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民政局调研了部分行政村的意见,各村对管理机制体制意见不一,据了解,为进一步理顺村级管理机制体制,全区以蔡洼街道和平潭街道为试点,将村级财务管理由农业农村局转移至街道,探索财务和事务的统一管理模式。民政局也将和全区各街道、各部门携手探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新路径、新方法。
6、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
办理情况:社区工作呈现日趋复杂、繁重的态势,为帮助社区干部更好地适应目前的工作状态,我局从提升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保障社区干部权益入手,确保实现社区治理能力和干部队伍素质的双提升。一是提升队伍素质。鼓励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共198人取得资格证书,其中81%为社区干部,为我区社区治理人力资源储备添加了新的力量。二是提高薪酬待遇。建立了社区工作者“三岗十一级”的薪酬体系,职业津贴按照国家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每月分别予以100元、200元、500元补助,结合区级财力情况发放取暖补贴,2022年,我区为在职社区工作者发放取暖费700元/人,相比2021年增加了100元/人。三是减轻基层负担。按照《阳泉市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改进和规范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事项。我区44个社区均以按照《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规定,不再出具《清单》中列出的22项证明事项,并将可出具的6大项证明类别及具体内容告知居民,使居民享受到更加便捷、公平的公共服务。
7、关于沙坪街道向阳小区修建公厕、设立老年活动室的建议
22、关于建设矿区社区养老产业孵化园的建议
办理情况:民政局根据全区养老服务现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列为重要的民生实事,立足“9073”(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养老格局,以建设社区居家服务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通过街道选取报送,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建设标准和运营模式,以建设社区老年餐厅为重点,主要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建设、运营,由政府提供场所改造或新建,引入第三方运营,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逐步在全区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质优价廉、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为我区开辟普惠养老新途径。
30、关于加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的建议
34、关于社区干部享受采暖费问题的议案
办理情况:民政局去年下发了《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对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根据财力情况发放取暖补贴。”目前,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严格实行“三岗十一级”标准,全部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大病五险,切实保障了社区工作者的权益。自2020年起,全区根据财政状况采用逐步增加的模式为社区干部发放取暖补贴,2022年,我区为在职社区工作者发放取暖费700元/人,相比2020年增加了100元/人,今后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48、关于把“蜜月期”改成“夫妻同修”让甜蜜进行到底的建议
53、关于赛鱼村老年人生活状况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区自2017年5月1日托管18个行政村以来,现已有15个村建立起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目前,我区包括赛鱼村在内的各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基本正常,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我区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按照运营情况发放运营补助,要求各中心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作用。为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满足老年人吃饭、日间照料等需求,在老年人日照中心设置“四室一厅”即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和餐厅。此外,各家日间照料中心同村卫生室签订服务协议,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基本卫生服务,也会不定期为老年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对患有慢性疾病的老人提供跟踪追访服务,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水平,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的氛围。
79、关于推进小区物业由社区接管的议案
办理情况:社区有丰富的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经验,与党和政府的联系更加直接、密切,且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存在共通性,都是自治程度越高,管理越高效,民政局致力于社区和物业的良性互动,从而进一步提升社区和物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物业组织引导。社区借助社区的号召力和组织经验,引导更具责任感、公信力、公益心的人员当选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特别是可以引导吸纳优秀党员加入业委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居民自治意识。鼓励业主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业主大会议题进行表决,运用互联网工具,增进小区邻里交流互动,招募党员业主志愿者,孵化社会组织团体,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为小区业主提供业务、法律咨询,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民主决策,推进居民自治,激活业主主体意识,组织小区住户采用协商议事的方式处理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出新模式、新路径。
93、关于细化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的建议
办理情况:民政局将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建立了社区工作者“三岗十一级”的薪酬体系,并按照每年的人均年收入进行调整;职业津贴按照国家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每月分别予以100元、200元、500元补助。二是落实社区工作者各项福利待遇,参照企业职工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大病等五种保险。三是结合区级财力情况发放取暖补贴。2022年,我区为在职社区工作者发放取暖费700元/人,相比2021年增加了100元/人。今后,仍将根据全区财力情况会适时适当提高取暖补贴标准。
95、关于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为破解我区城市社区养老场地不足的问题,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社区养老场地面积的大小分级分类,提出了“12345”社区养老工作法,即:面积在100m2、200m2、300m2之间的养老服务设施,确定为老年餐桌或老年餐桌+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老年餐桌+康复理疗中心;面积在300m2、400m2、500m2之间的养老服务设施,确定为B、C两种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站;面积在500m2以上的养老服务设施,确定为A型养老服务站。目前,全区共有3个A型养老服务站和6个社区老年餐厅,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民政局将持续推进实施城市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点建设,加快配置多功能、多样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全区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97、关于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场所移交申请专项经费的建议
