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论:在您撰写计算机软件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2软件不可靠的解决对策
2.1做好软件的评估审核
2.2功能设计合理化
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合理化功能设计是非常有必要的。应当知晓软件设计出来是要让客户使用的,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客户是使用的主要群体,而且软件的功能设计必须符合客户的普遍需要,这样该软件的开发才有意义。假使客户要求的功能没有,用户则会以为软件设计技术存在着重大的失误。所以,软件在开发之前,程序员不能总是以满足自己的喜好来实施设计,必须要按照客户的需求合理取舍,实现软件设计与用户需求的平衡。另一方面,使用适当的语言设计软件程序过程中,如若选择的语言设计相对比较合适,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假如使用的语言设计不合适,那么该语言就很有可能不符合软件的需求。譬如你要设计一款管理学校图书馆的应用软件,就必须依据图书馆数据量的大小挑选最能符合软件功能需求的数据库软件,再选择兼容性比较强的接口软件。
3结语
2嵌入式实时软件在计算机软件设计中的应用方法
2.1划分各程序的职责
2.2嵌入式实时软件的控制
3软件设计实例
4嵌入式实时软件的应用前景
一、引言
你的电脑是否曾经提醒过你:您是盗版软件的受害者。但是对此提醒好像大部分的人都不以为然,甚至有的人觉得不仅不是受害者还是受益者。仔细计算一下你的电脑里的操作软件,有多少是盗版,盗版WindowsXP、盗版杀毒软件、盗版MicrosoftOffice……因为你享受了廉价的盗版软件带来的便利。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侵犯了软件企业的权益。
2005年9月,西宁某公司未经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许可,在其营业场所内的一台兼容机上安装了盗版的方正软件系统。西宁某厂在其营业场所的激光照排机主控制电脑上安装了方正软件系统,据调查,该软件信息窗口处有使用胶版作业的记录。2006年2月21日,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西宁某公司、西宁某厂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该公司的着作权为由,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讼,请求西宁某公司和某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原因分析
1、软件登记不被重视
按照我国颁布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着作权登记采取自愿原则,登记与否不影响其开发完成的软件着作权产生和软件着作权的商业运作。由于登记并不影响实际权利的享有,故很多企业认为软件是否进行登记并不重要。然而,登记最大的作用就是对权利的公示性。而且由于软件着作权程序不同于传统的着作权,其存在方式是以虚拟数据存储于计算机中,易丢失,因此,企业应加强对软件着作权的登记工作,可以减轻在侵权诉讼中的权属举证责任,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管理需要,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2、合同约定不够明确
3、实质性权利保护遭遇忽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本条例对软件着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因此,软件着作权的保护并不能制止以不同方式表达同一构思的实质侵权。对于以不同方式表达同一构思的实质侵权如何保护,目前企业界尚不明了。特别是在目前利用反向工程获取软件结构一般不认定为侵犯软件着作权的情况下,为防止此类侵权,企业应将用于特定产品的软件与企业硬件产品相结合,申请专利保护,软件一旦与产品硬件结合,在产品申请专利的情况下,对于软件也就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如此,对软件就可以达到强保护的目的。
4、保密措施不够严密软件反向工程是指将他人的目标代码程序利用反汇编、反编译软件使其还原为汇编代码的过程。虽然目前对于反向工程获取软件源代码的手段是否合法、合理问题理论界尚存在争论。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明确对于通过反向工程手段获得软件源代码的行为本身是不构成侵权的。但同时规定:“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不予支持。”这里实际指的是对软件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阐述。但很多时候,企业软件通常作为产品推向市场,市场的公开化导致获取产品途径正当化,此时,要防止他人通过反向工程获取软件源代码的主要手段就只能通过技术加密行为来进行。我市目前软件企业产品推向公开化市场的并不多,主要是为特定企业定制软件,另外很多企业为自身生产的需要,也有自行开发的软件。对此,企业一要加强内部软件的保密度,尽量减少非正当途径获取软件的几率,同时也不能完全依赖于对软件的商业秘密保护。对于软件本身,更应当加强技术加密手段,即使在他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软件时,增加其反向工程的难度,减少知识产权纠纷,降低企业软件开发投资风险。
