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所得税汇算,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简称新办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年度终了4个月内,企业依法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一般来说,企业以会计利润为基础预缴所得税,以税法规定为依据汇算清缴所得税,因此,企业汇算清缴所得税额往往与该年度已缴所得税额不一致,这就涉及所得税的账务调整。由于汇算清缴位于次年的1月~4月,此时,一些过渡性的集合分配账户及经营收支性账户巳结账轧平无余额,故企业不能再按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损益账户调整。再者,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CAS18),新会计准则规定对此差异只能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金进行处理,这给规模层次不一的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增添了更多的困惑。具体应如何做,下面针对不同企业总结三种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小规模企业应在结账前早做筹划

例如:甲企业所得税率为33%,2007年会计利润总额为110万元,全年计入费用的职工薪酬为70万元,税前可扣除职工薪酬50万元;营业外支出包括税收滞纳金及罚款1万元;投资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前三季度已预缴所得税30万元。

企业根据以上资料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110+(70-50)+1-5=126万元,全年应纳所得税额=126×33%=41.58万元。假定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费用,减去已缴所得税30万元,12月份结账前作分录:

借:所得税115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15800

另外,如果汇算清缴发生在新年度建账和年报报出之前,也可以采用该方法。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发生纳税调整而调增或调减所得税,应视同报告年度当年发生的,调整当年业务的会计事项处理:调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应接在报告年度总账和明细账上登记,然后按照调整后的总账和明细账的余额或发生额,编制或重新编制报告年度的决算报表。

二、中型企业的简化核算

由于企业规模较大,税收与会计差异较多,一般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鉴于某些中型企业会计报表无需对外公开,使用面非常窄,仅供经营管理和报税使用。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对于少缴或多缴的所得税,可采用简化的会计处理方法。尽管没有在结账前完成所得税调整,但其也没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应补缴所得税额=(15+3-4)×33%=4.62(万元)

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6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6200

这种简化处理方法的理论依据是重要性原则,期末补缴或多缴的所得税不会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照样能反映所缴所得税的全貌,其会计信息依旧能满足需要,并且能够保持年终账表一致。实务中,尽管这种处理方法否定了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的属性,但税务检查和报表审计过程中一般也不要求作为差错调整,因此,有许多小企业采用该方法处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

三、上市公司将其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

例如:2006年某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980万元,其中投资分回利润600万元(投资被投资公司税率相同),本公司共有职工1000人,前半年发放计入费用的职工薪酬600万元,后半年发放900万元,按新计税工资标准1600元计算。由于计提资产减值300万元,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差300万元,假定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6年度1月~12月已预缴所得税960万元。该公司2007年3月5日完成对2006年度的所得税汇算工作,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

2007年3月5日,经计算,上半年工资费用超税前扣除标准120万元,下半年未超标,需调整事项还有投资收益600万元,资产减值300万元。

按CAS18规定,上市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2006年度应交所得税额:=(2980+120+300-600)x33%=924(万元)

2006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00×33%=99(万元)

2006年度的所得税费用:924-99=825(万元)

2006年度多确认的所得税费用:825-960=135(万元)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36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99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5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000

上述不同企业和处理方法之间只是大体相适应,并不是严格地一一对应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的繁简,信息的需求,以及政策的具体规定等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2006

[2]郭晓杨丹华:谈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所得税的核算,财会月刊(会计),2006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企业所得税清算

一、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例:A房地产企业开发的B项目,2011年实现预售收入2000万元,预计利润率为30%,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30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2012年实现预售收入3000万元,预计利润率为25%,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35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2013年B项目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当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600万元,项目计税成本为60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A房地产企业在B项目竣工清算年度2013年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呢?

