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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贵州
本次更新区间为
2023-11-0218:48~2023-11-0715:43
2、关于企业会计准则--投资(1998)1999年施行中有关问题
3、售后回租
4、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两个准则指南说法不一致
5、关于净额法核算的问题
6、固定资产转让与出售的区别是什么?
7、向客户单独收取的的产品认证费
8、出版社人工成本分摊
9、投资方在股东会中约束的保护性条款是否影响控制实质权
10、请教陈老师,关于安全生产费的计提
11、求助陈版,关于收入确认及应收账款转让事宜
12、承接上年合并抵销分录,为什么少数股东损益要承接年初未分配利润而不是少数股东权益
13、是否需要合并抵消?
14、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未收到利息的处理
15、金融资产是否可以终止确认
16、请问陈版主关于房屋出资未过户的解决方案
17、企业会计制度下时段确认收入
18、采用双经销模式账务处理
19、求助陈版主解答关于软件行业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方法
20、土地使用权摊销
21、研发领料何时确认费用?
22、购入可变债权的账务处理
23、请教陈版主,关于企业期初一次性授予员工一笔金额,有业绩要求,如未达到则需要返还
24、保修期外产品的返厂维修,单项履约义务认定及收入列报分类问题
25、设备回炉处理
26、请教陈版,一揽子交易,分期支付投资款,账务处理。
27、履约成本与取得成本的区别
28、抵减货款的销售返利会计处理
29、合同资产类处置
30、求助陈版主,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入账的疑问
31、预计负债折现率的选择
32、收入确认
33、国际会计与中国会计如何衔接
34、1元购买未实缴出资公司51%的股权合并抵消如何处理?
35、企业与境外子公司内部往来抵销时,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差异处理
36、对于职工提前离职按约定方式回售股份的会计处理
37、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后续计量
38、迁徙年限与前瞻性因素的确定
39、合同价格未确定的收入确认
40、固定资产分类
41、涉及商票的坏账是否延续原款项计算账龄
42、跌价计提方法的转变
43、关于股权转让和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支持是否属于或有资产
44、请教陈版孙公司购买母公司100%股权合并报表如何编制
45、租赁期
46、求助陈版:关于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涉及股权回购条款的账务处理
47、亏损企业如何确认租赁的递延所得税
48、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会计处理
49、递延所得税
50、拆迁补偿处理(货币补偿大于25%+非货币补偿)
52、关于长期借款是否摊销问题
53、关于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年限的问题?
54、进项税是否需要暂估
55、应收票据贴现账务处理
56、认缴制下分批入资的验资报告
57、陈版主
59、同一控制下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合并处理
60、关于处置子公司时,出表日的判断
61、转租但存在所有方随时出售是否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
62、售后退回的会计处理
63、求助陈版,同一控制下出售方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问题
64、资产划转
65、请教陈版主外币交易汇率导致销项税变动的处理
66、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问题
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Ek、股份支付费用
68、请教陈版,小股东现金弥补亏损的业务处理
69、医药企业商业化权利转让的收入确认
70、求助陈版主,框架合同如何适用新收入准则?
72、关于折现率
accanewton2023-11-201:07:15
2、疑问:
(1)根据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2020年)“问题3-2-92(关于企业分立的会计处理)”,C公司取得资产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构成业务与否对A公司财务处理是否产生影响?
(2)是否必须追加履行审计、资产评估、验资程序;
(3)B公司何时不再纳入A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第4条、第5条规定,A公司分立是否因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导致不能享受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谢谢陈版主!
chenyiwei2023-11-514:22:08
1、如果B的资产就是特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则不构成“业务”。但不论分出资产和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对A的会计处理无影响。
2、鉴于A公司拟IPO,故基于完善手续的考虑,建议追加履行审计、资产评估、验资程序。
3、B公司应自办妥股东变更手续之日起不再纳入A的合并报表范围。
4、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意见。
accanewton2023-11-621:02:28
收到,多谢陈版
{:1_358:}
133811717262023-10-3121:53:21
陈版主您好
有个关于早期的投资理解问题,企业对合营企业投资在1994年即开始。
1、(92)财商字第549号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第四十四条企业的对外投资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这里拥有控制权是否包括共同控制?没有控制权是否剔除了共同控制?发生共同控制的合营业务按权益法核算和成本法核算哪个更符合当时准则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投资(1998)18.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这时核算方法发生改变,是否需要追溯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投资(2001修订)18.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27.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发生的投资业务,其会计处理方法与本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不予追溯调整。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本准则施行之日起应按本准则的规定处理。
这里”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本准则施行之日起应按本准则的规定处理”如何理解,是要追溯调整吗?
非常感谢!
chenyiwei2023-11-216:56:58
1、这里的“控制”概念并不包括共同控制。按照当时的规定,个别报表层面对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合并报表层面需进行比例合并。
2、当时的做法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需追溯调整;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不追溯调整。
3、一般理解对“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应追溯调整。
133811717262023-11-317:03:18
谢谢陈版主,有一疑问,对于
”1、这里的“控制”概念并不包括共同控制。按照当时的规定,
个别报表层面对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合并报表层面需进行比例合并。“中
在94年前有具体文件规定吗?还是虽然文件规定但实际是这么做的?
谢谢陈老师!
chenyiwei2023-11-616:08
最晚到国有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3年起)之后,此前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用成本法核算的影响也应当消除了。
chenyiwei2023-11-616:07
当时对权益法适用范围的规定并不明确,各地是有些差异的,例如上海对合营企业是要求权益法核算,但其他一些地方可能是成本法核算。但到1998年执行投资准则和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后,应当是基本统一了。
133811717262023-11-620:39:06
非常感谢陈版主的悉心指点
LINGJIA5432023-10-3110:30:59
陈老师,请问售后回租不构成销售的情况下,提前退租产生的损益是计入资产处置收益还是营业外收支,谢谢
chenyiwei2023-11-216:02:02
售后回租不构成销售的情况下,是按照资产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应地,所谓提前退租实际上是提前偿还借款,即金融负债的提前终止确认。
由此产生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损益,应列入投资收益。
LINGJIA5432023-11-619:47:58
请问售后回租不构成销售的情况下,计入金融负债,在新租赁准则下,是列报在长期应付款还是租赁负债科目?
chenyiwei2023-11-715:35
长期应付款,不是租赁负债。租赁负债不是金融负债。
88YZ明2023-2-815:14:33
陈版主,您好!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该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将该部分转入当期损益等。
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还是其他综合收益?
chenyiwei2023-2-1011:04:43
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是在2009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引入的。此前,现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内容都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核算及列报。所以,2006年发布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及其应用指南都采用了“资本公积”的表述。但现在应调整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及列报。
wtbcpa12023-11-618:49:55
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是指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还是仅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chenyiwei2023-11-715:36
指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即需要通过利润表过渡,不能直接增加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
yelin19872023-11-223:25:43
陈版,您好:
公司为拟IPO企业,是工程类企业。在梳理项目时发现,存在部分项目系全部分包的情况(供应商均为客户指定),但仍从公司走流水,结算手续也齐备。但从业务实质上看,应用净额法核算。但是由于项目管理费收取比例很低(1%),项目本身又涉及危险作业,需要计提专项储备。这样核算下来,成本反而比收入大,如果按净额法核算,还会留下部分成本,现在不知道该部分成本怎么列示了,请教一下陈版,该部分成本的列示问题,同时不知有没有这样的案例可供参考。
望不吝赐教!
chenyiwei2023-11-617:29:57
这种情况下,专项储备在计提后,是否应拨付给实际施工的单位?如果是,则不应留存重大的专项储备余额?
陆慕颜2023-11-223:04:20
eanaiwalker2023-11-610:01:12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
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2018.1)规定,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在“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这里的“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
主帖讲的固定资产报废的利得/损失(比如卖废铁的收入-账面价值),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chenyiwei2023-11-617:22:22
固定资产的转让和出售这两个概念没有严格区分,经常是混用的。但一般理解,这两个概念都是针对尚有使用价值的设备。针对此类设备的处置或转让收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gulgdx2023-11-310:25:13
请教陈老师:
对A公司而言,其单独收取的追加认证费似乎更具有代收代付性质,但理论上如果A公司追加认证未能通过,客户就不会支付这些费用(虽然业务中未曾发生过),此时相应的费用只能由于A公司承担,从这个角度看,是否认证风险承担方似乎是A公司。A公司在支付这个额外的认证费时确认为成本费用。请问:A公司对于客户支付认证费时,是作为收入确认合适,还是应冲减其支付的成本费用更恰当?
chenyiwei2023-11-617:20:11
该认证环节是A公司为了向特定地区的客户供货而实施的必要准备活动,其本身并不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因此收到客户的补偿款不应确认收入,而是作为对成本费用的冲减。
想发财的phs2023-11-311:33:00
问:按何种数量分摊编辑薪酬
(1)全部分摊至首印图书中
图书出版首印量5000本,如将编辑成本全部分摊至首印产品中,会导致首印产品成本过高,出现负毛利情况;
(2)按照预计销售量进行分摊
此方法涉及会计估计,如公司预计销售20000本,首印5000本市场反响平平,后续决定不在加印,则剩余未分摊人工成本要如何处理?
