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间,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就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增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放宽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优化调整回购增持窗口期等,提升制度的包容性和实施便利性。
自征求意见发布以来,上市公司积极响应。据统计,截至10月16日记者发稿,2天内沪深两市共94家公司发布回购、增持类公告,或发布回购、增持计划,或积极实施回购、增持。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回购增持规则调整优化,为上市公司实施回购提供了更大的弹性和自主权,有助于吸引更多上市公司和董监高加入回购增持队伍,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权益,提振市场信心,助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沪深两市掀起回购增持热潮
科达制造10月16日公告显示,自9月16日以来至10月14日,公司已实施回购金额3.35亿元。科达制造董秘李跃进对记者表示,“我们希望用行动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坚定广大投资者的信心,也将持续用优异的成绩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增持方面,2天内沪深两市共45家公司披露46份增持类公告,10份为新推出增持计划,计划增持下限金额合计约2.86亿元,另外36份为披露增持实施进展和结果。
董监高为本次响应增持的“主力军”。以沪市为例,28家公司发布29份增持类公告,共涉及41个增持主体,其中董监高有27个,占增持总人数的66%,展现了董监高群体对自家公司发展的信心与定力。
“一般而言,高管最了解公司真实运营情况,高管增持行为在短期能起到维护股价稳定的作用,中长期则是传递给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看好。”北京阳光天泓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王维嘉对记者表示。
实际上,受国内外复杂因素影响,9月份以来,上市公司就已纷纷抛出回购、增持方案。据统计,9月份以来截至10月16日,沪深两市共46家公司披露回购方案,回购金额上限合计近163亿元,其中有29家公司表示回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另外,有26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披露了增持计划,110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实施了股份增持。
构建市场友好型规则体系
证券市场成立以来,回购规则历经多轮修订,上市公司自主权和便利度逐步提升,近年来,增持规则更加简明清晰,大股东、董监高增持更加便利。上市公司回购增持亦逐步升温。
在资本市场成立初期,我国有关股份回购的规范极少,散见于法律、法规及规章中,且总体要求是要取得行政许可。1994年,《公司法》对股份回购作出最基本的法律规定,丰富了上市公司回购情形、方式,并予以规范。2006年实施的《公司法》对回购制度进行调整,并取得重大突破。当时《公司法》允许将回购股份用于奖励公司员工,且一定程度上引入了库存股制度,为上市公司管理层推行股权激励机制奠定了法律基础,标志A股股份回购制度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从证券监管层面来看,2005年6月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允许公司股份回购并注销,并明确了回购条件、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和回购程序等具体事项,明确了事前申报、事中披露、事后处罚的监管机制,强化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使股份回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此后,沪深两所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全面修订完善了原回购业务指引,为上市公司开展回购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和实施操作细则,支持引导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回购,维护好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新规有助于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李跃进表示,回购、增持制度的持续优化为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提供助力,使得上市公司及关键人员在市场中能够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给予投资者信心,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保障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