A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认为,B项目竣工清算共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0万元,计税成本6000万元,项目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12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000-6000-1250=275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2750×25%=687.5(万元),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75+100=175(万元),项目竣工清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87.5-175=512.5(万元)。

第一,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不仅着眼于具体项目的损益情况,无论项目是否完工,无论开发产品是预售还是现售,都应当在当年度确认销售收入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11年度、2012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质上是当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并非B项目完工前的预缴税额。

第二,A公司应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应先按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可以扣除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等,计入利润总额预缴。A房地产企业2011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30%-300=300(万元),2012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3000×25%-350=400(万元)。

第三,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所以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利润额,同时将其实际利润额与对应的预计利润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B项目计税成本6000万元,实际利润率=(10000-6000)÷10000×100%=40%,2011年、2012年实际利润额与预计利润额的差额分别为200万元[2000×(40%-30%)]和450万元[3000×(40%-25%)],预售调整增加额650万元计入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确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0-[6000-5000×(1-40%)]-600+650=2050(万元),应纳所得税=2050×25%=512.5(万元)。

以上计算结果与企业财务人员计算结果虽然一致,但两种计算过程体现的思路和理念是完全不同的。企业财务人员的计算思路是,未完工年度预缴,完工年度结算,多退少补,正确的计算思路是将预计利润额与实际利润额的差异调整,纳入完工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不同于项目清算,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仅指项目计税成本的最终结算,该案例涵盖了3年的销售期间,而汇算是按照年度分别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两者不能等同。

二、房地产公司所得税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所得税按年汇缴与开发企业按项目跨年开发造成收入和成本不配比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是建立在上年账簿基础上,下年均为上年结转,而会计上的年度结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长,跨年开发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企业所得税要想准确的汇算,必须将开发过程联系起来完整的计算。实际征管中,上年通过税务调整查补的所得税,由于年度与年度之间会计上相对的独立性,下年往往被冲平,企业所得税按年汇缴与开发企业按项目跨年开发相背离。房地产企业往往通过跨年分配收入和成本,第一年开发费用大,收入未形成往往亏损;第二年通过少转销售收入挂预收款,同时通过预估成本、前期亏损弥补等人为调节利润;第三年通过企业所得税按年管理,一般不会与上年比对而少报销售收入,多转销售成本,虚增期间费用,所以按年度结算亏损企业多。不少企业按计税毛利率计算的毛利额虽然是正数,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减去期间费用后申报的应纳所得税额为负数,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般不会追溯到以前数个年度去审查企业的开发成本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应当全额在税前扣除,造成利润无法准确衡量。所以,完全有必要在企业确认收入年度对开发成本进行全面审查,剔除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成本。

(二)税前扣除项目不实

2.成本与收入不配比。房地产企业经常将未完工程项目的成本转移到已完工程成本项目中。

(三)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征管模式不统一

(四)财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预售款长期挂“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有的企业根据利润水平分年度结转;有的企业利用所得税按年汇算、第二年基本不会对上年账务复查,通过跨期少转销售收入。预收收入长期挂预收款不结转收入,不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

2.视同销售行为未确认收入。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等行为,在账务处理上未确认收入。

3.预估成本,调节利润。项目不竣工不结算,成本无法结转;或者将未售产品的成本转移到已售产品成本中。多数企业采取成本预估,进行人为调节利润。

4.虚列建筑安装成本。大部分企业建筑安装成本预算低,审计决算值高。利用关联企业、核定征收企业转移利润,把属于有关联关系的核定征收建筑安装企业成本转移到本企业,加大建筑安装成本造价、虚加工作量等非法手段减少或转移利润。企业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等费用经常在全部工程竣工时一次性调整而不是在每项工程完工时逐项结转,随时调整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造成预提费用超标,有的甚至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时笼统地按发包金额10%预提建筑安装成本进行恶意避税。

5.期间费用与开发间接费用划分不清。比如将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咨询费、销售佣金等期间费用计入了开发间接费用,造成少交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6.借款利息不资本化,直接进期间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借款利息应在“开发成本――开发的间接费用”中核算,将应在产品成本中归集的财务费用转移到期间费用中,甚至将其他项目财务费用也混入当期费用,扩大扣除项目。

7.多列预提费用。企业利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调整当期利润。特别是预提“公共配套”费用数额大,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不及时结转配套工程成本,对预提费用的余额不及时调整、冲减商品房成本,而是长期滚动使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有的企业甚至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仍继续计提或重复计提“预提费用”,借以偷逃税款。