chenyiwei2023-11-617:18:26
理论上,如果能够合理估计总印数的,则方法(2)更合理;无法合理估计的,则采用(1)。
在(2)下,如果后续决定不再加印,则尚未摊销的人工成本在作出不再加印的决定时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处理。(不排除此前已根据预测的印数对挂账的人工成本计提了减值。)
huanhuanm2023-11-313:32:51
请教陈版,公司现在有个投资项目,与外资A公司合资设立一个公司,合作的目的是销售外资公司产品及后续研发新产品。我司持股51%,A公司持股49%。目前股东会决议中增加一条保护性条款,只能销售A公司的X、Y2个产品,其他产品的研、产、发需要双方一致同意。这类保护性条款是否影响我公司实质控制权?谢谢。@chenyiwei
chenyiwei2023-11-617:01:17
在该安排下,合资公司就是A公司的X、Y两种特定产品的销售渠道。在此情况下,A能否通过决定X、Y产品向合资公司的供货价格和合资公司对外销售价格来影响合资公司的利润水平?如果是,则合资公司大概率是受A控制。
a_doll2023-11-114:05:15
《财资〔2022〕136号》规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如果本企业有两个或以上需要计提安全生产费的分支机构,那么它们是单独适用规定计提,还是以加总后的收入适用规定计提后,再在分支机构之间分摊?
chenyiwei2023-11-519:56:07
建议以分支机构为单位单独进行分摊,分摊基数不扣除在编制总分机构汇总报表时已抵销的内部销售金额。
chao_hl2023-11-617:00:39
这种东西就别深究了,这种规定本就是计划经济思维,用会计处理规范来试图约束企业进行必要、足额的安全投入。
liugaige2023-11-315:29:16
贸易背景:
被审计单位为一家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生产商,新设一子公司A作为医疗器械贸易商,子公司A向供应商B进行采购,向客户C进行销售;
因现阶段医疗反腐、经济下滑等因素导致的账款回收期变长,现子公司A又与供应商B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对于子公司A应收客户C超过1年的货款将平价、无追索权方式转让给供应商B,供应商B应于签订协议之日起5日内将转让款打入子公司A账户内,后续客户C仍需付款给子公司A,子公司A收到款项后再付给供应商B。
因子公司A需要做推广、打通渠道、向客户C提供售后服务、承担存货风险等,因此在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前,一直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问题一: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是否会影响子公司A收入按照总额法确认的判定?
问题二:与不具有保理资格的企业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且平价、无追索权),单单通过协议来约束条款是否可以实现下账?
问题三:是否还会有其他项目组未考虑到的财务问题?
chenyiwei2023-11-616:57:07
1、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签订和结算方式改变,不影响收入确认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的判断。
2、首先要考虑“与不具有保理资格的企业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且平价、无追索权)”这一交易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在确保交易合理、公允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其是否具备终止确认基础资产的效果。
23157599172023-11-520:11:27
合并抵消分录中抵损益那一步:
借:投资收益
借:少数股东损益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提取盈余公积
贷:向股东分配利润
贷:年末未分配利润
下一年承接的时候,这一笔分录由于借贷方都是未分配利润所以不需要承接
但是少数股东损益正常不是要转入少数股东权益吗,为什么会承接到未分配利润呢?
恳请大家解答!!!
谢谢!!!
chenyiwei2023-11-520:49:05
上述分录仅针对利润表的抵销,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的抵销(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权益、少数股权)另有分录。上述分录抵销的影响直接通过权益和长投抵销分录(余额抵销)体现,所以不需要再单独考虑其滚动问题。
另外需注意:该分录中的“贷:年末未分配利润”实际上是平衡数,并不需要真正过录,因为利润分配表(或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本身是计算结果,并不是需要通过分录调整的原始数据。也就是说,上述分录实际上是不完整的,要将其嵌入到权益和长投的抵销分录中,才能得到完整的、借贷平衡的抵销分录。
chao_hl2023-11-616:55:26
抵消是在汇总的基础上进行的,把汇总进来的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上的非计算数项目,如本期净利润(=母公司的本期投资收益+子公司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减:盈余计提、股利分配”等抵消掉,然后站在合并后的利润表的基础上再“分配”。
你列出子公司的利润分配过程就明白了。
zhangyating2023-11-315:24:17
甲公司和乙公司一起新成立了一家子公司A,甲是控股方。
A有一项工程外包给第三方,发包价格10亿元,第三方向A的控股母公司甲采购设备8亿元,甲公司在个别报表中确认对第三方的销售收入,A公司对第三方建成的工程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
请问:在期末甲公司合并A公司时,是否需要抵消这8亿元的收入?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贷:固定资产
chenyiwei2023-11-616:54:37
这种情况下很难证明“甲向承包商销售设备”和“承包商将该设备安装到甲的工程中”这两者是完全互相独立的交易,尤其是当该设备为定制的非标设备时更是如此。
因此,实务中通常会将此视同内部交易予以抵销,合并报表层面该项设备继续按原成本计量。
Sakura沙2023-11-314:52:25
公司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笔结构性存款于12月到期,本金已经收到。但由于银行自身内部的原因,次年1月才将其收益打至公司账户。且公司在12月无法得知收益的具体金额,到次年1月才能知道(银行内部也是如此)。请问各位老师,这种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如何处理?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已为0的情况下,再计提一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否恰当?
chenyiwei2023-11-616:52:34
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则收益金额确认在实际收到的年度。
zsmj2023-11-316:09:52
chenyiwei2023-11-616:44:47
如果B在取得票据后,将该票据再通过背书、贴现等方式转让,则“无追索权”的约定对后续受让方是否有效?
A、B之间没有贸易往来所以不能做成背书转让的形式,是否会导致背书不连续,影响票据权利的实现?建议对此问题咨询律师意见。
拉laa2023-11-316:20:53
陈版主,您好,有如下问题想请教您:
A公司,90年代的时候,跟Z合建了一所厂房。(Z出地,A出钱),产权证是Z的名字。
建完以后,A公司以1-2楼厂房出资,跟B成立公司甲。
出资的时候,有取得评估报告。
注资的账务是,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这么多年,出资的厂房,前几年实际就是甲公司在使用,但一直未过户,未取得所有权。
近几年房产已空置。
现在A公司想把股权卖了,要解决瑕疵出资的问题。
因为过户目前来看是过不了的,所以目前的解决方案是想货币出资置换。
出资置换的话,我目前想到是,是否直接将资金注入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
这个房产需要被置换出来吗?
现在账面上这个法律形式上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该如何处置。
如果不处理的话,在转让股权的时候,是否需要按照公允价值去计算转让价。(账面只剩下残值)
麻烦你抽空解答,谢谢,辛苦您了
chenyiwei2023-11-616:42:09
虽然存在权属瑕疵,但自从该房屋被出资到甲公司以来,一直是甲公司在使用,后续的空置是甲公司自身经营行为导致。为了完整反映甲公司历史上的成本费用状况,仍需将该房屋使用权作为资产确认在甲公司账面,并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即使现在已被空置。
出资置换时,对于注入的货币资金,借记货币资金,贷记资本公积,但对于原先的房屋使用权出资并不应当转销,而是继续作为资产确认(如果当初作价不公允的,则对不公允的作价部分进行调整)。如果另外约定将当初用作出资的房产转出的,则在作出该安排后冲减权益,但也不应进行追溯调整。
Zack_audit@big42023-11-316:29:12
本帖最后由Zack_audit@big4于2023-11-413:17编辑
求助陈版主、各位大佬:
被审计单位组装然后出售定制大型设备,从接到订单到组装完成发货需要1-2年,按时段确认收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是prcoldgaap(企业会计制度)。目前被审计单位的收入确认是根据合同约定的分阶段收款时点(如20%+30%+30%+20%)去开票收款并且确认收入,并不是按照实际完工百分比法。
请问在prcoldgaap下,按照合同约定的分阶段收款时点确认收入是否可以呢?还是也如企业会计准则必须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呢?
chenyiwei2023-11-616:35:58
原准则下对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可根据三种方法(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之一确定。收款进度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并非完工进度的恰当计量方法。该做法不论在新老收入和建造合同准则下都是不恰当的。
wx_602f2dc0f0a92023-11-216:46:46
A公司与B公司采用双经销模式,每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双经销的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销售材料(价值占成品的75%-85%左右)给B公司,由B公司加工成成品后再销售给A公司,且该材料只能用于生产A公司向B公司采购的成品。两次销售发票均是全额开具,A公司付款的时候按照差额付款。(但每月销售的材料不一定与B公司提供的产品成本有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
同时约定如果由于A公司的订单调整原因致使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购买的零部件积压,由A公司安排订单消化或是回购。请问对于A公司来说,与B公司的双经销业务是否应按净额法来确认收入?具体的净额法账务怎么处理呢?
