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炫:“二八五团”下的心灵史——战时中共干部的婚恋管控

内容提要:抗战和三年内战时期,为保持自身的战斗力,中共对军队和党政干部婚姻实施限制措施。中共中央没有为此颁布统一的规定,多由各根据地自行决定,但这些规定显然有中共中央的暗中支持。婚恋本属个人权利,限制措施对于已经适龄的普通干部而言,当然会形成煎熬,但中共实施这样的措施,也有其内在的理路。通过惩戒和引导双管齐下的管控,这一措施实施堪称平稳,没有激起大的波澜。在中共政治权力强力推进的过程中,婚恋意外成为个性与党性、个人与集体碰撞与交融的着力点之一。

关键词:二八五团;中共干部;婚恋;根据地;党性

作者简介:黄道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1944年秋,八路军干部刘荣[1]奉命走向前方。行至拒马河畔,顺坡而下时,“猛一拐弯,突然与一位青年姑娘碰头。她细高个儿,妙秀动人,问了道,彼此看了几眼相背而驰,走了很远她还是深刻地在我脑子里印着”。[2]

这是刘荣日记中记述的一个场景,相逢中一点心意的激荡,最能拨动青年人的心弦。战争年代,朝花夕逝,生死无常,这一点点美好尤足珍贵。抗战时期,中共自身的塑造和管理都空前严密,政治权威深入内心世界,也渗入个人情感等私领域,加之战争的紧张形势,中共普通干部的婚姻已处于约束之下。刘少奇说:“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应该首先想到党的整体利益,都要把党的利益摆在前面,把个人问题、个人利益摆在服从的地位。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们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原则。”[3]根据这样的原则,当干部婚姻被认为有可能影响到中共抗战期间的大局时,对之实行管控实属顺理成章,而这样的管控难免使正血气方刚的青年干部有爱和性的苦闷。有意味的是,这样一个牵涉极广的措施,在中共的控制体系内,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阻力就顺利落地,甚至中共中央都无需出面做出正式规定。尽管对军人的婚姻管控在中国并非始于中共,但中共对婚姻管控达到的程度,却是其他政治力量无法想象的。

战时婚姻限制的规定主要影响的是抗战期间加入中共阵营的新干部,即通称的“三八干部”群体,这一结果亦饶有意趣。[4]“三八干部”普遍具有较高的知识程度,相应地亦具有充沛的个人情感,恰恰是这样一批人,却需要面对严厉的婚恋限制,可以想象,这中间将会呈现怎样的复杂关系。在婚恋限制风起青萍之末时,正值整风运动浪成微澜之间,整风运动将共产主义运动独具的思想斗争特质推到一个新的高度,思想汇报、交心、学习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体制化的思想改造,形成集体主义不可移易的逻辑,而革命阵营向党的倾心靠拢,又是整风得以顺利推进的基础。就整风本身言,或许并没有针对婚姻限制的意图,但正如时人所言:“整风就是整的我们的思想方法,思想方法应该贯串到一切问题上,即使是夫妻间的关系问题上也应该如此。”[5]整风为在婚恋限制中陷入困恼的年轻干部群体提供了一定的化解苦闷的思想资源。当研究者批评中共历史研究中过于简单化的政策—效果模式时,却又可以在这里看到另一番景象,即政策的溢出效应,政策推行过程中边界不断拓展,甚至达到事先未虑及的范围。实际上,在中共的历史上,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

当然,即便有纪律惩戒和思想教化双管齐下的举措,即便有革命阵营倾心向党的自觉,婚姻限制对于干部群体产生的冲击仍然不是那么容易完全消解,心灵的震荡还是在当事者的内心不断上演。共产主义运动是一场强调触及灵魂的运动,这决定了对共产党人心灵史的探究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而在婚姻限制中充分暴露的内心挣扎,正提供了就近观察的极好素材。这些,由于关涉个人的复杂情感,长期并不为我们切实了解,甚至很难找到可以一窥究竟的门径,幸运的是,当年一批中共干部的日记,或许已经微微向我们敞开了大门。[6]

一、“二八五团”

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的过程,两性关系融入世界主流的认知,一直在稳步推进。这其中,中共作为一个具有国际主义背景的政党,一个追求自由平等的政治力量,对两性平等、爱情和婚姻自由尤为坚持。一直生活在大后方的马千里到延安后在日记中写道:“到延河洗浴,有一青年男子赤身露体洗浴,旁边的女同志一点也不在乎。封建残余在延安解放了的男女身上被扫除得净光,可喜。”[7]两性的禁忌通常以神秘化的方式表现出来,要打破两性间的禁忌,破除性的神秘自然是一条重要途径,在这方面,中共以一个雷厉风行的革命党的决绝,走得比其他政治社会力量更快、更远。