三、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措施及政策建议

(一)变所得税汇缴为核实其收入和成本据实征收

由于企业会计信息不实,跨年调节利润比较普遍,企业盈利水平严重失真。目前,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缴以账查账,费力费时,又无成效。建议根据开发流程,通过部门合作,以实查账,据实征收。房地产企业开发流程一般是:买地―规划―建造―预售―交房,企业所得税计税流程是:(应税收入-应税成本-费用-税金)×税率。收入和成本均可以实查账,收入可以通过房管部门网上销售和备案系统取得,成本中土地成本可以通过土地部门取得开发地块土地出让价格和缴纳情况,分期开发的可以通过总可售面积配比已开建的土地成本,总可售面积可以通过规划部门取得,建筑安装成本可以通过建委开发办取得等,通过以上部门的配合,结合企业有关票据和合同,核实其收入和成本据实征收,简便可行。

(二)变所得税汇缴为按完工项目逐一汇算

每个项目看成一个成本对象,完工结算后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项目汇算和年度汇缴最主要的影响就是期间费用的处理,而房地产企业期间费用主要是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在建造期计入开发成本,完工后才能计入期间费用,能计入期间费用的不大,而按计税标准能进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也有限。由于我国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对成本均采取不完全成本法,因此,在结算汇缴时,即期间费用不分摊计入成本单列的情况,预缴时也可考虑年度期间费用按法定税率予以抵减。

(三)提高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率

国税发[2009]31号文中地级市的最低计税毛利率从15%降为10%,大部分地市是依据最低标准执行,而且该文允许企业扣除预售收入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税率为5.65%,预征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最低为2%,实际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里的毛利最多只有预售收入的2.35%(10%-5.65%-2%=2.35%),再扣除期间费用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剩无几,甚至为负值。事实上,房地产开发行业毛利率至少不会低于30%。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收入时期同时也是企业纳税能力最强的时期,现金流充足,所以一直以来对房地产企业实行预征制度,但过低的计税毛利率使得企业没有在此时期缴纳足够的企业所得税,而是将项目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递延至项目完工收入确认年度,必然导致该年度纳税压力增大。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保证企业所得税申报准确性和税款缴纳及时性的重要手段。结合乌鲁木齐市地税局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发现了工作中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探讨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基本情况

20__年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户数为12713户,其中参加汇算查帐征收户数11688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户数1025户。参加汇算查帐征收企业中盈利企业4347户,盈利面37%,实现营业收入18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8亿元,纳税调整后所得225亿元,应纳所得税额53.16亿元,减免所得税29.79亿元,抵免所得税额0.14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3.23亿元,实际负担率10.92%;亏损企业6597户,亏损面为63%,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亏损额为23亿元;零申报户744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1025户,征收企业所得税0.25亿元。

二、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变化分析

行业性质的分布情况:制造业641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批发零售业1775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6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房地产企业673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3%;居民服务业4858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3.64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16%;建筑业1349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2.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404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6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26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82亿元,应缴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4%。

由此看出企业所得税税源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及建筑业四个行业,是乌鲁木齐市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税源的支柱行业。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财务核算水平较低

不能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建账,无法准确核算盈亏,查账征收不能落实到位。

(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需加强。

有关税法方面的宣传,只注重对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宣传和介绍,而很少涉及纳税人的权利,影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存在纳税人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而未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现象。应建立健全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税收宣传机制,切实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辅导工作,消除税收政策、税收知识的盲区,扎扎实实的把税收政策宣传到户、辅导到纳税人的工作中去,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减免意识,尽可能地减少因纳税人不知晓而造成的应审批未审批现象。

(三)缺乏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业务骨干

由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且变化快、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联系紧密、纳税检查内容多、工作量大等特点,部分税务人员还不能适应管理工作的要求,缺乏能够比较全面掌握所得税政策、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业务骨干。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对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经济的发展,税基的扩大,企业经营方式的多变,都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迫使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针对税务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普遍较低的情况,必须强化其业务技能水平,通过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及税收工作。

(二)抓好对企业办税人员的政策宣传和辅导

针对企业大多数会计核算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所得税政策缺乏了解,严重制约着所得税的规范管理的现状。应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税收法规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各项具体规定,特别是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涉及纳税调整的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时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等。

(三)加强所得税日管

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必须从加强日管,搞好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税收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建立资料保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对所得税税源籍册资料、重点税源资料和所得税申报征收、汇算清缴和检查资料的整理,形成比较完备的所得税户管档案资料,为所得税管理打好基础;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要开展经常性、切实有效的税收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日后事项;影响数性质;调税原则

一、影响数性质的区分及不同时点调税原则诠释(表1)

