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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10篇罪犯矫治个案罪犯矫治个案
(一)【罪犯基本情况】罪犯杨某某,男,1984年生,贵州省凯里市黄平县人,苗族,小学文化,无业曾因吸毒于2007年至2008年在贵州省凯里市黔东戒毒所强制戒毒后因抢劫、强奸、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在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2014年11月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渡监狱服刑至今该犯入狱后,情绪低落、心事重重,思想极不稳定,面对漫长艰苦的服刑改造生活,有抵触、抗拒改造的行为,多次违反监规纪律、消极怠工、不服管教2020年3月31日被监狱认定为顽固犯【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一)成长过程杨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中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家境并不宽裕父母长年外出务工,基本是由爷爷、奶奶照看长大,在其成长道路上缺乏父母关爱和引导该犯不太爱交朋友,性格孤僻内向,文化水平低(仅小学文化),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对法律缺乏应有的认识和敬畏
(二)社会经历该犯受教育程度不高,12岁才上小学,1999年小学辍学后在家务农,后到广东省珠海市打工由于文化程度低,只能打零工维持生计
3.帮助梁犯确立改造目标根据监狱、监区的考核奖励规定,结合梁犯的具体情况,监区管教员对该犯的改造情况作了细致的分析针对其目前的改造情况指出存在的不足,也发掘出梁犯的自身优势,并表示监区对在劳动改造中存在实际困难的罪犯会给予一定的照顾,会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高罪犯的劳动技能,使罪犯能尽快适应监区的生产,取得良好成绩要求梁犯放下思想包袱,安下心做好现有岗位的改造,树立信心,踏实改造,一步一步向前
(一)关于疑病症罪犯的管理问题由于疑病症罪犯思想顾虑多,对他人不信任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要尽量避免强硬态势,多采取柔性的管理模式,特别要考虑到疑病症罪犯普遍存在着怀疑心理,处理问题上灵活多变,防止矛盾对立的扩大化
(二)关于累犯管理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对于抗拒改造的罪犯,尤其是累犯,要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在矫治过程中,为其发挥优点或特长创造条件并恰当加以利用,激发改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对于恶习较深的累犯,转化不是直线上升,而是一项持久性工作我们要正确看待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的反复现象,不能简单地批评了事,要做好跟踪了解,准确掌握其改造情况和思想动态,对改造中的反复和波动,及时抓住时机、苗头、积极因素进行干预和引导,是教育转化成功的关键
(三)心理行为表现性格偏执、暴躁,对刺激反应强烈,易焦虑、冲动,自控力差,应对压力和挫折时使用对抗、攻击等不理智的防御机制,面对困难和问题时倾向于把原因归咎于他人或外界因素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认知因素家庭教育不足,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对权威抵触、不满,有敌对情绪,法律常识缺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性格因素性格偏执,固执己见,对他人缺乏信任,脾气暴躁,自控力极差,做事不计后果,常以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心理因素疑心重,对监狱和警察呈现出敌对、不信任、较封闭状态
(四)【罪犯基本情况】罪犯唐某某,男,1985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小学文化,广西桂林全州县石塘镇人2016年7月份至2018年5月4日在全州县流窜盗窃9次盗窃被害人财物共计18560余元被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于2018年10月11日投到广西桂中监狱服刑改造【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史分析.成长因素罪犯唐某某性格固执、行为懒散、情绪不稳定、易激动,斤斤计较,改造态度不端正.社会因素唐某某小学没有毕业就辍学,一直没有稳定工作,也无其他技术特长,在工厂打零工,收入很低,经常入不敷出,频繁更换工作,逐渐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家庭因素唐某某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自小父母教育有限,相互沟通少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经常与村里的小混混在一起偷盗、打架、欺负他人不良习气较重,好逸恶劳,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他因素唐某某法律意识淡薄,遵守监规纪律的主动性和行为养成较差劳动积极性不够,消极怠工情况严重,思想较为顽固
