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许是最全的交易所梳理以及防骗指南

一个终身自主学习的人,成长路上停不下脚步的人,希望与各路朋友交流提升,公众号“李柯写字的地方”。

在国内有很多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交易中心,这些交易所、中心一般是为地方政府服务,所有权、审批权都在地方政府手中,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部分交易所、交易中心违法、违规操作,手法隐蔽,后果严重,使很多投资人倾家荡产,集聚了非常多的问题和风险。

这固然有投资人本身对投资了解不深刻,对基本的经济规律掌握没有掌握之外,这些由地方政府设立的交易所、交易中心才是危害的源头。很多投资人是不成熟的,甚至永远不可能成熟,他们对投资、风险一无所知,他们是被骗进来的,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就被带到了战场,而且要是真正的投资也还好,但很多就是骗局,是注定会输的一败涂地的游戏,是交易所和他们的会员合谋进行的诈骗。

到这里不禁想起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一句话:“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投资人的不成熟不是你可以诈骗别人的理由,在这些诈骗里面交易所、交易中心要负有很大的责任,他们由政府批准设立这个背景为他们做恶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虽然出了很多问题,但作为一个监管体系不完善的国家,这是必然的,即使是大家都觉得监管最为完善的美国,也出了史上最大的旁氏骗局,也出了次贷这么严重的金融危机,问题总会有,只要是在不断的解决、完善,就会越来越好,看看以前的信托、担保、最初的P2P不也都是很乱吗,但现在也都好了很多,这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必然会有很多人受到损失,作为个人没能力解决问题,能做的只能是,看到了问题发发声、尽自己一份力,争取尽早解决。

本文旨在梳理国内由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交易中心,对交易所、交易中心以及他们的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有疏漏之处还望指正,再最后加一些关于二元期权、庞氏骗局的简单介绍。

首先来说一下全国性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八家交易所,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的交易所只有八家,三个证券、四个期货、一个贵金属。

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

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贵金属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

以上八个属于国家级的交易所。

两类权益类交易所。

金融资产交易所

自2010年5月30日国内首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北金所正式揭牌运营以来,其后各地分别成立了地方交易所,势头迅猛,由地方省、市政府进行审批,经历38号文整顿、清理之后,全国保留金融资产交易所名称的只有几家,由此成为了稀缺牌照资源,在整顿之后,金融资产交易所极少批复设立,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可以称为金融资产交易所名称的有9家,分别是: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金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天金所)、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前金所)、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重金所)、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川金所)、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武金所)、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河北金融资产交易所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与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名称与金融资产交易所差别不大,但是由地方金融办审批,在服务对象与业务上与金融资产交易所没有明显区别,大概有50多家。很多P2P平台都在谋求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合作,来突破监管对P2P借款额度的限制,为大额业务找寻出路。

金融资产交易所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主要问题是将收益权等拆分转让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涉嫌非法公开发行,P2P平台若和金交所合作,这也是一个必须要回避的点。

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

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俗称四板,目前基本上是每个省都有,有些省份有多个,由地方政府审批设立。

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的问题是违规上线私募债产生兑付风险。

很多诈骗分子以挂牌上市为由,进行原始股发售,大部分都是拟挂牌新三板,能不能上一回事,而即使是上了新三板,新三板的股票流动性极差,想出手基本没可能,还有一些项目本身都是假的,涉嫌诈骗。而新三板转主板,现在来说基本是没可能,这样说的公司基本都是骗子。

然而即使是真正有实力的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公开发行股票也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把吸收的资金挪作它用,则涉嫌集资诈骗罪。

下面说说三类商品交易所。

在38号文中明文规定:

除依法经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认定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所有以期货模式运作的交易,不管打着什么名头,都是违法、违规行为,全国能够进行期货交易的交易所,只有那四家全国性的期货交易所,期货以外的应是现货交易,现货交易的特征为实物交割,所有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的贵金属、原油交易基本都可以归类为骗子。

在2014年9月份“证监会就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等答问”中证监会发言人的回答提问时表示:

商品类交易场所的定位应当是商品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功能在于促进商品流通,交易双方的目的是实现商品交换

贵金属交易所

正规的贵金属交易所也是地方政府审批的,但是发展却事与愿违,成了诈骗的温床,很多贵金属交易所的会员违法、违规操作,对投资人进行事实上的诈骗。

而且随便用搜索引擎进行搜索,就能发现很多私人公司搭建的所谓贵金属交易平台,这些全部违法违规,可以把他们都当成骗子。

然而所谓的贵金属交易大多以期货的形式运作,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而是以投机炒作为目的,实质上为非法期货,明显违法38号文中的规定。

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链条,然而只有投资人倾家荡产、投诉无门。

石油交易所

以央视2016年3月1日《焦点访谈》曝光的原油交易诈骗平台“北京石油交易所”为例,其全称为“北京石油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官网上显示其为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据央视报道,北油所甚至会因为后台操作失误,使投资人投资赚到了钱,而直接封掉投资人账户。而操纵价格、对赌、限制提现等在原油、贵金属交易中更是常见套路。

原油属于管制物资,现货交易需要商务部进行批准,然而在2015年10月20日商务部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

