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是由上海市卫生局认可、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专业培训机构,是最具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的定点培训机构之一,是上海市唯一一家具有心理咨询师系列培训资质,同时也是卫生部定点华东六省一市心理治疗师的培训基地。目前已培训了共24期的心理咨询师(二级),学员两千余人,历年国家考试(二级)鉴定通过率在上海市同类培训机构中排名名列前茅。培训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在全国所有的心理咨询培训机构中拥有最多的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系统认证的注册督导师;任课教师都是在心理学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领域著名的专家教授。其中包括:
张海音教授、主任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主任,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心理科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心理学教研室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心学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硕士生导师;中国心理卫生学会危机干预和自理杀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学会精神分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心理学会首批注册心理督导师;中德班中方督导老师。
季建林教授、主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附属中山医院心理医学科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主任医师,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医师。曾先后赴英国牛津大学(1991-1992)和美国哈佛大学(1998-1999)学习和工作。主要从事认知行为心理治疗、综合医院精神病学、抑郁和焦虑障碍的治疗、自杀预防与危机干预。
仇剑崟主任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科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精神卫生系医学心理教研室副主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精神分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心理卫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心理学会首批注册心理督导师;美国团体心理治疗协会会员;中德班中方督导老师。
傅安球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国家高级专家。长期从事异常病理心理学、心理病理学的教学工作。现任职于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方向研究生导师。出版过十余部/套著作,两套心理健康系列丛书,并撰写了上百篇论文。代表著作为《实用心理异常诊断矫治手册》、《实用催眠心理疗法》、《自我心理保健法》。并承担了《家庭心理医师》、《青少年心理健康丛书》的编辑工作。
梁宁建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党委书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心理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心理学会理事、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心理学会普通心理与实验心理学分会委员、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上海市心理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心理科学》杂志副主编。主要学术研究领域有认知心理学、社会认知与社会态度、人格心理与健康成长、IAT研究、信息数字化学习能力发展研究等。
耿文秀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心理矫治应用于在押罪犯分类改造的研究”,在此之前或之后一直从事临床心理学、法律心理学、女性心理学及性心理学的社会应用研究。
孙时进教授复旦大学心理系主任、复旦大学心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心理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高校心理咨询协会会长。
樊琪教授心理学博士,上海市心理学会理事,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首批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其现任上海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应用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果丰硕,其学生大多在高等院校担任心理学专业教师或心理咨询专职教师、重点中学领导、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或人才招聘、绩效评估、员工援助等管理咨询项目的技术骨干。
刘俊升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副主任,应用心理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兼任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教育心理学分会理事,上海市心理学会德育心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师范大学儿童发展与家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10年至2011年以访问学者身份先后赴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心理学系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应用心理学系开展合作研究工作。现为青少年研究会(SRA)、儿童发展研究会(SRCD)、国际行为发展研究会(ISSBD)和中国心理学会、中国教育学会、上海市心理学会、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会员。
李正云教授心理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青少年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心理学会理事;上海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上海高校心理咨询协会副会长。她从事儿童青少年发展研究以及学校心理咨询教学、咨询服务、研究十多年。出版或发表《学校心理咨询》、《学校心理干预的技术与应用》、《人格与心理治疗》(译)、《家庭治疗概论》(译)、《家庭心理医师》等专著、论文。在萨提亚心理咨询模型、结构式家庭治疗、婚姻情感治疗、人本主义治疗等方面受过系统训练。
程文红主任博士,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副主任,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心理治疗师。中德心理治疗学院第一期学员。以后曾长期接受德方老师AntieHaag与MargretBabal精神分析与行为治疗的培训、自我体验与督导。专注儿童与家庭的精神动力性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包括青少年团体)。
徐勇副主任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教学培训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精神分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心理卫生学会副秘书长;中德班中方督导老师;中国心理学会首批注册心理督导师;国际团体心理治疗和团体过程协会常务理事,美国团体心理治疗协会会员。
崔丽莹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发展心理学博士。现任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心理系副教授,发展心理学教研室主任,儿童发展与家庭研究中心主要成员、中国心理学会会员,ISSBD国际行为发展研究协会会员。
李国瑞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特聘高级讲师,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特聘高级讲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委教育工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临床心理学与心理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本中心以本市最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为依托,拥有专门的培训大楼,完善的教学设施。培训中心具有丰富的心理咨询师及心理治疗师培训经验,由我中心主办的“中德精神分析治疗连续培训项目(中德班)”、“中美认知行为治疗连续培训项目(中美班)”以及“结构式家庭治疗连续培训项目”等在全国声誉卓著,影响深远,为我国培养了大量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骨干。这些培训项目为参加我中心心理咨询培训班并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今后继续学习和深造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同时我中心还为将来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学员提供督导的机会。
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在2010年、2011、2013、2014年连续四年荣获“徐汇区优秀培训专业”。2012年被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评为A级培训项目。
为了给有志于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事业的人员提供更好的学习机会,配合社会各界人士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期(第二十八期)拟开班日期:二级:2015年12月,三级:2015年10月。
二、报名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条件之一者即可)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条件之一者即可)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科学研究系列、新闻出版、图书资料、艺术专业中级职称。
三、费用: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培训费8700元,资料150元,鉴定考150元,共计9000元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培训费9200元,教材、资料175元,鉴定考625元,共计10000元。
二、三级联报:17000元
总计学时:——国家职业资格三级:400学时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500学时
五、颁发证书:通过系统培训,对合格者将授予《结业证书》,同时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八、报名需知:
三级: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二级: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职称证书或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培训地点: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宛平南路600号六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