(二)服刑期间改造表现唐某某自2018年10月11日投入十监区服刑改造后,思想一直不稳定,不认罪服法,囚犯意识差,消极改造,无理缠诉,屡犯监规消极怠工,经常不能完成劳动任务,抱着过一天是一天的消极改造心态,以各种借口逃避劳动改造无视监规纪律,对警官的教育置若罔闻,接受教育态度差此外,唐某某经常与同犯发生争吵,性格易冲动,遇事不冷静,甚至动手殴打他犯,其改造态度极不端正
(三)心理测试结果COPA-PI心理测试有轻微的变态心里倾向,变态心理倾向;其思维程度轻微,牵扯面较窄、犯罪思维模式,如唯利是图、自私自利、侥幸心理、胆大妄为、不择手段、虚假不诚、自律不严等XRX测试偏执状况(PZ)、罪责感(FZ)、宽容心(KR)、自控力(ZK)、暴力倾向性行为(BL)等项目均为正数且分值偏高,RW检测危险系数相对稳定.心理症状情绪不稳定,有轻度焦虑症状,社会适应性很差,有较严重的偏执症状.认知水平文化水平低,责任感不强,缺乏法律正确的认同感和自我认识意志力薄弱,对改造没有信心.行为倾向有轻度暴力行为倾向.个性人格明显缺乏同情心,情绪起伏不定,戒备心较强,不相信别人,有很强的自卑感,焦虑感很强
(四)改造中的难点问题.认知因素唐某某由于文化低,受其家庭与社会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认为社会歧视、不公平、法律无情,激发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将不满和积怨转移到民警身上从小缺失父母的关心,道德修养差,过早进入社会,恶习较深.心理因素心胸狭窄,做事易冲动、莽撞、自信心严重不足,不相信别人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结交了当地一些社会闲荡人员和老乡,染上毒瘾被强制戒毒后,继续返回广东打工该犯好逸恶劳,向往不劳而获、花天酒地的生活2006年11月至2011年1月期间,杨某某伙同他人流窜于中山市、珠海市一带,持砍刀以威胁、殴打、捆绑的方式实施抢劫、盗窃其中,杨某某参与抢劫、盗窃4起,并对一名女被害人实施强奸
二、入监改造表现杨某某于2014年11月28日投入中渡监狱改造后,思想落差较大,行为散漫、改造消极,平时沉默寡言分管警察多次耐心对其开展个别谈话和心理疏导想方设法打开该犯心扉,了解该犯真正的思想动态
(一)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杨某某个人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法律意识,辨别是非能力极差,遇事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贪图享乐加之与社会不良少年厮混,染上恶习,遵守社会规范和法律的意识不强,本身缺乏积极上进的精神,得过且过,对法律缺乏应有的敬畏,从而在心里萌生犯罪动机,促使犯罪行为发生
(二)缺乏家庭的温暖和教育,抱怨社会对自己不公,产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缺乏心理认知,思想波动反复杨某某由于早期的成长过程中缺乏温暖、安全感,敏感多疑,有什么想法大多装在心里,轻易不肯讲心里话,导致其日趋自我封闭;罪责感强烈,愧对受害.改造行为好逸恶劳,认为没刑可减,消极怠工,不积极参加劳动,行为养成较差
(五)【罪犯基本情况】罗某,男,1987年8月出生,汉族,贵州省亨县巧马镇人,小学文化,无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7年10月入监,现有余刑3年7个月【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三)心理行为表现经过艾森克个性测验提示为倾向于内向、固执、偏激、情绪不稳定,对刺激反应强烈,易焦虑、冲动,自控能力差;防御方式问卷经常使用不成熟防御机制,应对压力和挫折时使用退缩,潜意识释放,投射,被动攻击等不成熟的防御机制,面对困难和问题时倾向于把原因归咎于他人或外界因素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认知因素受个人教育程度及生活环境影响,认为社会歧视、不公平、法律无情,激发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将不满和积怨转移到他人身上从小缺失父爱母爱,道德修养差,过早进入社会,恶习较深;劳动能力不强,对自己消极改造、违反监规纪律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劳动改造存在消极、回避和畏难情绪.性格因素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不喜欢与人交流,懒惰、自私、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我行我素,做事不考虑后果个性偏执,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容易钻牛角尖.心理因素表现为不适应改造环境,不能接受现实;疑心重,对其他同犯呈现出敌对、不信任、封闭状态;自我中心,感到别人都不能理解自己,不同情自己尤其是现在余刑不是很长了,对减刑不抱希望,得过且过,原有的懒散恶习就会集中体现
