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一犯罪团伙提起公诉,海曙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刑并处罚金,还帮受害者追回了损失。
女方拿到礼金后却“生癌”
年届八十的姚大爷丧偶多年,一直想找个贴心的老伴相互照顾。
见面时,贾阿姨看上去“保养得宜”,只有五六十岁,她还很“贴心”地带来一只进口保温杯作为小礼物。虽然礼物价值不高,但贾阿姨大方温柔,让姚大爷心里暖暖的,对贾阿姨好感倍增。短短十天,姚大爷便和贾阿姨“约会”三次。
第四次见面,贾阿姨提出要去姚大爷家看看。刚一进门,贾阿姨就提出要1000元“见面钿”(方言,见面费),姚大爷很痛快地给了,接着贾阿姨主动提出结婚,并与姚大爷约定了14000元的结婚礼金。
过了两天,贾阿姨约姚大爷去她家,姚大爷诚意满满,带着礼金上门了。一见面,贾阿姨就提起礼金,并主动从姚大爷包里拿走了14000元。可接下来,刚吃完午饭,贾阿姨外孙女就催着姚大爷离开了。
姚大爷本以为自己与贾阿姨结婚已是水到渠成的事,谁料当晚贾阿姨就来电说自己有些不舒服。第二天,贾阿姨“通知”姚大爷自己要去上海看病,可能不大好,还婉拒姚大爷陪同前往。隔天,她又告诉姚大爷,自己得了癌症,为了不拖累他,两人还是别联系了。此后,贾阿姨就拒绝了姚大爷的一切联系和来往。姚大爷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就报了警。
警方调查发现:是系列“征婚诈骗”案件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贾阿姨,而贾阿姨根本不姓贾,而姓李,52岁,无业。
警方深入调查发现,这是系列“征婚诈骗”案件,受害者有7人之多,年纪最小的68岁,年纪最大的88岁,平均被骗金额在10000元左右。而在姚大爷之前,竟然无一人报案。
有的被害人坦言自己不是第一次上这种当,但因为内心寂寞,非常渴望有人陪伴,所以在面临条件满意的“征婚对象”时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试试看;有的受害者觉得陷入“征婚诈骗”十分丢脸,很害怕子女知道,甚至不愿意配合案件调查。
在侦查阶段,李某还企图以“情感纠纷”为由狡辩,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海曙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主要针对老年群体,社会危害性较大,对李某作出了逮捕决定。看到逮捕文书的李某终于慌了神,向检察官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积极退赃赔偿。
最终,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海曙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李某的同案犯也均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