111、关于社区缺乏康养机构的建议
办理情况:康养产业涉及面广、渗透力强、产业门类多。根据我区资源特点,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在区域发展战略上,率先在农村实现重点突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康养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区政府成立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全区康养产业的发展工作,确定并开始实施富山国际康养文旅度假区,制定了优惠的政策措施,引导康养产业的快速发展,逐步推进其它文化产业的发展,力争通过“十四五”的发展建设,实现由低层次产业内涵向张扬品牌文化、精品文化的转变。
132、关于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社区养老服务面临的困难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区根据省、市养老发展方向,立足“9073”养老格局,以建设社区居家服务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构建社区和居家养老新模式,不断加大政府托底保障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按照因地制宜、全面覆盖的原则,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餐桌,根据要求,养老服务站场所面积将在300—2000平方米之间;老年餐桌场所面积要在80—300平方米之间。对无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社区,特别是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由区政府采取购置、置换或在小区内选址新建的办法解决。整合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医养、康养、文化旅游、社工组织、家政服务等多种资源,为居家养老提供强大的服务支撑。
133、关于加强对我区村两委干部学习培训的建议
142、关于化解全民健身中年龄与场地冲突的建议
办理情况:民政局从增加基层服务场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入手,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增大活动场所的建设力度,活动室的加固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始组织施工,项目完成后将投入使用,以缓解老年人活动场所匮乏问题;二是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普及运动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激发群众健身热情;三是联合卫健局扩大青少年活动的宣传,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
148、关于加快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区根据省、市养老发展方向,立足“9073”(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养老格局,积极构建社区和居家养老新模式,不断加大政府托底保障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为破解我区城市社区养老场地不足的问题,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社区养老场地面积的大小分级分类,提出了“12345”社区养老工作法,即:面积在100m2、200m2、300m2之间的养老服务场所,确定为老年餐桌或老年餐桌+老年文化活动中心;面积在300m2、400m2、500m2之间的养老服务场所,确定为B、C两种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站;面积在500m2以上的养老服务场所,确定为A型养老服务站。省、市、区根据养老设施的类型、规模、功能,给予不同等级的建设补助,充分调动各街道的积极性。目前,全区共有3个A型养老服务站和6个社区老年餐厅,已全部建成并运营,并将继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点建设,加快配置多功能、多样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157、关于马家坪社区新建老年活动室的提案
办理情况:以国企改革为契机,矿区政府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多次对接,确定了移交老年活动场所数量,经民政局多次组织街道、社区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协调,最终确定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移交老年活动场所42处。目前,已开始组织实施老年活动场所的维修改造工作,但仍有部分社区因场地及土地归属等原因未能实现老年活动场所的增加,马家坪社区也存在这样的困境,一方面没有可接收的移交场所,另一方面暂时不具备新建条件。我区将继续协调房产,整合各方面资源,多途径争取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用地,创造更加优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158、关于平潭街西社区建立户外活动场地的建议
159、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提案
办理情况:为帮助社区干部更快地适应工作状态,民政局从提升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保障社区干部权益入手,确保社区治理能力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双提升。一是提升队伍素质。鼓励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截止2022年,累计共198人取得资格证书,为我区社区治理人力资源储备添加了新的力量。二是提高薪酬待遇。建立了社区工作者“三岗十一级”的薪酬体系,职业津贴按照国家助利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每月分别予以100元、200元、500元补助。社区干部全部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大病五险,2022年,我区为在职社区工作者发放取暖费700元/人,相比2021年增加了100元/人。三是减轻基层负担。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改进和规范社区出具证明事项,目前,我区44个社区均已按照《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规定,不再出具《清单》中列出的22项证明事项,并告知居民可出具的6大项证明类别及内容,使居民享受到更加便捷、公平的公共服务。
163、关于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要求,积极构建养老新模式,不断加大政府托底保障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一是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二是落实政府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使用面积在500平米以上,2000平米以下的建筑设施,申报省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省级建设补助。同时,市、区两级可按照50%的比例负担,对改造或新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按实际建筑面积7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使用面积500平米以下的建筑设施,符合相应条件,市级福彩公益金可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区级按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
165、对因病返贫的农民给予政策性的帮助支持的建议
办理情况:通过临时救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兜底保障,对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其住院后个人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对于其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及因其他原因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帮扶落实情况监测,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加强农村的信息上报制度,对于符合低保条件和特困供养的,及时纳入,做到“应保尽保”,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方位、全覆盖的针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体系。