一、管理统
一、口径统一与此同时,我们联合确立进行心理健康日制度,监狱心理矫治室在心理健康日为罗某播放心理电影、心理访谈,同时对罗某进行团体心理咨询和行为训练通过心理知识的讲授,全方位地帮助罗某有效地调节心理、调整心态、树立信心、减少精神压力,放下思想包袱,积极乐观地走好改造阶段的最后一公里,将自己的不良情绪消除,排除可能给社会造成的潜在隐患
(六)具体矫治措施.亲情帮教,唤醒良知罗某家人多年没有来会见过,造成亲情缺失他一直认为家里人不关心他,所以自暴自弃,对未来失去信心根据罗某的情况,监区经向监狱申请,联系到罗某的父母亲,开通远程亲情视频会见,使罗某近10年来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父母亲通过视频会见,罗某的改造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一对一帮教分监区除了三包警察外,还专门安排了一名心理咨询师警察对其进行跟踪教育,每星期都会面对面进行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参加兴趣小组罗某对书法比较有兴趣,平常喜欢练书法,警察引导他参加监区书法兴趣小组,他非常高兴参加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一)认知因素由于该犯没有什么文化知识,不知法更不懂法,基本上就是个法盲教育过程中需要更加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教育该犯正确看待犯罪事实,认清犯罪原因,自觉接受改造
(三)心理因素该犯性格内向,自我认可度低,孤立自我甚至敌视社会,易与他人发生争吵和冲突缺乏自我反省能力,自卑、孤僻、敏感多疑,情绪易被周围的人和事所影响而产生过激行为
五、预期矫治目标改观,社会适应能力也有提高社会帮教工作不但促进了监管安全稳定,而且也帮助罪犯找回了失去的信心,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为罪犯了解、适应社会,并最终融入社会搭建桥梁在教育过程中,注意为其发挥优点或特长创造条件并恰当加以利用,就能激发改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对于恶习较深的罪犯,转化不可能是直线上升,而是一项持久性工作我们要正确看待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的反复现象,不能简单地批评了事,要做好跟踪了解,准确掌握其改造情况和思想动态,对改造中的反复和波动,及时抓住时机、苗头、积极因素进行干预和引导,是教育转化成功的关键尤其是顽固犯,要把增强罪犯法制观念作为重要内容和中心任务来抓,引导罪犯进一步反省,深挖犯罪根源和危害,真心实意地接受犯罪的教训,彻底与旧我决裂罪犯矫治个案
(六)【罪犯基本情况】罪犯谢某某,男,1984年07月24日,汉族,广西宾阳县宾州镇人,小学文化,无业,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于2014年8月6日调入柳城监狱改造,刑期2013年11月02日至2024年09月01日该犯自调入监改造以来,表现情况较差,思想消极,改造散漫,曾在2018年2月5日,在劳动车间二楼与其他罪犯发生争吵,后动手殴打徐犯,情节较重经过谈话教育,但是效果不佳【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成长过程谢犯家庭条件一般,父母对其非常溺爱,养成该犯饭来张口、钱来伸手的懒惰性格,遇事都是父母处理,自小做事都拿父母当挡箭牌,一直以来放纵自己,不能正视现实和挫折,脾气暴躁.社会经历因为父母疏于管教,谢犯初中毕业过早地进入社会,与社会小混混在一起,整天无所事事,养成较重的不良习气和好逸恶劳的思想,平日游手好闲,经常过度花钱,在他人的唆使下通过盗窃来获得钱财.其他因素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他人的唆使和影响
(二)入监改造表现该犯入狱初期,情绪波动较大,出现焦虑、自卑、脾气暴躁心理,畏惧劳动性格内向,自认为所犯错误对父母伤害很大,整日在自责中改造调入监区改造时,经常出现莫名发呆状态,不思进取,怕苦怕累的心理突出平日改造大错不犯,但是改造态度比较消极后来经过监区、分监区领导和管教多次找其谈话教育,耐心开导,正确引导改造方向,近期表现有所进步,但还需管教加强教育同犯的联保互监,随时防控,确保该犯改造平稳
(三)心理行为表现.从该犯的犯罪过程反映出其性格容易受人唆使,自我控制力薄弱,辨别是非能力差.入狱后改造出现怕累怕苦,毫无目标现象反映出其行为懒惰,思想悲观得过且过心理.与同犯发生打架事件反映出其报复心强,脾气暴躁,行为控制力弱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认知因素该犯对自己的性格、能力、人际交往方面的认知都比较模糊,不自信,意志力也不坚定,对于自己刑期较消极,缺乏计划,期望模糊,无视监规纪律,畏惧改造.性格因素爱面子、不示弱,但又自卑内向,易冲动,缺乏恒心,不喜欢与人交流,自控能力差,我行我素,做事不考虑后果.心理因素该犯自认为自己犯罪对不起家人,内疚自责心理严重,加之其年龄较小,难以承受判刑入狱,从而出现自暴自弃的思想,无所谓的心态
