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区块链为提高平等性做出了贡献区块链新浪财经

北大的蔡定剑老师已经去世了。他原来是北大的教授,也是人大法工委的宪法的主要学者之一。蔡老师曾说过:宪法的精要在什么地方?宪法的精要就在于限制无限的权力,并将其变成有限的权力。这也是宪法的精神。英国大宪章中最早的限制是什么?是限制了君主的无限征税的权力。也就是征税要通过议会,无代表不交税。而区块链实际上就是在这个时代去实践宪法精神的一个技术。它通过代码告诉人们,什么东西是区块链做不到的,这种自我限制,是最有价值的。

假设现在中本聪站出来说:“我决定把比特币的上限改成6400万个。”大家是不会在意这个改变的。那个也许可以称之为一条新链。这也是为什么在上文中一直强调代码一定要开源。代码不开源别人就不知道开发者在代码内部限制了多少权力。比如2017年ICO火热的时候,有个人把比特币和以太坊的代码改一改并给自己留了51%的代币,而这种公开欺诈的代币居然也有人去投资。如果一个人在用代码之前不读代码的话,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1.区块链为宪法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

有一些国家,小的地区议会把地区宪法在GitHub上直接开源了,获得了好评。但是从现代国家体系和政体稳定的角度来说,让国家的宪法跟区块链发生关系,甚至比较激进地希望用智能合约进行宪法的司法化,都是令人很难想象并执行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区块链未来有可能为宪法、全民公投以及类似宪法性质的组织章程提供一些技术上的支持。例如,基于区块链的公司章程。

2.区块链是永恒的

举一个例子,有一个词语叫做永恒(perpetualorconstant)。Constant在宪法中是预示永续的。区块链为什么也可以被称之为是永续的呢?例如ETC和ETH的分叉。最早的宪法就是关于ETC的宪法。后来产生了分叉。那么ETC就消失了吗?答案是没有,ETC的宪法是继续存在的。只是ETH在做出了修改之后获得了更多认可,它的价格涨得更高而已。所以可以这样认为:区块链的代码实际上跟与现实的宪法一样,都有一个永恒的设定。

当然永恒不是现实存在的,因为现实中归零的币也很多。可是从长远的角度看,很多被认为是归零币的虚拟货币也是有非常少的人在进行维护的。当然比如著名的SBTC,它的市值排名现在在1800多。人家的名字都叫做SBTC了,韭菜们为什么还要往上冲呢?

刚刚也提到,现在是制度经济学家的春天,很多项目都有自己的宪法或者白皮书。这相当于在说:如果你不喜欢我的玩法,你可以去别的地方。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同时把身份和财产放在多个宪法环境下。如果现在有人想创立一部宪法,或者说做一个社会性的实验,区块链实际上降低了实验成本。

(二)区块链与民法

1.主体与去中心化身份

让我们再来讲一下民法。大家知道,民法是在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先来谈谈主体。业内现在正在做的一个非常核心的技术进展,叫做去中心化身份,也可以称之为自主身份。

传统的中心化身份人们现在的身份是谁在进行控制呢?这个控制者是一个中心化的机构,也可以叫做户籍警察。之前我们国家管理相对混乱的时候,一个人实际上可以拥有多个户籍身份。我见过这样一种神奇的操作,自己有一个北京的身份却又到老少边穷地区办理另外一个身份证。她再会用这个老少边穷地区的身份证去办理移民。所以一个人同时会有两个身份。这是很奇怪的。

2.代码的民事主体化

关于民事主体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现在存在一个趋势:代码的民事主体化。区块链的地址可以给代码,也可以称之为算法或者智能合约,提供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一个人拥有一个地址,他就可以收钱。如果他又有一个账户的话,就可以花钱了,也可以欠钱了。

人工智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人工智能会给代码或者说地址提供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它可以替账户持有者进行决策:怎么去花钱,怎么去借钱。不知道大家对人工智能是否有所了解。人工智能也分为几个部份。第一点是它可以通过过去的数据形成一个预测。第二点是它还需要一个判断的动作,最后形成决策。这个预测的动作和决策之间还是有一道鸿沟,那就是判断。现在这个动作还是需要人去进行的,所以我们现在还主要把人工智能叫做决策辅助工具,而非完整的决策工具。智能合约可以替代人来填补这个鸿沟。一是智能合约的结构,二是区块链上的余额可以提供一个判断的结构,并且是自执行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综合几套系统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效的民事主体。

3.区块链为提高平等性做出了贡献

区块链为达到平等提供了一个机会币圈发生过一件很狗血的事情。某交易所的比特币期货交易上发生了闹剧。用户正要准备起诉交易所的时候发现,当天的交易记录以及如何爆仓的记录就消失了。其实交易所的高频集中交易本身和区块链是没有关系的,交易所是中心化机构。

