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北京市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全国首批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全国高职校长联席会主席团单位。学校现设有7个教学院(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有5个专业群,覆盖8个专业大类,27个专业,形成了面向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领域,独具特色的以工科专业为主,工、管、文、法等不同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一、招聘对象、应聘人员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北京生源(含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或符合进京落户条件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3.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言行雅正,自尊自律,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较好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三)应聘人员其他条件
1.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京生源条件和要求;
3.博士后人员须为脱产博士后,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能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4.博士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北京生源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信息详见下表。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二)初步筛选
(三)资格复审
初步筛选通过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初始学历以来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此外,应聘人员为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测评环节。
(四)测评应聘人员
1.专任教师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主要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工作介绍、理论知识测验、试讲、技术技能展示等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以及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等。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普通话水平以及岗位匹配性等。面试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学校复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均通过人员,两项成绩分别按照5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2.非教师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及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五)试岗
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试岗,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综合考察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二)未按时参加测评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试岗、体检、政审考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学校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本批次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2024年9月15日前(博士后出站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2024年11月15日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