(七)【罪犯基本情况】罪犯陈某,男,1990年11月30日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洛旺坡组17号,小学,捕前为农民因犯抢劫、敲诈勒索罪,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原判刑期自2013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3日,罚金23000元未履行2016年12月23日获得减刑4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24年4月13日【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成长经历的影响陈某自幼在农村长大,家庭贫困,文化教育缺失,加上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造成其自卑、内向、焦虑,自由散漫,不遵守社会秩序没有法律意识,暴力倾向严重过早进入社会,结交不良朋友,对社会认知偏离正轨,不时做出违法的事情,最终因抢劫、强奸受到法律制裁.不能适应服刑环境陈某在社会上过惯了我行我素、无法无天的生活,到了监狱处处受到管制,还得参加劳动,在身体、心理等各个方面都感到不爽、不适因而产生逃避、抵触、抵抗的情绪和行为再加上现在的刑事政策趋严趋紧监管纪律从严从细,减刑幅度越来越小,面对较长的刑期,陈某心理压力加大加剧了其固有的偏执、暴力倾向.综合分析认为,陈某的主要问题是其犯罪前原有的认知扭曲、人格缺陷等不健康心理问题在入狱后的延续或加剧,以及这些问题与现实新的改造环境不能相适应而引发的心理冲突
(二)入监改造表现.陈某2017年8月进入西江监狱,之后被分配到七监区服刑改造在改造劳动中,态度不端正,恶意欠产,故意破坏劳动工具期间多次违规违纪,被扣考核分,在同犯中造成恶劣影响经监狱审批,认定为顽固犯.周围他犯情况反映陈某无知无畏,行为习惯差,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对什么都不在乎,谁的话都听不进去,对什么都抵触,破罐子破摔,生活逾里递遢,完成任务差,很少与人交往谈话,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与人争斗
(三)心理行为表现.查看个人档案,陈某入监前没有受过文化教育,缺乏正确引导,过早进入社会,结交不良朋友,对社会产生不良认知从小务农,家庭贫困,缺少家庭关爱,父母教育方法以指责打骂为主,简单粗暴养成了好吃懒做,爱投机取巧的恶习曾有过一次前科,2008年在北京密云县看守所服刑.查阅心理档案,陈某气质类型为胆汁型,攻击性强,不易受到约束行为类型为A型,急躁而缺乏耐心个性介于外向不稳和内向不稳之间,情绪不稳定时常焦虑、担忧、闷闷不乐、以致出现不理智行为MMPI测试显示,陈某价值观、义利观扭曲,有偏执症状,对社会认知偏离规范,法律意识淡薄内向,自卑,焦虑,有轻度抑郁,有严重的性暴力倾向,有一个严重维度,属A类罪犯.有性心理障碍,对自己过去性心理障碍所产生的强暴行为有后悔、自责、内疚等负面情绪,担心将来出监后自己会重蹈覆辙,有担心被周围人看不起的忧虑情绪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陈某主要存在以下特点和难点.思想上表现为固执、偏激、抵触,认死理,谁的话都听不进去,对什么都抵触,教育矫治入手难.行为表现上,陈某消极改造,完成任务差,混刑度日平时很少与人交往谈话,认识问题偏执,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与人争斗,与同改关系紧张教育矫治效果小.心理表现上,因教育缺失,文化程度低,自我认知、社会认知模糊,严重偏离正确轨道,对矫治改造的抵触大,接受能力差
(1)心理问题评估综合咨询分析认为,虽然陈某情绪不稳定,整体心理健康状况差,容易出现紧张、焦躁现象,但思维尚合乎逻辑,判定其问题是由现实问题引发的应激性心理冲突,而且其反应强度是可以理解的,属于一般心理问题的范畴
(2)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就是运用心理治疗手段,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中的个体进行紧急心理调停,缓解心理冲突,恢复心理平衡,避免危机行为的恶化在本案例中,对罪犯因负面情绪堆集,心理冲突无法排解,引发违规违纪,恶意欠产以及不服管教的应激行为,干预过程如下一是由责任警官对其进行正面谈话,指出其目前行为的错误性、危害性,要求其必须立即做出改变二是抓认识监狱环境、违规违纪对减刑假释的影响等关键问题的认知教育,快速改变其不把改造当成一回事的错误认知三是利用情景转移法,通过拉家常,关心询问陈某生活等方法,解除陈某的防备心理,引导主动配合和接受心理矫治
(3)认知行为疗法认知心理学认为,认知是指一个人对某一件事的认识和看法,是行为和情感的基础,错误的认知是导致情绪与行为问题的根源而一旦纠正和改变这种错误
(一)加强思想教育结合心理矫治工作,努力增强其自控能力,在改造有进步的时候适当进行言语鼓励,让其感受到警官的关心和认同,重塑正确“三观”
