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会从天降,要靠劳动来创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奋斗幸福观”得到了人们普遍赞赏和回应,引起强烈共鸣。
1.什么样的需要满足让人感觉最幸福?
2.劳动是人所特有的满足需要的活动方式。
人满足需要的活动方式与动物满足需要的活动方式是根本不同的,动物是以“直接占有”的本能方式满足需要,自然界有什么就消费什么;而人则是通过劳动创造的方式来满足需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6页)人的本能欲求、生理需要的客观性决定了人的活动方式的客观性,决定了劳动的客观性。劳动是人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根本活动方式,人是什么样的,是由劳动造就的。对于“幸福是从哪里来的”“如何才能获得幸福”等问题的探讨,要到劳动创造中去寻找;幸福的秘密就在劳动创造中。
如何理解劳动?劳动是人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创造性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对象化活动,是人的社会历史性的活动。劳动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主体将自身的目的、愿望、经验、理论、知识及情感、意志等灌注到对象中,凝结在劳动成果之上,创造出劳动产品;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对象的内在属性和规律也进入到人的主观世界,积淀成为人的理论、知识等,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劳动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同时,完整的劳动过程还内在地包括占有和享受劳动产品的过程,因为人们创造劳动产品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占有和享受这个劳动产品,以满足自身需要。
3.对劳动成果的占有和享受:人获得幸福的直接环节。
4.社会主义对人的幸福实现的根本意义。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幸福的实现则完全不同。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土地等生产资料归人民所有,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属于国家、属于社会,属于人民自己;人民创造的劳动成果真正归人民占有和享受。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人民奋斗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要让人民更有获得感”。我们通过民生建设、扶贫攻坚战、公共服务普惠化和均等化等的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人民自己创造的劳动成果由人民自己占有和享受,人民才能真正在这一过程中体验到自己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感受到自身主体性实现的快乐,这是更高级别的快乐,是高层次的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很快就得到人们的热烈认同和高度赞赏,引起人们强烈的心理共鸣,“我奋斗,我幸福”回响在中华大地。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