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爱情婚姻观1.爱情与人生2.婚姻与家庭3.家庭美德4.婚姻家庭法律规范树立正确的爱情婚姻观1.爱情与人生
引言:爱情的欢乐虽然是甜美无比,但只有在光荣与美德存在的地方才能生存。──古尔内尔
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歌德引言:爱情的欢乐虽然是甜美无比,但只有在光荣与美莎士比亚:“爱情是什么玩意......”
爱情,纯洁、甜美、幸福的象征,千百年来,它一直是文艺作品中的永恒主题。人们用华美的语言讴歌它,赞美它,把它比作太阳、鲜花、美酒,赋予它美的色彩、诗的意境。爱情是美好的,但爱情本质上不仅仅是浪漫的感情体验,更是一种责任,一种由性爱、理想,义务等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精神现象,是一个严肃的人生课题。
都说爱情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段插曲,爱情对我们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作为大学生,应该怎样看待爱情,怎样规划人生,把爱情放在什么位置,奉行什么样的爱情准则,从而使自己的人生更加辉煌,更有意义。这些都是我们大学生应该面对和思考的现实问题。
莎士比亚:“爱情是什么玩意......”
爱情,纯洁、甜美、一、爱情与人生事业与爱情是人生的两大课题,爱情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爱情与人生事业与爱情是人生的两大课题,爱情是什么
爱情犹如甘霖,没有了它,干裂的心田,即使撒下再多的种子,终不可能滋发萌芽的生机。——三毛爱情是磨练性格的磨石,爱情也是一个人的思想成熟程度的标志。——苏霍姆林斯基
真正的爱情不会诞生在恋爱的始端,而是在恋爱过程中达到心心相印的结果。——王维生
爱情是叹息吹起的一阵烟;恋人眼中有它净化了的火星;恋人的眼泪是它激起的波涛,它有是最智慧的疯狂,哽喉的苦味,沁舌的蜜糖。—
莎士比亚
爱情是什么爱情犹如甘霖,没有了它,干裂的心田,即使撒下再多⑴爱情的本质含义:社会基础+生活理想=感情基本要素①性爱
②理想③责任:生理因素,异性之间的相互吸引:社会因素,基于性格、人品等因素的相互爱慕;:道德因素,情感交往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⑴爱情的本质含义:社会基础+生活理想=感情基本要素①性爱②性爱,理想,
责任,
构成爱情的有机统一整体性爱的吸引:使得爱情打上了情爱的烙印,并把异性间的爱情与异性间的友情根本区别开来。性爱,理想,
构成爱情的有机统一整体性爱的吸引理想的契合:使得爱情表现着恋人们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使热恋中的人们焕发出极大的热情来克服生活中的消极与颓废。理想的契合:使得爱情表现着恋人们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责任:使得爱情不是自私的占有对方的感情,而是自觉自愿地为所挚爱的人付出感情、担当责任。责任:使得爱情不是自私的占有对方的感情,而是自觉自愿地为所挚总结真正的爱情是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人的自然和社会的双重需要,并通过生活而获得充实的意义。总结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恋爱中的道德尊重人格平等恋爱中的道德尊重人格平等
恋爱双方在人格上都是独立的,谁也不是谁的附庸,依附对方而失去自我是对爱情实质的曲解。恋爱双方在相互关系上是平等的,都有给予爱,接受爱和拒绝爱的自由,放纵自己的情感或者对对方予以束缚或强迫,都不符合恋爱的道德要求。尊重人格平等
恋爱双方在人格上都是独立的,谁也不是谁的附庸,自觉承担责任自愿地为对方承担责任,是爱情本质的体现。无论对方处在顺境还是逆境,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伤病,爱一个人或接受一个人的爱,就要自觉地为对方承担责任。自觉承担责任自愿地为对方承担责任,是爱情本质的体现。无论对方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双方既相互爱慕、亲近,又举止得体,相互尊重,而绝不是在态度、举止、语言等方面的粗俗和放纵。没有道德的护佑,爱情不会长久。文明相亲相爱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双方既相互爱慕、亲近,又举止得体,相互尊都说爱情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段插曲,作为大学生,应该怎样看待爱情,怎样规划人生,把爱情放在什么位置,奉行什么样的爱情准则,从而使自己的人生更加辉煌,更有意义。这些是我们大学生应该面对和思考的现实问题。
婚姻受社会法律制度、社会风俗和道德观念的制约。人们缔结婚姻的动机也各不相同,有繁衍型、政治型,但就整个人类而言,缔结婚姻的目的,不外有三:其一,满足生理的需要;其二,组成家庭繁衍后代使种族得以延续;其三,过美满幸福的生活,履行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前者属于人的自然属性的需要,后者属于社会属性的需要。
尊老的基本要求是赡养。父母的爱伟大无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养育之恩,当知报答“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
赡养老年父母,是子女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起码要求。总结尊老的基本要求是赡养。总结爱幼要讲究艺术现状:对子女爱护过度(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独生子女)严是爱,宠是害分析任性、放纵、骄横、自私、冷淡、孤僻、怕失败、怕挫折等不健康心理素质措施对子女做到爱和严相结合爱幼要讲究艺术典型列子——思考?是尊老爱幼还是资源浪费?典型列子——思考?是尊老爱幼还是资源浪费?当“尊老爱幼”遇上“为老不尊”事件———在公交车上,因劝说同行的小女孩给怀抱孩子的妇女让座,遭到一旁60多岁的老人辱骂。
