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一般都是身份证户口本,其他特例网上有专门的资料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婚姻登记。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符合以下条件:1、此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栏内签名→提交照片→婚姻登记员签发《离婚证》→加盖公章→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

男女双方至少其中一人为北京户口方可去民政局登记,所需资料:双方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三张大二寸两人照片,如无法取出户口原件,可让户口所在地。

最好带着.不过,民政部门只关心你们是否自愿,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无异议即可.根据国务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

登记地点: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2、居民身份证

夫妻双方去世了一方,再婚前需要先办理离婚手续.其中一方一旦宣告死亡,被宣告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其婚姻关系也终止.因此,若准备再婚,要先将原婚姻关系解除.应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将婚姻关系、财产及儿女的抚育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才能领取结婚证.

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了,如果是集体户口,就要自己户口那一张纸.

1、民政局对领证服装没有要求我国民政局对新人领证和结婚登记照所穿服装并没有。2、登记照必须是二人近期合影新人的结婚登记照必须是新人近期双人半身合影证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在北京登记领取结婚证.

户口公安管,结婚民政管,你上一次结婚民政有登记,所以即便户口本未婚,民政局也是有记录的,需要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毅然,如果只有一个人的结婚证必须去补办另一个人的结婚证,然后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不然民政局是不会受理的!中国境内只有这样的方式.唯一的例外是法院裁决离婚,那是不需要结婚证的,有判决书代替

户口首页就是一张纸,主要针对集体户口,说明该集体户口的户主是谁.如果是集体。3、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离职的时候要先转出来才能离职成功.二、集体户口。

我国没有“婚姻登记法”.关于婚姻登记的法规和办法有两个:(1)《婚姻登记条例》;(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一、《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由国务院令(第387号)发布:《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15年12月8日由民政部(民发〔2015〕230号)文件发布.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民政部对《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如属协议离婚,持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异议的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自2003年月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条例》,严格执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

您好.你们可以到所在区民政局去办理.一、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

一、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性。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提交由指定医疗保健。

带着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红底的照片三张,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就可以了.比如朝阳区民政局.到时候还会签几个单子,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会提供并告知如何填写.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有存档,去调阅就可以了.

办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办理协议离婚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以北京市为例,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就规定。

如果离婚案件中,民事调解书针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确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是可以确定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也就相当于离婚证.

您好,现在结婚登记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已不再是强制的而是自愿的,您可以根据需要自己选择是否做婚检,婚检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男女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证照(一般现场照)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当时就可以拿到结婚证.希望您能采纳,支持一下我的采纳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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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第五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17340&page=9
3.第2页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政部法律法规第2页 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接上页] 5.规范婚姻登记证件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承担起对婚姻登记证件印制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制作的婚姻登记证件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制新式婚姻登记证的补充通知》(民办函[2004]15号)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基层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从指定https://code.fabao365.com/law_241421_2.html
4.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律师普法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的内容规定的内容是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七章规定: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亲自到场。根据《北https://www.110ask.com/tuwen/6168866800856145704.html
5.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各级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第四条http://www.yidu.edu.cn/detail/article/57756fcbede4fe1a875df8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