日后调整事项所形成的影响数,是指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此影响金额可进一步区分为差额与差异两种,其中差额又可区分为抵税差额与纳税差额;差异又可区分为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影响利润总额,同时又影响同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为“差额”。增加利润总额,又增加同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为纳税差额;减少利润总额,又减少同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为抵税差额。影响利润总额,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为“差异”。其中影响利润总额与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不在同一时期的属于暂时性差异;影响利润总额,但始终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属于永久性差异。

二、同一性质的影响数在不同时点的所得税调整

(一)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差额

甲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28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100000元(不含增值税),并结转成本80000元。2008年12月31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没有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09年4月10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全部退回。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008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09年4月25日批准对外报出,所得税率为25%。

1.假定该退货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

(1)冲销收入与成本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贷:应收账款117000

②借:库存商品8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80000

(2)调整所得税

借:应收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100000-800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00

由于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均属于差额,其中100000元属于抵税差额,80000元属于纳税差额,最终形成20000(100000

-80000)元抵税差额。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0[100000-(80000+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00

(4)调整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1500(15000×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0

2.假定该退货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

(1)(2)(4)会计分录与该退货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相同

(3)调整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

该日后事项由于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所以形成的最终影响数20000(100000-80000)元,应由原来的抵税差额转化为报告年度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二)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

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乙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于2011年4月27日批准报出。2011年3月20日,乙公司发现2010年12月31日计算的B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发生差错,该库存商品的成本为15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应为1200元,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误将B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为1000元。

1.假定该业务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

(1)调减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2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0

由于税法不允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以201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必然会导致乙企业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元,2011年将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冲回时,应视同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该题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且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由于暂时性差异只影响所得税费用,不影响应交的所得税,所以在调账时,只需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其可抵扣暂时性差对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无需对应交所得税进行调整。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200-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

(4)调增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

贷:盈余公积15

从上述第(3)笔会计分录可以看出,乙公司报告年度的净利润调增了150元,所以乙公司法定盈余公积也应调增15(150×10%)元。

2.假定该业务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

由于该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全部为暂时性差异,所以无论该业务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还是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其账务调整完全相同。

(三)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部分属于差额,部分属于暂时性差异

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于2010年4月25日批准报出。丙公司与M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丙公司在2009年10月供应给M公司一批货物,由于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M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M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丙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00元,该诉讼在2009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丙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120000元。2010年3月16日,以法院一审判决,丙公司需赔偿M公司经济损失115000元,丙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税法规定由于诉讼确认的与预计负债有关的损失实际发生时,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1)调整已确认的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120000

贷:其他应付款115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5000

借:其他应付款115000

贷:银行存款115000

①消除差异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3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30000(120000×25%)

②差异转差额(抵税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0000(1200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30000

③新增差额(纳税差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1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0(5000×25%)

丙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依据或有事项会计准则中或有负债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有关规定,确认了120000元的一项预计负债,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税法不允许在计算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120000元属于在2009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0年3月16日法院判决后,此120000元已不再是暂时性差异,而应由差异转化为一项差额(抵税差额),由于法院判决赔偿损失115000元比丙公司确认的一项预计赔偿损失少5000元,所以该判决发生以后,丙公司还新增了一项

5000元的纳税差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7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75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75(3750×10%)

贷:盈余公积375

(1)(3)(4)笔会计分录与该业务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相同

(2)调整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

由于法院判决的日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所以前期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已无法消除,也无法将差异转化为差额。新增的差额,由于在报告年度已无法纳税,只能在本年度申报所得税时,增加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新增的5000元纳税差额将转化为5000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丙公司在调整所得税时,既不需要编制消除差异的调整分录,也不需要编制差异转差额的调整分录,只需编制纳税差额转化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影响金额的会计分录即可。

(四)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永久性差异

丁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08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09年4月20日批准对外报出。丁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确认了一项与债务担保有关的预计负债70000元,到2009年3月11日发现该债务担保不符合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税法规定与债务担保有关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1.假定该事项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

借:预计负债7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70000

(2)不调整所得税

由于该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70000元全部属于永久性差异,而永久性差异既不影响报告年度已确认的所得费用与应交所得税,更不会影响报告年度的递延所得税,所以丁公司在进行日后事项的账务调整时,无需对报告年度的所得税业务进行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000

