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哪些2017婚姻登记暂行规范介绍婚姻政策婚庆百科

众所周知,365行,行行都有自己的工作规范,其中包括婚姻登记工作也一样,它必须遵从一定的标准,否则很容易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哪些以及2017婚姻登记暂行规范介绍?

第一章: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哪些---总则

第一条为了巩固婚姻登记的标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了本规范。

第二条各个机关单位要按照本标准,认真的履行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为新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哪些---姻登记机关

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结婚登记。

(二)补发结婚登记证。

(三)撤销不自愿的婚姻。

(四)创建和管理结婚登记文档。

(五)宣传婚姻法,倡导文明婚俗。

第三章: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哪些---婚姻登记员

第二十三条登记机关要有专门的记录员,其人数、编制可参考婚姻登记机构的评定标准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记录员由该级民政部门考核、任命。

记录员要由市级以上的民政机构进行统一的培训、考核,取得婚姻记录员的资格证,才能从事婚姻记录工作,其他人则不可从事本工作。

第四章: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哪些---结婚登记

第二十七条登记的步骤要按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的条件是:

(一)记录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婚姻记录处提出申请。

(三)男不小于22周岁,女不小于20周岁。

(四)两人都没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双方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要缴纳3张2寸两人近期半身免冠合照。

第二十三条我国公民要缴纳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个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名字、性别、出生年月要一致,不一致的,要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若不小心丢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要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手机号码不能为空

获取我的装修方案

活动亮点

免费热线:400-660-7700

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十月初三

【乙未年丁亥月甲午日】

结果已同步发送到您手机,齐家网,帮助用户轻松实现装修,感谢您的使用。

THE END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18婚姻登记工作规范_在全国婚姻登记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2023-08-12 学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精神心得体会【3篇】2023-01-09 关于2020人大政协两会心得体会【六篇】2022-08-16 学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文(通用6篇)2022-08-16 2020人大政协两会心得体会范文(精选五篇)2022-08-16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地址】人口http://www.sudunlaoyingcha.com/k/hunyindengjigongzuoguifan2018/
2.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第五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17340&page=9
3.第2页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政部法律法规第2页 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接上页] 5.规范婚姻登记证件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承担起对婚姻登记证件印制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制作的婚姻登记证件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制新式婚姻登记证的补充通知》(民办函[2004]15号)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基层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从指定https://code.fabao365.com/law_241421_2.html
4.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律师普法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的内容规定的内容是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七章规定: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亲自到场。根据《北https://www.110ask.com/tuwen/6168866800856145704.html
5.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各级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第四条http://www.yidu.edu.cn/detail/article/57756fcbede4fe1a875df8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