现处理是:双经销材料按正常收入记“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请问是否可以不改变做账方式,仅在报表编制时调整按“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净额计入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入”项。
另或改变做账方式:
入账方式1:借:应收账款贷:原材料/差额记其他业务收入
入账方式2:借:应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结转成本直接冲减“其他业务收入”
还烦请陈版主指点正确的处理方式,非常感谢。
chenyiwei2023-11-517:06:35
这类情况,在受托加工期间,B公司并未取得从A公司购入的专用材料的控制权,因此对B而言只是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对A而言就是发出委托加工材料,双方均应采用净额法核算。
对于A公司而言,在进行帐务调整时,应全额冲回向B公司销售材料的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将相应的原材料转入委托加工材料;同时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将从B公司回购的加工后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与向B公司销售的原材料进行匹配,将回购价格中包含的加工费转入对应的收回加工后物料的成本。后一步也同样是重要的,否则会影响后续步骤的成本核算。
wx_602f2dc0f0a92023-11-616:29:50
谢谢陈版主,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那就是说,虽然合同是签得双经销模式,可实质上还是应该按委托加工的模式去核算?
另,1、原来是因提供给供应商的材料难以管理,所以就采取了双经销模式,这样给供应商以压力才好让他们重视。如果用委托加工的模式核算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挑战
2、因是双经销模式,则双方对账并开具了增值税票,在税务上有问题吗?
感谢!!
chenyiwei2023-11-715:37
税务和会计处理是互相独立的,会计处理不受开票方式影响。
li130303zhai2023-11-317:26:12
陈版主,您好,我们是做的中国软件以及其子公司的审计业务。
中软公司在软件定制开发和系统集成的两类业务上采用里程碑的方法确认收入,即方案评审通过后,确认30%,软件或者系统集成能够上线并运行,且通过客户验收后,确认60%的收入,通过终审验收后,确认90-95%的收入,后续质保期结束,确认5%-10%的收入。
请问,中软公司收入确认方法有问题吗?里程碑法确认收入是不是一种特殊的时段法?方案评审通过到软件的上线运行是否属于一个时段?
时段法确认收入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满足时段法确认收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最终会形成资产(被审计单位客户接收的软件,系统集成,算作无形资产)适用第二条和第三条。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中软公司在履约过程中,客户通过阶段性的验收、向中软公司提交缺陷报告,要求中软公司以整改等方式来控制中软公司的履约过程,满足中软公司客户能够控制中软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的条件,因此属于在一个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按照履约进度分期确认收入,即里程碑法分期确认收入,不知该案例现在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采取什么方法确认收入?
chenyiwei2023-11-616:27:06
关于如何判断“客户能够控制中软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需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的判断”。从该条给出的指引看,本案例对该条标准大概率是不符合的。
wangsm5122023-11-317:17:10
陈版,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入无形资产,而地上附着物厂房分为3期在建,无形资产摊销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这个观点没有质疑,1、就是需要按照土地面积对已在建的和为在建的分别进行摊销计入在建工程和管理费用吗?还是将整个土地的摊销都先在1期归集?
chenyiwei2023-11-616:01:47
按照土地面积对已在建的和为在建的分别进行摊销计入在建工程和管理费用。不能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都归入1期的在建工程成本。
RSM@zyl2023-11-409:35:10
陈老师早,今天想咨询您关于研发领料何时确认费用的事项。企业的研发部门需要领用新产品进行测试,主要是验证产品各部分的使用寿命,比方说显示屏等。该设备后续可能有三个去处:
①直接损耗,无价值,需进行报废。
②可以拆下的部分零件有使用价值。
③后续可能可以实现销售(目前为新产品,销售方面并不明确)。
在该背景下,核算层面有方案如下:
①在研发部门领出新产品的时候全额确认研发费用,后续测试完毕拆下零部件入账存货并冲减相应研发费用。
希望陈老师解答!!
chenyiwei2023-11-611:44:21
如果在测试完成后,还有哪些零部件可以拆下使用,或者能否继续销售,并不确定的(例如因为这是新产品,无历史经验可作参考),则建议采用方案①。
RSM@zyl2023-11-719:22
陈老师,如果在领用的时候可以预估哪些零部件可以拆下或继续销售的,是否采用方式三更为合理呢?
苹果宝贝0072023-11-615:41:43
个人认同第一种方式。
138201767432023-11-317:01:32
陈版主,咨询您个问题:
如果A公司和B公司作为破产清算甲公司的债权人,甲公司会进行3次分配,
第1次分配金额:A公司:5000万;B公司:1000万
第2次分配金额很可能是:A公司500万;B公司:100万
第3次分配金额不确定
现A公司和B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A公司以1100万(即B公司前两次分配金额,但是B公司第2次分配到的金额只是很可能是100万,如果金额有变动也不影响支付的1100)购买B公司债权,在第1次分配时将款项打给B公司;第3次分配给B公司的金额A公司和B公司各拿50%。
第1次分配会在12月31日前完成,第2次分配会在出报告前完成,麻烦陈版主给解答一下对于A公司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chenyiwei2023-11-615:06:15
假设该交易是公允的和具有商业实质的,则A公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后续收回款项冲减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期末根据实际回收情况和对剩余款项信用质量的判断测算剩余部分的公允价值,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夏雷滚滚2023-11-320:56:12
请教陈版主
夏雷滚滚2023-11-321:00:30
企业在期初与员工签订关于“购房补助”的协议,一次性授予员工50万元,然后是借:其他应收款50贷:银行存款50万协议要求,员工要在未来每一年都达到A评分以上,则购房补助全额无需返还;如果在未来5年了,业绩有两个B,则无需返还其中的15%;如果5年内有一次业绩评分为C,则需要全额返还购房补贴,且每年要根据10%的利率支付利息。企业现在是每期平均摊销,请问陈版主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chenyiwei2023-11-615:01:50
理论上,企业在给予该薪酬时,应合理估计激励对象在5年考核期内的评分情况,据此合理估计最终授予的薪酬金额,将这部分总额在合理期限内按直线法分摊,确认各期的职工薪酬费用。
如果无法合理预估的,则首先假设扣款金额为零,据此在5年内平均摊销该项薪酬费用;到实际发生扣款事件时,将扣款金额从预估的薪酬总额中减去,将剩余金额在剩余考核期内摊销。
78477482023-11-321:01:52
您好陈老师,实务中遇到如下问题向您请教:
公司产品销售为经销商买断式销售,经销商购买产品,同时也会购买部分配件用于给终端客户维修,公司将配件销售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配件。
1、产品质保期外,经销商无法处理的产品返厂维修,维修中用的配件定价比正常出售给经销商的配件高20%,维修服务无对价。
(1)维修费用中的配件和维修费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无需拆分为配件和服务两项履约义务,这样理解对吗?
(2)请问老师产品返厂维修收入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维修费还是主营业务收入——配件合适呢?
2、公司根据返修率和退换货比例计提了预计负债,产品质保期内发生的人工成本应该冲减预计负债,这样理解对吗?@chenyiwei
chenyiwei2023-11-614:56:55
1、返厂维修的前提是“经销商无法处理的产品”,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单独将部件销售给经销商或者客户不具有实际意义,即在此类场景下维修部件不属于“可明确区分商品”,因此维修和部件在该场景下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2、返厂维修的收入建议整体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确认。
huangjiayong2023-11-114:17:46
本帖最后由huangjiayong于2023-11-114:30编辑
请教请版主:陈版主您好,我在实务中碰到一个这样的情况:企业购买的模具做报废处理之后进行回炉处理,就是说企业将这个模具熔解为铁水后作为原材料进入企业的生产环节。该模具在验收后确认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后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但现在对这个熔炉处理的话有两种看法:
①等到企业实际熔炉之后,按照外购原材料的价格(假设为1000元)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
贷:营业外收入9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
②等到企业实际熔炉之后,按照固定资产清理的账面价值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chenyiwei2023-11-519:59:35
回炉处理后获得的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以下两者孰低:(1)固定资产清理的账面价值;(2)该项原材料(铁水)的可变现净值。
huangjiayong2023-11-614:40:03
陈版您好,追问一下如果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与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不一致的话,这个差异如何做账会比较好呢
chenyiwei2023-11-715:40
差额确认营业外支出。
心欲无痕2023-11-213:37:48
资料背景:
公司A准备以增资+购买的方式投资一家公司B
假如支付第二笔款之后,公司A才在B公司董事会有提名权,对B公司有重大影响
两笔投资是在一个投资方案中上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并且是基于同一个商业目的。
在第一笔增资款支付后,B会进行工商变更,变更持股比例为5%
问题:
请问陈版,在2023年第一笔增资款1亿元支付后,A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还是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如果考虑是一揽子交易,是不是第一笔增资款支付后且做了工商变更,就会对B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chenyiwei2023-11-517:11:51
如果明确增资和收购股权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则一般理解:
1、第一步支付的增资款先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投资款”;
2、第二步完成股权收购,取得董事提名权后,将两步交易的成本一并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并开始按权益法核算。完成第二步之日为取得重大影响之日。
在实务中,如果认定为一揽子交易,则一般情况下需在最后步骤完成后才能取得控制权或者重大影响等,一般情况下在中间步骤完成后即取得控制或重大影响等的可能性不大。
可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12一揽子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心欲无痕2023-11-520:36:58
谢谢陈版主解答
心欲无痕2023-11-614:34:32
请问陈版主:
同时,A公司还享有一项回售权,如果被投资公司B未能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新研发的产品上市销售,则A公司有权将投资款会售给被投资公司。
根据根据《监管使用准则-会计类1号》-一、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的规定:如果投资方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实质相同,因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应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回售权应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并进行分拆处理。
那A公司,
是不是在产生重大影响时刻
,需要将4个亿的投资款进行分拆,
根据触发回售条款的可能性
,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
根据触发回售条款的可能性较低,
则4亿元全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可以这样理解。
sqrhj2023-11-409:24:07
谢谢版主!