贷:盈余公积7000

2.假定该事项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

其账务调整与该事项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账务处理完全相同。

【参考文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涉及两方面调整:一是账务调整,一是纳税调整。

账务调整只是针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所做账务处理的调整,纳税调整则是针对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调整。前者必须进行账内调整,通过调整使之符合会计规定;后者只是在账外调整,即只在纳税申报表内调整,通过调整使之符合税法规定。

(一)收入类

1.不征税收人为: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人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4.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9号公告)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支出类

2.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为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3.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期,企业发生的拔缴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能再凭《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5.五险―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6.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①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②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③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7.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5‰。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特别注意国税函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9.佣金及手续费:(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费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业务核算对于超出税法允许当期税前扣除金额的列支部分,予以纳税调增。

10.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折旧: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及其调整的税务处理明确,国税函79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11.罚款、罚金、滞纳金:①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②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务,均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12.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13.股权投资损失:《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对股权投资所发生

的损失作出明确规范。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三)其他类

1.增值税转型后如何确定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投资额:《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规定了对增值税转型后,如何确定投资额的有关问题。企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2.查增应纳税所得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对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税务处理作出规定。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后,仍然存在可弥补亏损,不存在补税问题,但应调减可弥补亏损额;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后,有盈余的,还应就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按适用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

在这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美好时节,我们欢聚在县国际大酒店召开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主的地方各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辅导工作会议。首先让我介绍一下光临今天会议的县地方税务局的各位领导,光临今天的会议县地税局领导是:

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县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

县地方税务局征管科科长:

县地方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

今天的会议内容主要有:

1、安排布置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事项,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纳税辅导;

2、如何做好个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申报辅导;

3、学习新的税收、费用政策,如在建安工程附征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全面代征价格调节基金、新出台的车船税法等。

会议很重要,请与会人员认真学习。

本次会议议程:

请四分局刘勇锋局长向大家介绍一、四分局的基本概况和征收范围

请县局税政科科长陈鹏飞同志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请一分局肖燎原同志就具体操作程序进行辅导

请县局征管科科长冯申平同志就征管工作进行辅导

请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尹水兰同志作重要讲话

请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庆阳同志作重要讲话。

对肖燎原、陈鹏飞俩同志的辅导补充:

刚刚陈科长和肖局长给大家作了很好的纳税辅导,我补充几点:

1、复制表格:发给大家所有的表格我们都只发了一份,在未使用前请大家就空白表格多复印几份,以作备用。

2、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税前扣除资产损失金额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由纳税人采取由提供资产损失详细清单和专项申报方式申请税前扣除,由地税机关派税务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根据核实结果,依法做出处理。

3、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税收政策是:征用的新耕地从国土部门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征收土地使用税,非耕地从国土部门批准的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注意按时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这几年房地产企业在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上属于薄弱环节,许多企业没有按规定申报,这次会议后要认真自查补报补缴。

4、稽点:今年税务总局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一个行业开展重点稽查稽查,所以要求房地产企业要认真对自己要缴纳的地方各税认真进行自查申报。

对冯申平科长的的辅导进行补充:

刚刚县局曹局长就税务机关如何做好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和征纳关系作了重要的讲话,请大家相信我:作为分局负责人我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按曹局长讲的去做,同时也要要求分局的税管员竭诚为广大的纳税有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作为地税人员,为纳税人服务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是税务干部的职责所在,税务部门的四大工作职责是:带好队、服好务、执好法、收好税,其中服好务是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税务部门都将摆在头等位置,所以我们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事有一种回娘家之感,享受回娘家办事的温暖。因为纳税人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是国家政府公务员的衣食父母。国家的建设富强、财富的积累离不开广大的纳税人。为了地税事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欢迎全县纳税人和财务人员随时给我们的征管工作提出点子,随时给我们的税务干部提建议,我们要多沟通、多互动、多理解,多交流,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和谐和征纳环境,共建共和国美好的家园。

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参加今天的纳税辅导培训会议,为了把今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得更好,迎接省市局对县局的所得税汇缴工作的检查验收,我再次拜托各位,认真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做好今天会议安排的各项涉税工作,有劳各位,辛苦各位啦。谢谢大家。中午地税局备了点粗茶淡饭,不成敬意。请各位与会人员在恒瑞一楼就餐。