(二)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法律常识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基本法律知识框架,让其意识到违法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开展心理咨询,改善不良认知,排解负面情绪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认清不良情绪产生的原因,逐步接纳自我、接纳他人、接纳社会,融入集体积极改造
(四)通过亲情感化,唤醒该犯内心良知,着力培养与他人正常的人际关系,增强环境适应性,接受投改事实
六、矫治方案与实施鉴于上述情况分析,结合罪犯杨某某的实际改造表现,监区警察成立攻坚转化小组,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周密部署、逐步实施让该犯尽快放下思想包袱认清自身不良情绪产生的原因,认罪悔罪,积极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4)参加团体心理辅导组织陈某先后参加了以环境适应、感恩教育、祛除心魔、团队融入、向光而生等为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引导罪犯悔罪、感恩、向善、阳光和积极改造,促使罪犯遵规守纪,紧跟团队改造步伐
(六)预期矫治目标.短期矫治目标是通过心理危机干预预备性谈话,与罪犯建立互信关系,指出罪犯的症结所在,促使罪犯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快速将其从心理危机中解脱出来,立即结束抵触心理,打开心结,接纳改变.中期矫治目标是改变罪犯的错误认知,端正改造态度,引导罪犯学会适应用监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背熟行为规范,强化行为养成矫正罪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促进其学习技术,自食其力,完成生产任务.长期目标是教会罪犯有关心理健康知识,学会运用有关知识解决自己存在的问题,促进罪犯健康服刑,健康走向社会【教育改造成效】通过矫治,陈某不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逐步适应了改造节奏生产任务超额完成5%以上缓解了焦虑情绪,解除了心结改善了与同改的关系,有事也能积极向警官或者信任的同改寻求帮助和沟通责任警官通过了解和观察认为陈某进入了正常改造轨道,咨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中期心理测试结果显示,SCL-90各项指标因子分均在2分以下,属正常范围在2019年10月经监区集体评定,撤销了对其顽固犯的认定教育矫治达到了预期矫治效果
(二)心得体会.咨询矫治中发现,很多罪犯的心理问题是入监前原生心理问题的存在、延续或加剧,也就是说不少罪犯都是“带病入监”的,所以,抓紧服刑前期的心理矫治改造,对罪犯的顺利健康服刑十分重要.心理矫治一定要充分发挥罪犯心理互助员的辅助作用因为警察心理咨询师在管理罪犯时必须体现出威严,而在心理咨询时又必须打破身份界限,与罪犯交心存在角色矛盾罪犯心理互助员则就生活在罪犯身边,能很好地弥补这一不足,十分有利于辅助做好心理矫治工作本案例中,由于正确引导和使用好罪犯心理互助员,收到心理矫治事半功倍的效果.教育矫治是一个包括教育改造和心理咨询的综合过程,要提高矫治效果需要对全体民警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咨询方法的培训I人民警察对罪犯的管理教育日常的、大量的,他们在管理中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使用心理矫治的方法和手段如果他们掌握了有关心理矫治的有关知识、方法和技巧,在管理中有意识地加以运用,就会为心理矫治工作注入强大的实践力量,也能使心理矫治与监管改造并轨而行,极大提高心理矫治效果也必将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提升警察的执法水准,促进监狱监管向科学化水平迈进罪犯矫治个案
(八)【罪犯基本情况】
(一)罪犯基本情况罪犯古某,男,1982年05月0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居住于广西宾阳县芦好镇吴村村委武岭村犯罪事实2003年3月16日凌晨1时许,古某伙同他人与有过节的卢某相约在宾州镇“阳光JJ〃迪吧打架,双方均找人打架在打斗中,卢某被捅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4年3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古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罪犯特性.文化低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系统及正规的教育,个人读写和认知能力不强,没有什么技术与特长,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劳动观.功利性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不愿意通过辛勤劳动来获得经济基础,人生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采取帮人看赌场、追债、充当打手等方式获取利益有些钱就整天花天酒地、游戏人生.行为差逃离约束,养成陋习,从小形成叛逆性格,逐渐养成自由散漫、为所欲为的不良品性个性鲜明、脾气暴躁、任性,认为人生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及时行乐才是王道