169、关于综合施策、打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组合拳”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区争取“十四五”期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覆盖城乡、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积极组织我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市民政局举办的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班,以养老护理实际操作技能为重点内容,确保机构内专业工作人员数量稳步增长。二是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是现代社会普遍推行的养老方式的认知的宣传,让市民切实感受到社会化养老的重要性。三是根据养老站建设情况申报政府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使用面积在500平米以上、2000平米以下的,申报省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省级建设补助。同时,市、区两级可按照50%的比例负担,对改造或新建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按实际建筑面积7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使用面积500平米以下的建筑设施,符合相应条件,市级福彩公益金可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区级按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
175、关于建设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区分街道分区域规划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解决养老设施总量不足或规划不合理等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在矿区范围内实现全覆盖的原则,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餐桌,根据要求,养老服务站场所面积将在300—2000平方米之间;老年餐桌场所面积要在80—300平方米之间。对无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社区,特别是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由区政府采取购置、置换或在小区内选址新建的办法解决。目前,全区共有3个A型养老服务站和6个社区老年餐厅,已全部建成并运营,并将努力整合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医养、康养、文化旅游、社工组织、家政服务等多种资源,通过开设养老咨询、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老年大学、养老培训、家政服务等服务内容,为居家养老提供强大的服务支撑。
184、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几年,矿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有了新突破,呈现出三个特点:其一,总体增速较快,从2017年的100余家增加到现在的539家,其中备案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445家,农村社会组织90家,依法登记的4家;其二,服务范围广泛,类型更加多元,包含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等5类社区社会组织,基本覆盖城乡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求的各个方面;其三,专业能力增强,部分社区社会组织获得了上级资金支持,或争取到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不断提升。今后,将以街道社工站为平台,着力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孵化培育,积极引导,典型示范、政策支持等方法,建设一批有影响、有规模、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192、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
办理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成立了阳泉市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满足多部门联合,稳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一是在各街道和社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承担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抚慰、定期探访及政策宣传的工作。二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入户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活动。三是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在全区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194、关于加快新时代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区经过多年摸索,逐渐形成开放式的养老服务市场,允许各类投资主体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用地保障、减免税收等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老年公寓、长期照护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等。以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积极扶持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发展,推动形成一批拥有比较完善的设施条件和专业化运作的竞争力较强的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完善健全新时代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13、提升水滩社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品质的建议
办理情况:近年来,我局也一直在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各街道社区也在广泛调动资源,积极推动社区养老工作,民政局从资金和资源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水滩社区依托社区服务网点资源,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推出为老服务助浴理发项目,为辖区200名60周岁以上的孤寡女性每人每年提供助浴+理发服务10次,每人每次享受社区补贴5元,获得市民政局专项补助资金1万元,民政局将继续从项目扶持方面对接市局,争取实现各类养老项目的常态化运行。
215、关于小河滩社区菜市场改造的建议
221、关于处置废旧、闲置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建议
办理情况:在矿区政府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多次对接后,民政局多次组织街道、社区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协调,最终确定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移交老年活动场所42处,并于2019年12月交给各街道使用,但社区的办公场所面积和活动场所面积仍和群众需求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区也将继续与其他部门共同协商,整合各方面资源,多途径争取社区场所用地,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力求全面提升我区环境面貌,创造更加优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22、关于建设养老服务站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区遵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服务多样”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采用街道选取报送的方式,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建设标准和运营模式,以建设社区老年餐厅为重点,逐步在全区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集社区课堂、老年餐厅、康复保健、日间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产品代购、智能呼叫监护、预约挂号等基本为老服务功能的社区养老设施。我区的社区养老幸福工程主要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建设、运营,由政府提供场所,引入第三方运营,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项目将由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以此有效缓解我区养老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质优价廉、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