1、收入差异及调整

1.1、视同销售收入

1.2、提供劳务收入

1.3、利息收入

在会计处理上,会计上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采用名义利率(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

在税务处理上,税法要求按名义利率确认利息收入,不认可企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税法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

2、支出差异及调整

2.1、利息支出

2.2、存货减值损失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存货发生减值时要求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其对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损益。在税务处理上,只有在存货实际发生损失时,其损失金额才能从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支出,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应作纳税调增,在以后年度因其价值恢复或转让处置而冲销的准备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2.3、借款费用资本化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建造或购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在税务处理上,税法对利息的列支有许多规定,如果会计上的借款费用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则超过部分不得计入建造或购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也不能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建造或购置需要安装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其计税基础小于会计成本,产生永久性差异,此差异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但对后续计量中涉及的因计税基础小于会计成本而影响折旧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4、固定资产折旧

在会计处理上,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其他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计提折旧。会计上根据固定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预计有形和无形损耗来确定折旧年限。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在税务处理上,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以及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核算;问题;解决对策

(一)所得税的定义

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或个人所得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所得税范围很大,一般说来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又比公司所得税的范围大,涵盖公司所得税的范围,还包括流通渠道的收入所得、劳务派遣的收入所得、资产转让的收入所得、分红分息、租金、捐赠等。

(二)所得税会计的定义

所得税会计与会计是有本质区别的。在现阶段,我国对于所得税会计的定义,是确定纳税方纳税所得的一种会计理论体系和核算的方法。由于我国国情的不同,不能以国际上对于会计的概念来定义我国所得税会计的范畴,这其中有固有的历史差距和时代变迁造成的区别。

(三)所得税的特点

(四)所得税会计的特点

二、我国所得税会计核算的现状

(一)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陈旧

目前企业普遍应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还是依据不健全的税法,通过减去企业纳税前的利润,得出纳税后的利润。这种传统的方法,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存在所得税的问题,其实是将企业应纳税作为会计所得税,很显然,这种核算的方法是简单而片面的。这种方法的前提是法律与制度的统一。但实际问题却是,法律和制度之间存在因果的变化性,这种变化性会导致企业所得税核算出现错误和遗漏。企业纳税前的利润和企业纳税后的利润的标准并不统一,必然造成纳税后的利润不准确。很多影响纳税前后的因素有本质的区别,产生的结果也是差距很大。如果扔按照当前的税法和制度来执行,势必会越来越拉大两者之间的差距,造成矛盾的激发,引起企业和纳税部门的多方不满,不利于国家的税收工作开展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工作的推广。

(二)对所得税会计没有明确的认识

在很多企业看来,所得税会计只是会计的一个附属工种,却不知所得税会计是企业所得税核算的一个方法,这个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纳税的成本,节约企业的资源。

(三)我国的所得税会计人才缺口巨大

三、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独立标准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对于所得税会计的规定也不明确,缺乏独立的标准。比如,一些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损失、活动推广费用、招待费、差旅费、因为偷税漏税所缴纳的罚款等,都应纳入所得税会计的核算范畴之内。因为这些费用从表面上说是会计负责的范畴,实际上属于税法规定的范畴。这就使税收和会计的两种不同的财务体系没能够各自独立起来,税法和会计之间互相纠缠,互相影响,不能做到独立自主,自成一体,对于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所得税会计来说,在业务上没有绝对的区分和界定,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核算结果不正确

(三)政策理论不相符

我国企业目前广泛采用的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有很多种,常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递延法,然而这种方法与现行我国的会计政策还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最集中的问题体现在,递延方式在资产债务表因为某些原因变更之后,还是否可以满足现行会计政策的要求,还是否符合现行会计政策中关于会计方法的定义范畴。实际上,很多企业所用来核算所得税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递延法,仅仅是用来核算企业所得税的费用和余额,属于一种对企业未来应缴所得税款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的一种预判。可是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却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递延法规定为企业的所得税会计,作为现行会计政策改变的评判,这样的规定,与会计政策极大不相符,也与会计变更理论差距很大,不仅不会帮助企业作为明确的政策指导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工作,促进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工作推广和开展,还会增加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工作难度和压力,增加不必要的繁琐程序和工作量,严重制约企业所得税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健全。

四、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核算问题的解决对策

(二)规范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三)协调矛盾,理顺关系

[参考文献]

[1]赵俊梅,郭凌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所得税会计核算影响研究———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J].财会研究,2015(7):41-43.