5、法律保护亟待完善
三、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对策
根据多宗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的判例,再结合我国目前保护计算机软件各种法律的欠缺和不完善,在保护计算机软件方面应从以下方面注意。
1、重视软件登记,加强识别能力
软件使用包括企业自行研发的软件使用,也包括企业通过购买或被许可使用他人软件。对于企业自行研发的软件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软件着作权的非唯一性,其他软件开发者通过独立研发可以研发出与权利人一致或基本相似的软件,两者之间的着作权并不冲突,可以同时并存。此时,企业要做好着作权备案登记工作或保存好原始开发资料,防止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指认侵权,做好软件登记工作,减少侵权诉讼风险。
对于企业购买他人软件使用过程中,主要是做好防盗版工作,如上所述,企业应通过正当途径购买软件,并保存好购买软件的正规发票。同时加强企业采购人员对正版和盗版软件的识别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另外企业在签订软件许可使用合同中,应明确许可方式,签订保密条款,并明确被许可的权利范围、使用地域范围和使用期限,对于利用被许可软件再行开发出新成果的归属双方也可事先进行约定。
2、重视自我保护,加强软件加密
就企业软件管理而言,第一,加强对软件产品的保密工作,减少不必要人员的接触。第二,对于核心技术人员,因对于软件的基本原理、构思等并不受软件着作权的保护,因此,员工的流失必然存在对软件着作权实质侵权的威胁。因此,企业应尽量保证技术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对其工作期间所开发的软件(包括自由开发软件)应明确约定归企业所有,并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
对于软件本身,第一,提高软件加密程度,增加反向工程获取软件源代码的难度;第二,对于能够与企业硬件产品结合的软件,尽量与产品一起申请专利保护。第三,对推向市场的软件产品申请注册商标,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对软件产品的保护。
3、重视法律维权,加强侵权举证
不难看出,打击软件侵权将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除了集中打击行动之外,我们必须建立防控一体化的反侵权制度体系。
2分层技术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中的应用
分层技术目前在我国已经成为了主流的技术种类,其在我国计算机软件开发中的应用也越发普及,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2.1双层技术的应用
2.2三层技术的应用
2.3四层技术的应用
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中,双层技术和三层技术都难以应对计算机使用复杂的环境,需要将三层次技术中的界面层、业务处理层和数据库层科学地分开,这样才能够不断降低这几个层次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需要将三层技术逐渐向四层技术发展,其中四层技术主要包含有业务处理层、web层、数据库层以及存储层。
2.4中间件技术的应用
分层技术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中的应用,可以针对不同部门进行优化,目的就是充分发挥其潜能,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计算机整体的运行效率。正是因为分层技术的合理应用,才使得软件开发的质量大大提升。另外,还有效地降低了各种复杂问题的发生,简化了计算机操作,只要利用单项操作就可以独立完成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进而实现我国计算机软件开发的高效性与高质性。
1计算机软件教育模式分析与探讨
1.1高职高专计算机软件教育的情况
1.2高职高专计算机软件师资
一般说来,计算机软件这门学科需要人有强大的逻辑分析能力和归纳能力,而且因为计算机的基本核心都是国外做的,英文单词出现得不少,所以也需要有一定的英文水平,-196-因此做计算机软件这门学科的人一般来说素质不错,而且数学一般很好,这几年,高职高专院校都比较注重技能的培养,采用多种手段来提高教师的素质,将教师送去培训、读研究生;从社会上招聘一些有实际经验的原软件公司技术员;教师自学、帮教等。不少教师努力做科研、做课题、写论文、评职称,不少教师已经获得了副教授以上的职称,因此,从师资上说,高职高专的师资应该是不错的。
1.3现行高职高专计算机软件的教育模式
2解决方法
2.1传统素质的培养方法
2.2教学与程序逻辑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数学思维好的学生逻辑能力一般较强,而且数学是创建计算机科学的基础,所以一般来说,学习计算机程序开发在很多人眼里该先学好数学,再学计算机程序开发;那么数学和程序开发一定具有必然的一一对应关系吗未然,因为虽然计算机科学是从数学演变而来的,在早期的计算机应用中确实以数学计算为主,但随着计算机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现在的应用系统开发,如果不是很高端应用的话,用到的数学知识是有限的,主要用到程序逻辑思维,数学思维好的学生只要将程序多加研读,一般来说,获得程序逻辑思维是不成太大问题的,但如果数学思维差点的学生。那就难了。对这样的学生,如果先把他们的数学教好了再学程序的话,那代价就太大了,也没这必要,所以设想如果直接进行程序逻辑能力的训练让他们获得比较强的程序逻辑,那么他们学习后续课程就容易多了。