(三)罪犯改造表现情况.古某2004年04月15日投入南宁监狱改造入监教育后分到生产监区,劳动积极性不高,要求变换工种多,曾在球类车缝、球面清洁、鞋面刷胶、衣服车缝等多项工种岗位上进行劳动改造.古某2004年12月入监至2018年4月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般,无行政奖励,于2010年3月减为有期服刑期间,多次违反监规纪律行为,曾多次受到严管教育,改造积极性严重下滑,功利性改造明显2018年4月严管结束后调入五监区
(四)心理行为表现SCL-90症状自评量表总分198分躯体化、强迫症状、人机关系、敌对、偏执都在轻度范围内贝克自评问卷对生活感到厌倦,对身边一切不感兴趣,与人交往兴趣减少特别是严管后尤为突出【罪犯教育改造的优点、难点和潜力】
(一)教育矫治的优点.有感恩之心古某对家人的感情较深,对曾帮助过自己的人怀有感恩之心.有自知之明,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或不足,有改正和进步的意识.爱面子,不示弱,自尊心强,有上进之心和主动改好的意愿
(二)教育矫治的难点.认知因素一是认为是自己是老劳改〃,阅人无数,对监狱警察的教育感化很反感怀念以前纸醉金迷的生活,混刑度日观念严重二是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能够很好的学习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三是改造信心严重不足,认为自己毫无改造前途可言,无法看到改造的希望和自己的亮点.性格因素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行为盲目、贪图享乐、期望不劳而获面对困难,往往选择放弃懒惰、自私、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个性偏执,固执己见,言语少,没朋友,缺少可倾诉的对象.心理因素适应改造环境,无视现实思想和心理上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获刑不悟、变本加厉,多次严管,古某本该就此接受惨痛教训,在高墙内认真改造、真诚悔悟,但他却不愿忍受法规监纪的制约,消极应对警察的管理和教育,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行为表现功利思想重,社会恶习深,又因多次严管改造,深谙狱内规则”性格狡猾,对监狱制度和生活早已熟悉入耳,会规避监规底线改造无精神,学习无兴趣,劳动无动力,整天浑浑噩噩,意志消沉,混刑度日改造多年没有拿到一次改造积极分子
(三)教育矫治的潜力.古某具有小学文化程度,读、写能力正常,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与人交流不存在沟通阻碍.具有一定劳动技能,能过劳动改造关古某调入监区以来,不抗拒劳动改造,服从线组长安排,有团结协作的表现,参加劳动生产,完成劳动任务.与人无争,无攻击性古某与同犯相处还算正常,自调入五监区以来,未与人发生争吵和打架等违纪违规行为【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综合各种因素及对古某个人资料的分析与评估,发现其虚荣心强,爱面子,喜欢炫耀以前的生活针对这一特征,对症下药,制定一对一的个人矫治方案
(二)教育矫治攻心治本,心理健康辅导及时干预根据该犯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积极实施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依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力量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对不同阶段的心理状况进行科学评估,全面掌握该犯心理素质、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指数等具体情况心理咨询师通过情景置换、案例演练、换位思考等方法使该犯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他人和家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加强认罪悔罪教育,使该犯深刻检讨罪行帮助其更好地接受自我、完善自我、健全人格,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戒备心和更好融入集体,引导其正确面对目前处境和困难,多与警察交流,学习改造表现好的罪犯