这个是指的现货交易,而期货交易四大期货交易所还没上线原油类产品,所以,基本市场上所有进行原油、成品油交易的都是违法、违规行为。

文化产权交易所

再说说两类权益类交易所。

农村产权交易所

排放权交易所

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和金融创新方式促进节能减排的交易平台。排放权交易所在以前也有集中交易的问题。

中间介绍的三类商品类交易所,贵金属、现货原油、邮币卡交易危害甚大,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

我一直有一个观点,缺乏监管的金融、类金融行业是一定会出问题的,会出很大的问题,从各个金融、类金融行业的发展经历来看,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其实别说金融领域了,看看食品领域缺乏监管出的问题,后果比金融领域来的少吗

人性的恶与贪婪在这些领域暴露无疑,看来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然而我们是没办法的,只能等待国家出手,完善监管,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喊一喊、发发声,能避免一个投资人受到损失,也是值得的。真心希望投资人投资之前能够多了解一些,哪怕只是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

希望投资人能够想明白一个基本的逻辑,如果真有像那些骗子所说的那么好的赚钱机会,稳赚不赔,几天翻倍,那么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会主动找上你天上掉馅饼正好砸到你你真的那么幸运吗这种机会不应该是闷头发大财吗真有真么好的赚钱机会,谁会满世界宣扬想明白这个问题,再了解一些基本的经济规律,不做暴富的梦,基本就可以规避大多数骗局了。

再加一点微交易、二元期权的介绍,先不说这两种交易的资质问题,毫无疑问是没有资质的,连个地方政府审批都没有,随便注册个公司就能做。

这两种本质上都是猜涨跌,猜对了赢取投资额的一部分,比如70%,相当于平台抽水30%,猜错了输掉投资额的全部,交易双方为平台与投资者,而这些盘子都是平台自己做的盘子,根本不对接外部市场,即使平台不进行暗箱操作,从概率上来说,也只有50%的概率猜对,由于平台抽水的存在,到最后一定是输光,而如果平台进行操纵,那就更不用说了,对于大部分投资人来说,这是一个注定结果的赌局。

这种本质上是赌博的游戏,也吸引了一大批投资人飞蛾扑火。

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元期权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查处。

旁氏骗局的基本特征

识别旁氏骗局其实很简单,你只要看你赚到的钱是你投资的产品产生的利润还是后进入投资人所缴纳的费用,简单的说是否通过拉人头赚钱,就可以做出判断。这是基础的旁氏骗局,高级的旁氏骗局需要更加深入了解才可以判别。

这是识别旁氏骗局最简单的方法,只要是交钱加入,然后通过拉人头赚钱,基本都属于旁氏骗局。

THE END
1.摩根士丹利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销售人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http://www.howbuy.com/fund/info/dtl/2330013498191.htm
2.深圳市金融办公布17家涉嫌违规交易机构名单3月15日,深圳市金融办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有关线索反映,广东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17家交易机构未经批准在深圳开展相关业务,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深圳市交易https://www.tianfucaijing.com/news/132487.html
3.深圳深港贵金属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介:深圳深港贵金属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家成?于2013年03月0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从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法定代表人为段利君,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企查查大数据分析,深圳深港贵金属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分支机构https://www.qichacha.com/firm_9b0f1022104099ddb046692cdaa5227c
4.前海首华与平安期货“联姻”综合资讯期货频道【深圳商报讯】(记者 詹钰叶)2014年6月1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批准成立的深圳前海首华贵金属交易中心与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这一合作标志着双方为贵金属现货交易市场的各类参与者构筑了一道打通贵金属期货与现货市场的桥梁。 https://www.p5w.net/futures/zhzx/201406/t20140612_634045.htm
5.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简介 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是《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文件)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后,验收通过并备案保留下来的合法贵金属交易场所。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中的政策精神,以及《大连市权益类和大宗商品https://www.11467.com/dalian/co/79560.htm
6.外汇维权之民事起诉状范本(金盛貴金屬有限公司)徐涛律师被告二:深圳前海金盛贵金属有限公司,住所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法定代表人:张晓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EMC43P,联系电话:0755-88980688.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告在被告一、被告二公司开户及全部交易无效; 2.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返还原告250000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873449.html
7.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第十条 客户选择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方式,可分次卖出和买入账户贵金属,但累计买入数量不得大于累计卖出数量;办理卖出业务前,应从资金账户划转资金至保证金账户;办理卖出业务时,中国工商银行在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冻结相应资金,作为交易亏损的保证金,并在客户交易账户中记载卖出的贵金属数量,不支付客户卖出贵金属的资金;买入部https://www.360wenmi.com/f/zur7e0lss414.html
8.深圳水贝倡导黄金交易实名制此前多地曾破获通过黄金洗钱案件近来,消费者购买黄金的热情持续高涨,而在全国最大的黄金珠宝交易中心深圳水贝,商家的圈子里流传着当地派出所的一则通知,称深圳发生多起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使用涉诈资金在黄金店铺交易的行为,要求严格落实交易实名登记制度:当日总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黄金等贵金属交易人员应实名登记。 https://wap.eastmoney.com/a/202404023032840328.html
9.防非宣传案例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请选择合法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交易,提高警惕、抵制诱惑。一旦发现自己受到此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四 深圳查处贵金属非法期货交易案 【案情简介】 刘某于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通过深圳市C公司介绍,与B公司签订了在A贵金属交易平台进行现货http://www.shruimei.com/news/294.html