爱和婚姻自由是共产主义革命的重要取向之一,然而,当婚姻自由遇上战争,向来走在婚姻自由前列的中共,也不得不选择了现实的道路。和之前倡导婚姻革命相比,中共抗战时期的婚姻政策明显具有了变化,下面一段话大致是战时中共婚姻政策的体现:“①经常进行关于包办婚姻及早婚之害的宣传,并强调政府婚姻法之正确及庄严。②对一般人不要强调自由恋爱,对身感痛苦之妇女,揭露旧社会制度之罪恶,使积极参加解放事业。③对一般的婚姻纠纷,应采取息事宁人、促进家庭团结的态度。”[8]从法律、稳定的角度而不是从激烈革命的角度对待婚姻、家庭,“不要强调自由结婚,不要去帮助他们离婚”[9],成为这一时期中共家庭、婚姻政策的主流。当然,这也是抗战时期中共社会政治政策总体趋向缓和的一部分。

战时中共婚姻政策的最重要变化,就是后来被称为“二八五团”的婚姻限制性规定。所谓“二八五团”,即各根据地对干部和军人结婚条件做的限制的简称,这些限制包括年满28岁、达到5年党龄、担任团级及以上干部等。因为中共中央没有做出统一规定,具体条件各地不完全一样,也有规定25岁、8年工作历史、团级干部的,在后方的陕甘宁边区,级别可以放宽到营、连级。因此,各地简称也不完全一致,有的地区称为“二五八团”“二五八七团”等。不过,无论具体条件如何,结婚需要满足年龄、工作历史或党龄、级别三方面的条件则是一致的。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出于巩固自己队伍的考虑,按黄克诚的说法就是:“因处在敌后环境中,结婚干部过多影响斗争和工作,故必须作一定的限制。”[10]

中国众多规制都出现于国家权力逐渐伸展的近代,对婚姻的限制也和国家近代化的趋势相应。传统中国军队没有形成关于婚姻的规制性条款,20世纪20年代,当有人注目于此时,几成笑柄。当时杂志写道:“冯玉祥前于开封发表训话,对所部之婚姻,严加取缔,一时传为趣谈。”[11]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军人管理逐渐向近代化方向靠拢。1931年2月,军政部发布《陆军军人婚姻规则》,规定军人订婚时须“报告呈候所属长官审查核准”,“一、在战时或在防务吃紧时,二、结婚后其应得收入尚不足以维持军人相当生活时”,可停止订婚人结婚。配偶有下列情况禁止订婚:“一、非中国国籍者,二、反革命确有证据者。”[12]1934年12月,在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兵役法》公布一年后,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军人婚姻规则》,大体沿袭了陆军的规定,增加条款为:“陆海空军学生暨一年以内短期训练之学员,在肄业期间,及现役初年兵、二年兵,均不准结婚。”[13]这是中国以中央政府名义限制军人婚姻的首个条款,其与义务兵役制差不多前后脚出台,当非偶然,是国家权力下沉、国家管控要求逐渐增强的结果。

不过,国民政府公布的婚姻规则只是限制了新兵结婚,老兵和军官不受约束。1930年陶孟和对山西一个警卫旅的调查,在925人中,已婚者249人,未婚者676人,已婚比例达到26.9%。[14]国军官长结婚比例更高,在2005年的一个访谈中,抗战时期住在浙江桐庐的吴淑芳回忆:“国民党军队里好像还有随军的家眷。记得我家住进过一支国民党部队,带头的是一个团长,广东人,他把他的父亲以及妻子都带在了身边。”[15]携带家眷有可能导致的后果,王林[16]日记有所揭示。1940年,八路军和朱怀冰的第97军发生冲突,国军官兵妻妾成群闹出许多荒唐事:“一连太太二十多,宿营二日不能办公,马弁皆忙着为太太老爷找房子。”这样的部队,姨太太成了最大的掣肘,“一连长指挥队伍作战,一手举着手枪,高呼:‘打啊打啊!’两个姨太太拉着皮带嚷:‘走,走,我怕我怕!’”[17]国军战斗力不彰固然受多种因素影响,家属随军不能不说也是原因之一,中共在这方面严加限制,和这种近在眼前的教训或不无关系。对此,国民党本身也有反省,陈诚就曾设想:“战场不许住家眷,以军为单位,分配地区驻扎。”[18]

战争状态下,直接和士兵发生紧密联系的中下层军官能不能和士兵同甘共苦,相当程度影响到部队的凝聚力,限制中下层军官的婚姻,既可以排除其家庭的杂念,又可以让普通士兵感受到官兵平等的氛围,不能不说是一个容易想到的办法。而中共的集体主义逻辑及管控能力既予这样的规定以精神支撑,也保证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正因此,即便符合结婚条件的带兵军官,结婚后也特别注意夫妻相聚有可能带来的影响,如新四军金萧支队的杨思一[30]妻子来聚时,“宿至半夜,怕老百姓有反映,又找到老百姓家去睡了”。[31]而按照中共追求的军地一体原则,限制了中下层军官,却不限制地方,就难免造成地方和军队间的不公,予前线将士以不好的观感。何况,中共一直强调军队和地方的融合,军地之间本来就经常处于相互转换之中,地方开了婚姻限制的口子,势必给军地转换造成困难,因此,在中共的运作逻辑下,干部婚姻实施全体的一刀切限制,势成必然。