合同取得成本是以合同归集的费用-----费用资本化或者资产化;合同履约成本是以合同归集的成本;和产品生产成本同性质的,只不过后者是以产品归集的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是实在的资产;合同取得成本是费用的资本化。
chenyiwei2023-11-613:58:22
两者在满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均可以确认为资产,但资本化和费用化并不是两者的最根本区别。最主要的差异,还是功能差异导致其所对应的利润表项目不同。
5349853532023-11-614:14:37
取得成本也不能说是资本化,后面也要在摊销期内摊销入销售管理费用嘛。
今城爱2023-11-418:58:26
陈版主您好,对于客户的销售返利有问题想请教一下您。
客户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客户会考察经销商每个季度和半年度的销售质量(经销商是否准时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货物是否完好无损),根据考察结果,予以经销商销售返利。返利每季度结算一次,给予返利的方式系结算完后第二个月,直接冲减当月预收经销商的货款。
返利金额是定额返利,即每一笔销售有一个固定返利金额,年末预提的销售返利就是这个固定金额*这个季度销售笔数。根据以往年度经验以及本年业务情况,客户均会足额给予经销商返利。
想请教一下以下两个问题:
1.这种将会直接冲减未来预收货款的返利,期末时应该计入“合同负债”还是“预计负债”科目呢?
2.对于已与经销商结算确定会支付,但尚未付清的返利,需要转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吗?
十分感谢!
chenyiwei2023-11-612:08:01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5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据此,这种将会直接冲减未来预收货款的返利,与现金返利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限定经销商在取得返利后只能用于支付后期的预付款),因此应当冲减收入并确认为合同负债。
对于已与经销商结算确定会支付,但尚未付清的返利,如最终确定需支付现金的,则转入其他应付款。
5349853532023-11-614:10:47
计提返利感觉应该计入合同资产?在与经销商确定了返利之后,应该结转入应付账款。视为你们向他付的货款
wzh8410152023-11-323:08:27
陈老师好!甲公司今年处置一家子公司A公司,在合并抵消分录中存在,借:期初未分配利润(其他子公司)100贷:合同资产(A公司)100。将A公司处置后,合并抵消分录中不应该再有该合同资产项目了,请问该合同资产是改成主营业务成本带下,还是改成投资收益-处置损益带下?谢谢!
chenyiwei2023-11-614:01:34
liuweisheng2023-9-1116:45:11
A公司持有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1000万元,年底应收未收利息100万元。年底账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计利息10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次年收到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计利息100万元。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谢谢版主解惑。
159270118432023-11-413:57:00
我们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chenyiwei2023-11-613:53:19
主帖的理解基本合理。
逍遥小书童2023-11-517:36:01
请教陈版主组,对于矿山弃置费用的折现率,参考您之前的回答比较倾向于不考虑权益回报率的增量借款利率,类似于租赁负债。但是我有一个疑问,对于矿山来说,弃置阶段与前期经营阶段对应的是同一个矿山项目,可不可以认为同一项目同一风险,应采用同一折现率以反映风险的一致性。另外也查询了。企业会计准则38号-首层执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预计的资产弃置费用根据本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在预计首次执行日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时,应当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选择该项资产初始确认时适用的折现率,以该项预计负债折现后的金额增加资产成本,据此计算确认应补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油气资产折耗),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可不可依据以上准则,对于弃置费用采用,与资产测试减值时预计可回收金额折现时采用的折现率一致。
chenyiwei2023-11-613:39:49
资产减值和弃置义务折现是分别基于不同目的的测算和会计处理,故使用的折现率应当不同。
将未来现金流出折算为现值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据此,适用于预计负债的折现率不是WACC,不考虑权益资本报酬率。
zhs74032023-11-518:20:01
A公司与某地政府签订一项协议,合同起始日为2023年4月1日,合同有效期一年,至2024年3月31日止。服务内容为A公司在该政府划定的区域xx园区内提供一项招商引资和园区运营服务,政府向A公司支付XX补助1200万元,如一年后,A公司运营未达到招商引资的目标,则应该返还部分补助。
A公司应当如何确认交易价格,该交易是否应当符合某一时段履约的履约义务
Brucewing19912023-11-610:48:42
如果是两项履约义务,其一是提供为期一年的运营服务,其二是招商引资,合同价款应该在这两项义务中分摊,运营服务属于时段履约义务,招商引资还是属于时点履约义务。
至于如何分摊的话,根据合同具体约定来计算。假如招商引资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去考核,假设目标1个亿,1年内达到则支付1200万,没少1000万,则少支付100万。如果有类似条款的话,可以看出,全年服务费应该价值200万,每1000万的招商引资任务价值100万。
chenyiwei2023-11-613:35:34
首先排除该款项属于政府补助的可能性。在不属于政府补助的情况下,该款项能否收到取决于本企业从事园区运营的业绩,因此属于可变对价(业绩奖励)。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十六条规定,可变对价应依据期望值法或者最可能发生金额法予以合理估计,同时确保遵循“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限制条件。因此,如果A公司能够确保极可能达到招商引资业绩目标的,则可以将该项奖励款纳入交易价格;反之,则先暂不纳入交易价格,到最终业绩确定后再根据实际业绩情况确定是否纳入交易价格。
毛毛虫39n2023-11-518:50:05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没有找到答案。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如果有发票,公司只能记录收入或费用,但在IFRS下,它是关于应计项目的。公司如何记录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他们有两套会计制度吗?
Brucewing19912023-11-609:35:32
个人看法,首先在我国会计准则下,有发票的情况也不只是记录收入或费用,甚至仅仅通过发票就确认收入或费用是一种违背准则的做法,取得发票单独这个事项仅且说明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否已经达到确认收入或费用的条件,单靠发票是不能充分证实的。因此,单就发票而言,本就是一个应计项目。
其次,我国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海外的公司也应该按照注册地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一个公司只能执行一套会计制度,只是在整个集团编制合并报表时,可能要对不同会计准则下有差异的部分处理进行调整。因此对于这类情况,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对不同准则处理有差异的分录进行标注而非直接在会计记录中体现,方便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能迅速找到并进行调整,至于如何标注的话,通过各类技术手段或者在备注栏加标注等方式均能容易实现。
chenyiwei2023-11-613:29:14
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准则差异。“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如果有发票,公司只能记录收入或费用”这种说法原本就是不成立的。
numberxu1232023-11-510:51:06
A、B共同发起设立乙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A认缴51%,B认缴49%,乙公司设立后尚未开展业务,只有一些行政费用支出。
后A公司将认缴51%的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支付转让款1元,同时实缴出资51万元,取得乙公司的控制权,纳入合并范围。
请问:
(1)甲公司以1元价格取得乙公司51%的股权如何入账?长期股权投资1元?
(2)甲公司取得乙公司控制权属于何种方式?新设?(我理解由于乙公司尚未开展业务,应不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如果支付的1元转让款属于长期股权投资,那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510,001元与乙公司实收资本510,000元(甲公司出资的部分)如何抵消?差额1元如何处理?
chenyiwei2023-11-612:22:57
1、甲公司以1元价格取得乙公司51%的股权,按实际成本(1元)入账,后续实缴出资额计入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由于乙公司此前并无业务,故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的控制权不属于企业合并,属于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3、差额1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可分配计入B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入账价值。或者鉴于金额很小,也可以一次性计入投资收益(借方)处理。
gongxiongbohn2023-11-421:34:48
请教陈版主,企业与境外子公司内部往来抵销时,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差异,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
chenyiwei2023-11-612:13:43
如果企业与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不同,则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内部往来的余额固然需要抵销干净,但在母子公司各自报表中,因该项内部往来的结算币种不同于自身本位币而确认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仍予以保留,不能抵销。境外子公司报表折算到人民币报表时可能产生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此时的其他综合收益与汇兑损益不能互相抵销。
michaelhtts2023-11-420:55:54
上市公司为了留住人才,计划让上市公司员工低价增资上市公司母公司,但是约定离职时需要退出转让给实控人,退出价格为增资价格*(1+同期贷款利率),除了退出价格受限制外,增资人员享有所持股份对应的母公司的分红权、投票权。请问:1、上市公司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如果需要是在员工增资的时候确认还是离职后转让给实控人确认?如果不需要,由于这些人员非母公司员工,在母公司层面各期确认职工薪酬费用怎么理解?