4.区块链中的签字具有连续性

5.区块链与物权,债权登记以及侵权证据的固定

(三)区块链与商法

下面再来讲一下商法(commerciallaw)。商法的第一要务什么?第一要务是效率。它的第二要务是信用。商法里面对平等性的考虑是往后放的。

区块链与公司法以及保险法公司法在刚刚的股权登记系统中提到了。DAO会在后文提到。它实际上是一种新的组织生产的方式。再谈到保险法。保险法涉及到智能合约的保险。在这里使用预言机直接抓取公开的天气地理数据就可以了。例如航班延误险。因为航班的信息都是公开的。延误了就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处理。这种方式实际上增强了保险合约的信用。在过去需要一个很大的保险公司达到一定的实缴注册资本才能够售卖延误险。现在不需要这样了,因为延误的数据是很好抓取的。

(四)区块链与行政法

接下来谈谈有关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机关其实对区块链技术十分感兴趣。但是想要真正运用区块链也存在很多的压力和阻力。如何理解行政法呢?它的本质是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规范。也就是说行政法是制约行政权力的,而不是一边倒地为行政权力服务的。

第二个优势是对行政过程产生的证据进行存证,这个大家可以展开想象,就不予展开了。

(五)区块链与经济法

1.区块链是强大的监管工具

经济法中存在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市场规制;第二个是宏观调控。这也是经济法的基本的取向。如果从合规方面来看,区块链是最强大的监管工具。人们说比特币是最反监管的,公链是最能逃避监管的。但是如果把区块链技术反过来用的话,大家会发现它是最好,最强大的监管工具。而且它的操作很简单,就是在监管部门放一个节点。所有的实时的商业数据都会在监管部门的电脑上同步。

2.税收与区块链

3.监管逃离

人们也能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的加密货币领域的监管逃离。监管逃离在很多情况下其实是因为原有监管思路的局限性。监管部门很难监管加密货币市场,特别是在税上的考虑。例如,美国的IRS起诉Coinbase被要求提供交易所的数据,这都是在为收税做好准备。

(六)区块链与社会法

1.区块链与慈善系统

社会法强调是相对的公平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实际上非常适合慈善系统。通过这种技术可以去掉很多中间机构。有很多慈善机构每年要收10%的管理费,这个比例比很多投资机构都高,顶级的投资机构管理费才百分之一二,这些钱都到不了真正需要他们的人的手里。在去中心化身份出现之后,就可以轻松地验证善款有没有到达需要的人手中。因为交易的过程是可见的,包括善款的花费过程也是可见的。

2.区块链会拉大贫富差距

3.区块链会造成失业

区块链应用可能带来大量的白领失业,比如律师业,未来可能就不需要那么多的律师助理了。现在许多的阅卷工作都是由人工智能来完成的。以后的文卷传输送大多会在网上进行,庭审过程也会在网上进行。现在很多律师的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文件应该怎么签字,以后就不复存在了。

(七)区块链与刑法

1.智能合约为犯罪团伙提供了工具

最后再讲一点,其实也是这次内容中最有意思的。接下来要讨论的实际上是有论文基础的。论文叫裘格斯的指环(Gyges’Ring)。它是ElaineShi写的一篇学术论文。内容是基于智能合约的犯罪。智能合约去除了所有的信任的中间层。它本身就是可以直接被信任的。但是在给商业提供了信任的工具的时候,它也给犯罪团伙提供了同样的工具。

2.智能合约与名片犯罪

再回到名片犯罪。callingcard是什么意思呢?过去在西方存在一种犯罪过程。罪犯在犯罪现场会为警察或者报纸留下一张卡,以此证明犯罪事件与自己有关并由此获得报酬。

3.智能合约犯罪将对刑法提出挑战

这个东西会对现今的的刑法理论造成很大的挑战,因为不可能指望公链可以回滚。其实Vitalik也提过类似的问题。碰到这种情况,假如不是去刺杀某个人,而是使某个火车出轨这种公众性的恐怖事件,又该怎样决策呢?我知道有很多人,特别是国内的很多专家,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公链太可怕了!我们一定要把它赶尽杀绝,要不然这种犯罪怎么去遏制?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上当大家对公链的性质理解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是没办法阻止的事情,就像枪会杀人一样。其实正确的反应是去研究它,而不是掩耳盗铃,觉得这个东西不好然后就不去接受。其实现在有关于如何在公链上遏制这种行为的讨论。

