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阶段,消费者对在用车的改装需求越来越强烈,但目前消费者“合法”改装的途径和项目还较少,滋生了部分非法改装行为,对交通安全和交通管理都带来了不利影响。本文通过梳理我国机动车改装管理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机动车改装框架性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机动车改装;非法改装;交通安全;交通管理
以下主要介绍目前的制度框架下,允许改装和不允许改装的具体规定。
1.1《公告》关于允许厂家选装零部件的规定
1.2《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允许改变车辆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修正)第10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第16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或者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或者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情形的,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1.3其他允许改变的规定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等目的,有关部门通过制修订标准、发布通知等方式,提出加装车辆安全装置的要求。如2008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等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90号),要求部分在用车辆粘贴车身反光标识,部分在用车辆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又如,2014年7月7日,为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的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要求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认真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并对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涉及的车型、切断装置、加装、检验、监管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也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该法第103条规定,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第57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机动车改装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然面临产业发展不成熟、不规范、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
2.1产业发展不成熟、不规范
2.2管理制度系统性缺失
从消费需求、汽车技术发展趋势和政府治理发展的趋势来看,健康规范发展是机动车改装未来发展的方向。
3.1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使得机动车改装需求日益增长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阶段,群众对机动车的改装提出了更多样化、更高的要求。以乘用车为例,我国乘用车快速普及推动汽车个性化消费升级,消费者对车辆改装需求日益扩大。众多私家车车主开始对车辆包围、车灯、音响、内饰、轮毂、行李架等外观和内饰改装,甚至私自对悬架、动力系统、进排气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性能改装。另外,经过多年的连续增长,中国汽车市场的增量竞争正在转变为存量竞争,为了挖掘消费潜力,整车厂也有了更大的动力推进改装产业的发展,能为改装的发展奠定更好的技术基础。
3.2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对机动车改装管理提出需求
随着技术的进步,车辆的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随之出现频繁升级系统,进而改变车辆性能,甚至通过不断地“自学习”,自动升级改变车辆的性能和控制策略等情况。为了保障道路安全,上述“改装”行为也需要规范。
3.3政府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动车改装规范化管理
群众对机动车改装的需求日益增长,机动车改装也是汽车产业今后发展的重要趋势。目前机动车改装“野蛮”生长,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因此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在“放管服”改革中加入改装的内容。如,2018年11月27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信部50号令,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提出“鼓励企业实施企业集团化管理”“企业集团试点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成员企业可以委托企业集团内部其他企业生产”“简化成员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这为集团化的“整车生产+小批量个性改装”的发展模式创造了制度条件。
鉴于我国改装管理的制度基础较薄弱,建议通过“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推进我国汽车改装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4.1深入分析改装需求明确规范改装发展的具体任务措施
要在相对空白的基础上构建改装安全管理体系,总的原则应是“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引领,逐步探索、逐步完善、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由于改装涉及的内容非常庞杂,建议首先根据群众需求和汽车产技术发展趋势,梳理改装涉及的项目,并根据需求的紧迫程度,对上述项目进行分类;其次是根据梳理好的改装项目,通过分析论证、国内外对比等方法,提出规范该类改装项目需要做的工作,即具体的任务措施,如整车厂提供的技术支持、零部件要求、改装要求、检测要求、对改装厂的要求、监管要求等;最后对各项任务措施进行归类梳理,形成框架性的任务措施体系。
4.2构建改装管理框架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4.3制定不同类别改装项目的制度供给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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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ightvehiclemodificationmanual–Suspensionandrideheight.NSWVehicleStandardsWorking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