身上的优点,勇敢地走向积极改造之路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在前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及矫治后,开始对其进行法律及认罪悔罪教育通过案例讲解、普法教育等向其普及法律知识开展认罪悔罪专题教育,以现身说法、悔罪感悟等方式为抓手,加强其对犯罪危害的认识,弥补法律常识严重缺失的缺陷,深刻意识到法不容亵渎,促使其走出思想认识误区,正确认清罪责关系,破解容易反复、然乏手段、转化不了等难题,在潜移默化中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从思想和心理上帮助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当罪犯的改造表现有所好转时,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改造表现加以表扬不断强化优点和亮点,促使其朝积极改造方向持续、踏实、努力地走下去“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春风唤不回〃只要我们坚持以改造人为根本宗旨,通过不断强化个别教育,攻坚克难、融化冰雪、润心泽人,相信一定能使顽石开窍,铁树开花,朽木可雕罪犯矫治个案
(二)入监改造表现朱某自2017年在四监区改造以来,由于该犯的刑期较长,年纪小,对自身的改造没有计划,情绪低落,思想不稳定入监一时难以适应服刑改造生活环境忧郁、自卑、孤独等不良性格和未能在改造中树立正确的目标,导致他一度迷茫加上服刑以来父母接见只来过一次,没有书信往来让朱某觉得没有人关心自己,把犯罪原因归咎于他人,对劳动改造产生恐惧心理,平时与联保交流又少,总认为他犯欺压自己,故而熬刑混日,不服管教,经常因琐事违规违纪,多次因消极改造、抗拒改造被分监区训诫,在劳动工场、监舍多次因琐事与他犯发生争吵,不承认是自己的过错,并且扬言要报复他犯,被监区定为重点犯朱某在服刑改造期间,由于刑期长、年纪小,对自身的改造没有计划,且认为走到今天这步是家人的不关心造成的,置身牢狱后对周围的事情很敏感,认为自己没有价值可言,容易产生自卑心理,遇事处理不了时情绪极不稳定且容易失控,容易产生不够理智的行为
(三)心理行为表现期间对朱某进行了艾森克个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结果显示朱犯性格内向、脾气固执、易于冲动、情绪多变,自控能力差,应对压力和挫折时退缩
(二)坚持公平、公正处理问题的原则在改造过程中,对朱某做得有进步的地方,及时给予肯定;发现其投机时,及时提出批评另外,从正面、侧面多次了解掌握朱某的改造情况如2018年过年前,一月份的接见日结束后该犯的家属没有过来接见,而同房间的大部分罪犯家属都过来接见了,造成该犯情绪低落无心改造对此,监区了解朱某的情况后与其母亲联系,并向其阐明朱某近期的改造情况,其母转达期望朱某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母亲在广东打工,加上年纪大无法来回奔波转告朱某后,其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情况无法与他犯攀比,同时表示以后会积极改造奔新生,做一个对家庭负责的人
(十)【罪犯基本情况】罪犯罗某,37岁,汉族,籍贯广西某县,初中文化,未婚,捕前务农,无犯罪前科2019年12月20日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剩余刑期八年十个月2020年3月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改造,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所有入监新犯在新成立的临时入监分监区接受隔离管控和教育罗某在入狱后不久即向管教民警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该犯自述平时以开钩机为生,家里有房有轿车,经济环境较为宽松其同村同族兄弟罗某某承诺以2000元的报酬请其帮忙开车去中越边境办事,罗某在返程途中知晓其远方兄弟从边境带回的物品是海洛因,但未向公安部门报案,返程后罗某某前后分两次共汇了5000元到其账上,几天后罗某被捕,后被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该犯认为自己家庭条件好,没有理由通过运毒来谋生,觉得自己没有犯罪,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认罪不悔罪,入监以后不服从临时分监区民警的管理教育,与他犯发生口角冲突,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监管秩序【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一是罗某的法律常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无罪,又认为即使有罪量刑过重,从以上模棱两可的观点来分析该犯对法律的认知是模糊的,需要进行法律知识解读分析;二是因为在疫情防控期间,罪犯的管控教育是隔离封闭式的对于新入监的罪犯来说本身就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对于新环境的不适应反过来会促使自己不能正视自己的犯罪事实,心理上不能接受自己被判刑的不良结果,因而更多的是需要在心理上进行专业的疏导;三是疫情防控期间,监狱内外是完全隔离的,社会法律机构无法进入监内进行面对面法律帮扶,甚至其他部门熟悉法律知识的警察都不能进入隔离管控的临时分监区,因而处理此项事务只能完全依靠封闭执勤的临时入监分监区的警察在得到临时分监区的请示汇报之后,监狱启动了对罗某的法律援助工作,以期能为同样有疑虑的新入监罪犯答疑解惑,使他们知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改善和缓解不稳定的心理情绪,以更积极地心态投入到改造之中
