征管(A类)、核定征收(B类)两大类,其中A类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般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系统将分别显示各类型企业应申报的报表。
A类一般企业如下图所示:A类金融企业如下图所示:A类事业单位如下图所示:B类如下图所示: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填表说明,为方便主表与附表,及附表间取数,软件中设置的A类填写报表顺序为:附表一、附表二、附表十一至附表三、主表。
●如果A类企业为零申报时,必须要填写的报表为:主表、附表五。
同样,若修改了附表中的数据,要重新保存主表。
●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在申报时需填报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
且附表五第34行填写的可享受优惠税额需满足设定条件限额。
4.1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重要提醒:本表为必填表。
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点击左侧”我的权限”---”2014版年度所得税申报”—”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如下图所示:说明:(1)平台只接收”正常申报”类型的数据,不能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因此本表面向所有用户均默认为”正常申报”,不可自行选择。
(2)101选项说明:在”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隶属关系维护(备案)表”中,属于”跨地区税收转移标志”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总机构设定为“总机构”,必须填报”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和”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其他的总机构本选项标志调整为“总机构”,但仍按一般企业申报,不填写A109000、A109010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