[2]付光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六步法案例解析[J].商业会计,2015(21):35-36.

[3]刘晓彤.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4):158-159.

[4]魏伶倩.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6):78-79.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差异

1.收入方面

会计核算所使用的收入是指商品的销售收入、劳务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各个方面。而所得税所确定的收入是指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就与会计收入有一定的差别。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周期较长,采取完工百分比法或按照建造合同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

2.资产负债方面

会计核算中的资产是指企业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经过交易、事项成为了企业可以控制或者拥有的资源,这种资源会给企业带来利益;会计核算中的负债是指企业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义务,履行这种义务会给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流出。而所得税计算中对于资产和负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两者之间在对于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和资产减值准备等的计算中存在很大差异。

3.成本费用方面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所得税差异产生的原因

1.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核算目标不同

2.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核算基础不同会计核算要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以此来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而所得税在征收前要考虑到纳税人有支付税金的能力,也就是说所得税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

3.会计核算与所得税的核算原则不同

二、房地产企业应对会计核算与所得税差异的建议

(一)规范和完善会计制度,主动与税收法规协作

房地产企业在制定企业自身的会计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同时在处理会计准则缺失的事项时,要主动与税收部门相协调,尽量与税收、所得税法规协作,以避免在以后的会计核算与所得税计算时重复协调,以致降低工作效率。

(二)改进企业所得税法规,主动与会计制度协作

(三)根据不同的业务差异采取不同协作方式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

2006年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该会计准则变动很大,核算方法发生观念性的变化,我国首次由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收入费用观变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资产负债观,使所得税会计的教学成为会计教学中最难的内容之一。

一、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介绍

4.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流程:(1)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账面价值。这实际上就是会计上各科目的期末净值,核算比较简单。(2)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这实际上就是按税法法规计算的各科目可以抵扣的金额。(3)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4)计算当期应缴所得税。应缴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5)计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教学解析

1.教学难点之一在于如何理解和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教学设计如下:

以收入的确认和费用抵扣会计和税法总额上是否相同。总额相同,各期有差异的为暂时性差异,总额不同,各期有差异的为永久性差异。

例1.国债利息收入会计按实际收益做账,税法为0。总额上不相同产生永久性差异;

例2.会计折旧和税法折旧可能由于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引起各年折旧额不相同,但折旧总额相等,产生暂时性差异。

同时给学生归纳出常见的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2.教学难点之二在于如何理解和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从而进一步确定暂时性差异的类型和金额

教学方法设计如下:

先介绍利润表债务法,再引申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固定资产折旧费为例进行讲解,一方面让学生从费用产生的差异理解转换到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另一方面让学生对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和转回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例3.某公司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为100万,某固定资产原值180万,公司2010年至2015年资料如下,所得税税率为25%。

方法一:利润表债务法

按会计和税法折旧费不同产生的差异进行核算,理解较简单。计算过程如下表:

利润表债务法

方法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由于会计与税法折旧不同导致会计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差异,需要注意的是注前者为当期差异,可直接计算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后者是累计差异,需要减去期初差异,倒挤出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发生额。仍以上例,计算过程如下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账务处理:2010年-2012年

借:所得税费用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7.5

2013-2015年

递延所得税负债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2.5

通过上例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概念,并得出若会计账面资产价值>资产计税价值,或会计账面负债价值

在学生理解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含义后,再进行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讲解就很轻松了。

3.教学难点之三在于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是先找出所有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二是将由资本公积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和商誉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单独核算;三是计算纳税所得。纳税所得=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不含计入资本公积和商誉的)。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核算举例

要求:(1)确定并比较上述交易或事项在200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2)计算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3)编制2008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解析:

(1)①2008年12月31日设备的账面价值=200-200÷5=16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40%=12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60-120=40(万元)。

②预计负债账面价值=200-50=150(万元),计税基础=150-150=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0=150(万元)。

③国债利息收入50为永久性差异

④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400(万元),计税基础=5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400=100(万元)。

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100(万元),计税基础=10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100-1000=100(万元)。

(2)①应纳税所得额=6000-40+150-50+100=6160(万元)注意:由资本公积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影响纳税所得,也不计入所得税费用。

②应交所得税=6160×25%=1540(万元)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150+100)×25%=6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40+100)×25%=35(万元),其中,资本公积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62.5+(35-25)=-52.5(万元)。

④所得税费用=1540-52.5=1487.5(万元)

(3)借:所得税费用1487.5

递延所得税资产62.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40

递延所得税负债35

[1]袁良荣.优化《基础会计》课程课堂教学模式[J]会计之友,2011.

