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20**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年财政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民生、支持创新、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为主线,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完善财税各项政策,着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
二、20**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2、加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力度。事业单位津补贴在20**年度预算中仍按20**年口径编制部门预算。在国家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其他奖励福利”不再与单位预算外收费、其它收入挂钩,实行“限高托底”。实行“限高托底”后,各单位应拉开档次进行考核奖惩,搞活事业单位分配,各项考核奖励性补贴均控制在总额度内,不得突破(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办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的规定,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职工的津补贴,使用专用科目,各项津补贴必须由会计结算中心通过银行卡发放,不再以现金形式发放。
6、加强编外用工经费管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适当提高编外用工经费定额。经市编办批准的合同期在一年以上的编外用工经费定额标准提高至人均22000元/年。其中:持有《就业援助证》的困难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高校本科毕业生,定额经费标准提高至人均26000元/年。市级各单位应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减少编外用工数量,对一些无法实行购买服务的工作岗位,必须经市编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聘请编外用工人员,市财政局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各单位编外用工数量安排经费。对未经市编办批准或合同期在一年以内(不含一年)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财政一律不再单独安排经费,所需经费在单位定额公用经费和经常性业务费中列支。
四、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编报要求
(一)市级部门要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分别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各部门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审核,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
一、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实行报帐制和独立核算两种办法。报帐制单位实行两级管理,限额支出,按月提交支出计划和审核报账的管理办法,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自行管理,有关部门及局财务科和审计室人员定期检查、审计、指导的管理办法。
二、报帐制单位和独立核算单位均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年初提出全年收支预算报告,(局机关各科室由办公室统一提交预算),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半年提交实际执行情况报告,年终提交年度决算报告。
三、各科室、局直事业单位根据需要提交开支计划,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局长批准后执行。局审计室人员每季度对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报局长办公会审议,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
四、对各乡(镇、场)国土所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办法,即由局里统一核定砍块指标,各单位按照规定掌握使用,
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砍块经费从各国土所收取的土地费金超额分成中出。
五、包干经费用于以下项目开支:
1、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支出,如笔、墨、纸张、曲别针、大头针、酱糊等。
2、文印费:打字、复印、油印支出。
3、其它符合规定的办公支出。
六、核定的包干费,各单位自行掌握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结转留用。在包干经费内,超出使用范围、标准和规定的支出(如购置超出规定范围的办公用品,超标准的差旅费等),不予报销入帐,特殊情况由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七、报销票据的审批程序是:
首先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款项用途,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导签批,最后现金员核销。
八、严格控制各项开支。除必须的应酬外,一律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经县专控商品办公室批准,不准随意购专控商品,不准乱发奖金和各种补贴。
九、因公出差人员借款办事回来后,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返回一周内向财务报帐,如有结余,应当一次缴回,结清原欠,前欠未清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十一、各事业单位有关收缴费金票据要由负责人到审计室登记领取。收缴费金中,要按标准足额收取。未经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减、缓、免,不准打白条子收缴费金。要实行票款分离,费金由核算员专人保管,严禁负责人即管票又管钱。各乡(镇、场)国土所每月20日、21日两天为固定结算日,必须将所收资金与票据一并报财务科结算,并在存根上加盖此项费金已结算字样。除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汇票外,凡是超限额以现金缴纳费金的,必须一票一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和坐支、坐扣、挪用所收费金。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新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执行会计制度的选择、银行账户的设置、人员待遇的解决、资产配置、支出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管理跟踪以及预决算的公开,以一个工作流程的形式进行了概括,使财务工作做到了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执制度必严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
新成立单位;事业单位;参公单位;财务工作
一、选择执行的会计制度
二、请开设银行账户
根据廊财库〔2014〕31号《廊坊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实行市级财政部门审批、备案,人民银行核准制度。财政部门与市级预算单位发生财政资金缴拨关系时,只能选定经财政部门审批、备案,人民银行核准的银行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的要求,经财政局批准,可设置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在银行开设账户时应提供“三定方案”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财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单位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经批准的廊坊市市级预算单位开设(变更)银行存款账户申报表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去批准银行开设账户。
三、办理调入人员的工资
首先分析本单位调入人员的组成情况,这关系到预算编审中心核定新增人员的工资发放,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已列入市级预算,既市直间预算人员调动,原则工资关系在调入年度不再变动,在编报下年度预算时再调整,市直间非预算人员及非市直间人员调动,追加到新增单位预算,需要向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提供单位“三定方案”、人社局的干部介绍信、编卡、计划卡、工资审批卡、单位间工资关系转移单及其他资料,并将预算编审中心复核后的资料报国库支付中心一份,同时向国库支付中心指定工资银行报送工资表。
