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
深圳电台先锋898《民心桥》直播节目
跟网友现场连线快问快答
本次节目
以“守护消费安全提升消费品质”为主题
回应了深圳关于315消费问题的后续处理情况
并回答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障
食品安全、“圳品”、美食节等问题
“聊天记录”这就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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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央视3·15晚会过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做了哪些工作?
2.市民遇到消费纠纷该如何维权?维权的渠道有哪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五种途径寻求帮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委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消费权益保护的主责部门,近年有哪些创新举措和成效?
近年,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职,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作用,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商务、海关、卫健等29个职能部门,开展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及专项执法,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社会共治保护大格局。
二是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一方面,持续聚焦传统消费领域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预付式消费“跑路”、价格欺诈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加强监管的精度和力度,推进“投诉转案件”,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办力度,狠抓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另一方面,针对新兴消费模式带来的新型风险,如个人信息权受侵害、大数据杀熟、“千人千面”、诱导式消费等问题,不断加强监管监测,破除群众反映强烈的潜规则和新风险。
三是切实做好消费维权。通过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推广应用消费评价指数、推进社会消费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实施消费环境提升战略等创新手段,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民生权益。
4.举办“食品安全美食节”有着怎样的意义?
5.市市场监管局作为食品安全的主责部门,如何做好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食品餐饮消费两方面的工作?
从2018年开始,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出了“一大目标,九大策略,十三项工程,六十个项目”。通过三年的持续努力,截至2020年底,深圳食品安全战略第1期的工作已顺利收官,打造出深圳食品安全工作的亮点,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
“一街一车一室”已覆盖全市11个区的74个街道,每个街道都配备了一辆快检车一个快检室;以前脏乱差的农贸市场,通过三年的整治,255个农贸市场已全部完成升级改造,现在去逛农贸市场已经是一种享受;全市已有12088家,200平米以上的餐厅和学校食堂的后厨都已安装摄像头,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把餐厅的实时情况传送至智慧指挥中心,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整改。
6.市民在哪里可以买到“圳品”?
今年“圳品”的重点目标是进入农贸市场,期望到今年底,约60%的农贸市场可以很方便地买到“圳品”。
7.没有明码标价的商品应该如何处理?
没有明码标价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对此进行监管。根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如有发现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8.在网上购买到假货应当如何处理
9.对于学校食品安全方面,市市场监管局有哪些措施?
每年的开学初,市市场监管局都会和教育、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督促学校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和广电集团开办了“星期三查餐厅”这一节目,实地突击抽查配餐公司的后厨和校园的后厨;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校园饭堂的后厨100%加入市市场监管局后台的监控;对一些违法行为专门建模,由AI机器人自动对后厨工作人员的行为24小时不停歇进行识别。
在监管方面,对校园内的餐厅实施量化评级。目前公办校园后厨都已达到100%A级,民办校园今年已达到60%以上A级,该工作还在不断推进中。另外,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园食品供餐企业的招标资质、监管要求和操作规范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其全程纳入市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范围。
在宣传教育方面,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全国启动了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把食品安全科普、营养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让深圳中小学生掌握系统化、标准化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健康知识,培养正确的饮食习惯。
10.外卖店用菜肴包做外卖,这种情况是否安全合规?
菜肴包属于《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依法许可生产的速冻食品,国家对速冻食品从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产品标准、出厂检验等方面有全面的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来进行食品的生产加工,其标注的保质期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作为餐饮单位而言,可能会由于场地限制,不具备现场加工条件等原因而购买使用合法厂家生产的预包装菜肴包,和市民去超市买冻水饺、冻包子回家做饭是一个道理,安全是有保障的。
11.餐厅设置最低消费是否合法?收到有关餐厅设置低消问题的投诉后我们怎么处理?
2020年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切实减少餐饮浪费”。早在2014年,商务部发布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但还是有不少商家通过设置包房费、服务费等收取费用。对于这些费用要强调两点,一是要明码标价,二是要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由于餐饮服务者提供了不同档次的服务,其中还包括环境、服务,这些都是附加值,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也比较符合市场规律,但重点是商家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去选择,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12.消费评价指数是什么?对消费者有什么作用?
消费评价指数是深圳市消委会于2015年借鉴已有百年历史的美国商业促进局(BBB)企业消费信用评级建立的指数模型,是对经营者处理投诉能力和重视消费者程度的综合评价,具有实时动态变化、客观反映问题的特点。指数采用10分制的计分方式,通过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平台—“315消费通”系统中对应模块自动生成,由经营主体成立年限、消费投诉处理情况、加分项、减分项、点亮项、警示项六大指标构成。
其中,消费投诉处理情况为核心指标。分数越高,说明经营者处理消费投诉的速度越快、成功率越高,每宗消费投诉的处理结果均会对指数产生影响。
2018年以来,深圳市消委会已常态化公布20次消费评价指数排行榜,涉及近500家企业,包括快递物流、旅游、家居商城、汽车、装饰装修、超市、婚恋、网络游戏等行业。排行榜公布后,各行业平均指数显著提升,行业投诉处理成功率和消费者满意度持续向好,凸显消费评价指数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作用和对消费者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