二、性苦闷

尽管中共实施婚姻限制有其充足的逻辑,但具体到每个个体,在当年的社会,28岁(或25岁)、5年党龄、团级干部的确是一个不低的门槛,大量适龄干部因此被挡在了婚姻门外,为此焦灼、苦恼。刘荣在日记中写道:“在下级干部中关于婚姻问题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痛感,有时充满胸怀。”[32]这种不满情绪甚至会以一种讲怪话的方式反映出来,张南生张南生(1905—1989),福建连城人。1930年参加红军和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曾任一二九师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等职。的日记中记载,精兵简政期间,面对可能被精简的威胁,就有干部在发言中提出:“建议首长艰苦奋斗,也不要结婚,渡过两年苦难,因结婚是一种浪费。”[33]

从当时一些中共干部的日记中不难看到因为爱和性无法得到满足的苦恼,这是活生生的人的苦恼:这几天,总是想理想中的对象,有时想得厉害时,同样也反映到梦中,往往在梦中是那样美满,醒来时令人多么失望难过。推想在革命队伍中的青年,恋爱问题是头等大问题,这个问题适当解决,对于精神上的安慰、工作的积极心及进取心都有很大帮助,这个问题又不能适当解决,确实是常常心神不安。

性的问题不能解决,往往会手淫,或遗精,但仍然解决不了问题,形成精神上苦闷。我自己生长在不幸的社会里,今天虽已摆脱,但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主要因战争关系)。[34]性的冲动难以抑制,刘荣日记中有不少手淫、遗精的记载:“不知怎么一回事,性欲冲动,手淫了一次,本来这在决心禁绝之内,然又犯了。一个人下决心容易,实现决心真是一件难事。”[35]“昨晚走马不痛快,加之打防疫针,终天精神闷怅。”[36]甚至白天见到了女性,晚上也会遗精:怪得很,昨晚又跑马,终日精神惆怅。

此由昨天参加大会目睹女同志故,神经驱使,一片进取心,将休于此,实不甘心。意志关系?还是生理关系?倘若意志关系,曾数度下决心,若生理关系真是无奈了。[37]刘荣的坦率给后人留下了性苦闷的真实记录,不仅他自己,日记中还可以看到其他人苦闷的叹息:“李志慧同志躺在床上长吁短叹说:‘生殖器长到咱身上没有用处了。’”[38]中共干部中,像刘荣这样坦率留下性要求的记载不多,但也不是绝无仅有,晋察冀八分区二十团团长窦尚初到延安后反省自己找老婆的标准:“‘我的条件有三:一、人,二、活人,三、女人。’虽然是玩笑,但可以代表我很着急的思想。”这种着急的心情导致他在整风学习时也常常走神:“心想苏杭二地的美女,假若到了新四军,岂不早就解决了吗?家乡(安徽)妇女也多呀!”[39]作家王林情感更为充沛:“性的问题,有时冲动得非常厉害,浑身好似触了电般的麻木许久,这一时期恨不抱着个女人把她抱酥了,并且急得胡思乱想,寻找任何发泄的可能”[40];“我见到小鬼,我便混身痉挛地用力搂着她,抚着她那嫩白的面肉,混身感到多么紧张和电力啊!嗐,真是到时候了,真是感到没L无法混下去了。同时对于别的异性也特别敏感地起感应。人究竟是被动的动物。”[41]

长期缺乏异性的环境,还可能影响到性取向。王林日记提到:“亚六放哨的一排战士,多山西人,入伍大约一年多。他们有点性的变态表现,例如摸年幼而漂亮的小同志的脸蛋,搂抱打闹,胡骂。他们表示亲爱就用这法。”[46]如果说这还只是稍显暧昧,晋察冀一分区地委整风训练班上干部的坦白更为直接,91人中,坦白“曾发生过鸡奸的仅部队中共9人,地方干部没有”。[47]晋察冀军区的王紫峰[48]日记中记有一个悲剧性的案例:“二营第八连连长黄士昌今天上午服毒自杀。原因是政治上不进步,与通讯员发生不正确的举动,上级首长发觉后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本人感觉不好意思,因而服了毒。我们想尽各种办法替他解毒无效,因而死去。”对此,王紫峰迅速做出反应,“指示教导员罗永祥立即召集干部会议,开展反对黄士昌可耻行为的斗争,以克服可能出现的错误意见”。[49]