2、《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第3-9题中提到的“自身权益工具的价值”是否需要考虑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收益?
chenyiwei2023-11-612:11:30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第3-9题中提到的“自身权益工具的价值”不涉及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
老兵7012062023-11-417:36:15
陈总:
A上市公司给高管发行限制性股票,确认回购义务(金额=本金,即现值),限售期满后的回购金额等于本金加利息。在限售期内,A上市公司按约定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回购义务。限售期满后,A上市公司无须回购股票,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回购义务(金额=本金+利息)
贷:库存股(金额=本金)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金额=利息)
请问上述处理是否正确,谢谢!
chenyiwei2023-11-612:03:28
可以这样理解。相当于将限售期内计提的回购义务负债的利息,在最终无需回购的情况下,转入了资本公积。
RSM@zyl2023-11-410:27:13
陈老师,想请教您,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下迁徙年限的确定与前瞻性因素的测算过程:
1、关于迁徙年限: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下,迁徙年限的确定影响最终测算出来的迁徙率。目前接触到的多为三年、五年,这是如何确定的呢?是否可以将年限拉到10年,这样反映出来的迁徙率是否更加合理?
2、关于前瞻性因素:目前应收账款坏账减值计提为企业关键审计事项,想了解下关于该因素一般是如何考虑确定的?对不同年限是否应该使用相应的前瞻性因素系数?有公开的例子可以进行参考吗?
希望陈老师可以解答!!
chenyiwei2023-11-612:02:15
1、个人理解,测算年限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涵盖一个行业周期,过长的年限反而不合适。实务中一般采用3~5年的测算周期是相对合理的。虽然将测算周期拉长可以消除和平滑一些偶发性因素的影响,但总体而言,越靠近报告年度的数据对测算的意义越大,如果将测算周期拉长,则早期数据会稀释近期数据的影响。
RSM@zyl2023-11-410:18:59
陈老师,有收入确认事项关于合同价格未确认的情况想咨询您,背景如下:背景:企业销售给军方客户一批设备,该设备是新设备未有历史销售数据。最终销售价格需要军方进行审价确认且目前双方尚未签订合同确认合同价。客户已验收并投入使用该批设备。审价通常是结合设备的成本资料、费用资料(管理、销售费用等)综合考虑后核减并加成一定的利润率,该方法下站在企业角度无法合理确定核减金额与加成利润金额。
此时处理方法如下两种:
2、还是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等到获取较为明确的价格信息才进行收入的确认。
何种方法更加恰当呢?希望陈老师解答!!
chenyiwei2023-11-611:58:04
该情形下的收入计量遵循新收入准则下的可变对价原则,应确保遵循“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限制条件。
理论上可根据类似产品以往通常的毛利水平来估计。如果无法合理估计毛利水平,但预计已发生的成本均可收回的,则也可以先按照实际成本暂估等额收入,到后续审价结果确定后再补充确认差额部分的收入。
yelinlin2023-11-410:11:54
请教陈老师,链条式升降横移立体车库经过建筑、安装后形成固定资产分类为单个设备还是整体建筑物。
chenyiwei2023-11-611:56:07
个人理解是设备,而不是建筑物。
RSM@zyl2023-11-410:04:13
陈老师,目前涉及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计提基本上业内达成共识,但我仍有个疑问想咨询下:
我理解在该特殊背景下,客户回款的意愿与确定性提高明显,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与收到票据之前明显不同,应该重新计算账龄。
chenyiwei2023-11-611:53:38
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以结算应收账款时,应收票据的账龄应在原应收账款的账龄的基础上延续计算。主要考虑:
1、债务人并未发生变化,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特征并未变化;
RSM@zyl2023-11-409:47:02
如果后续想从类别法转为可变现净值法,这是否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这需要在报告里进行说明吗?
在转化计提方法后,如果测算出的存货跌价情况与原方法有较大差异,是否意味前期出现较大的会计差错?
chenyiwei2023-11-611:49:04
实务中类别法也是常用的方法,例如某些行业常用的库龄法也是类别法的一种。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中,明确提及“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应披露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133811717262023-10-2616:32:02
本帖最后由13381171726于2023-10-2621:40编辑
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1998年,甲国企自同一政府主管的国企乙企业处无偿取得乙对中外合资企业丙企业10亿元股权和丙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1亿元。甲国企对该业务以10亿元作为对丙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和实收资本,将取得的1亿元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应收股利1亿元计入资本公积。甲、乙对丙出资均为50%,外方出资50%,甲、乙对丙均采用权益法核算。
2006年,甲企业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将对丙企业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丁企业,同时将对丙企业所有权利义务一并无偿转移给丁企业。丁企业公司章程约定以甲企业对丙企业的拥有净资产份额10亿元出资(甲对丁出资比20%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丁企业无偿受让丙公司股权后将10亿元计入实收资本,对无偿受让的1亿元应收丙的已宣告但未支付的股利未进行会计处理。
请教陈老师:
1、1998年时甲取得的乙公司10亿元股权(有股权转让合同)计入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亿元应收股利计入资本公积处理是否正确?(假设甲企业自乙取得丙企业股权至转让丙企业股权给丁时丙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为0元)
2、甲企业设立取得丁企业股权时初始投资成本是10亿元还是11亿元?如按10亿元,其无偿转移给丁企业的1亿元应收股利直接冲减资本公积是否恰当?还需要政府部门另行审批吗?
3、丁企业在2010年收到无偿受让的丙企业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1亿股利中的0.5亿元时,丁将其全部分给了甲企业(会计处理计入投资收益),甲企业收到的0.5亿元此时是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还是确认营业外收入或直接冲减资本公积?
4、丁企业对无偿受让甲企业的1亿元应收丙已宣告但未支付的股利不确认对丙的应收股利是否有理由(丁企业近十几年来每年都按实现净利润现金分红,只是这一笔十几年前的历史应付股利1亿元金额较大故一直要求投资方提供财务支持)?该股利具体支付可能受到丙公司现金支付能力影响,丁企业也表示对丙提供财务支持在丙有足够支付能力情况下才要求丙支付,这种情况不确认资产是否恰当?是否符合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适用或有事项准则吗?
5、如果甲向丁转让丙股权时,主管部门批复为“甲在丙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丁承继”,甲对丙原来的应收1亿股利是否由丁承继?个人认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与具体已确认的权利和义务有区别,未必必然转移至丁。不知我的看法是否正确,请陈老师指点!
chenyiwei2023-10-2914:07:34
3、应增加甲企业的资本公积。相当于对原无偿划出交易的调整。
4、仍需确认资产,但需谨慎计提减值准备。
5、一般理解应收股利也属于主管部门批复中的“甲在丙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的一部分。因此一并转移给丁也具有合理性。
133811717262023-11-114:05:06
谢谢陈版主指点
关于2问题可能我没表达清楚,想再确认下。2006年设立丁公司时,原账面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亿元,承继的应收股利1亿元。按主管部门批复对丙的股权以及甲公司在丙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至丁公司。
如果做借:长期股权投资-丁10亿元资本公积1亿元贷:长期股权投资-丙10亿元应收股利1亿元。不按11亿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可以吗?
设立丁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是原丙公司的其他中方股东,原来甲在丙公司股权包括有代持的其他中方股东股权。丁设立后,甲在丁公司中享有的权益份额与原来在丙合资公司中权益份额一样,比如按代持股份还原后原来在丙公司中甲享有股权50%*20%(其他中方股东若干家合计享有丙公司股权50%的80%),对丁出资也是以甲及其他中方股东原来在丙享有净资产作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只是甲在丁中股权比例变为20%,其他原中方股东股权比例变为80%,丁享有了对丙50%股权。
另一个情况,虽然丁公司设立注册时是按丙评估的净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后来在2006年股权转让同年作了减资,减为按原中方股东对丙的原始出资额作为丁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即10亿元,即甲及其他中方股东在丁中的注册资产与丁在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份额绝对额一致。丙分回股利后,丁扣除一定运营费用后全额分回甲及其他股东,丁实际是一个集合原中方股东设立的的法律主体,以此法人单位替代了原来甲代持股模式与外方合资(原来是甲代持四家中方代表对丙50%股权,现在是甲和四家中方股东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丙50%)。
麻烦陈老师再次指点!
chenyiwei2023-11-520:04
甲是丁的股东吗,在丁中享有权益吗?如果是股东,享有权益的,则该1亿元应借记对丁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能借记甲本身的资本公积。
133811717262023-11-611:22:56
陈老师,以换出资产的公允或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成本?从另一方面讲是以11亿元投资获得10亿元实收资本和1亿元资本溢价?可以这样理解吗?