(八)区块链与程序法

五、区块链的未来的展望

在最后,我们来讲一讲未来发展的展望。这其中包括三个展望。第一个是政治上的展望。

(一)政治上的展望:代码成为新的主体

(二)经济上的展望:区块链与物联网和人工智能

第二个展望是:区块链将为物联网设备和人工智能算法提供政治治理,市场交易和法律服务。

1.人工智能如何进行决策已经难以被人类理解

刚刚也讲过了人工智能的决策。《未来简史》中提到:人在未来可能会被机器和代码当成宠物圈养。人们可能已经无法理解人工智能到底如何进行决策。因为它的数据量,交易的频次以及交易的密度都不是人脑能够负担的。这些场景其实离人类已经很近了。

2.新的经济组织:DAO

经济上,会出现一个新的类型的经济组织。这个组织叫作DAO(DecentralizedAutonomousOrganization)。比特币就是一个典型的DAO。那么它是怎么组织生产的呢?现在的人们主要组织生产的形式是公司制以及投资形式基金制。在DAO中是人,更多情况下是设备算法向代码支付费用:加密货币,并购买代码加密资产,比如以太猫。这就是一种客户服务。同时人们也通过把东西卖给区块链代码来获得加密货币。这个过程就不只有区块链在中间工作,其中也会有大量的人工智能的算法在决定价格。

在这之后就要看这个算法设定的条件是给所有人的福利最大化吗?经济学家经常做一个假设使所有人的福利最大,最后会得到一个顶点的结果。这个结果会不会剥夺某些个体的权利呢?

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要考虑一个问题,如果都交给人工智能了,人工智能会不会基于环保的考虑,或者说极少数人对于环保的极端要求消灭大多数人类?这种情况很可能需要区块链的设置来约束人工智能的行为。

3.拥有代码修改权的组织掌握了巨大的经济分配权

在这种情况下,掌握区块链代码修改权的人或者组织会掌握巨大的经济分配权。GarvinWood是以太坊黄皮书的作者,他在进行Polkadot项目ICO的时候被锁了十几万个以太坊。然而想要解锁这部分以太币,需要以太坊回滚。即使他完全可以算是VitalikButerin的好朋友,最后社区也没有同意回滚的选择。回滚在技术上是有可能性的,但是整个社区将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并承担巨大的风险以及不确定性,并且有很大的声誉损失,在此之后可能大家就不和你玩了。部分回滚最后会造成分叉,这也是一个巨大的代价。

(三)法律上的展望:区块链降低了制度实验的门槛

法律上出现了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景象。法律实践以及制度实验门槛从未如此之低,代价如此之小。过去人们想在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经济社会里面做一个制度设计或者制度实验,需要推翻一个政府,来实践自己的主张。

现在实际上要求没有那么高了。人们可以在区块链上面设计各种投票制度。对于这种法律之间的竞争,分叉也是一种途径。那么最后实验胜出的人他会通吃吗?在这个地方会出现一个跨链协议的概念。现在有很多公链协议实际上在做跨链。跨链就是在不同公链之间的资产如何转移,如何进行兑换,通兑。

大家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出现链之间的并购。公司间的并购是经常被提到的。现在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链和链之间的并购。也就是他双方互认对方的资产和身份。这是一种新的玩法。当然也会涉及到大量的协议。举一个例子,Aragon是一个公链项目。它的口号是要做一个区块链上的特拉华州。主要内容是以公司或者商业为核心的登记和治理。它还有一整套的法官体系,包括三级法院。每级法院的法官的产生的规则都不一样。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实验。

【交流问答】

演讲开始前主持人:这次的讲座和以往不同。以往的讲座更多从技术、商业场景的角度讲区块链落地的问题。而这次,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切入。这个角度在我的眼中非常重要。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有一句话:区块链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之间应该如何比较?答案是,这两者之间是一个对比的关系。互联网是一种技术。技术改变的是生产力,改变的是信息如何传输以及如何传播。而区块链不是生产力。它是生产关系。它会改变我们未来商业运作的模式。区块链技术也可以理解为如何使用数据以及如何规范整理数据的技术。它会对现有的很多的规则产生影响,并对未来的商业模式和过去的商业模式造成强烈的冲击和碰撞。如果有人在这个行业中摸索过,对这些问题应该有所体会。这次我们有幸邀请钱靖到场,来为我们讲解有关的问题。他是秘猿科技的法务总监。有请钱靖。

我们公司在去年的时候推出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开源的联盟链的系统(CITA)。如今这个系统已经开源了。我们支持的公链项目,Nervos,也叫做CKB,在上周同样也开源了。我们做的产品都是开源的。

演讲结束后:观众提问:您好,我是北大法学院的。我想了解一下区块链在知识产权法方面的应用。

观众提问:从区块链这个角度怎么理解存在性证明,存证和保全这三点?