不仅仅是男性,战时根据地的女性也在承受着爱和性的煎熬。一位妇女干部观察到:“在这次开会中,见到区县干部有些表现使她惊异,她们敢说出叫她也觉得扎耳朵的话来。我想这是下级干部生理上的苦闷,战争环境,生死斗争予人的过度刺激,有如大兵生活般的了,要求刺激。这主要是性的主使。”[50]王林的日记记载了一些妇女干部特殊的爱恋状态:“抗战中产生了这种女性,政治上相当进步,但是岁数大了,生理上要求恋爱,平日克服着,内心总在斗争着。突然有一天生理战胜了政治自持心,立刻饥不择食地抓一个男性。弄一个时期,政治自持心又起了作用,同时再发觉了对方有弱点,于是又冷淡了。”[51]他进一步发现:今天我到老黄居处,见房东数妇女,其表情态度完全近于性的狂放。她们歌唱,她们放声嘻笑说话,用一种色情的眼神看人——真是像吃了男子般的。据说有抗属。

严格的婚姻限制措施不可能不激起一些反弹:“有的干部填表时说自己‘为无产阶级奋斗’,但到他涉及老婆问题时,他对和他谈话的秘书长和处长说:‘我的老婆问题不解决,我安不了心。’”[64]刘荣日记中也吐露了干部的一些心声:“当抗战初期之时,经过许多曲折转弯抹角,首先到革命部队中来的一批青年男女……这些热心革命的青年男女,抱有很大的理想,同样在婚姻问题上也具有高度的理想。”然而,这样的理想由于条件的限制,受到很大挫折:“抗战六年有余了,都在抗战大熔炉里经过考验,差不多今天均投奔在军营里,大都是下层工作,虽然称心快意,为资格所限几家能够?许多青年男女在婚姻问题上苦闷着。”[65]在刘荣看来,造成苦闷的原因就是婚姻条件的限制,“军区规定那种所谓‘团级以上干部才准结婚’,因此一般青年在未达到团级干部而进行恋爱则认为是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不良的,被批评,纵或两人情投意合也不能解决。这样引起许多同志,差不多普遍的不满,影响到情绪的不安、工作的消极,甚至发展到动摇地步……萧副司令讲过:人到三十岁不结婚是最大的痛苦事情。我最近几年来,也往往苦闷于性的问题了”。[66]

整风之后,尽管党内政治空气日益严肃,内部的讨论仍然得到鼓励,限制婚姻由于涉及众多干部的利益,经常成为讨论的话题:“小组会讨论党的婚姻政策问题,大家一致的想法,党的婚姻政策即:一、政治奋斗目标相同。二、不妨阻工作。三、双方自愿原则下可以自由结婚……但晋察冀军区特以规定团级以上才准结婚。我始终反对这个团级规定,因为它会产生下列弊端,促成阶级地位观点、造成对工作上不满不安、婚姻问题形成不正常。”[67]当然,这些看法也会遭到激烈反驳,红军老干部王紫峰记下他在干部会上就婚姻问题的争论,很可以代表无条件维护党的利益的声音:昨天开分直机关干部论战会,争论过去的婚姻政策。有些同志对党限制军队干部结婚年龄愤愤不平,提出了许多不成理由的理由来反对。什么违背了政府的法令呀,是提倡复古呀,经党审查批准是封建包办呀,什么欧战死亡率太大需要繁殖人口呀,损失了多少人的青春呀等等。

三、组织的两重面貌

爱欲是人之常情,共产党人当然承认人的感情和欲望,但是更要求感情和欲望的升华,爱是有阶级性的,这是马克思主义者对婚姻恋爱问题最重要的一个定位。爱恋不仅仅是个人情感问题,尤其形之于家庭组织的婚姻,更不是私领域所能范围。抗战时期曾任中共山东分局书记的朱瑞专门撰文讨论革命和恋爱的问题,结论是:“在过渡的阶段下,我们的恋爱要服从政治,政治指导着恋爱,政治的爱与两性的爱,这是密切不可分离的一个事物的两个因素或两面。对于前进的男女,没有政治的爱,不能形成两性的爱;不但不能,而且是不应该。”正因此,“恋爱之最高的政治原则,就是革命者应与革命者结婚。它的最低限度的条件,是革命者不与反革命者结婚,这是绝对的条件”。[72]

日常生活中,集体主义精神的具体落脚点常常就是组织。当年的结婚申请报告和批复中,可以清楚看到党组织的身影。1943年,新四军一旅干部万海峰和赵政提出结婚申请:“我俩意相合,要求结婚,绝不妨碍工作,希首长批准。”新四军一旅党委批复:“党为了爱护久经战斗的老同志,批准你们结婚。希望在党的领导之下,更加强党的观念,一切服从党的利益为要。”[77]组织的影响力在这一来一往中展现无遗。从时人的日记中可以看到组织决定着干部恋爱的命运。1939年,三五九旅政治部副主任王恩茂在日记中写道:“到曾科长那里玩,看了他与一个女青年谈恋爱经过的日记。他爱这个女青年,这个女青年也爱他,可惜这个女青年政治上来历不清,党不允许结婚,以致没有成功。这里一个教训,结婚首先对于政治上的考查非常重要。”[78]陈伯钧的日记中也记载了他观察到的婚恋失败的案例:“今天使我不好过的,就是有两对夫妇离婚,一系感情不合,一系来历不清,而其共同原因,都是事前未审慎考虑所致,可见恋爱之事绝对不能轻易处之。”[79]