如果上级主管单位单就应收股利做一个无偿划转的决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冲销甲公司原来承继时形成的资本公积而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呢?这样丁公司资本公积就成了上级主管单位而不是甲公司的资本公积了,上级主管单位又不是丁的股东(主管单位获得的股利是通过甲公司向其利润分配获得不是从丁公司直接分配获得)?能说的过去吗?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质控制人等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资本投入性质的,上市公司取得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这里如果是上市公司实质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形成的资本溢价,是对应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对应实际控制人的长期股权投资?
还得麻烦陈老师再指点下,多谢!
ahcoop2023-11-210:12:59
陈版您好:
A公司持股B公司、C公司100%股权,B公司持股D公司60%股权,C公司持股D公司5%股权,D公司有35%少数股东股权;
现D公司从A公司股东处购买A公司100%股权;
请问:编制合并报表是在D公司层面编制,还是A公司层面编制?D公司对A公司长投是转入库存股还是少数股东权益?D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成闭环,这部分该如何确认?
还请陈版主予以指导,十分感谢!
chenyiwei2023-11-514:49:04
D公司从A公司股东处购买A公司100%股权后,就会构成循环持股关系,尤其是在A原本控制D的情况下。这两者之间的“循环控制”明显是不合理的,也不可行。故如要变更控制架构的,则A公司股东应以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换取D公司股份,才能在实现控制权架构调整的同时避免出现循环持股。
相应地,“编制合并报表是在D公司层面编制,还是A公司层面编制”以及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库存股的问题都不存在。
ahcoop2023-11-609:05:03
感谢陈版指导!
zixun20222023-11-214:35:07
陈老师您好!
chenyiwei2023-11-516:31:56
zixun20222023-11-521:53:37
chenyiwei2023-11-715:43
这是应用会计政策时需考虑和应用的普遍原则,并不是仅仅针对某项特定会计政策。
老七当铺2023-11-114:59:11
chenyiwei2023-11-520:11:11
1、“股东合作条款约定,项目除营销、开发由A操盘外,其他条线由B操盘”,则B具体负责合作项目的哪些方面事项?
3、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为5亿元,但项目投资至少为20亿元,则差额15亿元的融资问题如何解决?B是否需额外提供资金,或者至少提供借款担保?
zxxiao20072023-10-3112:23:03
本帖最后由zxxiao2007于2023-11-211:11编辑
企业为亏损企业,预计未来期间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和税收抵减
企业有大额租资资产
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如何确认
根据解释16号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时可先冲未弥补亏损,以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限按先确认未弥补亏损的顺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Brucewing19912023-11-114:50:46
个人观点,既然未来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企业在未来也就不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都不确认是否可行?
chenyiwei2023-11-519:58:09
旗鼓咙咚锵2023-11-113:54:35
B公司是A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购入的子公司,合并时产生了商誉。C公司是A公司新设的子公司,2023年9月,C公司以吸收合并了B公司。C公司无其他子公司,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请教陈版主,B公司今年1-9月的利润表是否需要纳入C公司个别报表?
chenyiwei2023-11-519:57:26
C公司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只需要编制个别报表。因此,C公司的个别报表是从其成立日开始编制,B公司在C公司成立日之前的损益项目不纳入C公司的利润表。
29940436412023-11-116:12:56
chenyiwei2023-11-519:54:51
176005855352023-11-116:50:44
求助!!!!旧改项目中,A公司作为被拆迁方,房产原账面价值1亿,根据协议约定,在物业移交时可获取货币补偿15亿,房产1.7万平方(公允价值预估5亿),(旧改项目完成后入伙),货币补偿大于资产交换金额比例的25%,判断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项目组处理意见:
在移交房产收到货币补偿时:
借:银行存款25亿
其他非流动资产0.25亿
贷:固定资产1亿
资产处置损益24.25亿
接收回迁房:
借:固定资产5亿
贷:其他流动资产0.25亿
资产处置损益4.75亿
chenyiwei2023-11-519:51:17
对于涉及实物安置的拆迁补偿,理论上应在完成“腾房交地”时,按旧房的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扣减货币补偿金额后的剩余部分暂挂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旧房评估值-旧房账面价值)。到收到用于产权置换的新房时,以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而不是届时新房的公允价值)作为收到新房的入账价值。即,在接收新房的环节,不再确认损益。
flowdy1232023-11-117:03:11
chenyiwei2023-11-519:45:48
tao25548222023-10-2909:14:02
陈老师,应付债券支付了承销费要按实际利率法摊销,那如果长期借款在一开始也支付了融资顾问费,是否也需要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呢?
tao25548222023-11-117:33:24
@chenyiwei陈老师,麻烦您帮回复一下问题呢
chenyiwei2023-11-519:43:01
如果融资顾问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三十三条对“交易费用”的定义,则理论上也可以参照债券发行费用的处理方式,在支付时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在确定该笔借款是实际利率时将该项交易费用纳入考虑,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但是实务中,由于融资顾问费很多情况下处于灰色地带,因此明确这样处理的案例较少见。
xm19862023-11-216:22:59
1、陈老师,您好,我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一条生产线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子公司,我公司账面上该设备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但是母子公司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年限为9年。根据准则规定,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的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也就是参照外购固定资产确定折旧年限一样,需要企业合理预计。想咨询的是这样的情况下,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是按照6年还是9年?若按照9年计提是否需要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走发公告。(因为我们公司是上市公司)
chenyiwei2023-11-517:00:38
“我公司账面上该设备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但是母子公司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年限为9年”这一情况本身就是存在逻辑矛盾的:或者是本企业对该资产的折旧年限确定过短,或者是租赁年限过长而不合理。
实务中多数是第一种情况,即母公司对该设备的折旧年限确定为税法允许的最短年限,而没有考虑该设备自身的实际情况。有理由相信在租赁期开始日,设备的使用寿命不止9年。
在此情况下,理论上应当对母公司的设备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前期差错更正)。如果这样做不可行的,则子公司的使用权资产按照9年折旧,同时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变更该项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为不短于9年。
陌子衿07022023-11-215:23:45
陈版主,
您好,求助关于暂估进项税的问题
同事认为,从权责发生角度,我方收到货物,对方义务已经完成,即可对我司收取含税价款,开票那仅仅是个程序性动作,不影响实质业务,因此应暂估进项税,账务处理没问题;
我认为,增值税的产生本就是国家为了收税,增值税为流转税,如果对方不给我开发票,该税负流转不到我司,我就不该承担这个义务,不应暂估进项税,账务处理出现资产负债虚增。
我将下述的财政部下发的通知及解读发给同事看,同事认为这些都是从税务角度出发,不是从会计角度出发,不该按照下述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求助:同事说的,我该如何反驳?或者说同事说的对?财政部发的文仅仅是站在税务角度,不适用财务处理?
不暂估进项税的依据如下:
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二、账务处理
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2017年会计司: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二、关于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的暂估入账金额
在对《规定》第二(一)4项中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暂估入账时,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劳务、服务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比照处理。
5349853532023-11-309:54:30
好家伙,暂估进项税,你让他暂估点银行存款,人家反正早晚也要给你钱,按照权责发生制对方信用好你就应该收到钱了嘛。开玩笑,税法这个明确了不能暂估就肯定不用暂估进项的,说实话暂估确实能在某个时点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但是造成的问题就是需要及时把暂估进行冲销,这个过程稍微有点繁琐,很多小企业是不暂估的,就是怕麻烦。因此,我觉得可以暂估收入成本,但是税金就不用搅进来了,税金按照实际的情况来处理
chenyiwei2023-11-516:55:49
按照目前的规定,暂估应付款项是不含进项税额的。鉴于此问题已经明确,故建议遵循已有的规定。
rickymost2023-11-214:59:52
陈老师,您好!
A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不含追索权,但是实际项目组对未到期部分询证回函后银行注释为有追索权。
请教陈老师
1、如果是6+9银行,项目组收到的该回函,是否应将该贴现的应收票据调整计入短期借款?
2、对不是6+9银行,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否应全部调整计入短期借款?
谢谢陈老师。
eanaiwalker2023-11-221:52:47
对于期末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如何列报这个问题,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1.若承兑人为信誉良好的大型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则票据背书或贴现时可以终止确认。我们常见的高信用等级银行6+9源于科创板IPO的窗口指导意见,并非准则硬性规定。
2.若承兑人为信誉较差的小型银行或企业,则票据在背书转让或贴现时不应终止确认,应将已背书未到期、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分别列示在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借款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息应计入投资收益,而于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息,应在票据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而非在贴现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当然啦,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是基于重要性简化处理,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的)。
chenyiwei2023-11-516:54:52
首先建议与银行沟通,确定合同和回函差异的原因,以及实际操作中是否应认定为有追索权。
基于谨慎考虑:
1、对于出票(承兑)行为“6+9”银行的,可以在贴现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不确认短期借款;
2、其他情况,即使与银行签订的贴现合同注明无追索权,除了仅在特定平台上流通转让的供应链债权凭证以外,均视同有追索权确认短期借款。
133811717262023-11-219:18:59
本帖最后由13381171726于2023-11-219:25编辑
请教陈版主:
现就该一人公司截止9月30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验资,在章程没有具体规定实缴期限(20年最长期限是有的)和期数情况下,这种出资可以以4-9月作为
“第一期”
并将这10笔作为
“本次”
在验资报告中披露吗?