2.3程序素养的培养方法
2.4实践
笔者特意选择了几类人群来试验,一类是中专生,一类是成人,一类是大专生对他们教授VisualBasic程序设计语言时用两种教学方法来试验,采用基于知识精炼的程序素养训练为主教出来的学生效果更好,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能力更强。
3总结
软件复用技术的提出成为消除这种危机的一种解决方案。近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面向对象方法和技术成为主流的软件开发技术,使得软件复用被视为解决软件危机一条现实可行的途径。与此同时,模型构件技术、分布式系统、领域工程、自动生成技术又为软件复用注入了新的活力,本文对面向对象系统分析阶段软件复用模型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一、软件复用
软件复用的概念是在1968年NATO软件工程会议上被第一次引入的,在其后的几十年中,进行了许多复用技术的研究和实践活动,但因技术和非技术方面的种种因素,造成复用技术在整体上对软件产业的影响不尽人意。面向对象方法和技术的出现及成熟,为软件复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尤其是软件构件技术的发展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得软件复用研究重新成为热点,被视为解决软件危机、提高软件生产效率和质量的一个现实可行的途径,同时也成为了避免软件开发中重复劳动的解决方案,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软件开发的费用。目前,软件复用技术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产品复用、过程复用。
产品复用:所谓产品复用是指复用已有的软件产品。目前基于构件的和面向服务的软件开发模式就是建立在这种软件复用的基础上的。这两种开发模式主要通过对现有的构件和服务进行合成或集成,从而生成所需要软件的过程。产品的复用是目前软件复用技术研究的焦点,在这个复用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技术是构件技术和软件架构技术,在成熟的构件和架构的技术上,可以使产品复用达到良好的效果。
二、面向对象系统分析(OOA)阶段软件复用模型
1.OOA阶段可重用性的本质
编程阶段不同类型的编程软件和类有不同深度的可重用性:高深度、中深度、低深度。
2.OOA阶段软件复用模型研究
OOA阶段的软件复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建立在许多优秀的系统分析员实践和经验基础之上的复用,是一种思想上的复用。在这个阶段的软件复用更具有通用性和重用性,因此,构造这个阶段的软件复用模型,可以使复用达到更好地效果。
3.范式抽象
所谓范式就是抽象的解决方案模板,它可在不同具体项目中使用。范式抽象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对范式的设计方法。针对不同的问题域,就应该有与之对应的设计方法,这样可以使范式的设计达到很高的重用性。针对OOA阶段具体现状,有三种范式抽象方法:
(1)关系抽象
(2)相似对象抽象
在不同项目的OOA阶段,还会分析出大量的相似对象或类,例如用户、用户组、角色、权限等在所有涉及到权限管理的系统中都会出现这类对象;在一些相同领域的项目中,由于涉及的领域的标准化,有些对象的相似性以及相同的机率会更大。对于这些相似程度如此大的对象来说,由于其在项目开发中的相对独立性,把这些对象模型以范式的形式保存起来会使分析的结果得到更大的重用。
按照上述思想进行的范式抽象称为相似对象抽象,这种抽象依据的是分析阶段的对象模型,这种对象模型具有独立的、高度的相似性,抽象出来的范式可称为对象范式。这种范式与具体项目之间的相似可称为表面相似性。表面相似越接近,范式的重用性就越大。
(3)领域抽象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软件复用技术的分析,提出了一种面向对象系统分析阶段软件复用的模型,并对此模型中所涉及到范式抽象方法做了探讨,并把它们应用于具体的项目中去,从而很好地利用的设计思想,大大提高了项目的完成速度。另外,对于范式库的研究也为建立在高层上的软件复用库管理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例如对于编码阶段复用构件库的检索条件也可以扩展为以范式为索引的检索等。这些都成为下一步的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2]黄靖、赵海光:《软件复用,软件合成与软件集成》,《计算机应用研究》2004年。
[3]王丽娟:《软件复用技术及其在软件开发中的应用》,《中山大学学报论坛》2004年第24卷第1期。
所谓范式就是抽象的解决方案模板,它可在不同具体项目中使用。范式抽象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对范式的设计方法。针对不同的问题域,就应该有与之对应的设计方法,这样可以使范式的设计达到很高的重用性。针对OOA阶段具体现状,有三种范式抽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