从小在茅盾影响下成长的沈霞,进入革命阵营后内心还不无浪漫的想象,在日记中写道:“有些时候,想起自己曾赤心地爱过一个人,而且不管他的出发点是什么,终究还是爱着我的时候;我就很难受。我为我曾那么追求过的幸福,为我曾享受过几分之几的幸福难过。”[80]但是,当其恋人萧逸提出结婚要求时,她还是毫不犹豫地把政治生命的考量放到重要位置:“我不能订婚或结婚,因为我对你不了解,历史上不清楚。当订婚是表示着一个人的真实生命与政治生命要永远地和另外一个人联系起来时,我不能不考虑……作为一个党员,自己的注意力与感情首先应该放在自己的事业上,自己的发展上。”[81]沈霞日记中记载的梦境尤其别具意味:“我想起组织上对我说的话:他有问题,因此你不能和他来往。我离开了他的怀抱,站起来,恐慌的情绪占着我的心,筋肉都紧张起来了。”[82]沈霞之所以在梦境中会有如此巨大的恐惧,缘于其内心的感情与现实有可能产生的落差,当时萧逸正在接受组织的审查,前途未卜。沈霞既希望忠实于自己的感情,又要忠实于自己的组织,当年,两者间的冲突有可能在人们内心中掀起的风暴,是后人难以想象的。

然而,无论是刘荣还是王林,这样的邂逅都仅仅只是邂逅而已,刘荣进一步写下了和少女的离别:“她利用一切说话机会打听我动向,瞅了一个机会问我:‘你今天走吗?’回答:‘走。’她面孔上立刻呈现无限难过,好像有千言万语要和我谈,但是并未再谈一句话……我走出了门,几位同志送着,她独立预先站在院内,问了声:‘你走啦?’然后说她没有权利送我,就这样内心很难过地别了。”[100]

四、诱导和皈依

规则的实施既需要惩戒,也需要诱导,“二八五团”亦不例外。作为意识形态政党,中共在实施惩戒同时,更高度注意思想上的诱导,如中共干部总结的:“没有整风的觉悟与积极热情,没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再好的领导者,对之也会事倍功半的。”[105]经由长期的督促、灌输及纪律熏陶,中共干部普遍具有自觉遵守纪律的学习意识,高鲁日记中写道:“一是组织问题,二是学习,三是恋爱。这三个问题我想是一般青年的问题。”[106]年轻人对于组织的渴望、学习的挂念,在一定程度可以遏制爱恋的影响,如时人在日记中说到的:“抛弃一些阻挠自己进步的思想(如找爱人问题,这的确给我很大的影响),适当地处理这些问题,一心一意地抓紧时机进行学习。”[107]

就普遍的人类而言,欲望和苦闷之间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欲求不得实现,苦闷,可是欲望又永无止境,单靠实现欲望消解苦闷,毋宁说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中共党员以组织和集体主义的力量化解个人欲求,尽管不一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终极方案,起码在当年,的确起到了相当程度的作用。刘荣曾经写下自己心理的变化:“自己过去有自私打算,和党不是完全一条心,若克服了为自己那半条心,完全与党同呼吸、同党保持一致时,自己就会感到无上愉快,今天自己就不像前两年内心痛苦,此故。”[110]沈霞的说法和刘荣相互印证:“只有当我能一心一德向着党时,我最快乐,在我想到私人问题时,我就烦恼。”[111]

在刘荣心目中,作为一个革命者,理想的爱情应该是这样的:“大家的团结和爱是建筑在有才有德上面的(无限地忠实于党和人民解放事业和在工作上对敌斗争上有办法)。什么钱呀、官呀则为大家所不齿。在男女恋爱上,有才有德则成为择选对象的最高原则了。就在乡村,一般妇女结婚时首先了解对方阶级成分、抗日坚决程度、工作积极性等。”[126]可是,这样的爱情不仅无法轻易得到,甚至一开始就被规定封上了大门,爱的渴望以及欲的本能,时时敲打着他的内心,刘荣在日记中记下一段经历:“昨天晚上起铺,这时静静地,万籁无声,遥望一家小窗户,明晃晃的灯光反射在街口,好奇心下就跑到窗前去窥视,正是一对中年夫妇在进行他们的爱,两个人赤裸裸地抱在一起,急促呼吸下发出微微话声也在战栗着,旁边还有一个小孩儿却在很甜蜜地睡觉。引起回去后好久睡不着,也跑了马。马上苏醒,感到既无爱又损身的难过。”[127]