或者直接披露为“
经我们审验,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贵公司已收到股东xx缴纳的10万元货币出资款,即截止2023年9月30日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十万元,该期间贵公司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十万元
”。
这种情况下,使用验资准则“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格式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分次出资非首次验资”格式?或者两者结合?
chenyiwei2023-11-516:51:39
但是,此类验资业务的风险总是较大的,需在谨慎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小心承接、谨慎执业。
天之蓝20222023-11-218:12:57
应收股利逾期,不知道是否可以收到,是否需要计提坏账
chenyiwei2023-11-516:40:20
sybspxcpa2023-11-213:14:29
chenyiwei2023-11-516:38:58
在构成人格混同,采用合并重整的情况下,通常更重要的是编制纳入合并重整范围的各公司的汇总报表,抵销这些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和内部投资,仅反映其对外交易状况和结果。
此时如果仍需要编制单家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则理论上应就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就很可能从其他方获得补偿的金额确认补偿权资产。但在实务中这样操作的难度很大,特别是无法估计合并重整范围内蒂塔企业的债务对本企业的影响。此时的审计意见基本上都是非标准的。
weipp2023-11-211:42:13
求助:同一控制下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报表编制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支付对价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份额计算享有账面净资产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吗?还是需要看前期已确认了多少少数股东权益,调整未分配利润?
chenyiwei2023-11-516:34:20
收购少数股权的交易并不区分是否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均按相同原则处理。
即使前期是通过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对子公司控制权的,但在本次收购少数股权交易与此前的同一控制下合并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前提下,也是按照收购少数股权的一般交易原则处理,即对价款与所收购的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权益,无需就该交易进行对前期合并报表的追溯重述。
雨雪霏菲2023-11-219:00:37
陈老师您好!若子公司2月2日出表,这种情况出表日如何判断,是否可以这并1月份的损益表,同时将处置收益确认在2月2日呢?
chenyiwei2023-11-516:33:49
由于丧失控制权之日为2月2日,距离1月末很近,因此除非在2月1、2日发生了重大的影响损益和子公司净资产变动的事项,一般可以采用简化处理,即合并该子公司到1月31日,以1月31日该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模拟处置日该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据此计算处置损益。
rickymost2023-11-210:20:08
A公司将从B公司租入的车位对外出租,合同期限一年,但是每年签订一次,合同约定:“因被委托的车位同步在销售,合同当年度内已销售车位租金据实结算,并在下一合同年度租金中核减”。A公司与B公司同属甲集团子公司。
1、这种情形下是否要A公司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如果是,因合同签订期限一年,当年虽约定了金额,但是实际结算金额可能受出售车位的影响而不同,那这使用权资产要如何确认呢?
2、一般对关联方的转租,如A公司租入B公司这种,是否也要确认使用权资产?那A公司出租出去后是否要考虑是否融资租赁问题从而调整确认是否计入使用权资产或长期应收款?
chenyiwei2023-11-516:31:36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租赁有可能随时因车位的出售而终止,但仍应在合理估计租赁期的基础上确认使用权资产(个人理解此类情形下车位的销售进度很慢,A公司的承租和转租很可能是长期性质的)。如果在原先估计的租赁期内,因车位实现对外销售而终止租赁,则按照租赁变更处理。
wx_6160292c64e22023-11-210:21:16
请教陈版主,
问题背景:A公司是光伏胶膜生产商,销售成品胶膜给客户B,用于客户B组件上起保护、防尘、防水作用。A公司与B公司约定,如果胶膜存在质量问题,B公司将连同所有组件全部退给A公司,这部分有问题的组件,A公司只能当做次品对外销售。
假设销售一批胶膜
10
元,组件
90
元,若存在质量问题,客户连同组件
100
元退回给我们,这批组件在市场上仅能以
20
元销售。
疑问:A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这部分亏损?观点1:按照100元入账,并计提80元的跌价。观点2:按照20元的金额入账,80元作为销售费用费用入账。想请教陈版主的观点。
chenyiwei2023-11-516:26:13
更接近于观点2。
tggbb2023-11-211:20:22
陈版您好,
集团架构重组,发生了一笔同控下的股权转让,我对出让方的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有点疑问想请教陈版。
一、交易背景如下:
1、集团下有AB两家公司,AB投资设立C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C的实收资本100万;
2、A公司持股X公司,长投账面成本2000万,X公司账面净资产400万,评估公允价值7000万;
3、A公司将X公司转让给C公司作为对C公司的增资,但是转让后A公司对C的持股比例需保持不变,还是51%;
二、目前我认为的单体和集团合并层面的账务处理如下:
1、A单体层面转让时:
借:长投(对C公司)400万
借:投资收益1600万
贷:长投(对X公司)2000万
2、C公司单体:
借:长投(对X公司)400万——同控以集团下X的账面净资产入账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400万
3、集团合并
(1)将A持有X期间产生的亏损1600万调整在留存收益,合并层面这笔交易不产生投资收益
借:留存收益1600万
贷:投资收益1600万
(2)C合并X公司:抵消C的长投和X公司净资产400万;AB合并C:抵消A的长投400万和C的资本溢价400万,AB原来的长投100万抵消C的实收资本100万;
三、疑问
1、请问陈版,A公司单体层面是否应该确认该投资损失1600万?这样不符合税务上特殊重组的交易双方不应确认损益的原则,是否应将该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如果计入资本公积的话,合并层面这笔资本公积是否应调整到留存收益?
2、由于转让前后AB对C的持股比例不变,但C的净资产增加了400万,站在B单体角度,是否要确认这块长投变动?但这样合并层面会抵不平,还是应当认为这种情况下,B不应确认400万资本溢价的相应份额?
麻烦陈版了,感谢!
chenyiwei2023-11-515:50:28
“A公司将X公司转让给C公司作为对C公司的增资,但是转让后A公司对C的持股比例需保持不变,还是51%”,则增资作价如何计算?或者作价显著低于公允价值(7000万元)而不公允:或者B公司同步按比例投入货币资金作为增资,或者向A支付一定现金作为补偿?否则无法证明交易的公允性?
建议进一步了解该交易的作价情况、交易背景以及作价理由等要素,以确定背后的商业逻辑。
如果不考虑具体背景,就认为是按照一项不公允的交易处理,则该交易相当于A将X的49%股权无偿划转给B,B再将这部分股权划转给X,即权益性交易因素的影响金额,在A的个别报表层面是A对X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49%,即980万元,A以该金额冲减权益,B相应增加权益;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相当于X公司账面净资产的49%,即196万元,A以该金额冲减合并报表层面的归母权益并增加少数股东权益。A的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都不应确认投资损失。
B公司单体角度需就C接受X的股权投资入账价值的49%确认权益变动,即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dageyang2023-11-210:16:26
请教陈版主及其他大佬:目前遇到一家公司A,下面有一家非全资子公司B(98%),B公司在2022年11月将部分资产(10000万元)和负债(6000万元)划账给了新成立的公司C,划转完成后,C公司暂时成为B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账面按照差额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4000万元;
公司C在今年5月份进行了工商变更,工商信息变更为公司C成为了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A在12月份想把B公司账面的长期股权投资转到A公司账面上。
公司目前的账务处理是用B公司账面的未分配利润去对冲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账面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只有3500万元,和长投4000万元相差500万元,差额500万元公司也是记到了未分配利润,导致未分配利润成负数了,A公司借:长投,贷:未分配利润。
1、公司B在做长投用4000万是否合理,因为只是划转过去了部分优质资产和负债,B公司账面剩余的资产负债以及未分配利润未进行处理;
2、公司不是100%控股,这种情况是否满足特殊情况处理;
3、B公司如果在12月做账,公司做法是否合理,差额500万元是否需要考虑未划转资产、负债,以前期间累计形成的影响,如果需要考虑以前期间的影响,那公司4000万元的长投是否准确?
chenyiwei2023-11-514:53:07
1、公司B按照划转到C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确认为对C的长投成本,一般理解是合理的,也是惯常做法。
2、除了是否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问题以外,还要考虑持有B公司2%股权的少数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A是否应按照接受划入的C公司股权公允价值的2%,向持有B2%股权的少数股东作出补偿?
3、如果少数股东认可无偿划转,则B的无偿划转账务处理基本合理,即按照对C的长投账面价值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qingzhouygwcs2023-10-3010:17:01
本帖最后由qingzhouygwcs于2023-11-110:34编辑
问题概述
:发生外币销售,先确认收入后开票,假设税法规定按开票日外币与记账本位币的汇率开具发票,企业实际纳税按本位币纳税,汇率变动导致收入确认日的
销项税与实际需要缴纳的销项税有差异
,该差异如何处理?能否调整收入,如果不能,调整什么科目。国际准则与中国准则是否对此有不同的处理?