四、办理“三险一金”关系的调入
去医保中心、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关系调入工作,需携带新增单位“三定方案”、人社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编卡、计划卡、单位间关系转移单、增减人员变动表及其他资料,为单位调入人员办理调入手续及缴纳费用。
按照廊财办〔2012〕39号《廊坊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廊政办〔2012〕92号《廊坊市市级党政机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设备及其他资产应严格按照规定资产配置标准和配置程序办理报批手续,配置标准是根据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的单位内设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确定资产配置数量限额,按办公自动化要求,确定办公自动化设备基本配置标准,该标准为上限标准及最低使用年限,不是必配标准,单位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在满足办公需要的前提下从低执行。
六、严格把控支出管理,尤其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支出管理。
新成立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对于达到结算起点的支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严格按照廊财库〔2012〕17号关于《实施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卡支出管理,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在实施公务卡制度的市级预算单位,更要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支出作为管控的重点。关于出国经费的支出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本着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突破年初预算确定的出国经费数额,如有特殊需要,要严格按照廊财外〔2014〕5号《河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关于公务用车和运行维护费的支出管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廊坊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购置公务用车,并按照廊财采〔2013〕2号文规定采取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按照廊财采〔2014〕4号进行定点维修,规范公务用车的购置、加油、维修,防止在购置、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为国家节约了能源,降低了成本。
七、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规定,对部门结余资金、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部门结转资金(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要交回财政统筹管理。
八、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管理工作
按照廊财绩〔2015〕2号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预算部门应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当项目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确需调整绩效目标,要及时将调整后的绩效目标报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室。
九、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
按照廊财预〔2014〕20号《廊坊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预算单位,除部门,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尤其是“三公”经费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公开应当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一、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界定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在设计事业单位改革思路时,我们首先考虑的是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剥离出去,使政府从一些非公益性和竞争性领域退出来,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倾斜,更多地放到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上来。其次,是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政府“提供什么”及“提供多少”公共服务需要有一个范围和标准。再次,是改进优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和方法。围绕提高效率、促进公平,改革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优化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在公共服务提供的方式上,凡是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在不影响该项服务稳定供给和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在公共服务的组织方式上,朝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管养分开、事企分开的方向改进,改革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准确划分事业单位类型,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立足现状、着眼规范,参考中编办的分类方法,将事业单位划分为监督管理类、经营服务类和公共服务类三大类。同时,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功能和特点,又将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分为经营开发类和中介服务类,将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分为纯公共类和准公共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方向,按各自的目标分别推进:
一是转为企业。除极少数国家有规定、或从事特殊业务、经营开发受到限制、暂时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外,所有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和一些可按市场化方式组织生产和供应的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都转为国有企业。主要有三种情况:直接面向市场从事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开发类单位,主要包括营利性医疗卫生、经营性场所的运营、一般性报刊杂志、影视文艺创作、勘察设计、开发性科研、党政机关所属培训接待和后勤服务等单位;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直接为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提供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市场公证、信用担保、会计鉴定、质量保证、认证评估等经济鉴证类机构,以及咨询服务、职业中介、家政婚介、律师服务、市场交易、非强制性检测认定机构等单位;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或社会力量可以生产、政府能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运营养护、公用事业作业以及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单位。
二是撤销或收回事业编制。这类单位主要指学会、协会和事业职能已弱化或任务已完成,或职能可以转移给行业协会的机构。另外,有些事业单位业务比较单一,业务量不饱和,转企后发展前景不佳或缺乏市场竞争力无法生存的,也予以撤销。