[2]解媚霞.基础会计项目教学内容设计探讨[J].财会月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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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退货的物流费属于哪个会计科目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1-28 14:06 你好,这个计入销售费用,运费。相关资讯长期投资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2019-07-23 单位购买地毯记什么会计科目 2019-07-23 退回来的钱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2019-07-23 会计科目入错调整时摘要怎么写 2019-08-03 员工奖金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938506.html
2.全面指南:如何取消信用卡提前结清申请,避免产生额外费用和影响期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大家,让我们在贷款期间更加明智地还款,避免逾期费用的产生。要是您有其他疑惑,请随时向我们咨询。 信用卡提前结清还款怎么消除 信用卡是一款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产品,假采客户选择提前结清还款,意味着客户能够提前一次性偿还所欠款项,并且在还清之后不再继续承担后续的分期还款责任。使用者多数情况下http://www.0411hd.com/2024baiqi/yqpingtai/130480.html
3.企业运费(精选十篇)答:买家拒签退货是买家拒签了物流送达的货物,因此没有产生实际的退货物流信息的。退货运费险是承担买家到卖家的单程运费,由于此程买家没有实际支付退货的运费,未造成退货物流费用的损失,因此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理赔。 4、物流填错怎么办?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5vxre7z.html
4.蔚然成风陈版主答疑2022.12.07审计工具控A公司购买需要安装调试之后才能使用的软件,前期发生一些阶段性安装费,且销售方已开票,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还将发生调试、设计费用,可能周期会比较长,如何入账,若如预付账款,进项税额怎么办?可否计入在建工程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软件已交付,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可按实际发生的成本暂挂其他非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729069.html
5.淘宝直播坑位费怎么入账?不太适合的类目该如何结算?在淘宝直播过程中,直播间的流量决定了直播的最终效果,而实际上一些做的比较好的直播间会去占用好的坑位的,这些坑位会让直播间获取更多的流量,但是也会产生相应的坑位费了,那么坑位费怎么做账呢? 淘宝直播坑位费怎么入账? 工具入口:阿里v任务,进入个人首页,商家其实是可以寻找自己的达人、想要合作的达人并且去找到https://m.maijia.com/article/508150
6.机动车检测费用发票怎么入账发票做为重要的商事凭证,一方面反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形成的销售收入,;另一方面反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服务支出货币所形成的成本费用支出。在这些活动中,发票是唯一合法凭证。有关会计发票上的一些常见问题处理方法,大家有了解吗?还不明白的,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吧!机动车检测费用发票怎么入账 https://m.niuacc.com/zxhysc/138787.html
7.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生产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甲公司2005年12月发生的有关原材料的经济业务如下: (1)12月2日,向乙公司购入W材料1000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200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00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W材料验收入库过程中发生检验费用500万元,检验完毕后W材料验收入库。 (2)12月5日,生产领用W材料300吨。 (3)12月8日,https://www.xuesai.cn/souti/bfen66wk.html
8.电商企业发生退货的会计分录是什么?退货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涉及成本费用的,要做红字退回分录 比如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https://edu.iask.sina.com.cn/jy/3iHR1JhfDzF.html
9.星空旗舰版初级题库金蝶云星空旗舰版初级考试题库124.销售业务中通常会产生销售费用(如运输费等),在开具销售 费用的发票或者达到销售费用确立应收款的时点,需要编制以下哪种单据进行应收款入账? D A.费用销售财务应收单 B.费用销售暂估应收单 C.销售费用暂估应收单 D.销售费用财务应收单 125.旗舰版编码规则描述准确的是? B https://blog.csdn.net/qq_55917018/article/details/127489801
10.最新版月度工作总结范文8篇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https://www.xuexila.com/gzzongjie/yue/c1837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