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是婚姻的前奏,是婚俗的一个方面。看起来择偶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可是在阶级社会中,人人都受社会的支配,受法律的约束,受观念的影响。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二、择偶的季节:动物求偶大多有季节性,人类择偶是没有季节性的,这是人类已从自然界分化出来的标志之一。可是,仔细研究一下各民族的择偶状况,也不难发现有些地方的择偶仍有季节性:云南白族多在三月,瑶族多在春节前后,拉祜族多在冬春两季,海南黎族更是把三月三节看作“爱情之节”。总而言之:多在春季。这不仅是因为春季气候宜人,更主要的是因为这时农业生产不太忙。拉祜族在夏、秋两季一般不谈恋爱,其原因在于这时正是农业大忙的季节。国外也有类似的规矩。美国的阿米人大多是在十一月和十二月农闲时谈情说爱。各地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不一样,可是在利用农闲择偶这一点上则有共同性。农村择偶服从农时,城市自然不会这样。城市青年择偶大多利用节日,比较多的是利用宗教节日。例如,美国多在大斋节前后择偶,用意在于图个大吉大利。
??三、择偶的权利:择偶按理应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权利,可是在阶级社会中,“婚姻仍然是阶级的婚姻”,婚姻“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所谓“门当户对”,所谓“父母之命”,所谓“媒妁之言”,都是剥夺当事人的自主权。当事人没有择偶权,有择偶权的不是当事人,二者是脱节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情况错综复杂。比方说我国云南瑶族,他们的婚姻既不是只听父母的,也不是只听媒妁的,甚至也不完全是由自己作主的。他们是在以歌相识、相爱以后,再请媒人成婚。当然,媒人的这般介绍,是做样子的。明明是假的,为什么还要以假当真?这只能说明瑶族的媒婚制度方才兴起,还不够普及,也不太严格,但是既已产生,而且又处于媒婚的包围中,因此不得不采用媒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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