四是保留和整合重组。改革后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的性质应该是:从事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营利组织。其职能主要是代表政府和职能部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根据这个定位,本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约有70%的事业单位予以保留,保留的事业单位一类是直接生产并提供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类机构;另一类是依据国家法律履行强制性监督检测认定职能或主要提供公共平台服务的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
除了上述四种情况外,对一些作为事业单位保留理由不充分,但转企或撤销条件不具备的单位,采取了暂时保留事业建制等过渡性措施。对这类事业单位冻结编制,现有在编人员只出不进,事业编制逐步收回,逐步转变运行机制,条件成熟后再转为企业。
二、分类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充分保障被改革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较为宽松的退休政策:一是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可以提前退休,退休待遇按原标准计发,其中转企前由财政发放的仍由财政发放,由单位发放的按一定标准一次性计提后,交由社保部门逐月发放,确保退休员工待遇不因单位变化而受影响;二是不愿意提前退休的,可选择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办法,其退休待遇的差额部分按原经费渠道和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这两条政策的实施可以解决近1000人的退休保障问题,剩下的不能享受以上政策的人员大部分是青壮年。转企后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通过参加企业年金的方式,缩小部分待遇差距。所有转企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一律由转企后的单位接收,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确保转企单位职工不下岗。
为安置好被撤销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周密完善的政策保障:一是符合条件的允许提前退休或退职;二是对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给予经济补偿;三是被撤销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政策和岗位情况,分别采取考录公务员、选聘或考试竞聘在主管部门系统内其它事业单位安置、市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市事业单位范围内拿出适当的空缺职位定向招聘等方式,力求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下岗,极个别安置不了的,给予一年的保护期,保护期间连续计算工龄,并发放基本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保护期届满仍未能安置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二)确保转企单位平稳过渡、业务连续,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不受影响
为确保事业单位转企平稳过渡,规定转企单位享有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有三个“基本不变”:一是除了社会管理职能,原由主管部门委托承担的业务继续保留;二是原使用的办公用房继续按原使用条件使用;三是原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继续按一定比例给予相应补贴。同时,继续实施财政对公益事业扶持政策,原有学前教育、公共设施管理、社团组织等公益性事业,在转企或收回编制后,将继续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对于一些原承担了一定的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转企单位,为保证工作不受影响,改革文件规定,社会管理职能收回行政管理序列并重新核定编制,确保社会管理不出现空当;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到保留的事业单位,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委托转企事业单位承担,确保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出现缺位。
(三)认真做好转企单位的划转工作
(四)严肃纪律,责任到位,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市纪检、组织、编制、人事、监察、财政、国资等七大部门专门下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改革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中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对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做了详尽的分工,要求对渎职枉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毁、浪费的给予严惩。
三、第二阶段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2007年,深圳市将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对保留的事业单位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推出以下9项改革举措:
(一)创立法定公共服务机构组织管理模式
法定机构是国际上通行的公共服务机构管理运作模式,也是本次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创新之一。目前,《深圳经济特区法定机构条例》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将选择若干单位进行试点。
(二)改革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养方式
推行“以事定费”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在可量化、可考核的公共服务领域进行试点。
(三)探索“管办分离”和“管养分离”
选择在市属公园和交通公用设施管养领域以及部分区进行改革试点。
(四)建立适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分类定级体系
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能分工、功能定位和规模大小等进行分类定级,根据不同类别和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逐步弱化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
(五)实施隶属于不同部门功能相似机构的跨系统整合
为优化公共事业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了跨系统机构整合的研究工作。目前已形成检验检测、考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整合的意见,正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园区服务机构等的整合研究。
(六)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已选定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为试点单位,并形成了《深圳市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施意见》、《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方案》。
(七)推进公用场馆合约管理
在收集和研究国内外有关大型场馆管理和运营资料的基础上,研究和制定大型场馆委托经营合约管理和实施办法。
(八)完善职员和雇员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医疗卫生和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已于2007年1月全面启动。这两大系统职员占全市事业单位职员总数60%以上,这项改革的实施将事业单位的大多数人纳入新的人事制度。今年还将启动《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政策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职员、雇员管理机制。
为加强镇街财政收支管理,确立区本级与镇街级科学、规范、合理、稳定的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发挥镇街财政的职能作用,调动镇街加强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促进镇街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大政发〔*〕94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第二十六次党工委会议研究,特对我区调整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做出如下决定:
一、确定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
(一)核定镇街税收收入基数。
(二)根据镇街事权范围,按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核定镇街支出基数。
(三)根据镇街收支基数的差额确定镇街上解支出或补助收入数。
(四)建立镇街税收收入考核激励机制。根据镇街税收收入基数,对镇街年度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凡完成税收收入基数的镇街,参与税收收入增量分成。
(五)统一平衡、规范透明的原则。
二、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税收收入基数核定
将*年各镇街所属企业形成的区本级税收收入决算数与个体工商户形成税收收入的50%部分之和确定为镇街税收收入基数(根据大连市政策调整扣除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二)镇街支出基数核定
根据镇街事权范围,本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保证镇街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基本需要的原则核定镇街支出基数。
1.镇街财政支出范围。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镇街机构改革和社区建设,确定镇街支出范围包括:行政管理支出、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文体广播事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社区经常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2.镇街支出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核定。其中:
人员经费根据镇街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定员、工资标准的实际情况核定安排(含管委会综合考核奖励);公用经费按照区统一实行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社会事业发展支出,根据全区各项社会事业的总体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划分区本级和镇街事权范围,按照镇街事权范围核定。
(三)镇街税收收入考核激励机制
1.镇街税收收入考核。根据确定的镇街税收收入基数,对镇街年度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镇街每年须完成确定的税收收入基数,如未完成税收收入基数,相应扣减该镇街财力。
2.在完成税收收入基数的基础上,增量部分区本级与镇街级分成共享。
3.镇街税收收入增量的确定。
镇街税收收入增量=镇街当年实现区本级税收收入-区本级财政对镇街企业财政补贴数-镇街税收收入基数
4.镇街税收收入增量分成办法。经确认的镇街税收收入增量,按照超额累进比率计算镇街税收收入分成。除得胜镇、大李家镇以外的其他镇街按照如下比例计算税收收入分成:
(1)增量收入100万元以内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30%;
(2)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40%;
(3)超过3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50%;
(4)超过500万元以上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60%.
鉴于得胜镇、大李家镇税源少、税收收入较低的现状,经确认实现的税收收入增量,按照如下办法计算两镇的税收收入分成:
(1)50万元以内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70%;
(2)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80%;
(3)150万元以上部分,镇街分成比例为90%.
镇街分成收入为每一级距与该级距适用分成比率乘积之和。
5.区财政部门本着谁招商、谁受益的原则,对经管委会批准、按照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由各镇街自主投入进行基础设施开发或完善投资条件后引进的新企业,根据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完税凭证等有关资料对各镇街考核年内新增企业及税源进行界定,并负责镇街税收收入增量的计算。未经界定、备案的新增企业和税源不参与税收收入分成。
三、有关要求
(一)为加强镇街财政收支管理,各镇街要按照《预算法》及开发区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编制镇街财政预算。各街道办事处(含新港工作处)预算经区本级财政审核后纳入开发区财政总收支预算,报管委会审批。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执行,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年度终了,各街道要按照财政决算的要求,做好街道财政决算工作,经区本级财政审批后纳入开发区财政年度总决算。大李家镇、得胜镇财政收支预决算比照街道进行管理。
(二)为规范镇街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各镇街要实行镇街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集中核算,具体比照《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集中核算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三)镇街征地动迁费在农民社会保障系统没有建立之前,实行区级财政专户管理;经审计确认的各镇街征地动迁费存量、借出资金、各镇街使用征地动迁补偿费资金投资兴办企业上缴利润及改制后形成的改制收入,一律纳入区本级财政专户管理。
(五)各镇街用于集体福利支出的部分不得超过税收分成收入的20%;用于经常性支出的部分不得超过税收分成收入的10%;其余用于弥补镇街社会事业发展专项支出以及涉及农业发展、建设性支出等需镇街配套负担的支出。
(六)在核定的人员经费中包含了管委会综合考核奖励部分,根据管委会对镇街综合考核奖励办法和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一、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三、做好农村部分计生奖扶对象资金补助工作
四、做好08年度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五、做好县直单位及上划教师统发工资管理工作
几年来,通过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档案管理体制,工资统发工作正逐步正规化、正常化。今年,我们又进一步整理、完善了统发工资人员台账管理,并对部分乡镇在编不在岗教师进行了核实清理。今年6、7月份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由于此项工作涉及两个年度,工作要求细致,录入时我们力求准确,并对增资进行了补发。
另外,我们根据省下达平均数,对我县的津补贴进行了认真测算,形成了《##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厅,我县规范津补贴工作正逐步开展。
六、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申报与执行工作
七、积极参与“六个一工程”项目与资金的管理
我县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为此,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实施了以修建板桥集战斗纪念馆、续建庄子祠、整修文庙、重建九鼎灵山寺紫竹阁、打造“楹联文化一条街”、万佛塔公园景点环境整合等为主体的“一馆、一祠、一庙、一阁、一街、一园”的“六个一”工程建设。为此,县财政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文化产业工程建设经费1065万元,用于“六个一”工程建设。为确保财政资金透明、合理、高效投入使用,对此项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按照与建筑商的合同规定进行,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由牵头领导、业主单位、监理方集体讨论认可并签字后方能进行资金划拨,我们也多次深入到工程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八、加强对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