(二)心理行为表现经过艾森克个性测验(EPQ)提示为倾向于内向、固执、偏激、情绪不稳定对刺激反应强烈,易焦虑、冲动,自控能力差;经常使用不成熟防御机制,应对压力和挫折时使用退缩、潜意识释放、投射、被动攻击等不成熟的防御机制,面对困难和问题时倾向于把原因归咎于他人或外界因素
(四)加强社会人际关系教育,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为了帮助杨某某树立人际交往信心,改善人际关系,监区让杨某某的几个老乡多与其谈心、拉家常利用杨某某喜欢“看书读报”的爱好,引导、帮助该犯通过兴趣爱好逐渐走出“独身误区”,让其感受到和谐人际关系的好处,培养集体意识同时,杨某某开始主动与警官交谈,警官对杨某某提出的诉求及时给予回应、开导和解释,让其感受到警官的关心和帮助【教育改造成效】经过警察近一年的攻坚转化,监区和服刑指导中心警察通力合作,对杨某某地教育改造初见成效表现在杨某某认罪服法,服从管理,遵守监规纪律,认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内向、孤僻的性格改善了,脸上的笑容多了,交往圈子不再局限于那几个老乡,劳动改造中也不再消极怠工,也愿意与警官交流了,至今也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罪犯矫治个案
(二)【罪犯基本情况】罪犯梁某,男,1986年8月出生,汉族,广西桂平市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期自2018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7日止于2018年12月6日送广西区梧州监狱服刑梁犯在改造期间,前期改造比较积极,服从管理,后期表现比较差,消极改造,不服从管理,多疑【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梁犯出现的多疑、消极改造,致使监区的安全稳定受到潜在的威胁对此,监区领导高度重视,指定成立教育转化攻坚小组攻坚小组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二)谈话摸底首先,监区管教员按照十必谈要求,对梁犯开展个别谈话教育,了解该犯的改造表现以及对在十一监区改造的想法通过谈话,了解到该犯的基本情况和思想顾虑,该犯比较敏感,原先过惯自由自在的生活,面对严格的监规纪律感到压抑,想念家人等管教员了解情况后,马上将情况汇报给监区领导,经研究,决定将梁犯确定为个别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
(三)原因分析通过调查了解、谈话摸底,对梁犯的原因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一是从梁犯的个人经历分析,梁犯比较年轻,做事易冲动,有攀比心理由于文化水平低,对事物的辨识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不强二是从成长史分析,梁犯成长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三是从案件情况分析,梁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控制约束能力不强,且刑期比较短,遂产生思想波动、消极改造、混刑度日的念头
(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小组认真分析研究,初步确立如下转化方案.由直管警察负责对梁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全面掌握了解梁犯各方面情况,把握对梁犯进行教育转化的最佳时机并建立信任关系.充分发挥激励因素的作用,对梁犯在改造中细微的良性变化及时给予肯定、鼓励和引导.监区管教员通过对梁犯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明确改造目标.在整个转化过程中,全面收集梁犯的思想、行为变化信息,为针对性地开展转化工作提供参考.转化小组及时对梁犯的转化情况进行分析、预判,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注意对教育转化过程中梁犯的有关信息及时进行交换,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转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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