第二个很重要的进展是很多大的金融机构或银行开展了加密资产和加密货币的托管业务。很多商业用户其实是不想忍受私钥丢失以及私钥审计的风险的。一个人控制私钥是很简单的事情。因为大家内心确信私钥是不会丢的,藏在厕所角落的三个纸条是不会丢的,当然找找看找不到了也没有办法,所以一定要藏好。

作为一个公司应该如何审计加密资产?关于这点我和毕马威的合伙人也聊过,确实很难。如果只是通过多签去控制的话。假设公司董事有三个人,这三个人通过多签控制同一个以太坊的加密资产。如果过程中间有一个人消失了,他拿不出这个签字了,怎么办?这些是投资者无法承受的风险,因为你是受托方。所以之前也提到在区块链上的信托结构。信托结构是所有商业结构的基础。现在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第三方托管。它实际上在未来也许会演化成资金池或者区块链的银行。这也有成为将来新的业态。现在的美国已经有大量的机构在积极地做这件事。因为这其中真的存在市场。很多投资人愿意加入这个市场但他们不愿意承担管理和审计的负担。他们也觉得银行是有能力托管加密资产的。最重要的是在这些机构可以即时提取虚拟货币。所以对于以上提到的关于保全的问题,最快的解决方法还是第三方托管。通过多签来控制很可能最后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当然,我们也期待能有底层技术上的解决方案,这肯定是更值得期待的。

观众提问:区块链上的法规和法律会不会受当地的法律的限制?例如中国的区块链项目会不会受到中国国家法律限制,美国区块链会不会受美国的法律限制?现在这两者会有区别,那么将来它们会不会走向融合。

我们公司有一个格言:我们是好人。所以我们公司虽然是极客背景出身,但是我们是拥抱合规的。我们会对我们的客户负责,对投资人负责。我们的投资人是招行。所以合规还是要做到的。

他用非常的清楚语言改变了传统的构架。这样一来,观察这个世界的角度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理解并认同这样的时空的改变,未来所有的商业法律变化都会变得很自然。因为整个世界都改变了。人类的行为模式也会随之改变。在开始的时候我比较入迷,在后来也就不忍心打断他了。

下面我提出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都是关区块链技术怎么落地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钱靖提到的不可能三角(性能,安全,去中心化)是不可兼得的。这就造成了速度变慢的后果。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意味着从技术上讲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会变得很窄。很多事情因为区块链太慢会不会无法完成?这就是第一个问题。

因为我比较喜欢matrix。这部电影我看了好几遍。在钱靖刚才提到开源算法时,我就在思考:如果算法是开源的再加上发生的更改,似乎就突然出现了一个开源算法的世界。人是附属于那个世界的。我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能不能想象一个如同matrix的机器变成一个独立自主的存在,而人类变成了这个世界的附属。

钱靖:感谢徐老师给我这个机会,也感谢他精彩的点评。他所提到的确实是我想说的事情。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不可能三角的问题。这个也是业内着重讨论的问题。首先刚才提到EOS放弃了去中心化这种特性来提升性能。而我们的解决方案是layer1加layer2。Layer1是继续维持公链的DAO。他依旧是又难又慢又贵的。它的任务是达成一个全球的共识。Layer2会被分成多个侧链。美国的策略是把核心数据存到layer1上。他不需要把所有数据都存在上面,而是只需要储存交易里面核心数据。

侧链是根据不同的场景来专门设计的。假如说这个场景只是需要一个非常中心化的系统,例如五个节点。大家要知道一开始大量的联盟链的所有节点在自己那里运行的,然后再一个个地分下去。这种情况下大量的侧链是不需要去中心化的。他们是天然的中心化的。这种情况下,它们扩展的空间也不大。这种情况下性能可以做到非常高。我们在一般环境下测的TPS是一万五左右。这个其实可以满足绝大多数的商业交易环节,除了像天猫双十一那种情况。

关于第二个问题,在matrix的描绘中未来机器人把人类作为电子或者信息的产物。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人工智能的力量其实是有限的。它可能会发展到一个瓶颈。因为徐老师刚刚提到的情景除了区块链以外也很依赖人工智能的发展。换句话说,人工智能可以替代人做出很多决策。然而人工智能在数据利用上具有边际效应递减的特点。也就是说对于同一套统计数据,第一次读取它所能取得的信息,假设是100,在第二次就会递减到60,第三次可能就只有20。所以对同一套历史数据人工智能所能攫取的新信息是有限的并且递减的。这个可能会是未来发展出的瓶颈。最后人们会发现人工智能最多做我们的狗,而不是leader。Matrix以及其他很多科幻片的理解都是未来存在一个统一的AI或者代码控制着人类的生活并掌握了所有的数据。这也是互联网2.0公司很容易造成的隐喻。大家都知道现在互联网2.0公司取得了所有人的所有数据。其他人是没有权力去和它们斗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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