近年来,上级补助我县行政教科文及政法单位专项资金较多,为加大对用款单位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的力度,07年底,行财股在县会计中心设立了行财资金专户。按照《##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级及县本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先进入专户,专项资金到达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单位,用款单位提出的申请后,手续齐全的限时办结。对工程项目实行现场察看,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实施事前事后监督,注重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九、做好行政事业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十、参与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预算的编制
2012年,我们打算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教科文行政政法单位部门决算工作
二、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的编制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必须单独编制预算。2009年已第一次编制了全县中小学经费预算,09年要在0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编制程序及定员定额的确定,加强对中小学财务经办员的业务培训,做好2012年中小学经费预算的编制,并下达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三、加强涉及行财的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
2012年我们要根据中央与省下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数额,做好资金的分配与清算,确保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并大力支持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审核人数,及时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我们还将加强对教育经费保障调查研究的力度,要在中央与省有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新的教育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进一步核实09年中等职业学校在读学生人数,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户管理及按月发放机制,及时拨付中职国家助学金。
与计生部门配合,核实09年计生奖扶对象,履行有关手续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账户。
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实施,根据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四、做好规范县级公务员津补贴工作
我们要在做好县直单位及乡镇上划教师工资管理的同时,积极参与规范津补贴工作。由于我县规范津补贴方案还没有下达,此项工作还没全面铺开。下一步,我们要根据省市批复的津补贴方案,把我县的公务员津补贴规范为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取消其他各项地方性津补贴,同时完善我县事业单位津补贴的发放,认真做好我县的津补贴规范工作。
五、加强教科文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市内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费用包干)不得超过100元,并不得报销餐饮费;在途交通补助市内每人每天3元,市外每人每天8元,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事业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1%。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20元/人,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股不予报销。
根据单位情况,实行业务招待费定额包干制,超额部分财务股不予报销。其标准为:党委成员各3000元,办公室1000元,财务审计股1000元,人事教育股1000元,建设股1000元,综合股1000元,公用事业股1000元,勘测设计股1000元。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各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
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单位情况,可实行小车费用包干制,即每辆小车费用开支控制在18,000元以内(含保险费),局党委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
6、医药费
离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医保据实报销,其他在职及退休人员均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单位不再报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7、各种补贴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96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4周岁)。
(2)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发放福利费不得超过100元。
(3)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其慰问费用限定在200元以内开支。
(4)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200元以内。
四、固定资产管理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五、财务监督管理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策略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财务管理对其运营情况有着重要的影响,不仅是其稳定运营的基础,也是实现各项工作完成的重要保障。尽管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一、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概述
(一)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定义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主要是以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针为依据,有计划的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进行筹集、控制和分配的过程。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其中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中心;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是其基础;财务分析是其手段;财务监督是保证。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
与公司相比,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有显著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并不是以自身盈利为目的,其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国家赋予的社会职能,能够更好的发挥其社会效益。而且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对象是国家的财政拨款、国有资产资源。所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必须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利于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会计核算规范、防范财务风险。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财务管理,让其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单位发展越来越好,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因此,财务管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能够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国家经济投入发挥其最大价值。