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以保障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减少疾病的发生。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接受医务人员的产后访视。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随访。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对儿童进行健康管理。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三、服务流程
四、是否收费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是以儿童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0-6岁儿童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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