举例:假设增值税10%,外币收入11,收入确认日汇率1:10,实际需缴纳税款(开票日)按1:11。
借:应收账款
11
110
贷:收入
贷:应交税费
1
?
初步意见
:根据收入准则,交易价格是剔除代收取的款项(如增值税),故税费是收入金额的调整因素之一,在收入确认日,由于代收代付税金金额不能完全确定,可以理解为只是一种暂估,待实际本位币金额确定后,不确定性因素消失,对应调整收入。
chenyiwei2023-11-220:22:46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或者也可以将汇率的不确定性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当然这样操作可能就比较复杂了。
qingzhouygwcs2023-11-410:18:34
顶一下
二回三2023-11-109:04:31
请教陈老师,公司购买了一些商品房用于出租,能够单独计量并且出售,由于是保障住房,所以政府会有一定的租金补贴给公司,对于这些房子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吗
chenyiwei2023-11-216:58:32
投资性房地产以获取租金和资本增值为目的,因此具有较强的财务投资属性。保障性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并非完全市场化运作,其后续处置会受到较多限制(事实上可能性较小),因此不适合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Ghost羲和2023-11-217:24:51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下同)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称之为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吧啦2023-11-318:21:2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同时,根据第六条,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购买的商品房用于出租,能够单独计量并且出售,这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同时,由于是保障住房,政府会有一定的租金补贴给公司,这意味着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也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因此,这些房子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吧啦2023-11-319:43:19
chenyiwei2023-11-615:03
这部分房地产的出租和出售都不是在完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不能据此确认投资性房地产。
Yuan-Sir2023-10-3109:32:32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请教各位老师和陈版主:
1、实务中Ek通常有哪些情况?
2、存在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下(借:成本费用,贷:资本公积),不影响净资产变动,但影响净利润,计算ROE时如何考虑。举例:期初净资产100,本年10月开始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0,无其他损益变动事项,期末净资产100.
(1)ROE=-30/(100-30/2+30×3/12):套上述公式
(2)ROE=-30/100: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3)ROE=(-30-(-30))/100: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影响
chenyiwei2023-11-215:38:06
Yuan-Sir2023-11-316:28:45
“实务中一般假设其权数直接为0.5(即与净利润的权数相同)”,是否这么理解,不管股份支付费用从哪一个月份开始确认,简化为与净利润一样的权数,ROE=-30/(100-30/2+30/2)=-30/100。最后体现的结果是上述案例中(2)的算法,股份支付事项影响了ROE的数值(没有股份支付事项的话,上述案例的ROE=0/100=0)。
chenyiwei2023-11-616:36
wanyang1232023-10-3115:49:51
请教陈版,A公司与自然人B共同出资成立公司C。出资协议中约定C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不得出现经营亏损,如出现经营亏损后,由自然人B通过现金方式对C公司亏损予以补偿。关于自然人B现金方式对C公司进行的补偿,请问该如何处理。
chenyiwei2023-11-216:40:03
C公司收到小股东B的补偿款时,贷记资本公积处理。
A的个别报表层面对于B给予C的亏损补偿不做处理。合并报表层面按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即根据A在C的净资产增加额中所享有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不影响损益。
wanyang1232023-11-313:36:03
那陈版关于这样处理有没有什么制度依据或者准则依据可以证明?
chenyiwei2023-11-616:50
对小股东将补偿款直接支付给子公司,这是基本操作。对子公司本身而言是权益性交易;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或有对价安排。
Alfie0012023-10-2013:26:10
1.这笔首付款能否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确认收入,还是要等正式销售后一次性确认/或摊销?
2.如果将首付款定义为对前期研发费用的补偿,该首付款能否一次性确认收入?
chenyiwei2023-10-2216:19:26
该项商业化权利转让时,该在研项目的研发和审批的进展情况如何?如果尚有部分研发和报批工作未完成,则是否需由A继续完成,而B支付的固定金额首付款中也包含了对后续工作的对价?
除非在A将该标的权利交付给B时,A已经完全没有其他后续义务(包括后续的研发和申报工作、协助B实现量产的工作),且已收到的款项不能退回,否则是不可以将收到的款项(即使不可退回)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具体的收入确认模式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约定。
Alfie0012023-11-214:09:04
谢谢陈版回复。
商业化权利转让时,该产品还在三期研究中,后续的研发和报批继续由A完成。B支付的首付金额是作为商业化权利的购买。固定金额首付款中是否包含了对后续工作的对价,这部分没有明确。
能否通过条款约定,使得该笔首付当期就能一次性确认收入,比如将首付款定义为对已发生研发费用的补偿?
chenyiwei2023-11-519:36
这种人为约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通常的商业逻辑?我理解,即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将首付款定义为对已发生研发费用的补偿”,但由于后续研发与此前已完成的工作不可分割,整体构成一项履约义务,也不能单独确认该收入
贾德柯林2019-10-1721:09:45
求助各位老师!!
非常感谢各位老师的帮助!!
chenyiwei2019-10-1818:15:28
叶叶2023-11-211:06:51
陈老师,签订框架协议后,客户支付一笔款项,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合同负债核算,还是作为预收账款核算呢?
chenyiwei2023-11-519:38
如果框架协议不符合新收入准则第五条关于“合同成立”的标准,则收到客户款项应确认为预收账款,而不是合同负债。
176005855352023-10-2517:02:07
目前有一家公司销售同声传译翻译设备,客户购买设备要激活,激活后需要在线才能使用,在线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服务费用(根据用户使用时长或者流量消耗进行结算)。
①公司在销售设备时,收取一次费用,后续不会再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②而客户购买设备后,如果使用(不使用,不会产生),会产生使用费用,使用费用客户不需要支付,而是由公司根据用户使用时长或者流量消耗与服务提供商进行结算并支付。
与服务提供商的结算方式为:按照用量消耗计算费用,服务商按月度发送账单。
这部分费用根据历史发生来看,涉及金额较大,且后续会根据设备销售量增加而增长(但是这部分费用,是根据客户使用来确认的,如果客户不使用,不会产生该笔费用)。而未来客户使用次数,频率无法估计。
问题1:销售设备和是否服务按照单项履约义务还是两项履约义务来确定?
问题2:使用时段法还是时点法确认收入
问题3:销售产品时的收入和支付给服务商的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
chenyiwei2023-10-3004:27:57
为何“激活后需要在线才能使用”?在连接到公司网络后台时,公司提供哪些服务?这些服务是否为正常运作该设备所必不可少的?
如果联网时提供的后台服务是正常运作设备所必不可少的,那么是否只有本企业可以提供该服务,客户能否找外部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或者能否离线将数据包等下载到本地,虽然不是最新但也可以使用?
176005855352023-11-116:37:22
激活后,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使用第三方即时翻译(只要使用,就需要第三方后台服务),公司根据使用时长向第三方结算费用(这部分费用公司承担,不会再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chenyiwei2023-11-519:52
这种情况属于以软件为载体的服务,不建议单独确认软件销售的收入,而是将软件价款递延到后续服务期间摊销确认收入。
7090465522019-11-1821:46:10
陈版,资产减值中,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这个折现率应该如何确定?
chenyiwei2019-11-1918:16:30
在资产减值测试中,测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用的折现率是企业的综合资本成本率,也就是WACC,需要考虑权益资本的必要报酬率和权益/负债资本的结构,不能仅仅用债务融资利率。一般评估机构都会制定分行业的必要报酬率区间作为执业的参考。
Alisa_wang2023-10-817:41:47
陈老师,假设本企业在项目投资前评审时,要求该类项目达到的资本金收益率为15%,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资本金收益率下降到8%。实际该企业资本金部分的获得成本为其母公司获得的外部融资成本(5%),国资委考核的权益成本为6.5%。
对该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时,资本金的成本使用哪个比较合适?如果说使用期望报酬率15%,那么所有未达预期收益的项目都要出现减值?实际即使8%的收益,企业也没有亏损,依然是盈利。那减值计提是不是不合适?
您之前贴子说的,会使用行业的一个平均资本金成本,也是一样的问题,平均成本可能是10%,但本企业的资本金获取成本可能只需要6%。中间的差额计提减值,也不是真实情况吧?请您指导。
chenyiwei2023-10-1110:26
如是,则调整资本金收益率到8%,纳入WACC的测算。
Alisa_wang2023-10-3017:58:13
陈老师,如上贴所说,8%的股权收益率,是项目的实际收益率。即使用8%折现,现金流刚好等于0,不会有减值。那测算减值使用8%是否还合适恰当,是否还是应该使用企业真实的资本成本进行折现(现金流大于0).
chenyiwei2023-11-218:48
如果确定资本金收益率就是8%,如按WACC测算现值更不会减值,那么也就不必要再按WACC作进一步的折现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