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预算管理工作并没有足够重视,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相对来说比较随性,支出编制不够细化,支出预算不够合理;预算编制前未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可性行研究,导致项目不能完成,预算不能执行;预算调整未进行严格的审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意调剂;对专项资金重申报轻管理,导致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低下,未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该专户存储的资金未专户存储、该分账核算的资金未分账核算、专项资金与非专项资金混用、未对专项资金实施有效监管,容易造成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用途发生改变等问题。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未严格编制固定资产卡片,未登记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分配明细,使得资产管理责任不能落实到个人;损毁、报废的固定资产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并申报处置;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催收,无法收回的坏账未及时核销;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年末未对资产的账簿与实物进行核对,导致账实不符未及时发现,资产管理流于形式。
(三)财务监督缺失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缺少内部监督机制。有些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虽然完善,但缺乏与之对应的内部监督机制,造成了制度的执行力不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约束力下降。有些单位虽然制定并执行了内部监督,但内部监督工作仍然由财务人员承担,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导致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另外,有些单位未对监督结果进行运用,未根据监督结果设置奖惩的激励机制,导致监督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形成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问题的原因
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可以发现,造成这些问题的因素主要有两点。
(一)人为因素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相对不够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不够,因此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容易造成人为失误。另外,行政事业单位不重视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即便有考核,其考核方式也较为落后,无法真正起到监督管理作用。
(二)制度因素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未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现行的制度不够全面;其次,有些单位的运行情况和经济业务情况已发生变化,财务管理制度多年未修订,已经不适用,导致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低下。
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策略
(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人员素质决定工作成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是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和关键。首先,领导者以身作则,为职工树立榜样,起到引导作用,为财务管理创造良好氛围。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要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不断的培训,使其能力不断提高。此外,行政事业单位要引进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为管理工作储备新的力量。
(二)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约束。一是要求单位要根据自身经济业务和事项,全面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例如,单位要建立规范细致的经费申请、批准和审核制度,对财务报销进行严格要求,使经费的支出更加合理合规。二是要求单位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状况和目标不断更新其制度,使财务管理制度越来越符合单位情况,促进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三)优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机制
为了让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就要对其财务管理机制进行优化。单位可以从财政资金这方面入手,根据资金使用性质和类别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方法进行专项管理。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要加强对票据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
首先,强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要求财务人员在编制预算前对其内部业务情况进行了解、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对近年来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分析,以便于制定出更合理更详细的预算;其次,编制预算部门要和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进而取得更真实的财务需求,使预算管理工作更加真实可靠,减少随意性;第三,对专项资金要严格遵守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存储、拨付、管理和使用;最后,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并且注意执行进度,不能随意更改预算项目、资金用途,不得超预算列支。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人员情况,或成立相应部门,或指定专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监督。负责内部监督工作的人员要保持独立性,内部监督岗位与财务岗位要分设,由不同的人来担任,形成内部的制衡机制。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管理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形成奖惩和激励机制,以此防范单位在财务管理中的风险,确保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有效。
五、结束语
参考文献:
[1]程观清.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金界,2015(20).
[2]姜枚清.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5(25).
财政百科书
好参谋
他是单位领导的“好战士”、“好参谋”。在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学生活会上,单位领导不约而同地夸奖他是全局同志学习的榜样,预算局少不了他。
优秀“账房”先生
在审查监督过程中,我们发现,部门预算追加资金过多、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普遍存在,部门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也是屡查屡犯,始终得不到很好解决。从表象上看,主要原因是:部门的很多收支没有纳入年初预算,预算的完整性偏低;预算收支与部门实际资金需求存在较大差异,预算缺乏保障能力;部门财经法律意识淡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滞后。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省级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度不够,与改革的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基于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现状,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