可以想象,此情此景对刘荣造成的冲击,接下来,他的一大篇议论,就是消解这种冲击的思想路径。他首先谈到的是宗教:“信佛教之和尚与信天主之神父,他们把终生的幸福、精力思想用于迷信上帝、神!能够不结婚(虽然有些是假的),违背自然法则,一心一意致力于他的理想——死后到天堂。”在刘荣看来,如果说宗教徒都能做到这一点,共产主义者就更应该可以做到:“我们共产主义者是为科学的共产主义事业,为人类为社会进步、文明、自由同幸福、平等去奋斗,为什么不可去坚持去实现这种理想?这理想和主义又是人类唯一的最正确的道路,为什么不能耿耿在心、时时在念,一心一意去实现它呢?有时还做复杂混乱想法?说明小资产阶级出身的自己,今天思想上还有混乱之处,不够澄清——今后在革命中,努力于思想上的澄清当是首要任务。”[128]

五、结语

从战时婚恋管控的这段历史中,或许很难得到一个十分明确的答案。我们看到了中共的效率和宣导能力,却也体察到其下隐藏的个人情感不得其出的奔涌暗流;我们尊重当年那些愿意牺牲、怀抱充分理性选择的革命者,却也同情潜存于人类灵魂深处、时时要露出头角的感性力量。中共在婚姻限制中几乎可说是创造了又一个奇迹,即在达到限制干部婚恋,保持革命阵营战斗力目标的同时,还让整个群体保持严明的纪律,侵犯妇女现象少发。能够做到这一点,固然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干部群体对党的意志的自觉认同和接受大大减少了规制性措施落实的障碍,而经过灌输和教化不断刻印在头脑里的思想资源,也可能发挥了超出我们估计的作用。如果说,中国传统的慎独也具有自我克制和修行的意义,那中共的道德教化则将之连接到了崇高的革命事业,并有人类未来的光明前景相伴,形成完整的大我替代小我的解说路径。这样的路径,需要一个完整的内外环境予以支撑,不可能随意复制,但在当年,其顺利运转时所激起的能量,的确还是指示了那一个时代运行难以阻遏的趋向。

(责任编辑:胡永恒)

注释:

[1]刘荣(1919—1978),河南陕县人。1937年参加红军,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曾任大队指导员、连指导员等职。

[2]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10月22日,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223页。

[3]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刘少奇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30页。

[4]关于“三八干部”群体的讨论,参见拙文《抗战时期中共干部的养成》,《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4期。本文主要依以讨论的刘荣、高鲁、王林、刘燕瑾、凌风、范元甄、张子珍、徐光耀等均可归类于“三八干部”。

[5]璐:《对于一个具体问题的检讨》,《晋绥学讯》第1期,1943年3月15日,第43页。

[6]相对而言,朱鸿召的《延河边的文人们》(东方出版中心2010年版)、《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及裴毅然的《红色生活史——革命岁月那些事(1921—1949)》(台北独立作家2015年版),对此有比较集中的讨论。

[7]《峥嵘岁月——马千里抗战日记选》,1941年5月6日,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56页。

[8]《鲁西妇救总会关于今后妇女工作的决议》(1941年6月16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2辑文献部分(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40页。关于中共苏维埃革命时期的婚恋政策,拙著《张力与限界: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有所论述。

[9]邓子恢:《在淮北第一次妇女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41年9月7日),北京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淮北分会等编:《邓子恢淮北文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页。

[10]黄克诚:《目前军事建设中的部队政治工作》(1942年2月10日),《黄克诚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180页。

[11]《又有一个取缔军官婚姻者》,《坦途》第6期,1928年1月16日,第24页。历史上,太平天国实施男营、女营制度,严格管控男女性关系,近于禁欲,这和近代以来实施的婚姻资格限制相去甚远。

[12]《陆军军人婚姻规则》,《军政公报》第103号,1931年6月10日,第20—21页。

[13]《陆海空军军人婚姻规则》,《国民政府公报》第1628号,1934年12月29日,第1—2页。

[14]陶孟和:《一个军队兵士的调查》,《社会科学杂志》第1卷第2期,1930年6月,第105页。

[15]《烽火岁月中的记忆:浙江抗日战争口述访谈》,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第168页。

[16]王林(1909—1984),河北衡水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参加“一二·九”运动。1937年到冀中参加抗战,曾任冀中文建会副主任等职。

[17]王林:《抗战日记》,1940年5月8日,《王林文集》第5卷,解放军出版社2009年版,第176—177页。

[18]《胡宗南日记》上,1944年9月2日,台北,“国史馆”2015年版,第374页。

[19]毛泽东讲话原文似尚未公布,转见李志民《抗大抗大,越抗越大》之三,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党史资料》第11辑,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版,第241页。1937年10月5日,抗日军政大学教官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枪杀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决定处以死刑。12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20]彭真:《在中共中央北方分局扩大干部会议上的结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文献选编),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344页。

[21]聂荣臻:《几个月来支持华北抗战的总结与我们今后的任务》,《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文献选编),第119页。

[22]《中央关于审查干部问题的指示》(1940年8月1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35页。

[23]邓子恢:《关于四师三年来在豫皖苏边区斗争总结(节录)》(1941年7月),豫皖苏边党史编写组编:《豫皖苏抗日根据地》(一),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0页。