启示道德相互性尊老爱幼思考道德问题当“尊老爱幼”遇上“为老不尊”事件启示道德相互性尊老爱幼思考古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人——对社会做出贡献,抚育教育晚辈子女——应尊敬,关心,体贴父母及长辈,自觉履行孝敬和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儿童——国家民族的未来,社会家庭的希望,更应养成尊老爱幼的良好道德习惯。古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邻里团结邻里之间,既无法定又无血缘关系,而是一种地缘关系。邻里关系处理好“远亲不如近邻”处理不好“恶邻相向”邻里团结邻里之间,既无法定又无血缘关系,而是一种地缘关系。加强邻里团结,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着重要做到“四互”:
夫妻是家庭的主要成员,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忠于爱情、互敬互爱,是夫妻和睦、婚姻美满的基础。中历来用“相敬如宾”、“比翼鸟”、“连理枝”等来比喻和形容夫妻之间的和睦关系。今天强调的夫妻和睦,是在男女平等基础上的互敬互爱、互助互让。夫妻是家庭的主要成员,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忠于
自尊心是人的非常强烈而重要的一种情感。那种训斥、轻视或贬低爱人的做法,会给爱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夫妻之间相互尊重,不仅能使自尊心得到满足,同时能增强相互之间的依赖。因此,相互尊重是夫妻和睦的基础。
自尊心是人的非常强烈而重要的一种情感。那种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这是一种心理需要,也是精神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内容。作为夫妻,必须尊重对方的爱好,尽量满足对方的心理需要并提供一切方便,而不要加以限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这是一种心理需要,也是精一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功,往往离不开别人的帮助,所以社交活动有其十分重要的意义。夫妻之间要允许对方社交的自由,这不仅不会影响爱情的专一,还会因对方的尊重和信任,赢得更深的爱意。一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功,往往离不开别人的帮助,所以社交活
每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有时心里不痛快,需要向别人倾诉,以便将苦闷宣泄,从而求得心理的平衡。宣泄最理想的对象自然是自己的爱人。一方要学会主动倾听对方的宣泄,并理解、同情,并给予劝慰和疏导,以让对方从矛盾和苦恼中得到解脱。每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有
勤俭持家就是要树立具有现代文明的消费观。第一,不盲目攀比,不原则:“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适度消费”精打细算,科学合理地安排家庭经济生活,避免浪费原则:“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适度消费”作为大学生如何做到勤俭?勤俭以励志,勤俭以养德。切忌超前消费,攀比消费和负债消费尊重父母劳动所得,体谅父母的辛苦操劳,生活中注意节俭,尽量减轻父母的负担。作为大学生如何做到勤俭?勤俭以励志,勤俭以养德。4.婚姻家庭法律规范4.婚姻家庭法律规范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来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整。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婚姻家庭法的原则主要有: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来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整。婚姻家庭法婚姻法的主要内容1.结婚含义条件男女两性的结合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必备条件禁止条件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婚姻法的主要内容1.结婚含义条件男女两性的结合必须遵守法定程必备条件禁止条件⑴结婚①男女自愿②法定婚龄③一夫一妻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结婚②患有医学上认定不因结婚的人必备条件禁止条件⑴结婚①男女自愿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⑵家庭关系⑵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夫妻双方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夫妻双方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人格身份地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