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文化体育等服务业务合作商户的公告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总工办发【2022】3号)和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市职工群众提供良好的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环境,现招募在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中具有强实力的合作商户入围,成为邯郸市职工活动中心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的合作伙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一)招商单位:邯郸市总工会
(二)资产名称:邯郸市职工活动中心
(三)资产地点:邯郸市联纺东路
(四)资产规模:地上22层、地下2层,地上裙房3层(局部4层),总建筑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
(五)经营模式:合作经营
(六)合作期限:五年。
(七)项目内容:文化、体育、培训、健康疗养等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项目。
具体招商区域:
1、群楼一层约4200平方米,分为乒乓球等场馆、普惠超市、文体用品、金融服务等区域;
2、裙楼二层约4000平方米。分为乒乓球等场馆、健身场馆、各类文体培训、咖啡书吧等服务区域;
3、裙楼三层(局部四层)约5300平方米。分为影剧院、壁球馆、台球馆、篮球(羽毛球)馆等各类球馆;
4、主楼5-7层,每层约1000平方米,为食堂餐饮服务;
5、主楼9-10层,每层1000平方米左右,为各类培训服务;
6、主楼14-18层,每层1000平方米左右,为住宿服务。上述区域的服务功能可根据实际情运营需求进行调整。
二、合作商户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合作商户应已成立或正在筹备成立工会组织。
2、竞商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竞商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竞商,否则取消竞商资格。
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三、报名方式
四、合作商户的确定
严格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细则》,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