[24]黄克诚:《目前军事建设中的部队政治工作》(1942年2月10日),《黄克诚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179页。

[25]《蔡树藩同志在一二九师组织工作、地方部队政治工作会议上的结论》(1943年4月),《一二九师晋冀鲁豫军区抗日战争附件之二·资料选编》第3卷,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战史室1962年编印,第619页。

[26]《关于干部婚姻问题的补充指示》(1945年12月20日),《冀南党史资料》第3辑,冀南革命根据地史编审委员会1988年编印,第317页。

[27]《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干部婚姻问题的指示》(1949年12月2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245/1/50,转见张志永《建国初期干部婚姻问题辨析:以1950—1956年河北省干部群体为例》,《政党与近现代中国社会研究——“中国政党与近现代社会的变迁”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3页。

[28]《中共辽东省委转发东北局关于干部结婚的规定》(1946年9月2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辽东省委档案文件汇集(1946—1947年)》,辽宁省档案馆1986年编印,第235—236页。

[29]《冀热察区党委组织部、军区政治部关于干部婚姻问题的决定》(1947年10月25日),《河北妇女运动史资料选辑》,河北省妇联1983年编印,第278页。

[30]杨思一(1901—1957),浙江诸暨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任诸暨县工委书记、县委书记、宁绍特委书记。1942年7月任浙东区党委组织部长兼会稽地委书记,组建金萧支队。

[31]《杨思一日记》上册,1945年8月6日,浙江省新四军研究会金萧分会1997年编印,第188页。

[32]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8月1日,第190页。

[33]《张南生日记》,1942年1月29日,出版者不详,2007年,第281页。

[34]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4月18日,第143—144页。

[35]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3年12月15日,第88页。

[36]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5月27日,第157页。

[37]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9月1日,第204页。

[38]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4月14日,第142页。

[39]窦尚初:《学风学习初步总结——1944年8月17日在二部大会的发言》,延安中央党校整风运动编写组编:《延安中央党校的整风学习》第1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版,第233—234页。

[40]王林:《抗战日记》,1939年9月24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113—114页。

[41]王林:《抗战日记》,1939年9月19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109页。

[42]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5月27日,第157页。

[43]张子珍(1918—1967),山西应县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曾任山西决死第一纵队连指导员,第57团总支书记等职。

[44]张子珍:《生活日记》,1944年7月24日,中共雁北地委党史办公室、应县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984年编印,第75页。

[45]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5月28日,第157—158页。

[46]王林:《抗战日记》,1939年8月8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82页。

[47]《中共晋察冀一分区地委第一期整风训练班总结报告节录》,中共晋察冀分局整风委员会编:《整风通讯》第3期,1944年7月20日,第10页。

[48]王紫峰(1905—1994),湖南耒阳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曾任冀中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等职。

[49]王紫峰:《战争年代的日记》,1940年6月7日,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48页。

[50]王林:《抗战日记》,1940年11月21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205—206页。

[51]王林:《抗战日记》,1940年11月16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205页。

[52]王林:《抗战日记》,1940年11月21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206页。

[53]刘燕瑾(1925—2012),北京人。1938年到冀中根据地,进入冀中军区火线剧社。1946年与王林结婚。

[54]刘燕瑾:《火线剧社女兵日记》,1946年7月25日,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50页。

[55]范元甄(1921—2008),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到延安马列学院学习。1941年任中央政治研究室研究员。1939年与李锐结婚,后两次离婚。

[56]《范元甄信》(1940年4月20日),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1938—1949)——李锐、范元甄通信集》第1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38页。

[57]沈霞(1921—1945),茅盾之女。1940年到延安,1942年加入中共。1944年与萧逸结婚,1945年因人流感染而死。

[58]沈霞:《延安四年》,1944年6月28日,大象出版社2009年版,第165—166页。

[59]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1月3日,第93—94页。

[60]王林:《抗战日记》,1941年1月26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250—251页。

[61]徐光耀(1926—),河北雄县人。1938年参加八路军。曾任冀中军区警备旅政治部除奸科干事,1947年毕业于华北联合大学文学系。

[62]《徐光耀日记》第2卷,1948年1月21日,河北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6页。

[63]《从整风来看干部思想与今后的干部教育问题——太行区党委宣传部长磐石同志在1944年8月会议上的报告》,《一二九师暨冀鲁豫军区抗日战争战史附件之二·资料选编》第3卷(1943—1945),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战史编辑室1962年编印,第708页。

[64]《改变我们事务工作的作风——龚子荣同志在秘书会议上的讲话》,《晋绥学讯》第7期,1943年9月15日,第29页。

[65]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1月3日,第94页。

[66]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3月27日,第133页。

[67]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8月24日,第199页。

[68]王紫峰:《战争年代的日记》,1945年6月2日,第162页。

[69]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1月3日,第94页。

[70]王紫峰:《战争年代的日记》,1945年6月10日,第163页。

[71]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8月24日,第199页。

[72]朱瑞:《论妇女解放与妇女干部的修养》,胶东新华书店1946年版,第96页。

[73]《王恩茂日记——抗日战争》下,1943年10月5日,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387页。

