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后,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牢牢抓住“人民”、“奋斗”、“幸福”三个关键词,再次宣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是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又一次深刻阐释,系统论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奋斗幸福观”。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宣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就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石。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论断,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幸福观,共产党人要实现的幸福,不仅包括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还包括自由发展所需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条件,是“物质、精神、政治、生态”四个文明的统一,并且这种统一要直接反映在每个人的“感官”上: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总书记还在多个场合具体指出,“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等等。
作为全世界共产党人的第一个行动纲领,《共产党宣言》昭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即共产党人天然地就是人民的一分子。习总书记讲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党全部的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他强调:“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习总书记曾多次说,“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
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本文系作者“上海市阳光学者”课题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