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九樾广场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松乔路南面科学公园大道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华侨城光明都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本次配售房源为2022年第一批次配售剩余房源,共13套,其中:两房户型2套,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三房户型11套,建筑面积约85-87平方米。
申请条件
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第一队列和第二队列: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本市户籍条件限制),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申请家庭所在队列按照认购截止日(含当日,下同)的户籍、社保、年龄情况确定。
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认购截止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它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购申请。
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认购
(二)看房
看房采取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因现场施工条件限制,提倡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采用网上看房的方式,了解项目户型及房源信息。
(1)网上看房
有认购申请意向的家庭可通过线上二维码在线看房。点此获取:
(2)预约现场看房
1.安居凤桐苑
2.华侨城九樾广场
具体看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三)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并在政府网站发布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
(四)公证摇号
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发布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售摇号公告。由公证处对终审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不含高层次人才),通过摇号方式分别确定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政府网站发布。
(五)发布选房通告
(六)选房及签约
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当签订认购协议书。
申请材料
申请认购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住房认购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户籍证明;
(三)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五)以下人才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