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我们重要的“生活空间”,越来越多人享受到了网络带来的“数字红利”,但在信息数据化带来便捷的同时,安全风险也无处不在,个人信息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2024年9月9日至15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大家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注意互联网背后存在的巨大隐患,电信诈骗、信息泄露、网络谣言、恶意软件……
案例一
2023年12月,市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石某提起公诉,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石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同时责令石某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
案例二
2023年4月至9月,汤某使用多个号码在境外软件“Telegram”上注册账户,并先后通过非法保存、购买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同年9月,汤某在“Telegram”上向某用户以27虚拟货币USDT的价格购买了200条公民个人信息,后以41虚拟货币USDT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共计获利1万余元。
2024年1月,市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汤某提起公诉,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汤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案例三
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并通过继续补充侦查提纲、提前介入等方式指明了下一步侦查方向,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示
1.什么是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泄露会带来什么危害?
3.如何加强个人网络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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