[74]《彭雪枫书信日记选》,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页。

[75]《范元甄信》(1940年7月22日),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1938—1949)——李锐、范元甄通信集》第1卷,第250页。

[76]《范元甄信》(1942年12月21日),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1938—1949)——李锐、范元甄通信集》第1卷,第391页。

[77]郭本敏、袁玉峰主编:《回望硝烟》,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70、173页。

[78]《王恩茂日记——抗日战争》下,1939年11月1日,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35—36页。

[79]《陈伯钧日记·文选》中,1940年9月3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578页。

[80]沈霞:《延安四年》,1944年1月24日,第145页。

[81]沈霞:《延安四年》,1943年4月12日,第91页。

[82]沈霞:《延安四年》,1943年12月14日,第139页。

[83]《高鲁日记》,1939年8月27日,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

[84]《高鲁日记》,1942年10月5日,第337页。

[85]《高鲁日记》,1942年4月29日,第221页。

[86]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7月16日,第180页。

[87]刘燕瑾:《火线剧社女兵日记》,1944年8月26日,第116页。

[88]《峥嵘岁月——马千里抗战日记选》,1944年3月16日,第727页。

[89]刘燕瑾:《火线剧社女兵日记》,1943年6月18日,第78—79页。

[90]凌风(1917—1999),即凌子风,生于北京。1938年到延安。曾任火线剧社副社长。

[91]刘燕瑾:《火线剧社女兵日记》,1944年3月13日,第96页。

[92]《水东独立团1943年工作报告》,睢杞太党史编写组:《睢杞太地区史料选》中,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5页。

[93]梁山松、吕建伟编著:《战火里的青春——刘荣战地日记选》,1947年10月23日,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487页。

[94]李克进、李维民编校:《景晓村日记》,北京八路军山东抗日根据地研究会渤海分会2012年编印,第677、659页。

[95]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3月27日,第133页。

[96]刘燕瑾:《火线剧社女兵日记》,1945年9月14日,第198页。

[97]《徐光耀日记》第1卷,1944年5月1日,河北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24页。

[98]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2月24日,第111页。

[99]王林:《抗战日记》,1945年9月2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339页。

[100]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2月25日,第111—112页。

[101]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3年12月26日,第91页。

[102]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2月25日,第111—112页。

[103]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12月9日,第241页。

[104]王林:《抗战日记》,1939年9月24日,《王林文集》第5卷,第113—114页。

[105]斌:《加强思想领导的经验》,《晋绥学讯》第1期,1943年3月15日,第12页。

[106]《高鲁日记》,1942年3月5日,第192页。

[107]张子珍:《生活日记》,1944年6月7日,第49页。

[108]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3年思想自传”,第122页。

[109]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1年12月19日,第22页。

[110]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7月29日,第188—189页。

[111]沈霞:《延安四年》,1943年11月27日,第137页。

[112]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7月31日,第189—190页。

[113]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8月1日,第190页。

[114]刘燕瑾:《火线剧社女兵日记》,1943年6月14日,第74页。

[115]刘荣和刘燕瑾的反省都产生于参加会议之后,应该不是偶然,中共集体会议的形式,有助于造成个体心灵上的震撼。

[116]刘燕瑾:《火线剧社女兵日记》,1944年8月28日,第117页。

[117]张子珍:《生活日记》,1944年1月31日,第27页。

[118]张子珍:《生活日记》,1944年2月15日,第29页。

[119]张子珍:《生活日记》,1944年5月7日,第38页。

[120]《峥嵘岁月——马千里抗战日记选》,1943年6月3日,第655页。

[121]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5月27日,第157页。

[122]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3年6月26日,第57页。

[123]李新:《流逝的岁月——李新回忆录》,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0—171页。

[124]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4月8日,第139页。

[125]《新1军30师师部参谋处参谋洪淦棠的日记》,1946年4月21日,《国民党下级军官的日记——从江南到东北1946—1948》,华文出版社2012年版,第57页。

[126]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3月12日,第119页。

[127]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5年7月9日,第283页。

[128]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5年7月9日,第283页。

[129]刘燕瑾:《火线剧社女兵日记》,1944年3月22日,第99页。

[130]安格鲁·帕尼比昂科著,周建勇译:《政党:组织与权力》,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0页。

[131]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3年5月3日,第43页。

[132]梁山松等编:《烽火晋察冀——刘荣抗战日记选》,1944年11月28日,第236页。

[133]《峥嵘岁月——马千里抗战日记选》,1944年11月29日,第698页。

[134]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刘少奇选集》上,第135页。

[135]《从整风来看干部思想与今后的干部教育问题——太行区党委宣传部长磐石同志在1944年8月会议上的报告》,《一二九师暨冀鲁豫军区抗日战争战史附件之二·资料选编》第3卷(1943—1945),第703页。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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